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书两份分别适用派遣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人员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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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装入乙方档案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八、为防止劳动合同伪造、修改、换页,用人单位应在签订劳动合时在劳动合同骑缝处加盖公章或专用章。
九、本合同文本从2016年5月30日起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章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固定)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
第二章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甲方应当依法与乙方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第三章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和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工作制。
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每周休息日为。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
第九条甲方和用工单位应当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五章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月工资为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工资为元。
甲方或用工单位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费。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甲方应当按照不低于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乙方报酬。
第六章社会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省、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以及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向乙方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第七章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八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九章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十章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装入乙方档案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签字日期:
年月日签字日期:
年月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人员使用)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合同内容。
三、用人单位与职工使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四、经当事人双方协商需要增加的条款,在本合同书中第三十二条中写明。
九、本合同文本从2014年3月1日起使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第二条乙方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固定)
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
第三条本合同期限经双方协商一致,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一)固定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
自年月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时止。
第四条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工作地点为。
甲乙双方可以签订协议书,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第五条乙方应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工作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
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时间。
(三)不定时工作制:
甲方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应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的,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第七条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带薪年休假等休假权利。
第八条甲方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
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九条甲方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
乙方的工资水平,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的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贡献等确定,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条甲方按下列第种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一)计时工资。
乙方的工资标准为元/月,绩效工资(奖金)根据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二)计件工资。
乙方的劳动定额为,计件单价为。
(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
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标准为。
第十一条甲方于每月日前以货币或转账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
第十二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费
第十三条甲方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乙方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第六章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第十五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
第十七条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十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九条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预防劳动过程中事故的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条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
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八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享受各自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三条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九章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
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解除、终止本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十章其它事项
第二十九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
第三十条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双方可以订立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的附件:
1、
2、
3、
4、
5、
6、
第三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装入乙方档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