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木耳栽培规范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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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木耳的病害主要表现为杂菌的侵染,常见杂菌有:
1.木霉:
木霉污染,初期菌丝为白色,后逐渐产生绿色孢子而变成浅绿色,进而成为深绿色。
木霉主要发生在菌种瓶(袋)未萌发的料内和没有彻底清除的耳基上,若不及时处理,扩大蔓延很快,病区木耳菌丝不能生长或生长不良。
防治措施:
培养基灭菌要彻底,菌袋出耳期间发生木霉,可先将菌袋置于阳光下晾晒1~2天,再用0.1%高锰酸钾。
2.毛霉生根霉:
初期为浅白色在25~35℃条件下,其菌丝及假根长入培养基后向上伸出较长的孢子柄,顶端为黑色孢子襄。
其危害是隔绝氧气,争夺养分和水,分泌毒素,影响黑木耳菌丝的生长。
参照木霉防治措施。
3.链孢霉:
初期菌丝浅白色,菌丝生长速度极快,前期易在袋内产生浅黄色积水,并在袋口或塑料袋破裂处形成白色块状原基,成熟后变为桔红色粉状孢子。
链孢霉主要危害是与黑木耳菌丝争夺营养。
多在生产木耳菌袋时发生,对菌袋生产威胁很大。
黑木耳菌袋生产,尽可避开高温季节,在接种方法上宜采用套袋法,避免菌袋间互相污染。
发现链孢霉应及时捡出。
4.霉菌:
菌丝初期呈白色,可形成圆形菌落、外观略呈粉末状,在生长期常可见有宽1—2毫米的白色边缘。
表面常交织形成一层膜状物,使之与空气隔绝,并能分泌毒素,使食用菌菌丝致死。
防治措施:
搞好接种室、培养室、栽培场所周围的清洁卫生,并进行定期消毒灭菌,以减少初次污染,加强通风换气,防止青霉菌的发生和蔓延。
调节好培养料的酸碱度,可用1%—2%的石灰水调节呈微碱性而抑制青霉菌的发生。
(二)常见“病”害及防治措施
黑木耳的“流耳”(又名“醣性耳”或“水烂耳”)是细胞充水破裂的一种生理障碍现象。
黑木耳在接近成熟时期,不断地产生担孢子,消耗子实体里面的营养物质,使子实体趋于衰老,此时遇到过大的湿度极容易溃烂。
在温度较高,特别是湿度较大,而光照和通气条件又比较差的环境中,子实体常常发生溃烂。
受细菌和害虫的破坏也是造成耳片溃烂流失的原因。
在子实体生长时期,要加强管理,及时采收。
除搞好预防之外,如果已经出现“流耳”,应当及时把木耳采摘下来,快速干制,以减少损失。
流耳用小刀刮除,用毛刷蘸水洗刷流耳部位,清除粘附于耳上的胶质物,以利幼耳生出。
否则,不易生耳。
(三)病虫害的综合防治
防治黑木耳的病虫害,要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实行综合防治。
在栽培生产中,应当加强实地观察,探索、研究和掌握病虫害的发生、发展和危害规律,以便采用相应措施,做好防治工作。
上面讲到的几种杂菌、害虫及病状的发生与危害,具有一个比较普遍的共性,即大多数喜欢生活于温度较高、湿度较大、光照不足、空气不新鲜的环境中。
采取综合措施防治病虫害,应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应当尽可能选择良好的栽培场所,严格加以清理,保持卫生,减少病源,给黑木耳创适宜的生活环境。
其次,要大力提倡早接,使黑木耳菌丝体优先占据培养基,减少杂菌的入侵机会。
实践证明,凡提早接种栽培的耳袋,出耳率高,生长发育快,杂菌少;
而晚接种的耳袋,杂菌往往很严重。
再次,要加强科学管理,调节好栽培环境的温度和湿度,注意通风光照程序,加强通风管理,保持栽培场所空气清新。
要不断地割除耳场的茅屋草,清扫害虫躲藏的地点,使害虫和杂菌不易繁殖。
若在耳场四周挖一道小沟,灌注清水,对防止害虫入侵有一定效果。
经常晾晒耳袋,可以用紫外线杀灭虫卵和杂菌孢子。
轻度发生杂菌耳袋可涂刷1~3%生石灰液,也有防止杂菌入侵的作用。
同时还要注意及时采收成熟的黑木耳,以防成熟过度自隔分解,引起病害蔓延。
综上所述,加强人工管理,不断地革新栽培技术,是防治害虫、杂菌的一个有效措施。
如果栽培场所已经发生了害虫,要做到“治早、治小、治了”,把害情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
耳袋上的害虫较多时,应设法驱防,减少危害。
把耳木放进清水里浸泡几个小时,能够浸除耳木上的害虫。
基地管理组织机构图及机构职能权限
基地副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司有关规定;
(2)设置基地组织机构,任命有关人员,并规定其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3)制定基地的种植、栽培计划;
(4)为基地农事活动的实施提供的资源保障;
植保员:
(1)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内产前工人的技术培训;
