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税务学院.docx
《财政税务学院.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财政税务学院.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财政税务学院
大学生兼职市场税收及福利待遇缺陷研究
姓名梅晓辰
学院财政税务学院
班级09注资
学号32009093141
指导教师焦建国
日期2011-9-13
摘要
当你在优雅的西餐厅就餐时,你可知为你点餐服务的侍者一大部分是大学生吗?
当你在豪华的商场购物时,你可知为你推荐衣服款式的大部分是大学生吗?
当你在车展,手机促销上看到的俊男靓女们,你可知他们有不少也都是大学生吗?
没错,作为21世纪的大学生,已经不再是躲在象牙塔里看世界的书呆子了,他们勇敢的走出大学,寻找适合自己的兼职工作,给自己寻找更多的机会来实现自我价值。
然而,在大学生自强自立的旅途中,又有多少人知道这道路的艰辛,在他们工作光鲜的背后,又有多少可能的障碍在阻挠着他们的发展。
今天你所看到的这篇研究,是由5个大学生根据自己的经历,和实地的调查与研究所撰写的,本文描述了大学生在兼职市场中的真实处境,和他们所遇到的典型问题的研究分析,并且,我们利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写出了我们自己分析的解决办法与市场前景。
关键字
大学生兼职市场税收英国个税法案最低工资标准工伤招聘与合同英国商法(lawofcontractandlawoftort)
目录
引言1
正文1
结论14
参考文献:
18
致谢18
附录一19
引言
兼职市场作为全职市场的补充,以其灵活性弥补了主体市场的缺陷。
改革开放以来,处于市场经济的人们,逐渐不再满足于白天8小时的全职工作,为了追求更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人们在闲散时间通过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来赚取一定的报酬。
然而目前兼职市场良莠不齐,大学生在做兼职赚取收入的同时,经常会在财政税收,劳务报酬,保险福利与不合理收费等种种问题中,遇到兼职公司或中介机构的重重阻扰,举步维艰。
本次我们将就大学生兼职所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与国际上发达国家市场的案例与法案做对比,讨论研究出一些适合中国国情的解决方法,希望能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还大学生兼职市场一个蓝天。
正文:
兼职市场同全职市场一样,都属于劳动力市场,即劳动者通过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来获取报酬。
两者不同的地方在于,全职市场需要劳动者定时或定量完成,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而兼职市场在时间和地点方面就比较灵活。
不用朝九晚五的上班,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只要雇主有需求,只要你有能力并且愿意满足他的需求,(供给与需求都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一个供求关系就建立了起来,这也是兼职市场的起源。
21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发展,社会中劳动关系逐步多元化,社会中需要越来越多的兼职岗位,大学生作为兼职市场的常青藤,每年为兼职市场输送了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
大学生做兼职,可以说是利大于弊,作为刚刚成年的大学生,步入社会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做兼职磨炼自己,通过这种工作,既可以体会到赚钱的不易,学会合理规划自己的钱财,又可以接触到一个真实的社会,为以后大学毕业踏上社会做好准备。
然而,中国的兼职市场由于刚刚成立不久,还存在着一些自发性和滞后性,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在我们平常同大学生们的交谈中,我们发现同学们在做兼职工作中存在了一些问题。
例如:
同学们在兼职市场中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工资拖欠问题,不合理收费,保险福利和受伤责任认定问题等等。
因此,为了探究大学生在兼职市场中的真实处境,我们决定以兼职市场税收及福利待遇缺陷为题,探究兼职市场的一些典型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本次我们大学生创新课题一共由五人组成,全部来自财政税务学院2009级注资班。
