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工业生产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计算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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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煤总量(含计价水)(吨)瘦煤配入量(含计价水)(吨)
瘦煤比(%)=100%<
配合煤总量(含计价水)(吨)
气肥煤配入量(含计价水)(吨)
气肥煤比(%)=100%
配合煤总量(含计价水)(吨)
1/3焦煤配入量(含计价水)(吨)
1/3焦煤比(%)=4005^
配合煤总量(含计价水)(吨)其它煤配入量(含计价水)(吨)
其它煤比(%)=100%
2、配合煤灰分
配合煤灰分,是指配合煤中所含灰分在配合煤总量中所占的百分比。
配合煤含灰总量(吨)
配合煤灰分(%)=400-%
配合煤总量(干基)(吨)
3、配合煤硫分
配合煤硫分,是指配合煤中含硫量在配合煤总量中所占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配合煤含硫总量(吨)
配合煤硫分(%)=400-%
4、配合煤水分
配合煤水分,是指配合煤中所含水分占配合煤总量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配合煤含水总量(吨)
配合煤水份(%)=400%
配合煤(实物)总量(吨)
5、配合煤挥发分
配合煤挥发分,是指配合煤中所含挥发物的数量占配合煤总量的百分比,这项指标有干基和干燥无灰基两种计算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配合煤挥发分配合煤含挥发分总量(吨)(干基)(%)=104%
配合煤挥发分配合煤含挥发分总量(吨)(干燥无灰基)(%)=100%
配合煤总量(干基)(吨)-配合煤含灰总量(吨)
6、配合煤胶质层指标(X、Y值)
X值是说明煤在受热时的最终收缩量:
Y值是胶质体厚度。
均以毫米表示。
计算说明:
以上2—6项的数值均由化验取得,用加权算术平均计算,但在数值波动不大时,也可用简单算术平均计算。
7、配合煤细度
配合煤细度(细粉率),是指配合煤通过粉碎后检验煤料中不大于3毫米的煤所占的比例。
其计算公式为:
配合煤粉碎后不大于3毫米的配合煤量(吨)
细度(%)=X
配合煤总量(吨)
煤的细度通过检查取得,用加权算术平均计算,但在数值波动不大时,也可用简单算术平均计算。
8、配合煤细度合格率、均匀系数为了检查配合煤各质量指标与规定要求的符合程度和均匀程度,企业还可以根据需要,
计算配合煤细度合格率和配合煤均匀系数指标。
配合煤细度总检查次数-不合格次数
合格率(%)=%
总检查次数
细度波动范围按冶金部颁发的操作管理规程的规定执行。
配合煤灰分总检查次数-不合格次数
配合煤水分均匀系数=100%
配合煤挥发分总检查次数
1)配合煤灰分要求与理论计算值的波动范围为±
0.3%;
配合煤水分要求与理论值的波动范
围为±
1.0%;
配合煤挥发分要求与理论值的波动范围为±
0.7%;
。
超过以上范围的为不合
格。
2)以上配合煤各种均匀系数指标,在配煤比变动的当班可不作考核。
(三)炼焦
1、冶金焦抗碎强度(M40转鼓指数)
冶金焦抗碎强度是反映焦炭的抗碎性能的指标,以百分比表示。
冶金焦抗碎强度(M40)(%)
逐日(月)[试验后块度>
40毫米所占的百分比(%)
乂台金焦产量(吨)]之和=X