(2)负责对基地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监督控制,并认真做好记录、处理意见、信息反馈等工作。
(3)植保员要建立田间管理记录,对基地情况进行记录;
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并向公司上报。
农用化学品管理制度
为能够科学使用农药,做到有效、安全、高效,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采购
购买农药时要谨防假冒,提高警惕辨清真伪。
要求基地采购人员购买农药时做到以下几点:
1、根据供方评价细则,对采购商品的厂家进行评价,确定固定的化学品采购单位。
2、不采购限制使用的农药。
3、农用化学品设专人采购。
4、需要购买农用化学品时,需提出申请,经基地副总批准后,方可进行购买。
5、购回农用化学品后,采购人员要立即交予农用化学品管理人员入库保存并记录品种、数量。
二、储存和保管
1、农用化学品必须由专人保管。
对采购、保管人员要认真审查,要求工作认真负责。
2、严禁将农用化学品带出工作场所。
3、存有农用化学品的仓库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三、领取和施用
1、领取农用化学品时要认真填写《农用化学品记录表》中规定的各项内容,如领取品种、数量、配制比例、用途等。
2、施用浓度要适当,施用人员在作业后,必须将剩余的农用化学品立即退回农用化学品仓库,不得私自存放农业化学品。
四、销毁和检查
1、对过期失效和必须销毁的农用化学品,要经基地管理人签署意见由指定专人采取安全措施进行销毁。
2、加强检查,认真落实规章制度。
基地管理员定期检查(每月一次),发现库存数量与帐目不符时,要查明原因。
有毒有害物质检验制度
一、目的
对新鲜原料中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监控,以保持出厂的产品持续满足其预期的质量,确保顾客满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验和实验。
三、职责
公司质检部负责收集和制定检验标准、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
负责制定与检验有关的管理制度并负责执行。
四、工作程序
1、公司设立独立的质量检验部,质检部对质量判断有否决权。
2、质检部配备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经培训合格的检验人员。
3、质检部配备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检测仪器,并根据需要逐步加强。
计量仪器按规定进行计量检定。
4、质检部负责收集、制定、执行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及生产过程卫生控制的检验标准、规程和规范。
5、每批原料进厂前要进行进货检验,并每月将基地的原料送至有委托资格的权威检测机构检测。
6、产品将按批次进行出厂检化验并做好记录,检验记录必须完整、准确、规范;
出口产品发货前将向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报检,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出口。
二00八年一月一日
文件和记录的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使管理工作和基地实地管理工作相配套、管理更有序,真正地对基地合理地管理,在对基地管理过程有效地监控,可以达到管理过程可查询、追溯等,基地对管理过程的文件及管理过程记录文档做如下规定:
1、文件和记录的存放
1.1文件和记录应存放在单独的办公室和文档柜内,记录和文件应清楚摆放,以便查询时容易查阅;
1.2文件存放的位置要保持干燥,不易受潮的地方,以免文件糟受破坏;
2、文件和记录的管理
2.1文件应由基地负责人统一管理,收藏;
2.2文件记录基地负责人应定期收集整理归档,以免丢失;
2.3文件记录存放在比较保密的地方,不要被人误拿损亏;
2.4文件记录不经基地负责人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取阅,更不能随意更改其文件的内容及记录内容。
3、文件记录的保存期限
3.1基地地文件应保存3年以上;
3.2每年基地应把每个年度的文件收集归档;
3.3把年度出口情况汇总表完成后发往公司核查是否与公司的发货情况相符。
食用菌基地植保员职责
为了加强食用菌基地的规范性建设,强化食用菌种植的科学、高效、质量、卫生、安全,特制订以下植保员职责:
一、工作时间规定
植保员必须严格遵守各基地工作时间要求,违犯者按公司纪律、规定进行处理。
二、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内菇农产前技术培训,
1、植保员在食用菌种植季节前一个月内必须对基地员工或合作农户进行一次集中培训。
