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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禁恐高症者、禁忌病症者进入高空现场。

三、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高空作业者必须戴紧安全帽,挂好安全带,穿防滑鞋,扎紧带好劳动工具。

五、严禁酒后和带病作业。

六、工前对机具进行试用转,保证机具性能良好。

七、严禁工作期间取笑、打闹、影响工作注意力。

八、施工用电缆路必须保证绝对高度绝缘。

九、架设上下安全梯架、通道,并保证牢固、稳定、安全性。

十、梯架、通道、支撑架体严禁堆放材料杂物,确保梯架通道顺畅。

十一、必要时必须张挂安全网。

十二、严禁利用起吊设备、升降设施运送上下人员。

十三、起吊构件、料具要捆、锁、扣紧固牢靠,设有专人指挥。

操作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信号。

紧密配合。

十四、起重物下严禁站人和人员通过。

十五、高架使用物资、料具必须放置有序、稳定牢固,以防掉落。

十六、在必要时空架构造物施工应设置防护栏杆。

十七、水面高空作业必须配备救生衣、救生圈和水上船只,并设专人监护。

十八、高架构造物应设避雷装置。

十九、高空作业不得随手抛落物品,以防伤人。

二十、配合安全检查,对安全检查人员安全要求必须坚决服从、认真执行。

二十一、设置安全警告标志。

要求:

(1)高空作业场所边缘及孔洞设栏杆或盖板。

(2)脚手架搭设符合规程要求并经常检查维修,作业前先检查稳定性。

(3)高空作业人员应衣着轻便,穿软底鞋。

(4)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及酒后、精神不振者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5)高空作业地点必须有安全通道,通道不得堆放过多物件,垃圾和废料及时清理运走。

(6)距地面1.5米及1.5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将安全带挂在上方牢固可靠处,高度不低于腰部。

(7)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及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8)轻型或简易结构屋面上作业,应铺木板分散应力以免踩蹋屋面。

(9)严禁人随吊物一起上落,吊物未放稳时不得攀爬。

(10)高空行走、攀爬时严禁手持物件。

(11)垂直作业时,必须使用差速保护器和垂直自锁保险绳。

(12)及时清理脚手架上的工件和零散物品。

高空落物

一、高空落物原因分析

1、起重机械超重或误操作造成机械损坏、倾倒、吊件坠落。

2、各种起重机具(钢丝绳、卸卡等)因承载力不够而被拉断或折断导致落物。

3、用于承重的平台承载力不够而使物件坠落。

4、起吊过程吊物上零星物件没有绑扎或清理而坠落。

5、高空作业时拉电源线或皮管时将零星物件拖带坠落或行走时将物件碰落。

6、在高空持物行走或传递物品时失手将物件跌落。

7、在高处切割物件材料时无防坠落措施。

8、向下抛掷物件。

二、防止高空落物伤人安全措施

1、对于重要、大件吊装必须制定详细吊装施工技术措施与安全措施,并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配置专职安监人员。

2、非专业起重工不得从事起吊作业。

3、各个承重临时平台要进行专门设计并核算其承载力,焊接时由专业焊工施焊并经检查合格后才允许使用。

4、起吊前对吊物上杂物及小件物品清理或绑扎ぁ一级建造师。

5、从事高空作业时必须佩工具袋,大件工具要绑上保险绳。

6、加强高空作业场所及脚手架上小件物品清理、存放管理,做好物件防坠措施。

7、上下传递物件时要用绳传递,不得上下抛掷,传递小型工件、工具时使用工具袋。

8、尽量避免交叉作业,拆架或起重作业时,作业区域设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9、切割物件材料时应有防坠落措施。

10、起吊零散物品时要用专用吊具进行起吊。

三、设备容器内作业安全措施

进入压力容器里作业要看容器内承装的是什么介质?

