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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基本知识文档格式.docx

如红花、金银花、紫草、黄连和白芍等。

依气味命名:

如甘草、苦参、鱼腥草、败酱草和五味子等。

依药用部位命名:

如桑叶、菊花、茅根、苏梗和熊胆等。

依产地命名:

如川芎、浙贝、怀山、台乌和高丽参等。

依功效命名:

如益母草、孩儿参、骨碎补、通草宽筋藤等。

依生长特征命名:

如夏枯草、半夏、冬虫夏草、浮萍和桑寄生等。

依生长环境命名:

如山栀子、石菖蒲、水蛭、海马和雪上一支蒿等。

依最初发现或使用人命名:

如杜仲、何首乌、刘寄奴、使君子和徐长卿等。

依声音命名:

如蛤蚧。

外国药名用译音的有诃黎勒、毕澄茄、曼陀罗等。

依加工炮制情况命名:

如熟地、炮姜、法夏、地榆炭和煅牡蛎等。

中药名称的演变

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和千百万群众的实践中,中药的名称发生了各种演变,这主要表现在反映简化趋势的减字法、谐音假借法、拆字法和隐喻法等演变类型中。

减字法:

通过减少原字数为三个以上的中药名称的字数,使之变为最简单的双字名称。

如牛(蒡)子、(天)花粉、(淡)竹叶、(金)银花、(益)母草、生地(黄)、(番)泻叶和(鸡)内金。

谐音假借法:

就是借用一些与原名字音相近而笔划较少的字来代替原名中相应的字。

如牛七(膝)、双(桑)枝、半下(夏)、大王(黄)、连召(翘)、木夕(贼)。

拆字法:

就是把原名中的一个字拆开来,用以代替原名或原名中的部分字。

如:

古月(胡椒)、月石(硼砂)、人言(信石)、米壳(罂粟壳)、和寸香(麝香)。

隐喻法:

就是运用一些相关的字、词来代替原名中相应的字,以较含蓄的方式来表示某种药物。

在我国古代的十二生肖中,以丑属牛,以申属猴,故在中药名称中出现“牛”、“猴”二字时,常分别以“丑”、“申”字代替。

如黑白丑(牵牛子)、丑黄(牛黄)、申骨(猴骨)、申姜(猴姜)。

此外,属于隐喻法的还有坤草(益母草)、水仙子(五谷虫)和白虎(石膏)等。

三、中药的鉴定

中药鉴定的意义

中药材的来源极其广泛,品种十分丰富复杂。

中药鉴定的主要任务,就是运用各种方法,鉴别中药品种的真伪和质量的优劣,确保临床用药的准确、安全与有效;

寻找和扩大新药源,发展中药生产,保证医疗用药;

继承和发扬祖国药学遗产,为发展祖国新医药学服务。

中药鉴定的依据

中药鉴定工作的进行,主要依据《中国药典》和国家颁布的有关药品标准。

对于国家药典和药品标准未收载的品种,可依据已有的各有关资料来参照、确定。

中药鉴定的方法

中药鉴定常用的方法有:

性状鉴定、基原鉴定、显微鉴定和理化鉴定等四种方法。

各种方法都有其特点与适用的对象,有时还需要几种方法互相配合进行鉴定。

如对较完整的生药(干药)及饮片,首先采用直观性状鉴定,在难以确定时,再配合显微鉴定或理化鉴定;

对中草药新品种和多数全草类中药,主要采用基原鉴定;

对粉末状药材,主要使用显微鉴定,必要时再配合理化鉴定;

对树脂、加工品及合成品类的中药,则应将性状鉴定和理化鉴定配合进行。

总之,四大鉴定法的采用,可根据受检药物的具体情况和要求灵活掌握,有机配合。

1、性状鉴定

性状鉴定又叫传统经验鉴定,它是我国劳动人民数千年来鉴别药材的宝贵经验总结,也是我国中药界鉴别中药材的主要方法。

它具有简单、易行及迅速的特点,长期以来基本上保证了中医用药的安全与有效。

不管过去、现在和将来,它都是中药鉴定的重要方法之一,应该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并使之日益完善。

