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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商榷的余地。

3坏:

课本注:

[坏]毁坏。

这是把甲义解作了乙义。

查《王力古汉语字典》“坏”字条,其中有“拆毁”义。

“拆毁”有拆除的意思,大都是

人的行为。

说“天下雨,把墙拆毁了”,能讲通吗?

“雨”能“拆毁”墙吗?

它长手了吗?

连通顺都不能,何谈正确!

查古代汉语字典辞书,“坏”本指“房屋等建筑物倒塌”。

“墙”也是一种建筑物,本文里的“坏”用的正是这个本义。

把“天雨墙坏”解作“天下雨,墙倒塌了”,不是文通义顺吗?

为什么偏要讲什么“毁坏”呢?

4子:

《教师教学用书》译“其子曰”:

他儿子说。

我到下面讲学时发现教师也都是这么讲的,学生也都是这么学的。

大家都以为这是天经地义的,其实这是错误的。

先秦时“子”泛指儿女。

到了汉代,“子”才专指儿子。

先秦时的“子”是儿女不分吗?

不是的,要看语言环境。

本文“其子曰”后面的话是:

”家里的院墙倒了,就会有“盗”进来。

这个简单的事理不仅富人的儿子知道,女儿也知道;

不仅富人的儿子能说,女儿也能说。

在这样的语言环境里,我们根本无法判断这个“子”是儿子还是女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该依字典辞书解作“儿女”。

“其子曰”可译为“他的孩子说”。

至于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我们不要勉强去作解释。

这是孔子说的“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5筑:

[筑]修补。

查古汉语字典辞书,“筑”字条下有“修建”义,没有“修补”义。

“修建”对不对呢?

如果倒塌的是房屋,那么“修建”肯定是对的。

但这里倒塌的是墙,而且是土墙(砖墙下雨是淋不倒的),这就不对了。

什么样的墙可以“修补”呢?

砖墙的上部掉下少许砖,或小部分倒塌可以修补。

土墙,尤其是被雨水润倒的土墙则大都不能修补。

原因是:

这种墙业已年久,墙土疏松,被雨水长期浇淋后,从里到外、从上到下都已松解,到时便轰然而倒。

即使下面有部分墙基,也再不能承受上面新墙的重力;

再者,土墙必须上下一体,后补的墙土与旧墙之间有隔阂,一触即倒。

字典里有的“修建”尚且不对,字典里没有的“修补”还能对吗?

查古汉语字典辞书,这里的“筑”古代作“築”,今简化作“筑”。

本义是捣土的杵。

用为动词,指捣土使坚实。

《诗·

大雅·

绵》:

“筑之登登,削屡冯冯。

”用的就是这个意义。

古代筑土墙的方法是:

外面用夹板,里面放土,用杵向下捣,墙土捣坚实后再把夹板撤掉。

所以,古代筑墙也称“设板”。

“不筑”,就是“不把墙筑起来”。

从“筑”字可知,语言是从生活中产生的,还必须再回到生活中去,我们才能真正地理解它、认识它。

就这个问题,我们如果去向农村的较年长些的农民请教,便可立即得到答案。

6盗:

《教师教学用书》译“必将有盗”:

一定有盗贼进来。

查《现代汉语词典》“盗”字“盗贼”条:

强盗和小偷(总称)。

我们知道,“强盗”和“小偷”是两种人:

“强盗”是用暴力抢夺别人财物的人。

“小偷”是暗中偷别人东西的人。

本文中又不是说以上两种人联手来作案的,怎么能译成“盗贼”呢?

这里的“盗”就是从事盗窃活动的人,即小偷。

7父:

教材依旧没有作注。

我到下面讲学时,发现师生们都读“父”为fù

,理解为“父亲”。

大家也都以为这是天经地义的,其实这都是错的。

古代都是大家庭,儿子成婚后没有分家另过的,那时的每个家庭大都是几代人同吃同住。

假如一个家庭有爷爷、奶奶、父亲、母亲、儿子、儿媳(这只是假设,实际上要比这多),这个家庭就有两个做父亲的,那么这里的“父”是指哪个父亲呢?