具体由基地负责人组织,植保员授课培训并发放资料,编写资料要经技术顾问审核后方能发放,实地指导率要达到100%。
通过技术培训达到使菇农对食用菌标准化生产的各项规定内容清晰明确,自觉按要求组织生产。
2、负责对基地食用菌的菌种、原辅材料的进货渠道、数量、质量等数据做好台帐记录工作,并认真做好如下检查监督工作。
三、巡视规定
植保员必须对各基地进行巡查,发现异常及时向基地负责人联系并采取措施。
为了保持联系,手机在晚上10点之前不得关机,话费及时充值以免停机。
违犯者每次扣奖金100元。
四、按照标准化生产的要求做好监控工作
负责对基地农户食用菌栽培工艺流程实行全程严格监督控制,并认真做好记录、处理意见、信息反馈等工作。
植保员必须及时督促指导菇农注意从采收、加工、产品之间各种污染的技术辅导。
五、记录与处理
植保员要建立田间管理记录薄,对基地情况进行按日记录;
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过程的结果进行完整、准确记录。
不及时处理或末处理而造成的损失,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赔偿或追究责任。
六、报告
植保员发现基地异常问题,除了及时作出正确处理外,还应在发现问题的当天向公司报告,不准瞒报。
迟报、漏报,违反者每次扣工资100元。
以上职责由公司制订,植保员必须执行。
浙江纳富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一月一日
食用菌基地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基地(农户)严格按绿色食品要求进行生产,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使产品逐步走向被消费者确认的物美价廉、安全营养的绿色食品,结合本企业特点,特订立以下制度:
一、组织基地农民集中培训,在生产当中一个月内培训不少于2-3次,具体由植保员季炳臣同志组织指导培训。
由市农业局高级农艺师何建芬女士讲课,无特殊情况基地农民一律不准请假。
二、为了保证食用菌生产原料的可靠性,本公司已向龙泉市金元木制品厂常年订购了木屑的制作原料,基地各家种植农户要服从公司安排,统一购买,不准从任何渠道购买木屑和制作木屑的原料。
三、菌种是食用菌种植的重要部份,必须使用种性清楚,性状稳定,经有关部门鉴定和验收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批,认定或已登记已备案的品种,本公司已与市农业局菌种生产示范场订购了基地各家农户全年所规划生产需要的菌种。
基地农户一律不准私自购买。
四、基地种植食用菌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有传染病者不得从事本基地食用菌种植。
植保员要负责基地的各项日常管理和技术指导。
各家农户都必须要严格自觉遵守,植保员要及时与公司沟通传达信息。
五、在采摘加工当中,要听从植保员的技术指导,并按公司的产品要求进行加工,由公司基地管理员吴品富同志按排统一收购,不准供给其它单位和个人。
六、以上制度请基地广大种植户自觉遵守,严格执行。
望大家互相监督,严格要求,努力为公司生产出安全健康的食品,营造一个好的氛围。
2008年1月1日
食用菌基地溯源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食用菌种植的规范化管理,确保食用菌质量、卫生、安全。
各基地必须做好种植、交售、加工的详细记录,并加强监督和管理。
经公司研究特制订以下溯源管理制度:
一、做好基地和合作农户种植食用菌的田间管理记录
基地管理员要对基地和合作农户种植的食用菌,在生产过程中实行全程跟踪指导。
使用(木屑、麸皮等)原料的品称、厂家和地址,原料的用量和配比度,做好田间管理记录。
二、食用菌交售记录
各基地、合作种植农户交售的食用菌,食用菌的品种、数量、价格、批次、等级进行登记造册。
三、食用菌加工管理
加工环节必须按地块进行加工,不同地块的食用菌不得混淆加工,在加工过程中(包括包装),要严格按照“食用菌加工规程”操作,并在每批成品贴上标记、日期和编号。
四、成品出入库管理
仓管员必须将成品按先进先出进行管理,并做好入库和出库的详细账册。
五、溯源管理资料存档
溯源管理资料的工作既繁重量又大,必须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从基地种植、采收到加工成成品直到销售。
各相关部门(环节),生产人员都必须高度认真,绝对不可粗心大意,做好资料存档,严格履行以上制度,尽职尽责做好该项工作。
浙江纳富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一月一日
食用菌基地管理员职责
为了发展绿色食品和出境食用菌生产,使村民增加经济收入,确保本企业产品质量、卫生、安全;
加强基地人员、合作农户的管理和培训工作,特制订以下基地管理员职责。
一、基地管理员必须要掌握作息时间,工作安排和出勤登记。
做好田间管理记录,负责组织基地人员和合作农户技术培训。