性状鉴定是通过眼看、手摸、鼻闻、口尝、水试和火试等六种传统方法,对中药材进行鉴别的。

(1)眼看

形状:

每种药材的外形特征,一般是较固定的。

如防风的根茎部分呈圆柱形并有密环,习称“蚯蚓头”;

海马的外形特征是“马头蛇尾瓦楞身”,这些都可作为鉴定的凭据。

在观察外形时,有些叶、花类药材很皱缩,又因为药材干脆而不便直接展开,可先用温水浸泡一下,然后摊开观察。

大小:

药材的大小、长短、粗细、厚薄,一般有一定的幅度,在测量时要注意选取几个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取其平均值。

表面:

各种药材,都有其表在特征,如光滑、粗糙、皮孔、皱纹、钉刺和毛茸等。

药材天麻表面点状环形须根痕的有无,是鉴别其真伪的重要依据之一。

颜色:

每种药材,都有其固有的颜色。

如玄参黑色,白芷白色,丹参紫色,茜草红色,黄芩黄色。

如果颜色不符,就应考虑品种是否错乱。

由于加工方法不对,贮藏时间过长或贮藏不当等情况,也会引起药材固有色泽的变化,这表示药材质量已经降低。

在观察颜色时,药材样品应干燥,最好在白天的自然光线下进行,不应在有色光下进行,必要时可在日光灯下进行。

如在荧光灯下藜芦根部与黄花菜根的断面均有晶体反光,而前者呈蓝色荧光,后者呈黄白色荧光,可资区别。

断面:

可分为折断面和切断面两种情况。

自然折断面,应观察折断时的现象,如有无粉末飞扬、响声、难易等,折断面的性质(平坦、颗粒性、纤维性)、胶丝的有无以及层层剥离等情况。

此法主要用于皮类、长条状的根类及根茎类、藤木、树枝类药材的鉴别。

如杜仲和红杜仲折断时胶丝的有无及多少,是鉴别这两个品种及其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

切断面,是用刀将药材横切成平面,应观察断面皮、木两部的比例、色泽、射线的排列形状、油点的有无及分布等。

如黄芪的菊花心、木通的放射纹、防已的车轮纹、首乌的云纹、大黄的锦纹、商陆的罗盘纹和桔梗的棕色形成层环等,都可作为鉴别上的重要依据。

(2)手摸

通过手的触摸来了解药材的质地,如松泡、沉实、柔软、坚硬、脆性、韧性、粘性、粉性、平滑和粗糙等,均可作为鉴别的依据。

(3)鼻闻

某些药材含有特殊的挥发性物质,具有特殊的香气和臭气,可以通过闻的方法予以鉴别。

如麝香、当归、独活、川芎、阿魏、薄荷、檀香、厚朴和樟脑等。

如果药材的气味本来就较淡薄,或贮藏日久,气味散失,不易闻出,可将药材弄碎后闻,或用热水局后再闻。

(4)口尝

每种药材都有其特定的味道,某些药材的味道还可作为衡量品质优劣的标准之一。

如甘草、党参、杞子以味甜为好,黄连、黄柏、黄芩、龙胆草以味苦为好,乌梅、山楂、木瓜以味酸为好,细辛、两面针以味麻辣为好,肉桂以味甜辣为好等。

总之,药材的味道是与其所含成分有密切的关系,药味一变,就应考虑其品种和质量问题。

由于舌尖部只对甜味敏感,而对苦味敏感的是接近舌根的部分,所以在尝药时要取适量代表性样品,放在口里咀嚼至少一分钟,使舌头的各部分都接触到药液,这样才能全面准确尝出药味,然后再将药渣吐出。

尝药时要注意取样的代表性,因为药材各部分的味道可能不同,例如根的皮部和木部、树皮的外侧与内侧、果实的果皮与种子等。

在口尝之前,应先通过看、摸、闻等方法对药材进行鉴别,然后才通过尝来作进一步验证,切不可随意轻尝。

尤其是对具有强烈刺激性和毒性的药材,如半夏、天南星、白附子和狼毒等,口尝时要特别小心,取样要尽可能少,尝后一定要吐出并用水漱口,以免中毒,也可先预备些生姜、甘草,以缓解后遗的麻辣感。