再者,这两个做父亲的也都是那个富人的邻人啊,为什么要把他们分离出来呢?

还有,每个人又都有父亲,如果只从这个家庭的父、母、儿、媳算起,这四个邻人就该有三个父亲(儿子的父亲已在内),那么这个“父”又是指哪个人的父亲呢?

可知这样解释不合逻辑。

《教师教学用书》译“其邻人之父亦云”:

隔壁的老人也这么说。

这也是错的。

1“隔壁”是指左右毗连的房屋或人家。

前文说“天雨墙坏”,可知那个富人是独门独院居住的;

再说,先秦时既没有今天的“趟子房”,也没有楼房,那个富人哪来的“隔壁”人家?

2“老人”指老年人。

老人中有男有女,而这里的“父”还能包括女性吗?

《说文》:

“七十曰老。

”怎么能知道这里的“父”就是指七十岁以上的人呢?

“父”该读作fǔ,是对男子的美称。

(多用于人的字。

)“邻人之父”,就是邻居家的男子,多指当家的那个。

在古代,一个成年男子,哪怕他只有20岁也得美称为“父”。

以上“说”、“雨”、“子”、“父”四个字教材均不予注释,为什么不注呢?

编者自己就没读懂。

他们就以为“说”读shuō,意为进说;

“雨”读yǔ;

“子”就是“儿子”;

“父”读fù

,指父亲。

这么浅显的词还用注吗?

说编者没懂,《教师教学用书》中译文的错译就是明证。

不注的结果是,这些词几乎全国的中学师生都弄错了。

8智:

课本在题解中注:

智,聪明,这里的意思是“以……为聪明”。

固有意义和临时意义讲得都是不错的,可这个注释就是欠那么一点火候。

“其家甚智其子”,如果按课本的注释来讲就是:

他家里人非常以为自己的孩子聪明。

这不大合于今人的语言习惯。

“智”当以这样注释为宜:

智:

聪明,智慧。

这里用作意动,以为聪明,即赞赏。

“其家甚智其子”,意思是:

他家里人非常赞赏自己的孩子。

一篇仅有43字的短文,就有这么多的错误,不能不令人惊愕。

课本中如果只这一篇文章里有误,那是很正常的;

如果每篇文章里只有少许错误,也是很正常的。

因为书中不可能没有错误,教科书也不能例外。

但目前的问题是,课本中每篇文章的错误都俯拾即是,很难从中看不到错误。

中学语文教材(初中和高中)里这方面的错误,我大致查了一下,查到1296处(指知识性错误,即所谓的硬伤。

上文所举的该注不注及其他讲得不妥当的地方尚不在此列)。

人们都知道教科书是书籍中最规范的,其中有大量错误,定将谬种流传,误人子弟。

中学生目前在学校和高考中古诗文的考试成绩,就是一面镜子。

多年前,我曾就上述问题致信贵部,得到陈至立同志的重视。

人民教育出版社语文室曾向我征求意见,我把自己对当时高中语文一年级古诗文部分注释错误的修正意见(约200多处)寄去,虽然当时的语文室由于种种原因对自己的错误做了些辩解,但后来的新课标语文教材,在很多地方都做了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修改(这里不一一举例)。

改正了,也就说明了一切。

如果本来是对的,就谈不上修改。

对的再改,反而错了。

中学语文教材现在总在不断地更新内容,这就出现了下面情况:

旧的错误纠正了,新的错误又出现了。

总是被动地通过各方指正然后再来纠正(也不可能全部纠正),不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这先就误了数以亿计的青年学生了。

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编写者都是国内的古汉语专家,初版的上册就已四易其稿,其中尚有一些缺点错误。

倘草草成书,不错何待!