经过大二一学年专业课的学习,我们已经初步具备了分析兼职市场中税收问题,调研大学生兼职状况,并在微观与宏观层面下研究大学生兼职的优势,劣势,机遇与挑战的能力。
我们于2011年7月初开始了我们的课题研究,首先我们先进行了专业知识的进一步学习,我们通过阅读《中国税制》的第九章————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主体,征税范围,免征额,税率,计算方法等都进行了详细的了解。
个人所得税,顾名思义,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范围即包括全职劳动者也包含兼职劳动者。
然而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兼职市场中,工作的种类繁多,劳动者应首先判断自己的所得适用于哪一种税率再进行申报缴纳,以免产生分歧。
最近几年由于国际局势不明朗,国内通货膨胀越来越严重,我国的个税免征额标准一直是一个热议的话题,每年人大都会在这个问题上进行深入的探究,在最新一次的调整后,我国个税免征额从2000调整到了3500元,超过3500元的需要按累进税率进行计算缴纳,并且在缴税级数上由9级减为7级,减少了低收入者的赋税,这项措施将在9月份实施。
紧接着我们小组进行了调查问卷的制作,分别针对个人所得税申报,保险福利,以及工伤责任认定等提出了7个问题,并在7月22日完成了问卷制作。
(调查问卷见附录一)
我们制作的调查问卷是一个不记名的调查问卷,问卷的主体是北京市在校的大学生,专科学生,与研究生。
我们的第一个问题,目的是要将主体的年龄段细分,以便更深刻的了解不同时代的大学生会选择什么样的兼职工作。
第二个问题是调查问卷的核心问题,大学生是否参加过兼职工作。
第三个和第四个问题是关于兼职市场工资水平的,我们首先先从第三个问题汇总出大学生经常做的兼职行业,再利用大学生的工资水平与一般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做对比,发现其中的问题。
第五到第七三个问题,分别是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保险福利,以及工伤责任认定问题提出的,目的是要关注大学生在兼职市场中的真实待遇与处境,最后我们利用调查问卷得出的数据进行分析,找出兼职市场的缺陷与不足,进而提出解决方法进行改进。
7月24号我们分别在北京化工大学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进行了第一次调查问卷的发放。
调查问卷共发出100份,两个学校分别发出50份,回收100份,回收率100%。
通过初步的调查问卷分析,我们发现调查问卷的主体为研究生和大四学生,缺乏大一到大三学生兼职情况的数据,于是我们决定通过互联网向自己周围的大一,大二年级学生发出网络版调查问卷,并辅助以纸质调查问卷。
第二次调查活动我们共回收了60份调查问卷,主体为大一大二和大三学生,至此,调查问卷的发放圆满结束。
7月27号到28号,我们利用Excel与Word等办公软件进行了调查问卷的汇总与分析。
我们此次调查的主体包括了北京20所高校各个年级的学生,既有“211”,“985”的一流高校,也有民办大学和专科学校,既有文科学校,又有理工科学校,覆盖面积较广。
调查对象中大学生占70%,研究生占30%,侧重点主要为大学生。
年龄段
在我们调查的160名学生中,有73.01%的学生曾经做过兼职工作,有相当一部分人声称做过两次以上的兼职,这里的兼职是一个比较广泛的含义,即包括了兼职工作,也包含志愿者活动,义工等。
这个数据比较充分的说明了大学生在大学期间能利用自己的课余时间接触社会,愿意进入社会,做不同的工作,与不同的人打交道。
从年龄段来看,大一大二的同学做兼职的比例不亚于大三大四,甚至是研究生的次数,这说明现在的80,90后更愿意接受新鲜事物,尝试不同的工作,独立性较强,不依赖于父母或其他人。
兼职工作
根据我们对愿意透露工作单位的调查问卷分析后,我们发现,大学生所做的兼职工作种类主要为餐饮业(如麦当劳,必胜客等),服装销售业(ONLY促销,H&M服装导购等),培训业(新东方助教,睿升学校班主任,家教等),商品销售业(LG礼仪,多普达礼仪等)和商业公司实习(中国石化,尼桑,中国平安等)。
在以上几类兼职中,我们发现,以第三产业和体力劳动为主的行业所占比例高达68%,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其余的32%在正式商业公司工作的学生主要是研究生,在这里暂且不谈。
勤工俭学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数据的汇总,在工资形式上,计时工资按月支付的占60.07%,按日付的占34.75%,其余工资形式占5.08%。
在工资标准上,正规商业公司所支付的月薪在2000元以上的占12.5%,而按小时计费的体力劳动,1-10元/每小时的工资占到了41.18%。