(5)水试

某些药材在水中能呈现特殊变化,可作为鉴别特征之一如熊胆粉末投入清水杯中,可盘旋而逐渐溶解,有黄线下垂至杯底且不扩散;

红花用水泡后,水变金黄色,花不褪色;

苏木投入热水中,呈鲜艳的桃红色溶液,加酸(或醋)则溶液变为黄色,加碱(或石灰水)则溶液变为红色;

秦皮用沸水浸渍后,水浸液表面呈现淡蓝色荧光;

爵床科的南天仙子遇水显粘性,等等。

(6)火试

某些药材用火点燃或烘烤,能产生特殊的现象,可用以鉴别药材。

如麝香少许用火烧时,有轻微爆鸣声,起油点如珠,似烧毛发但无臭气,灰为白色;

血竭放在纸上,下面用火烤,溶化后色鲜红如血而透明,无残渣;

降香微有香气,点燃后则香气浓烈,燃时有油流出,烧完留有白灰;

青黛燃烧时有明显紫色火焰,且持续时间较长;

海金沙易点燃且发出爆鸣声及闪光;

樟脑易点燃且发出多烟而有光的火焰,气芬香浓烈刺鼻,味初辛辣,后清凉,等等。

2、基原鉴定

基原鉴定就是运用植物分类学、动物分类学和矿物学的有关知识,对中药材的原植物、原动物和矿物进行鉴定,确定其科属、学名、以保证中药品种的准确无误。

具体做法分为采集标本、产地调查、核对文献、核对标本等步骤。

3、显微鉴定

显微鉴定就是利用显微镜来观察药材的组织构造、细胞形状以及内含物的特征,用以鉴定药材的真伪、纯度和品质。

同时,还可应用显微化学方法,以确定某些品种的有效成分在该药材组织中的分布情况。

这对指导药材的采收、加工、鉴定和贮藏都很有价值。

显微鉴定常配合性状、基原及理化鉴定等方法来解决实际问题,通常在下列情况下使用:

药材的外形特征不明显或外形相似而组织构造不同时;

药材破碎不易辨认或区分时;

药材呈粉末状或中成药制剂如丸、散、丹、锭等;

用显薇化学确定有效成分在药材组织中的分布,等等。

4、理化鉴定

理化鉴定就是利用药材中存在的某种化学成分的性质,通过化学、物理方法来鉴定药材的真伪和纯度。

较常用的理化鉴定方法有:

化学定性分析、化学定量分析、物理常数测定、微量升华、荧光分析、层析法、比色分析法、分光光度法、灰分测定、水分测定、浸出物含量测定和挥发油测定等。

四、中药的性能

中药药物的性能,是有其独特之处的。

中药药物的一般药理作用和主治(如黄芪、党参补气,治气虚证;

当归、熟地补血,治血虚证)是需要掌握的。

除此之外,还要掌握其性味、升降浮沉、归经等。

性味

性即药性,味即药的味道,常统称为“四气五味”,是中药药物的基本性能。

1、药性

有寒、热、温、凉四种,称为四气。

它是指药物在人体中的药理作用而言。

譬如能产生清热作用或其他寒象的药物为寒凉药;

能产生祛寒作用或其他热象的药物为温热药。

此外还有一种平性的药物,其偏胜之气不很明显,性质和平,但实质上仍有偏温、偏凉的不同,故不作一“气”,习惯上只说药性有“四气”。

总的来说,中药药物的药性基本上是分寒热两大类,因为寒和凉,温和热,只是程度上的不同。

凉相当于微寒,温相当于微热。

一般来说,寒性凉性的药物,都有清热泻火、解毒养阴等作用;

热性温性的药物,多有祛寒助阳、温中通络等作用。

2、药味

有辛(辣)、酸、甘(甜)、苦和咸五种,称为五味。

它是根据人们用口辨尝药物时所感到的味道而定的。

此外还有一种淡而无味的药物,一般称为淡味,但前人有“淡附于甘”的说法,故不作一“味”,习惯上只说药味有“五味”。

一般来说,五味的作用,如《内经》所说:

“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软”。

即:

味辛的药有发散的作用,包括发汗、行气、活血、散结等作用。

味酸的药有收敛、固涩的作用。

味甘的药有缓解、调和、补益的作用。

味苦的药有燥湿(使湿的东西变干,干则变硬,故说“苦坚)下降的作用。

味咸的药有软坚(使硬的东西如肿块变软或消除)的作用。

另外,味淡的药有利尿的作用。

前人经过不断的反复实践,还总结出五味入脏的经验体会,认为酸入肝、苦入心、甘入脾、辛入肺、咸入肾。

一般的说,一种药物的药性只有一种,或温或凉,或寒或热,但其药味可能是一种,也可能是几种。

升降浮沉

这是指药物进入人体后,分别产生上升、下降、发散和泄利等作用。

临床治病就是利用药物这种作用,以调整病势下陷或上逆之偏和祛除在表、在里之邪的。

一般来说,能产生升阳、涌吐、发汗、祛风、散寒和温里等作用的药物,都属升浮的药;

能产生降气、平喘、止咳、止吐、潜阳、镇静、泻下、利尿、清热和收敛等作用的药物,都属沉降的药。

升、降、浮、沉主要取决于药物的气味厚薄和质地轻重。

厚指气味浓厚在雄烈,薄指气味轻薄。

气薄则发散,发散即发汗升阳,主升。

多为辛温、甘平、微苦平之药,如麻黄、荆芥、柴胡、升麻和葛根之类。

气厚则温里,温里即散寒温里。

多为辛甘温热之药,主浮。

如附子、干姜、肉桂和吴茱萸之类。

味厚则泄,泄即清火泄下。

多为苦寒、咸寒之药,主沉降。

如大黄、芒硝、黄连和黄柏之类。

味薄则通,通即通降下行。

多为甘淡寒、甘酸平、咸寒之药,主降。

如茯苓、泽泻、通草、赤小豆和穿山甲之类。

质地轻而疏松的药如植物的花、叶(如辛夷花、菊花、薄荷和荷叶等),大多主升浮;

重而坚实的药如植物的果实(苏子、枳实等)、矿物(磁石、代赭石等),大多主沉降。

这都是一般规律,只有少数情况例外,如旋覆花是花而性下降、牛蒡子是果实类而有升散之性。

药物本身具有升、降、浮、沉的性能,但这些性能并不是不可改变的。

如运用一些特殊的制药法可使沉降药升浮,也可使升浮药沉降,这就是“酒炒则升,姜汁炒则散,醋炒则收敛,盐水炒则下行”。

这些性能还因配伍而变化。

如升浮药在一组沉降药中,能随之下降;

沉降药在一组升浮药中,也能随之上升。

此外,还可配以某些特殊“引药”,最常用的是桔梗与牛膝。

桔梗能使别的药和它一起升浮,中医书中将其比之为船,能“载药上行”。

牛膝则能使别的药和它一起沉降,称为“引药下行”。

归经

这是历代医家通过长期的医疗实践,认识到某些药物对某些脏腑经络的疾病,具有特殊的治疗作用。

例如桔梗、杏仁能治肺经的病(咳),桔梗、杏仁便是入肺经;

黄连能泻心火而治心火旺(烦躁失眠),黄连就是入心经。

除上所述,还有依据其他方面了解药物的归经;

依据药物的颜色,如丹参赤色入心,玄参黑色入肾,沙参白色入肺等;

依据药物的形状,如马兜铃形状象肺而入肺,连翘象心而入心等;

依据药物的味道,如上所述的“五味入五脏”。

但这些不是主要的。

由于药物的作用多数不只一种,因此大部分药物都能入两经或两经以上,甚至还有通行十二经(如甘草、附子)。

五、中药的用药禁忌

中药的用药禁忌,主要包括相反、相畏和妊娠用药禁忌等内容。

所谓相反,是反对的意思,畏是怕的意思。

1、相反、相畏药

十八反(歌诀):

本草言明十八反,贝蒌半蔹及攻乌,

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这首歌诀的意思,就是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