教科书之所以成为教科书,因为其中虽有错误,但是很少,不是很多。

我这里讲的错误是指语言方面的,不包括文学。

语言学是科学,按科学态度认认真真地去做,少出错误总是该能办到的。

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首先在编著上用力,严格把住这一关。

注释家们出错,我以为主要是方法的问题。

读书方法不对,读起古书来就如盲子夜行,往往陷入错误的泥潭。

书里的这种读书方法再由教师传给学生,则我们全体都将读不懂国文了。

下面再就教材的注与译从方法论角度谈点自己的意见。

一 注释原则。

学生们不看注解,就根本读不懂古书。

注释的好坏,直接影响学生的读书质量。

做什么事都要有原则,注释也不例外。

注释的原则是:

1关于词的注释:

书中所注词义,指的是那词本身固有的意义(字典辞书中能查到的),而不是从上下文猜测出来的意义。

如果在注文中必须解释得更灵活一些才能使学生更容易了解,就在先注出词的固有意义的前提下再把它引申一下,并用“等于说”、“指”、“这里指”等字样,告诉读者这是那词在这样语言环境可以这样了解的意义,到了别的语言环境就不再具有这种意义了。

违反了这一原则,注犹不注。

如:

《论语·

学而》(七年级语文课本上《论语》十则)第一则里的“子曰”,以前的课本注:

[子]孔子。

查字典辞书,“子”字条下没有“孔子”一项。

“孔子”是“子”在《论语》中的某个地方可以这样理解的意义,到了别的地方就不再具有这一意义了,我们说它是个临时意义。

依注释原则,“子”该这样注释:

子:

对男子的尊称,这里指孔子。

再如:

范仲淹《岳阳楼记》(八年级语文课本下)中的“若夫淫雨霏霏,连月不开”。

[开]放晴。

查字典辞书,“开”字条下没有“放晴”一义。

依注释原则,“开”该这样注释:

开:

解除,这里指天气放晴。

学生们要掌握的是词的固有意义,而不是临时意义。

因为词的固有意义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掌握了它,才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以上课本的注释方法,叫随文释义。

这种注释对学生的危害是:

学了一篇会一篇,换了一篇还不会。

等于白白浪费了学生的精力和时间

2关于串讲:

注释中的串讲,就是句子大意的解读,类似课堂上的口头翻译。

要不要串讲?

比较难懂的句子,或古今词语的搭配不同的句子,等等,在首先讲清楚语言的前提下,可以作些串讲。

如陶渊明《桃花源记》中的“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在讲清“怡然”的词义和“怡然自乐”这种格式后,可加注道:

“怡然自乐”等于说都很安适快乐。

不作这样的串讲,读者如把这句直译为“安适快乐地自个儿快乐”,那就不通了。

但串讲不能过多。

课本中这类注释就过多,尤其是高中的《先秦诸子选读》。

《孟子·

滕文公下》(高中语文《先秦诸子选读》)中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富贵不能扰乱他的心,贫贱不能改变他的节,威武不能压服他的志。

课本连一个词都没注,就来了这么一通串讲。

我想,没人能读懂以上的话。

“扰乱”是指“淫”吗?

“改变”是指“移”吗?

“压服”是指“屈”吗?

“心”、“节”、“志”都从哪儿来的?

“威武”又是什么意思?

不要说注者都没有讲对,即使是讲对了,学生看了这样的注释也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于学无补。

其实这种句子根本用不着串讲。

如果换成下面的注释,大家就都能读懂了:

1淫:

放纵(见朱熹注)。

这里用作使动,使……放纵。

后文的“移”和“屈”与此句式同。

2移:

动摇。

3威武:

指权势。

屈:

屈服。

注释不是翻译。

注释主要讲语音、语法和语义,尤其是语义。

把词义讲清楚了,一句话的意思就自然清楚了。

二 历史观点。

王力先生说:

“学习古代汉语没有什么秘诀,说来说去只是一个历史观点问题。

”没有树立这一观点,所注错误必多。

学而》中的“学而时习之”,课本注:

[时习]时常地复习。

释这里的“时”为“时常”,是时代错误。

“时”作“时常”讲,是后起义,当在魏晋以后。

孔子是春秋时人,他不可能使用“时”在数百年后才产生的一个意义。

上古时“时”有“以时”义。

“时习”就是按时诵习(依王肃注)。

司马迁《史记·

陈涉世家》(九年级语文课本上)中的“攻陈,陈守令皆不在,独守丞与战谯门中”。

[守丞]守城的当地行政助理官。

王力先生几十年前曾对此批评道:

“在秦末有那么个官叫行政助理员(当时的课本解作‘行政助理员’)吗,这种说法太现代化了。

”我以为,如果这个解释能够成立的话,那么古书中的国君我们就可以解作国家主席,古书中的丞相我们就可以解作国务院总理。

你看,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行政助理官,不都是现代的名词吗?

