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片项目申报指引湘潭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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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的要求组织生产,积极开展“三品”认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5、项目建设以特定行政区域为单位,边界清晰,相对集中连片。
6、每个综合示范园年内需明确主体承办1次休闲观光农业节会活动。
三、资金支持环节
以现代农业、“两型”农业为主题,以可复制、可推广为目标。
选择支持标准化生产、绿色防控、测土配方、生态栽培等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的示范推广;
生产、销售、加工等产业链及地方品牌打造;
全程社会化服务的示范推广等。
四、资金支持额度
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示范基地及示范片建设(含举办休闲观光农业节会活动),每个示范基地及示范片支持20—60万元,共420万元。
附件5-2
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在梅林桥现代农业示范园、湘潭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湘乡核心区、韶山核心景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姜畲现代农业示范园、盘龙生态农业示范园内的农业主导产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休闲农庄。
农业主导产业突出、辐射带动能力强、经济效益好、规划科学、管理规范、具有发展潜力及空间。
优先安排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星级休闲农庄,兼顾发展潜力较大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休闲农庄。
推动主导产业链条不断延伸,提高一二三产业融合程度。
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原料基地建设、电子商务发展、工艺提质改造等。
支持农业休闲企业产业基地建设、生态环境改造、地域特色文化挖掘等。
支持5个企业或休闲农庄,每个10~30万元,共100万元。
附件5-3
蔬菜产业发展专项申报指南
在梅林桥现代农业示范园、湘潭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湘乡核心区、韶山核心景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姜畲现代农业示范园、盘龙生态农业示范园内,以蔬菜专业基地提质改造和蔬菜产业示范片、蔬菜产业园建设为重点,兼顾特色基地建设。
扶优扶强,着力扶持规模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科技水平高、对“菜篮子”工程建设有显著贡献的、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和基地。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蔬菜标准园建设
在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园区域范围内扶持17个蔬菜标准园建设,其中扶持3个市级一类蔬菜标准园建设,扶持4个市级二类蔬菜标准园建设,扶持10个市级三类蔬菜标准园建设。
蔬菜标准园项目,要求露地标准园面积200亩以上,或基地建设有标准化钢架大棚50亩以上(其中一类标准园要求露地标准园面积600亩以上,或设施标准园需设施100亩以上;
二类标准园要求露地标准园面积400亩以上,或设施标准园需设施80亩以上;
三类要求露地标准园面积200亩以上,或设施标准园需设施50亩以上)。
标准园要求沟、渠、路硬化,灌溉设施以及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生产能力较强,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企业产业发展势头好,具有较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基地建立健全生产管理、质量安全等规章制度,制定主栽品种标准化生产规程,并严格执行,同时要求制度上墙,统一标志标牌,蔬菜产品统一品牌;
蔬菜标准园必须进行无公害产品认证,有条件的开展绿色、有机产品认证,要求基地建设完善蔬菜质量安全自检体系,并开展蔬菜自检工作,一、二类标准园要求建设好溯源体系,并投入使用。
(二)特色蔬菜基地建设
扶持名特优蔬菜基地建设,打造湘潭特色蔬菜品牌。
特色基地建设,要求沟、渠、路,灌溉设施以及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生产能力较强,基地特色明显,包括蔬菜品种、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等,按照突出特色,打造品牌,择优扶持的原则。
三、项目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要认真编制项目申报书。
申报书主要包括:
蔬菜专项项目申报表(附件1),蔬菜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项目实施方案等。
项目详细实施方案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目标任务、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期限和进度安排、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保障措施,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合作社、企业注册登记材料,无公害、绿色等认证等相关材料)。
支持17个蔬菜标准园(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建设)50万元3个,30万元4个,15万元10个,共420万元。
支持12个特色蔬菜基地建设,5—8万元,共80万元。
蔬菜质量安全
承
诺
书
承诺企业(盖章):
二○一六年月日
蔬菜质量安全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的蔬菜食品。
本公司及其蔬菜生产基地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制定生产技术规程、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记录制度、农业投入品使用制度、农产品质量自检制度、农产品采收制度等,并严格执行;
三、绝不使用国家规定的禁用农药以及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农药,严格按照农药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生产操作;
四、建立健全生产档案,农产品生产严格实行农业投入品的生产记录,并妥善保管;
五、上市农产品进行农残自检,产品一律贴上或附上产地标签、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明,不合格农产品不准销出;
六、诚实守信,不搞欺诈作假行为;
七、积极主动配合和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并自愿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若出现违犯《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违法行为,愿意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理;
八、承担由自身农产品质量引起的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
监管单位(盖章):
二○一六年月日
湘潭市蔬菜重点项目
实
施
方
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类别: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实施方案编写目录
第一部分:
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目标任务
第三部分:
主要实施内容
第四部分:
项目建设期限和进度安排
第五部分:
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第六部分:
保障措施
第七部分:
有关佐证材料(包括组织机构代码、品牌商标、无公
害、绿色认证证书、获得荣誉及其他)
附件5-4
标准化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指南
在梅林桥现代农业示范园、湘潭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湘乡核心区、韶山核心景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姜畲现代农业示范园、盘龙生态农业示范园内的特色产业基地。
基地生产的农产品通过“三品”认证或2016年内能完成认证。
按照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创建与验收评价管理规范(试行)》、《湖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与验收评价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湘农办质[2016]14号),重点支持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标准体系建设、生产管理和质量监控。
支持5个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10万元的3个、5万元的2个,共40万元。
附件5-5
综合示范乡镇农技推广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1)在梅林桥现代农业示范园、湘潭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湘乡核心区、韶山核心景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姜畲现代农业示范园、盘龙生态农业示范园内的乡镇农技推广中心(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2)已完成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3)站房建设基础条件较好,办公场所位置方便;
(4)农技人员配备符合编制要求,并在编在岗;
(5)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组织管理能力,能确保项目建设的全面推动并有示范引领作用。
二、资金支持环节
1、按照《湖南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规范》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重点支持办公设施、监管装备、检测仪器以及制度建设等。
2、按照《湖南省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建设规范要求》和《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开展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星级服务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重点支持农技咨询服务大厅提质;
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
三、资金额度
支持2个示范乡镇农技推广中心(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每个20万元,其中乡镇农技推广中心示范10万元、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示范10万元。
附件5-6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在梅林桥现代农业示范园、湘潭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园湘乡核心区、韶山核心景区现代农业示范园、姜畲现代农业示范园、盘龙生态农业示范园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运转正常、带动能力强的市级以上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
(1)商标注册和“三品”认证;
(2)开设自营店、直销店或销售窗口以及农村电子商务建设等;
(3)购置贮藏、烘干、加工等设备;
(4)技术培训、品种改良、提质改造等建设。
共支持符合条件的5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个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