这类工资的同学不占少数,按日付的体力劳动,0—100元/天的占到了86.3%,也就是说,作为兼职的大学生,在周一到周五全部上课,周末打工的条件下,月收入能够达到1000元的人已是为数不多。
大学生名为做兼职,实为勤工俭学。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勤工俭学从事有收入工作的学生不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但是如何界定大学生是做兼职还是勤工俭学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
一些商家正是钻了法律的空子,打着兼职的名义,却按勤工俭学来随意订立工资,无视国家的最低工资标准,更有甚者拖欠学生工资,使得大学生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最低工资标准,在历史上都是工人通过一次次的罢工,与政府谈判而争取过来的。
目前全世界大部分国家都已经制定了比较完善的保护工人的相应制度。
我国在1922年8月拟定的《劳动法案大纲》中,就提出应制定保障劳动者最低工资的保障法;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央苏维埃政府制定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要保证劳动者最低限度的工资。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针对最低工资标准等福利待遇都相应完善了法律法规,保护了一般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和合法利益。
但是对于大学生这一相对弱势的群体,目前还没有相应完善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大学生在兼职中的合法权益。
兼职税收拖欠工资英国个税法案
其次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有一些骗子公司在以各种手段来克扣,拖欠学生工资。
其中有一些公司借着学生不懂税法的缘故,编出一些“预扣税款,年底返还”,“兼职报酬需要征收20%个人所得税”等谎言来变相克扣学生工资,更有甚者要求学生缴纳相等金额的发票,才能领出工资。
许多学生由于不知道如何维权,不知道像哪个有关部门投诉,或是不愿意为了点小钱伤了和气,就一忍再忍,任由商家宰割。
结果是商家又雇佣廉价劳动力,又克扣工资,坐收渔利。
而这些初出茅庐的大学生,确是无可奈何。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兼职与全职工作一样,所产生的收入均被认定为工资,薪金所得,由雇佣者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前面已经提到,个税免征额目前为2000元,超过2000元的超额部分需要根据不同税率缴纳税款。
税法中对于雇员没有所谓的“先征后返”的规定,而20%的税率也只是针对个税中偶然所得或者是其它收入征税,这部分税款需要自行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雇主无权代扣代缴。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英国个税法案中对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与征收是如何规定的。
众所周知,英国是世界上第一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国家,其税收体系经历了上百年的考验,已经相当完善。
在英国,所得税是一种针对个人的收入和投资所得而征收的一个税种,它包括交易收入,雇佣收入,财产收入,存款收入和股利收入。
在本文中我们主要关注的是工资所得,它包括薪金所得,奖金回扣和福利所得,每一种收入都需要用不同的方法来处理。
在英国没有单一的只针对工资薪金所得而设立的税种。
当所有的收入汇总在一起后(totalincome),减去相应的免税项和抵扣项就得出了应税收入(taxableincome)。
£
Non-savinsincome
Savingsincome
Dividendincome
1-37400
Basicrate
20%
1-2440
10%
10%
2441-37400
20%
37401-150000
Higherrate
40%
40%
32.5%
Over50000
Additionalrate50%
50%
42.5%
乍一看我们可能会认为英国税率高于中国,并且没有免征额,但是仔细阅读后我们会发现,英国所纳税额是个人所得的全部加总,包括个体经营收入,雇佣收入,利息收入,股利收入等。
而中国的个税需要把不同的收入类型,按照不同的税率来缴纳税款。
在英国,虽然没有明显的工资所得免征额,但是英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