这是绝对不行的。

我们不能以今为古。

这里主要的是“丞”字。

“丞”是官吏的副职。

“守丞”指郡守的副职,即副郡守。

“丞”在当时是武职,守城乃其职责所在。

语言在发展过程中发生了很多变化,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语言。

如果我们用唐代的词义去解读先秦两汉的文章,那将是错误;

如果我们用现代的词义去解读唐代的文章,也将是错误的。

知道古今语言有同的一面,还要知道古今语言有异的一面,这就是历史观点。

三 因文定义。

读古书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因文定义,一种是望文生义。

这两种方法,一种是正确的,一种则是错误的。

所谓的因文定义,就是根据古人文章中的字来确定其意义。

我们要给古人文章中的字定义,就要有一个大家都必须共同遵守的标准,没有这样一个标准,则势必“言人人殊”。

这个标准有二:

一是字典辞书,一是古注。

我们的很多错误都出在这上面。

《木兰诗》(七年级语文课本下)中的“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

不闻机杼声,惟闻女叹息”。

[唧唧]织布机的声音。

查字典辞书,“唧唧”没有“织布机的声音”的意义。

字典里不这样讲,别的地方也不这样讲,为什么单单中学语文课本《木兰诗》里的“唧唧”就能当“织布机的声音”来讲呢?

这样语言就失去了社会性。

后文说“不闻机杼声,惟闻女叹息”。

既然听不到机杼声,哪来的织布机的声音呢?

可知这是望文生义。

查《王力古汉语字典》:

“[唧唧]1叹息声。

《木兰诗》:

‘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

’”

可知木兰虽然坐在织布机前,但她没有织布,她在想着老父要从军的事,所以发出一声又一声的叹息。

范仲淹《岳阳楼记》中的“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

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废具兴”。

[越明年]到了第二年。

越,到。

查字典辞书,“越”不具有“到”义。

文章的结尾说:

“时六年九月十五日。

”范仲淹的意思是,这时是庆历六年九月十五日。

我们来算一下,从庆历四年到庆历六年,是三年,不是二年。

查《王力古汉语字典》“越”字第一义项下:

引申为时间距离的经过。

……宋范仲淹《岳阳楼记》:

“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废具兴。

可知“越明年”就是过了明年,等于说到了第三年,即庆历六年。

望文生义就是胡猜。

我们的课本带头猜,则学生从小到大不是学过来的,而是一路捕风捉影地猜过来,其结果可想而知。

四 重视故训。

教材中的注解是现代人所注。

而看现代人注得对不对,人们大都要查看古人是怎么说的,然后再作定论。

今人如果抛弃故训,自己主观臆断,则大半要错。

为政》(七年级语文课本上《论语》十则)中的“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是知也]这是聪明的。

……知,通“智”。

孔子在这里教诲子路的是:

要实事求是,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不能强不知为知。

这与聪明智慧无关。

邢昺疏:

“言汝实知之事则为知之,实不知之事则为不知,此是真知也。

”从上可知,“知”在这里读zhī,是“知道”的意思。

“是知也”,意思是这才是真正的“知”。

述而》(高中语文《先秦诸子选读》)中的“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

举一个墙角做例子给弟子讲清楚,而弟子不能触类旁通推知另外三个墙角的情况。

课本释“反”为“触类旁通推知”,就是“类推”的意思。

这是大错。

错误来源于《辞源》和《现代汉语词典》。

为什么这些权威的书都注错了呢?

“以”是“用”的意思(课本和字典都把这个介词给丢了)。

如果把“反”解作“类推”,那么“不以三隅反”,就是“不用三个角去类推”。

类推什么?