对于有毒的应该佩戴安全呼吸机。

对于有腐蚀的,应该穿戴防化服。

对于易燃易爆的千万不能穿戴铁的皮鞋。

除了上述说的外,还应该首先对容器内测氧、通风。

作业时必须二人、佩戴安全绳,还应该有一人做保护安全接应。

1凡进入设备容器内作业的人员均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从事设备容器内作业的人员需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3所需进入的设备容器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等均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隔绝措施。

所谓安全隔绝措施,指设备容器上与外界所有连接的管道与孔洞等采用加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断开进行隔绝,严禁采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方法代替加盲板或断开管道的办法,同时,设备容器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

安全隔绝所用盲板须经检查合格,高压盲板须经无损探伤合格后方准使用。

电源的有效切断,通常应采用从电源开关处拉下开关后锁定,或取下电源开关处熔断丝后锁定等措施,确认无电后,加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字样的警示牌。

4将所需进入的设备容器上的所有入孔打开,进行自然通风或采取机械通风等办法,以保持设备容器内空气良好流通。

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通风管道内的风源进行分析确认,以确保所通风源的空气中氧气含量在18%—21%之间,风源中不含任何有毒有害介质和粉尘,但不得向正在作业的设备容器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

5所需进入的设备容器在作业人员进入之前,必须首先对其进行清洗和置换,使设备容器内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符合标准,同时氧气含量应在18%—21%;

可燃气体浓度应符合动火作业的标准。

6作业人员在进入设备容器前30分钟,必须由安全分析人员对要进入的设备容器内的气体进行采样分析,分析结果应由分析人员在安全许可证上签字,待分析合格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

分析人员在采集设备容器内气体样品时,应注意采集的气体样品要有代表性,即采集气体样品时需注意采样均匀,不可停留在一处采集气体样品,同时还应注意采集气体样品时导管插入的深度。

7设备容器内作业所需照明电压应采用36V,在内壁潮湿的设备容器内或内壁为金属的设备容器以及狭小设备容器内作业时,应采用12V的安全电压。

8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时,如电钻、电砂轮等,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9安全电压及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的一次进线均应使用软质橡胶铜线,中间一般不得有接头,以保证线路绝缘良好,其临时用电供电装置应按规定架设,雨天需注意防雨及漏水。

临时用电装置在使用完毕后应立即拆除。

架设和拆除供电装置的作业均应由具有电气作业资质合格证的电气专业人员进行,严禁他人随意装拆供电装置,以防发生意外。

10若需在容积大的设备容器内,如大型球罐、气柜等进行作业时,在设备容器内应搭设脚手架或安全平台,并设进出设备容器的安全梯,在这种状况下作业应采取避免作业人员相互伤害的措施,如有上下垂直交叉作业,需设防止层间落物伤害作业人员的措施。

在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不得在设备容器内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

在这种状况下进行作业,作业人员应由设备容器外监护人员用安全绳拴住腰部进行作业,以防发生意外。

11设备容器内作业时,设备容器外必须有专人负责监护,作业人员在进入设备容器内之前应会同监护人统一联系信号,以防急救之用。

监护人员在监护过程中不得脱离岗位。

监护人员在对设备容器内作业人员实施抢救时,监护人员必须首先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可进入设备容器内实施抢救。

12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若发现设备容器内有异常情况或身体感到不适,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撤出设备容器外,经处理后,重新采集设备容器内的气样,分析合格后,方可重新进入。

13若在设备容器内进行动火作业,在进入设备容器内之前,还需办理《动火作业安全许可证》,并进行动火分析,动火分析合格后,方可在设备容器内进行动火作业。

同时,应遵守动火作业安全规定中的一切规定。

14若在设备容器内进行高处作业,在进入设备容器之前,还需事先办理《高处作业安全许可证》,同时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中的一切规定。

15设备容器经多次清洗置换后,经分析仍达不到合格标准时,但又必须进入设备容器内作业,此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若此时设备容器内为缺氧环境,即空气中的氧气含量小于18%,或者设备容器内空气中的有毒有害气体超过工业卫生容许浓度时,作业人员应佩戴隔离式正压防毒面具。

16在设备容器内壁及底部不易清洗的残渣中有可能解析出可燃气体时,设备容器内的照明装置应采用防爆低压安全灯具,及使用铜铍合金等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以防电火花或工具撞击产生的火花而引起着火、爆炸。

