某某局管理规章制度汇编2019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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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队伍建设﹒
XX局机关
规章制度汇编
(2019版)
二O一九年三月
57
目录
第一篇干部队伍建设
1.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1
2.党委会、局长办公会材料要求 5
3.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 7
4.政府XX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9
5.公务接待、公务外出管理办法 21
6.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26
7.部门工作目标督查考核办法 47
8.干部岗位变动后工作交接暂行办法 52
9.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54
第二篇工作制度
10.主要工作职责 63
11.行政处罚工作程序 70
12.行政许可规定 104
13.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 107
14.信访工作程序规定 109
15.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129
16.年度政务信息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138
17.年度调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140
18.年度档案归档工作要求 144
第三篇内部管理制度
19.考勤管理办法 145
20.值班制度 149
21.车辆管理办法 151
22.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158
2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59
24.协同OA系统管理办法 161
25.办公电脑及打印机使用和维修办法 166
26.门卫值班制度 169
27.机关食堂就餐人员规定 170
第四篇财务管理制度
28.财务报销管理办法 171
29.财务工作交接暂行办法 173
30.差旅费管理办法 176
31.项目(课题)管理办法 182
32.推行公务卡结算管理实施细则 186
﹒干部队伍建设﹒
第一篇
干部队伍建设
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第一章总则
一、为使本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有关法规,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二、本局工作以十九大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各项方针和政策,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努力使首都XXXX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三、本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全局工作并向区政府负责;副局长、副调研员协助局长工作,并按分工负责分管的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本局进行对外活动。
第二章局长办公会议主要任务
四、研究贯彻落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市环保局重要会议精神及重要决定事项。
五、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XXXX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
六、研究讨论本区XXXX的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地方性法规草案和事关全区环保工作的重大举措。
七、讨论通过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上报的全区XXXX工作情况报告、重要请示。
八、研究确定科室、直属单位向局领导请示涉及全局环保工作的重要事项和其他事项。
九、研究决定重大环保行政处罚案件,审定重大环评项目,审定部门预算、监督执行预算,决定奖惩事项以及经常性的重要行政管理工作。
十、通报重要情况。
第三章议事规则
十一、定期召开会议。
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
会议由局长召集并主持,局长外出时,可委托副局长召集并主持。
十二、会议由局长、副局长、纪委书记组成。
局办公室主任列席。
根据议题需要,会议召集人可以确定有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十三、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十四、会议对需要决定的事项,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局长或委托主持人逐项作出决定。
决定事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方针政策。
所作决定当场宣布。
十五、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形成的意见,都应详细记录并写入会议纪要,备查存档。
第四章 议事程序
十六、确定议题。
议题由局长办公会议成员提出,局长确定。
对拟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要事先进行深入调研,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十七、会前通知。
局办公室根据议题内容收集会议材料,会前一天(特殊情况除外)通知、分发会议材料。
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如所讨论议题的分管领导因故缺席,该议题一般不提交本次会议讨论。
十八、充分讨论。
会议先由分管局领导或指定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介绍议题相关情况,然后进行充分讨论。
讨论时,与会人员应表明自己的观点和态度。
十九、作出决定。
对需要决定的事项,由局长或委托主持人逐项作出决定。
会议主持人(或委托他人)应及时将会议决定的事项向缺席成员传达。
二十、会议记录。
会议要有专人使用专用记录纸记录,须列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缺席人员、列席人员、记录人员、会议讨论议题,详细记录每个议题每位与会人员的讨论意见和会议最后的决定。
二十一、政务公开。
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公开的,及时按照本局政务公开规定的方式予以公开。
公开内容由局办公室主任审核,会议主持人审定。
第五章 议事纪律
二十二、对应该由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
遇有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或到会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无法召开会议的,经局长同意后,分管领导可临时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局长办公会议报告。
二十三、凡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作出的决定,每位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并按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
成员对会议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意见,但必须认真执行会议决定。
二十四、局长要及时检查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掌握工作进展,认真解决发现的问题。
二十五、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