先已举出的那个角。

我们知道,“类推”指比照某一事物的道理推出跟它同类的其他事物的道理。

人们都用已知去推未知,有用未知去推已知的吗?

再者,已知的东西还去推它做什么?

“凡物有四隅者,举一则三隅从可知。

学者当以三隅反类一隅以思之,而其人若不以三隅反思其类,……。

”“不以三隅反思其类”,我看邢昺是真的读懂了。

孔子原话的大意是:

大凡物体都有四个角,教者举出其中的一个角把它讲清楚,其余的三个角也就清楚了。

弟子如果不能用其他三个角去反思已讲过的那个同类的角,进而知道这未讲的三个角,就不回过头来教授(即不重复教授)。

反:

回来,回去。

这个意义后来写作“返”。

王力先生一再强调读古书要重视故训。

古人的训解虽然也有错,但很少,大多数故训都稳如泰山。

今人如果没有直接而充分的证据,就不能轻易地推翻故训,自立新说。

那样做,犹如蚍蜉撼树。

五 关于古今字、通假字、异体字。

上述问题是汉字的不同概念,不能混淆。

看看我们的课本。

《烛之武退秦师》(高中语文必修2)中的“秦伯说,与郑人盟”。

[说]通“悦”。

今人注释里所用的术语“通”,都是指通假字。

通假(借)字,大都是指古人写别字。

即有个本字古人没有写,而写一个与之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替它。

要判断通假字,有很多条件,其中一个重要的条件是:

本字和借字必须同时并有。

如果断定上文里的“说”是通假字,那就是说,《左传》里本该在这地方写“悦”字,可作者却写了个别字“说”。

这是本末倒置的说法。

实际的情况是:

“说”在上古时有很多读音,也就有多种意义。

这是我们今天说的兼职过多。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后人就为“说”字又造了个字,就是“悦”。

这个字取代了“说”的一部分意义,在这个意义上“说”就成了古字,而“悦”就是今字。

这就是古今字。

文字学家也叫“分别字”、“分化字”,等等。

这个今字是什么年代产生的呢?

据文字学家断定,其最早不能早于汉代。

汉代的《说文解字》里没收“悦”字,可能因为它是个俗字。

《左传》是春秋时的书,其作者怎么可能写出汉代后才出现的字!

两个字一个古一个今,不在同一个历史平面上,而我们的注释家非要把它们拉到一起,让它们“通”,我说这是相声里说的“关公战秦琼”一样的笑话。

课本里一再这样讲,会把我们的学生误导到没有历史观点,不知道词的时代性这样一条错误的道路上去。

新课标前的高三语文课本《屈原列传》后的练习四有如下内容:

指出下列语句中的通假字,把它们的本字写在后面的括号里。

1.“离骚”者,犹离忧也(罹)

2.人穷则反本()

3.靡不毕见()

4.其称文小而其指极大()

5.屈平既绌()

6.亡走赵,赵不内()

我看除第1题“离”通“罹”外,下边的“反”“见”“指”“绌”“内”都不是通假字。

课本的命题就是错误的,叫学生们怎么去解答?

所谓的异体字,指同音同义而写法不同的字。

如古代的“内”和“纳”,在“入”的意义上先秦既作“纳”,也作“内”,但以“内”为常。

这就是异体字。

课本把它们都解作通假字。

通假字是本字和借字意义上毫不相关的两个字。

“内”和“纳”都有“入”义,如何能“通”?

   

《荆轲刺秦王》(高中语文必修2)中“秦王必说见臣,臣乃得有以报太子”。

[说]同“悦”。

“同”是相同、一样的意思。

注释的术语中,只有异体字可用“同”。

同是一个“说”字,在《烛之武退秦师》里课本解作通假字,到这里又突然变成了异体字。

前面说了,“悦”是汉代以后才有的字,与“说”字不在同一个历史平面上,如何能“同”?

这样解来,就全乱了!