二、基地管理员主持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并及时与公司沟通,传达公司信息:
基地种植人员和合作农户应及时向基地管理员反映种植生产异常情况,由基地管理员向公司生产部汇报。
三、植保员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对所管基地“食用菌”种植发生情况以全面了解和掌握,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台帐、汇报及防治措施。
四、在生产中要保持食用菌棚的卫生环境,严禁在生产过程中对“食用菌”使用甲醛、蜡。
要以“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和“不用药、少用药、慎用药”的原则。
五、基地农民在食用菌栽培过程中发生病虫害,不得擅自用药防治。
必须及时向植保员报告,由植保员组织监督具体防治。
并要认真做好用药的购进、使用、回收、库存等记录和销帐工作。
六、植保员要做好基地食用菌的适时采摘工作,严禁在采摘期施药和喷水,确保质量、卫生、安全。
以上职责由公司制订,基地管理员必须执行。
食用菌基地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食用菌基地建设,提高食用菌品质和质量,加强基地的人员管理和培训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人员培训制度
基地种植人员,都必须接受本公司组织的技术培训后方可从事基地食用菌种植,种植人员要定期参加各项培训。
二、健康检查
基地种植食用菌人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有传染病者不得从事本基本基地食用菌种植。
三、信息管理
本公司指定基地负责人员一名,负责基地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与公司沟通,传达公司信息;
各食用菌种植人员应当及时向基地负责人或公司反映食用菌种植情况,听取负责人传达的公司信息。
四、技术指导
公司聘请植保员一名,对基地食用菌种植进行指导,基地食用菌种植人员应当接受植保员的指导,科学种植,保证质量,提高食用菌品质。
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公司基地车辆使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益,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使用范围
货物运输用车
二、车辆使用管理
车辆由基地主管人员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车辆的调度、管理与使用和日常维修保养由主管人员负责,实行定人定车制度。
1、日常管理。
车辆驾驶、维护保养均责任到人,所有车辆均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任何人不准擅自将车辆开回家停放或随意停放在其他位置。
2、车辆必须按时入库,未派出的车辆必须在库。
凡因乱停乱放造成车况、车貌受损或被盗,除由驾驶员全额赔偿损失外,还要给予处分;
3、违反规定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出私车的,给予记过处分,并扣发当月奖金;
4、要遵守车辆行驶规定,凡因违规行驶造成扣车和罚款的,一切费用全部由驾驶员自理(含往返车票);
5、派车不出车的驾驶员,按旷工处理,每次扣发当天工资;
6、建立车辆管理台帐,由驾驶员对每次出发、目的地、往返时间及里程等进行记录;
同时对汽车技术状况、行驶里程、维修保养、安全行车、日常支出、保险等情况进行记录,作为车辆档案;
7、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做到专车专用,禁止混装、运输有毒有害物品。
擅自装载货物的人员给予停职处理;
8、原料、成品、包装等物资的专用运输车辆在装货之前要确认货车是否已经清洗。
若尚未清洗,则禁止装载货物;
9、驾驶员要加强日常安全知识的学习,严禁带情绪驾车、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出故障车、开英雄车。
三、维修保养管理
1、凡机动车辆的年检、保险、进厂维修保养、购置零配件和车辆辅助用品,必须提前由驾驶员申请,经主管人员同意后,按定点维修要求,组织实施。
2、驾驶员不得擅自拆除车辆配置的零部件。
如有一经查证除责令恢复配置外,还将调离驾驶员岗位或辞退;
3、平时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貌整洁。
车辆如有故障必须提前报告。
以上制度由公司制订,基地驾驶员必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