如有泄露造成影响的,要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二十六、讨论的议题凡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党委会、局长办公会材料要求
一、议题确定
属于议事范围内确需提交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讨论事项,分管局长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准备好议题,会前征得局长同意后方可提交上会讨论;各科室需要提请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讨论的议题,要提前征得分管局长同意后,方能按程序提交。
二、材料要求
(一)标题与内容上会材料要求标题简洁、明确;主题清晰,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所提意见和建议要具体可行。
(二)格式会议材料的格式应参照局行文规定:
材料标题居中,字体使用华文中宋小二号,加粗。
正文字体仿宋三号,正文中一级标题黑体三号;二级小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加粗;标题为阿拉伯数字时,数字后使用全角的点。
页边距上为3厘米,下为2.54厘米,左右各为2.7厘米;行间距选择在28-30磅之间(根据实际排版需要选择),页码居中,用A4纸双面打印,侧面双订。
(三)字数会议材料的字数一般不超过2千字。
如果材料超过3千字,应附简要的议题说明。
(四)材料报送会议材料由各议题负责人或议题提出科室准备。
于会前两天报送局办公室,份数一般为6份,如有列席人员,另行加印。
须列席会议汇报的人员,由分管局长确定,在报会议材料时,一并报办公室。
由办公室上报局长批准。
办公室负责将材料于会前一至两天送各位参会人员。
三、材料归档
办公室负责会议材料的归档工作。
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
为深入贯彻国家及XX市对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指示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XX问题,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周安排一天时间亲自接访,具体安排如下:
一、接待时间和地点
每周二上午为XXX处级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由局长、党委书记和副局长轮流接待,区XX信访工作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服务。
接访地点设在监察队XX信访接待室,并在本单位公告栏对外公布。
二、局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组织工作
局领导接待日期由监察队负责安排,报主管局长阅批后提交局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为便于领导安排工作,由局办公室提前发至局领导本人,因工作原因局领导不能参加接待的,由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确保局领导信访接待工作正常进行。
三、约(下)访
实行局领导约访信访人、到信访人住地下访制度,与信访人面谈沟通;如遇突发集体访,可由信访接待人报请有关局领导接待。
四、案件办理
1.领导干部接访时,工作人员认真填写来访接待登记表,详细记录表中所有内容和来访人反映的问题。
2.政策有明确规定、可直接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
3.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案件,由接访领导在登记表上签署处理意见,由信访工作人员将处理意见转发到责任科室,责任科室按《信访条例》规定15日内告知是否受理,60日内上报处理结果并书面答复上访人(上访人应在答复意见上签字)。
4.对应由司法机关处理的信访问题,书面告知上访人到司法机关反映。
5.对涉及两个以上责任科室或急、难、新、重的信访件,领导接待后,可由局领导组织召开协调会集体会商。
6.对涉及全局性的问题,可由接待领导向局长办公会汇报,提请上会研究解决。
7.专兼职信访干部要做好记录、转办、反馈等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加强对重要疑难信访问题的督办。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XXX
政府XX信息公开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和规范本局政府XX信息公开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XX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XX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区环保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XX信息,是指本局机关各科室和受局机关委托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处室、单位)在履行XXXX职责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局信息公开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负责全局XX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工作。
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一)组织制定本局政府XX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则;
(二)组织协调各科室、单位的政府XX信息公开工作;
(三)组织维护和更新本局公开的政府XX信息;
(四)监督考核各科室、单位的政府XX信息公开工作;
(五)组织编制本局政府XX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
(六)负责向区政府指定的场所移交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和本局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
(七)依法协调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本局提出的获取政府XX信息的申请;
(八)负责政府XX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
(九)有关本局政府XX信息公开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各科室、单位应加强对本科室、单位政府XX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按照《条例》、《办法》、《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业务职责分工负责做好各自的政府XX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公开本科室、单位形成或获取的政府XX信息,并监督相关企业按照国家、XX市和本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及时、准确地公开企业XX信息。
第二章公开内容
第五条各科室、单位应当在职责权限范围内按程序向社会及时、主动公开下列政府XX信息:
(一)XXXX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XXXX规划;
(三)XX质量状况;
(四)XX统计和XX调查信息;
(五)突发XX事件的应急预案、预报、发生和处置等情况以及需要提示市民防护或规避的信息;
(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配及落实情况,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城市XX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
(七)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处置状况等信息;
(八)XXXX行政许可项目、依据、条件、程序和结果,建设项目XX影响评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