甘草反海藻、大戟、甘遂、芫花。

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白芍、赤芍。

十九畏(歌诀):

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

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陀僧。

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

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棱,

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

官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

大凡修合看顺逆,炮烘炙浸莫相依。

2、妊娠禁忌药

孕妇的用药特别要注意,因为有些药物具有滑胎、坠胎之弊,可造成流产的后果。

一般来说,凡泻下药、活血药、行气药、滑肠药和辛热药都应慎用。

其中一部分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的更应禁用。

禁用药物:

如巴豆、牵牛子、大戟、芫花、斑蝥、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和虻虫等。

慎用药物:

如大黄、桃仁、红花、枳实、附子、肉桂、干姜、牛膝、代赭石、丹皮、茅根和苡米等。

六、中药的剂量

中药的一般剂量以用3~9克者为多,有少数药物的药性比较剧烈只能用3克以下,也有一些药物的药性比较缓和,可用至30克以上。

总的来说,对于每一样药物的剂量要视具体不同情况适当增大或减小,可考虑到下列几方面:

药性:

药性剧烈者剂量要小,要用大剂量时,应逐步增加;

药性缓和者可以一开始即用大剂量。

疾病的性质:

慢性病、轻病,剂量可小些;

急性病、重病,剂量应大些。

处方:

在一复方中主要药物剂量应大些。

病人体质:

虚弱者剂量应小些,强壮者剂量可大些。

年龄:

老年人剂量应小些,一般成年人剂量应大些,六到十三岁儿童可以用成人量的二分之一,六岁以下、三岁以上的用成人量的三分之一,三岁以下的用成人量的四分之一。

七、中药的加工炮制

药物炮制的起源与发展

药物炮制的起源,最早是为了降低药材的毒性,但随着历史的进展,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医疗技术日益发展的要求,它的内容也随之丰富起来,而与之相适应的炮制方法和操作技术也渐趋完善。

首先,药物炮制的起源,与古人发现“火”是分不开的。

火的利用,使人类从“茹毛饮血”的时代进入到“熟食”的时代,同时还促进当时社会生产面貌的改变和发展,特别对医药卫生方面影响更大。

相传商代伊尹制汤液,《汉书》艺文志记载汤液经法三十二卷,就包含有药物炮制的知识。

而最早记载炮制的药物,除《神农本草经》外,也见于《灵枢》邪客篇的“秫米半夏汤”,即已注明用“治半夏”。

此外,《左传·

宣公十二年》就有“麦曲”的记载。

麦曲和半夏都是要经过炮制的。

所以,炮制学早在战国时,就已有记载了。

到了汉代,由于炮制经验的积累,使炮制知识逐渐丰富起来。

张仲景的《伤寒论》所论诸方,对剧毒药的炮制更为重视,如附子之用火炮,大黄之用酒蒸,厚朴之用姜炙和麻黄去节,杏仁去皮尖,虻虫去翅足,等等。

而且还在《金匮玉函经》中指出,药材“有须烧炼炮制,生熟有定,一如后法……”,这就明确反映了以生熟为主的炮制基本内容。

到晋魏南北朝,药物的炮制重点,已移到药性的处理上。

以《雷公炮炙论》为代表,总结了前人的经验,阐述了各种药物的火制、水制、水火共制的炮制方法,表明了这时的炮制方法较多而又细致。

唐代孙思邈著《备急千金要方》又归纳各种炮制相同的药物,分条叙述,从而在炮制学术上逐渐形成一个体系。

这在整个炮制发展过程中,确是一个重要的历史阶段。

宋代在炮制方面,发展较快,《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对药物炮制加工技术作了较详细的叙述,并将它列入法定的制药范围,对保证药物质量的规格,起了很大的作用。

明代陈嘉谟的《本草蒙荃》和李中梓的《本草通玄》,均对炮制理论作了系统的归纳。

陈嘉谟还具体地指出:

“制药贵在适中,不及则功效难求,太过则气味反失……”,等等。

这些理论,至今对中药炮制,都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至于具体操作方法,李时珍《本草纲目》则集其大成。