冶金焦总产量(吨)
按规定水分(水量)计算。
采用国外转鼓试验的,按实际情况计算,并加以说明。
2、冶金焦抗碎强度(M25转鼓指数)
冶金焦抗碎强度(M25)(%)
逐日(月)[试验后块度>
25毫米所占的百分比(%)
X冶金焦产量(吨)]之和
=X
3、冶金焦耐磨强度(M10转鼓指数)
冶金焦耐磨强度是反映焦炭的耐磨性能的指标,以百分比表示。
冶金焦耐磨强度(M10)(%)
逐日(月)[试验后块度<
10毫米所占的百分比(%)
按规定水分(水量)计算,采用国外转鼓试验的,按实际情况计算,并加以说明。
此指标实质上是磨损率,指标值越小越好。
4、冶金焦灰分
冶金焦灰分,是指冶金焦炭中含灰量所占的百分比。
冶金焦灰冶金焦中所含灰分总量(吨)
分(%)=蚀X
冶金焦总产量(干基)(吨)
5、冶金焦硫分
冶金焦硫分,是指冶金焦中含硫量所占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冶金焦硫冶金焦中所含硫分总量(吨)
6、冶金焦合格率
冶金焦合格率,是指检验合格的冶金焦占冶金焦检验总量的百分比。
冶金焦各种质量指标中,有一项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即视为不合格品。
冶金焦合格率的计算公式为:
冶金焦冶金焦检验合格量(吨)
合格率(%)=:
%
冶金焦检验总量(吨)
7、全焦率
全焦率(成焦率),是指入炉煤干馏后所获得的焦炭数量占入炉煤量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全焦率全部焦炭产量(干基)(吨)
(%)=1WX
入炉煤总量(干基)(吨)
8、冶金焦率
冶金焦率,是指冶金焦产量占经筛分的全部焦炭产量的百分比。
冶金焦率冶金焦炭量(干基)(吨)
(%)=WX
全部焦炭产量(干基)(吨)
冶金焦产量是指>
25毫米的焦炭产量。
9、炼焦耗洗精煤
炼焦耗洗精煤,是指工艺上每生产一吨焦炭(全焦干基)耗用的湿洗精煤数量(包括计价水,但不包括库耗、途耗)。
入炉洗精煤耗用量(含计价水,
炼焦耗洗不包括库耗、途耗)(吨)
精煤(吨/吨)=
10、吨焦耗洗精煤
吨焦耗洗精煤,是指每生产一吨焦炭(全焦干基)所耗用的湿洗精煤量(含计价水,包括库耗、途耗)。
洗精煤耗用量(含计价水,
吨焦耗洗包括库耗、途耗)(吨)
11、炼焦耗热量
炼焦耗热量,是指一千克入炉煤炼成焦炭需要供给焦炉的热量。
为便于比较,一般使用
换算为7%水分的湿煤耗热量计算。
当量干煤炼焦耗热量(吉焦/千克干煤)
加热煤气量(标米3)X煤气热值(吉焦/标米3)
实际干煤装炉量(千克)
实际水分湿煤耗热量(吉焦/千克湿煤)
=当量干煤炼焦耗热量X1—实际装炉煤水分(%)]
(吉焦/千克干煤)
7%水分湿煤炼焦耗热量(吉焦/千克7%水分煤)
=实际水分湿煤炼焦耗热量(吉焦/千克湿煤)—Q
(湿煤实际水分(%)—7%)
式中:
当焦炉用焦炉煤气加热时
Q=7X4.1868X10-6吉焦
当焦炉用高炉煤气加热时
Q=8X4.1868X10-6吉焦
1)加热煤气流量应进行交换时间的校正(K换),当焦炉加热用煤气的实际温度和压力与设计所选用的一致时,流量表刻度盘上的读数就是标准状态下流量,否则还应进行温度校正(KT)和压力校正(KP)。
2)使用混合煤气加热时,应按所消耗的各种煤气量及其热值进行加权算术平均计算。
12、炼焦工序单位能耗
炼焦工序净耗能总量是指工艺生产系统的备煤车间(不包括洗煤)、厂内部原料煤的
损耗、炼焦车间、回收车间(冷凝鼓风、氨回收、粗苯、脱硫脱氰、黄血盐)辅助生产系统的机修、化验、计量、环保等,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的食堂、浴池、保健站、休息室、生产管理和调度指挥系统等所消耗的各种能源的实物量,扣除回收外供能源,并折成标准煤。