作业人员不得穿化纤织物,以防产生静电火花引发着火、爆炸。

17若需在设备容器内壁上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或涂料时,除应采取可靠通风措施外,还应加大气体分析的频率,作业人员要根据实际状况,佩戴过滤式或隔离式防毒面具。

18严禁在雷电天气情况下,在较高的铁质塔内进行作业,以防止雷电在通过塔身流入大地时,将正在塔内作业的人员击伤。

19若有的单位为监测设备容器内溶液液面,在设备容器外安装有放射性装置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在进入设备容器之前,必须将放射性装置拆除放置到安全地点,或将该放射性装置进行有效的隔离屏蔽,以确保设备容器内作业人员不受射线的损伤。

20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将作业时所带的工器具等所有物品带出设备容器外,不得留在设备容器内,如下次再进入设备容器内作业时再重新带入。

四、起重吊装安全措施

1、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先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

2、建筑施工过程中,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采取临边防护措施)。

3、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

4、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

5、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

6、高空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

7、工作边沿无维护设施或维护高度低于800mm的,必须设置防护主设施;

水平工作面防护栏杆高度为1.2m,防护栏杆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底部设置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

8、在孔与洞口边的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包括因施工工艺形成的深度在2m及以上的桩孔边、沟槽边和因安装设备、管道预留的洞口边等。

9、较小的洞口,应采用坚实的盖板盖严,盖板应能防止移位;

较大的洞口除应在洞口采用安全网或盖板封严外,还应在洞口四周设置防护栏杆。

10、墙面处的竖向洞口(如电梯井口、管道井口),除应在井口处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外,井道内应每隔10m设一道平网。

11、梯子不得垫高使用。

梯脚底部应坚实并应有防滑措施,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折梯使用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12、作业人没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任意利用升降机架体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13、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高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如搭设脚手架或作业平台),并视作业条件设置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佩带安全带等安全措施。

14、钢筋绑扎、安装骨架作业应搭设脚手架。

不得任意利用升降机架体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15、浇注离地2m以上混凝土时,应设置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杆上操作。

16、交叉施工不宜上下在同一垂直方向上的作业。

下层作业的位置,宜处于上层高度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17、各种拆除作业(如钢模板、脚手架等)上面拆除时下面不得同时进行清整;

物料临时堆放处应离边沿不应小于1m。

18、建筑物的出入口,升降机的上料口等人员集中处的上方,

应设置防护棚。

防护棚的长度不应小于防护高度的物体坠落半径的规定。

19、参加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司机、起重机、信号指挥、电焊工等均应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体验确认可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

20、大型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包括:

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信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

21、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包括静载、动载试验,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可靠度的测试。

扒杆按方案组装后应经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22、汽车式起重机除按规定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外,还应每年定期进行运转试验,包括额定荷载、超载试验,检验其机械性能、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达不到规定时,应减载使用。

23、起重吊装索具吊具使用前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逐件检查验收

24、起重机运行道路进行检查,达不到地耐力要求时应采用路基箱等铺垫措施。

25、起重吊装各种防护措施用料、脚手架的搭设以及危险作业区的围圈等准备工作符合方案要求。

26、起重吊装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吊装工艺、构件重量及注意事项。

27、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时不应操作;

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不应操作,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

禁止起吊时歪拉斜拽;

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禁止操作;

吊重物应绑扎平衡、牢固,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应加衬垫;

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吊装气瓶等必须用专门吊篮。

28、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应平稳、均匀,不得突然制动;

左右加转应平衡,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29、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

操作控制器时,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

30、当(履带)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向,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拴好拉绳,缓慢行驶;

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起重机的地面松软不平时,起吊禁止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31、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

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

各台机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处的额定起重能力。

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80%;

也可由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

吊用时,总工程师应在场指导。

32、起重机在安全保护装置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严禁带病作业;

在作业中,严禁对传动部分、运动部分及运动件所及区域做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

传动部分应润滑良好。

33、在露天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

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34、当进行高处吊装作业或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作业地点或信号时,设置信号传递人员。

在开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者在夜间进行工作,都应该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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