回顾自清代鸦片战争到新中国建立的一百多年当中,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反动统治阶级的歧视和摧残,致使中药炮制的传统技术几遭失传,更谈不上系统地总结和提高。

解放后,在党的中医政策光辉照耀下,中医中药才得到了重视。

在继承整理方面,全国各省、市都进行炮制经验的整理和交流,对中药炮制技术和理论探讨,获得空前的发展,广大药工人员,根据“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和中西医结合的方针,广泛深入开展科学实验活动,对传统中药的炮制,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中药加工炮制,也由手工操作逐步走上机械化的道路,正为创造祖国的新药学作出贡献。

当我们重温这段历史,深深地认识到中药的加工炮制,是我国人民长期同疾病作斗争的经验总结和宝贵的文化遗产,是我国医药学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具有一定的科学理论和实践价值,对提高药物质量,保证用药安全和疗效,确具有极为重大的现实意义。

药物炮制的目的

中药大多数的植物、动物和矿物等原生药,一般不宜于直接调配,特别是一些有刺激性或毒性的药材,必须经过一定的加工处理方能使用,以避免产生副作用。

因此,必须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原则进行处理,才能符合治疗需要的要求,以及充分发挥其疗效。

对于少数毒性和烈性药的合理炮制,则更是确保用药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

关于炮制的主要目的,可归纳如下几点:

第一,保证药物纯净,利于贮藏。

药物经过净选加工,如植物药去泥沙杂质,去毛、皮、芦头、栓皮、心核;

动物药去头足翅;

矿物药去泥土杂石等非药用部分,可保证药物达到一定净度和临床用药剂量的准确。

有的药经加热处理杀死虫卵,或使与甙共存的酶失去活性,利于贮藏,如桑蛸和荔枝核。

第二,降低或消除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

如天南星有毒,生用刺激咽喉,须用姜、矾等炮制,可减少毒性;

柏子仁去油制霜,以消除其滑肠致泻的副作用。

第三,改变或缓和药性,提高疗效。

如生蒲黄,生用行血破瘀,炒炭后可以止血;

生地甘寒凉血,制成熟地则微温补血;

麻黄用蜜炙后,可缓和辛散作用,增强止咳平喘作用;

淫羊藿用羊油炙后,可增强补肾助阳作用。

第四,改变或增强药物作用的部位和趋向。

如大黄本为下焦药,酒制后能作清降上焦火邪;

柴胡、香附醋制后能引药入肝;

小茴、桔核盐制能引药入肾等。

第五,便于调剂、制剂和服用。

药物经加工处理成为片、丝、段、块;

或矿物及介壳类药物质地坚硬,难于粉碎,不易煎出有效成分,经过煅、淬、研等炮制手段,使药物便于调剂和制剂。

动物类或其他有特殊臭味的药物,经过酒制、蜜制、醋制、水漂、烫制和炒黄等处理,可达到矫臭、矫味的效果,有利于服用。

药物常用炮制方法

中药炮制方法,归纳起来可分为修治、水制、火制、水火共制和其他制法五大类。

1、修治

修治,又称“洁净”,是药物炮制前的基本方法,包括净选、切片、粉碎,目的在于清除杂质,并进行整理。

(1)净选

挑选:

拣去杂质和非药用部分及霉败品,按药材大小分档。

筛选:

用适当孔径的筛箩,筛去杂质;

或将药材大小分档,除去灰屑。

风选:

用簸箕或其他工具,利用药材与杂质的轻重不同,借助风力除去杂质及非药用部分。

刷净:

用刷子刷去药材表面的绒毛及泥沙杂质。

刮除:

用刀刮去药材表面的毛状物、附着物,或不可供药用的粗皮、栓皮。

剔净:

用锥子剔去药材缝隙内的沙石,或挖去药材内部不可入药部分及其他杂质。

剪切:

用剪子或刀除去药材残留的非药用部分,或分开药用部位。

碾:

用石磨碾磨除去种皮或刺及非药用部分。

撞:

用布袋装药材,加适量小卵石子用力冲撞,除去毛、刺。

锯、劈:

用锯子将坚硬药材锯短,用斧类厚刃刀具将药材劈小,以利于再加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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