炼焦工序能耗是指生产一吨焦炭(干基)所消耗的能量。
原料煤焦化产品外加工能耗余热回收外
工序能耗折标准煤-供量折标准+折标准煤-供量折标准
(千克标(千克)煤(千克)(千克)煤(千克)
准煤/吨)=
全部焦炭(干基)产量(吨)
1)分子即为炼焦工序净耗能总量;
2)原料煤为装入焦炉的干洗精煤量;
3)焦化产品外供量是指供外厂(车间)的焦炭、焦炉煤气、粗焦油、粗苯等数量;
4)加工能耗是指高炉煤气、水、电、蒸汽、压缩空气;
5)余热回收外供量,如供应外工厂(车间)的蒸汽数量等。
13、炼焦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炼焦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是指炼焦车间(工段)每一炼焦工人及学徒在报告期内所生产的焦炭数量,其计算公式为:
炼焦工人实物全部焦炭产量(干基)(吨)
劳动生产率(吨/人)=
炼焦工人及学徒平均人数(人)
14、焦炉炭化室炼焦周转时间
焦炉炭化室炼焦周转时间,是指在报告期内平均每孔炭化室炼焦周转一次所需要的时间。
焦炉炭化室炼焦实际作业时间(时)
周转时间(时:
分)=
实际出炉总炉孔数(炉孔)
实际作业时间(时)=日历时间X24(小时)>焦炉设置孔数
15、焦炭水分
焦炭水分,是指焦炭中含水分的数量占焦炭总量的百分比。
焦炭所含水分总量(吨)
焦炭水分(%)=%
焦炭总产量(吨)
按规定需对焦炭中不同块度焦炭分别在计量部位取样化验。
全日焦炭水分可按班以简单算术平均法计算;
全月(年)焦炭水分应按日(月)加权算术平均法计算。
16、冶金焦挥发分
冶金焦挥发分,是指冶金焦炭中含有挥发物的数量占冶金焦总产量的百分比。
冶金焦挥冶金焦所含挥发分总量(干燥无灰基)(吨)
发分(%)=X
冶金焦总产量(干基)(吨)计算说明:
焦炭挥发分是按有关规定经试验分析取得,当产量相差不大、数值波动较小时,可用简单算术平均计算,否则应按加权算术平均计算。
17、焦炭块度率
焦炭块度率,是指不同块度级别的焦炭占全部焦炭产量的百分比。
某种块度规格焦炭量(干基)(吨)
块焦率(%)=100%<
经筛分的全部焦炭产量(干基)(吨)
某种块度规格焦炭量,是指>
40毫米、25—40毫米、10—25毫米、<
10毫米等焦炭按不同规格计算焦炭块度率。
18、炼焦其它物料消耗其它物料包括煤气、新水、电力、蒸汽等。
其消耗是指每生产一吨焦炭耗用某种物料的
数量。
全厂煤气耗用量(吉焦)
煤气(吉焦/吨)=
焦炭产量(干基)(吨)
全厂新水耗用量(千克)
新水(千克/吨)=
焦炭产量(干基)(吨)全厂电力耗用量(千瓦时)
电(千瓦时/吨)=
全厂蒸汽耗用量(吉焦)
蒸汽(吉焦/吨)=
全厂压缩空气耗用量(米3)
压缩空气(米3/吨)=
1)炼焦其它物料消耗是指全厂的耗用量。
(包括回收系统等)。
2)在计算车间消耗指标时,除炼焦车间按焦炭量计算外。
其它车间则按产品系统进行计算,即子项为生产该产品的水、电、煤气等消耗总量,母项为该产品产量。
19、每孔装煤量
每孔装煤量,是指报告期内平均每孔炭化室一次装入的干煤量,其计算公式为:
每孔平均装入煤总量(干基)(吨)
装煤量(吨/孔)=
出炉孔数(孔)
20、焦炉能力利用率
焦炉能力利用率,是反映焦炉在报告期内实际焦炭产量与设计能力差距情况的指标。
其计算公式为:
焦炉能力实际焦炭产量(全焦、干基)(吨)利用率(%)=ioe%<
按设计参数计算的焦炭产量
(全焦、干基)(吨)
21、焦炉炭化室有效容积利用系数焦炉炭化室有效容积利用系数,亦称焦炉日历利用系数,是指焦炉在日历工作时间内每立方米炭化室有效容积平均每日所生产的全焦合格产量。