六 关于词类活用和词的兼类。

古今汉语都有词类活用的情况,只是现代汉语不及古代汉语,特别是上古汉语那样普遍。

所谓的词类活用,是说某词本属某一词类,只是入句后临时具有另一词类的性质,不是说这个词分属于两个词类。

例如,我们不能说“蚕”字既是名词,又是动词,也不能说“高”字既是形容词,又是动词。

如果那样理解,就不是“活用”而是“兼类”了。

当然词的兼类的现象在古今汉语中也不少,有很多词既是名词,又是动词等,这就是兼类。

再看看课本的情况。

《诗经》两首(高中语文必修2)《采薇》中的“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雨(yù

)雪]下雪。

雨,这里作动词。

课本释“雨”为动词是对的,错在“这里作”。

“雨”读yǔ,指从云层降落到地面的水,是名词。

“雨”读yù

,具有“雪等小颗粒降落”的意义,是动词。

其本身就是动词,还如何再“作动词”?

注者不知道这是词的兼类,就把它讲成词类活用了。

韩愈《马说》(八年级语文课本下)中的“策之不以其道”,课本注:

[策之]鞭打马。

策,马鞭子,这里是用鞭子打的意思。

错误和上面的“雨”是一样的。

“策”的本义是名词,马鞭子。

“策,马箠也。

”引申作动词,指以鞭打马。

七 关于翻译。

中学生初学古汉语,有时单靠注解往往还不能读懂原文,今译作为一种辅助手段,对他们的学习是有一定帮助的。

所以,中学语文《教师教学用书》里每篇古文都有译文。

人们都知道古文今译有三点要求,即“信”、“达”、“雅”。

我以为其中的“信”是最主要的。

译文如果不能忠实于原文,语言即使再通顺、再优美也是毫无意义的。

因为那样我们读到的就不是古人的文章,而是今人的文章了。

《教师教学用书》中所选译文,不“信”之处太多,因此错误比课本注释中的要加倍。

泰伯》(七年级语文课本上《论语》十则)中的“任重而道远”。

《教师教学用书》译文:

因为他肩负着重大的使命,路程又很遥远。

上面译文“达”和“雅”都基本做到了,但不“信”。

这对于学生不但无益,反而有害。

其不“信”有二:

一是词义。

“任”在这里不是指“使命”,“重”在这里不是指“重大”。

“任”有“负担”义,这里可译为“担子”。

“重”指“分量重”,可译为“沉重”。

二是语法。

“任重”和后文的“道远”一样,是主谓词组。

译文把主语“任”移到后边作了中心词,把谓语“重”移到了前边作了定语,因而“任重”就变成了偏正词组。

这不合原文的语法。

这样译来,破坏了原文的句子整齐美。

正确的翻译该是:

(他们)担子沉重,而且路途遥远。

苏轼《文与可画筼筜谷偃竹记》(高中语文《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中的“故画竹,必先得成竹于胸,执笔熟视,乃见其所欲画者,急起从之,振笔直遂,以追其所见,如兔起鹘落,少纵则逝矣”。

《教师教学用书》译:

“如兔起鹘落,少纵则逝矣”:

就像兔子跳起来把鹘扑落一样,稍一放松那鹘就跑掉了。

译文既“达”且“雅”,就是不“信”,以致犹如痴人说梦,令人啼笑皆非。

要说这句生疏的字就一个“鹘”,我们去查字典辞书就解决了:

鹘:

读hú

,鸷鸟,是鹰一类凶猛的鸟,以小动物为食。

我们都知道鹰捕兔子,没听说过有兔子捕鹰的。

兔子在地上,是走兽;

而鹘是飞禽,在空中。

即使兔子跳得再高也扑不到鹘啊?

再说,兔子是食草动物,它扑鹘做什么?

难道要吃它吗?

上面两句译得比较准确时应该是:

(运笔)就像兔子刚跃起而鹘鸟便飞落(捕杀它)那样迅疾,(否则扑捉到的形象)稍纵即逝了啊。

苏轼的意思是说,画竹子时找到灵感后就要迅速动笔去画,否则思路稍纵即逝。

“兔起”和“鹘落”在这里都是用来形容运笔的神速。

鲁迅先生在论及外文翻译的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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