是综合反映焦炉生产技术、管理水
平高低的重要指标。
焦炉炭化室有效容积利用系数(吨/米3日)
合格全焦产量(干基)(吨)
焦炉孔数x每孔炭化室有效容积(米3)x日历日数
1)焦炉孔数和炭化室有效容积按设计规定计算。
2)全厂各焦炉孔数及其炭化室有效容积大小不一时,先按有效容积相同的焦炉计算其利用系数,再按各种炭化室总有效容积为权数,用加权算术平均法计算出全厂综合利用系数。
22、结焦时间(炭化时间)
结焦时间,是指某炭化室装煤时平煤杆进入小炉门到推焦时推焦杆与焦炭接触开始推焦的全部间隔时间,其计算公式为:
实际结焦总时间(时)
结焦时间(时/炉孔)=
实际出炉总孔数(炉孔)
1)式中:
子母项的统计时间要相应一致。
2)实际结焦总时间是指在统计时间内所推焦的各炉的结焦时间之总和。
3)计算多座焦炉的平均结焦时间,应按加权算术平均计算。
23、计划系数(K1)
计划系数是反映炼焦炉结焦时间变化情况的指标,用K1表示。
每班计划计划和规定结焦时间相差
推出炉孔数-±
5分钟以上的炉孔数
计划系数(K1)
每班计划推出炉孔数
24、执行系数(K2)
执行系数是反映焦炉推焦操作正常与否的指标,用K2表示。
每班实际实际和计划推焦时间相差推出炉孔数-±
执行系数(K2)
25、总推焦系数(K3)
总推焦系数是反映炼焦车间(工段)在执行规定的结焦时间等方面管理水平的指标,用
K3表示。
总推焦系数(K3)=计划系数(K1)X执行系数(K2)
1)推焦时间是以推焦杆接触焦饼开始推焦的时间计算;
装煤时间是以平煤杆开始进入小炉门的时间计算。
2)检修炉和缓冲炉除外。
26、装煤系数
装煤系数是反映装煤均匀程度的指标。
(本班实际装煤炉孔数-和规定装煤相差
±
200千克的炉孔数)
装煤系数=
本班实际装煤炉孔数
27、温度均匀系数(K均匀)温度均匀系数,是指焦炉测温火道平均温度的均匀系数。
它是反映焦炉加热均匀程度的指标,用K均匀表示。
2M-(A机+A焦)
K均匀=
2M
M―炉燃烧室数
A机、A焦一别为机侧与焦侧测温火道温度超过平均温度±
20C(边炉为±
30C)的
个数。
检修炉和缓冲炉除外。
28、温度安定系数(K安定)温度安定系数,可以反映焦炉测温火道平均的温度的稳定性,用K安定表示。
其计算公
式为:
2N—(A机+A焦)
K安定=
2N
N「在所分析的期间内直行温度的测量次数。
A机、A焦一别为机侧、焦侧直行平均温度与加热制度规定的温度标准偏差超过也C
的次数。
29、炉头温度系数(K炉头)
炉头温度系数是反映炉头火道温度均匀程度的指标,用K炉头来表示。
焦炉机、焦侧炉头火道数—不合格数
K炉头=
焦炉机、焦侧炉头火道数
不合格数,是指机、焦侧炉头火道温度分别与其炉头平均温度差±
50C以上的火道数。
炉
头平均温度是指包括边炉在内的全部炉头火道温度的平均温度。
30、横排温度系数(K横排)
横排温度系数,是反映燃烧室横向温度均匀程度,用K横排表示。
规定横排温度测量火道数—不合格数
K横排=
规定横排温度测量火道数
不合格数,是指实测温度与标准线温度分别相差戈OC(单排)、±
OC(十排)、±
7C(全
炉)以上的数。
(四)化学产品
1、化学产品回收率
化学回收产品对干煤的回收率指标,是指在焦化生产中,每吨装炉干煤能回收多少化学产品。
回收率以百分比表示,按不同产品计算。
煤焦油回煤焦油产量(无水)(吨)
收率(%)=we-%
焦炉装入干煤量(吨)
硫酸铵回硫酸铵产量(吨)
收率(%)=100%
硫酸铵(折)硫酸铵产量(折含氮100%,吨)
回收率(%)=we%
浓氨水回浓氨水产量(折含氮100%)(吨)收率(%)=iw%x
粗苯回粗苯产量(折180c馏出量)(吨)
收率(%)=wwwwwwwwwwwww1w00w%x
轻苯回收轻苯产量(吨)
收率(%)=wwwwwwwwwww10w0%x
重苯回收重苯产量(折200c前馏出量)(吨)收率(%)=wwwwwwwwwwwww1w00w%x
焦炉装入干煤量(吨)粗轻吡啶产量
粗轻吡啶回(折含吡啶100%)(吨)
粗酚纳回粗酚纳产量(折含酚100%)(吨)收率(%)=wwwwwwwwwwwww1w00w%x
尿素回尿素产量(折含氮100%,干基)(吨)收率(%)=wwwwwwwwwwwww1w00w%x
无水氨回无水氨产量(折含氮100%)(吨)收率(%)=wwwwwwwwwwwww1w00w%x
焦炉装入干煤量(吨)焦炉煤气发生量焦炉煤气发生总量(吉焦)
(吉焦/吨)=wwwwwwwwwwww焦炉装入干煤量(吨)
焦炉煤气发生量焦炉煤气发生总量(米3)(米3/吨)=wwwwwwwwwwww
每吨干煤煤气发生量应按热量单位计算:
用体积单位表示时,应换算为标准煤气
4280x4.1868x10-6GJ/M3)
2、苯精制产品回收率苯精制产品回收率,是指各种苯精制产品总产量占原料(粗苯或轻苯)处理量的百分比。
苯精制产品总回收率(%)
焦化苯
回收率(%)
焦化甲苯
焦化二甲苯
苯精制产品回收率是按总回收率和不同产品回收率分别计算的。
苯精制产品总产量(吨)
%
处理原料量(吨)
焦化苯产量(吨)
焦化甲苯产量(吨)
焦化二甲苯产量(吨)
1)苯精制产品总产量=焦化苯+焦化甲苯+焦化二甲苯+二甲残油+溶剂油
2)处理原料总量=本期调进原料总量+期初减期未的中间产品量浙算系数(将中间产品
折成原料),其折算系数为:
混合分乘以1/0.98;
洗混合分、吹出苯、苯残油、甲苯残油分
别乘以1/0.96。
如波动不大,可不折算。
3)处理原料包括轻苯、重苯、粗苯、轻油等。
3、焦油精制产品回收率焦油精制产品回收率,是焦油精制产品占原料油处理量的百分比。
焦油精制产品是指一次加工的产品,不包括通过再精制加工所得产品。
焦油精制产品回收率是按总回收率和不同产品分别计算的。
焦油精制产品总焦油精制产品总量(吨)
回收率(%)=
处理(无水)焦油总量(吨)
焦油精制产品中,粗酚、重吡啶是折纯量,轻油折180C前馏出量。
对于中间产品,女口
数量波动不大,可不参加母项计算。
母项要包括在制品期末、期初耗用焦油量差额。
粗酚粗酚总量(折酚100%)(吨)
回收率(%)=w%<
处理(无水)焦油总量(吨)
粗酚中如包括回收车间的酚盐,应在子项中扣除这部分酚量,其酚量为100%酚量<
0.90;
如有计量手段的,可按实际量乘以酚钠含酚折纯。
粗酚粗酚总量(折酚100%)(吨)
提取率(%)=w%<
处理(无水)焦油中含酚总量(吨)
工业荼工业荼(或荼饼)中荼总量(吨)
回收率(%)=100%<
提取率(%)=100%<
处理(无水)焦油中含奈总量(吨)
洗油洗油总量(吨)
回收率(%)=wo%<
防腐油、二蒽油、粗蒽等产品的回收率计算,按上述方法类推。
轻油轻油产量(吨)
回收率(%)=wx
原料(无水)焦油总量(吨)
重吡啶回收率按上述方法类推,但子项要折纯。
4、酚精制产品回收率
酚精制产品回收率,是指酚精制产品占粗酚中含酚总量的百分比。
酚精制产品总回收率(%)
焦化苯酚
工业酚
甲酚回收率(%)
二甲酚
酚精制产品产量总计(吨)
106-%
处理粗酚中含酚总量(吨)焦化苯酚产量(吨)
666666666661060%<
处理粗酚中含酚总量(吨)
工业酚产量(吨)
处理粗酚中含酚总量(吨)甲酚产量(吨)
二甲酚产量(吨)
处理粗酚中含酚总量(吨)
4)式中“甲酚”包括三混甲酚、邻位甲酚、间对甲酚,可分别计算。
5、吡啶精制产品回收率
吡啶精制产品回收率,是指吡啶精制产品总量占原料吡啶总量的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