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分级实施指南92页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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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1.1.2.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未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9条
1.1.2.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在初步设计时,未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安全设施设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11条
1.1.2.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无审查及批复
1.1.2.5未制定试生产方案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22条
1.1.2.6未委托有资质的评价机构编制安全验收评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第23条
1.1.2.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组织生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1条
1.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1.2.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未按规定设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含职业健康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1条
1.2.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1.2.2.1主要负责人未取得安全资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4条
1.2.2.1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资格证
1.2.3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地下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露天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小型露天采石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委办[2010]17号)第3条
1.2.4其他
未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安全规章制度
1.3.1安全生产责任制
未按规定建立、健全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5条
1.3.2安全管理制度
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重大隐患上报与整改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特种作业管理制度、事故和事件管理制度、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地下矿山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等)
1.3.3安全操作规程
未按规定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
《XX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2条
1.4安全培训教育
1.4.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未按规定进行再培训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63号)第9条
1.4.2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
1.4.2.1特种作业人员无上岗资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7条
1.4.2.2未按期进行复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63号)第21条
1.4.3一般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4.3.1从业人员无全员培训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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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1.4.3.2从业人员上岗前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未经考核合格;
无培训计划和培训、考核记录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4.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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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3调换工种的人员,未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的培训
1.4.3.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未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1.4.3.5未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个体防护装备方面的培训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29510-2013)第9.8条
1.4.3.6未定期组织实施全员安全再教育,每年不少于20学时。
未按规范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并建立记录
1.4.3.7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结果未建立档案
1.5安全投入
1.5.1安全投入计划及使用
1.5.1.1无安全投入使用计划,未按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0条
1.5.1.2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投入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1.5.2保险
1.5.2.1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48条
1.5.2.2未依法为员工缴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
《关于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赣安监管政法字〔2010〕387号)
1.6相关方面管理
1.6.1发包单位职责
1.6.1.1发包单位未依法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2号)第6条
1.6.1.2发包单位将外包工程发包给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2号)第7条
1.6.1.3发包单位未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2号)第8条
1.6.1.4未按规定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监督管理
1.6.2承包单位职责
承包单位未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等级的施工资质,未在其资质范围内承包工程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2号)第19条
1.7重大危险源管理
1.7.1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
未按要求正确辨识评估重大危险源,或辨识评估不正确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第4条
1.7.2登记建档备案
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建档、备案等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第16条
1.7.3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
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或监控预警系统不能正常工作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第5条
1.8个体防护装备
1.8.1个体防护装备配备
1.8.1.1未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第6条
1.8.1.2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或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23条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第7条
1.8.1.3未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制定采购计划,购买符合标准的合格产品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第16条
1.8.2个体防护装备管理
1.8.2.1未确保已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存储条件并保证其在有效期内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第18条
1.8.2.2未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配备标准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作好登记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第19条
1.8.2.3未对劳动者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第20条
1.8.2.4未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第21条
1.8.2.5未对应急劳动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未定期检测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和效果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第24条
1.8.2.6未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周期定期发放,对工作过程中损坏的,未及时更换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第25条
1.9职业健康
1.9.1职业卫生机构及人员
1.9.1.1未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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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未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1.9.2责任体系
未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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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未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1.9.4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
1.9.4.1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号)第11条
1.9.4.2未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9.5职业卫生档案
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资料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号)第34条
1.9.6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1.9.6.1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35条
1.9.6.2未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1.9.6.3对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的劳动者,未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便上岗作业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号)第10条
1.9.6.4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初次培训少于16学时,继续教育少于8学时。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初次培训时间少于8学时,继续教育少于4课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5〕121号)
1.9.7职业危害申报
1.9.7.1未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16条
1.9.7.2未按规定申请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8号)第8条
1.9.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三同时”
1.9.8.1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17条
1.9.8.2建设项目的选址、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建设单位未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1号)第14条
1.9.8.3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未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1号)第16条
1.9.8.4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18条
1.9.8.5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建设单位重新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未办理相应的审查手续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22条
1.9.8.6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未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1.9.8.7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未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1.9.9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
1.9.9.1未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27条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号)第20条
1.9.9.2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1.9.9.3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未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号)第21条
1.9.10设备/化学品材料中文说明书
1.9.10.1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未附有中文说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29条
1.9.10.2使用、生产经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无中文说明书;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无中文说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30条
1.9.11危害告知
劳动合同中未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未载明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34条
查看劳动合同
1.9.12职业健康检查及检查结果处理措施
1.9.12.1未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36条
1.9.12.2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1.9.12.3未调离并妥善安置有职业健康损害的劳动者
查看劳动者调岗记录等有关资料
1.9.12.4未进行离岗前检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查看离岗劳动者劳动合同及职业健康检查资料,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自愿离岗者应有书面签字
1.9.12.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未立即组织有关劳动者进行应急职业健康检查:
(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出现与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关的不适症状的;
(二)劳动者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或者出现职业中毒症状的。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9号)第14条
1.9.1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9.13.1未建立符合要求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37条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9号)第19条
查看有关档案
1.9.13.2未如实、无偿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查看有关资料,现场询问劳动者
1.9.14未成年工、女工管理
1.9.14.1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39条
1.9.14.2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1.9.15职业病诊断与报告
1.9.15.1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未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51条
查看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职业病诊断证明等有关资料,询问当事人
1.9.15.2未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
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56条
1.9.15.3未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57条
1.9.16职业病危害事故
1.9.16.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未及时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38条
查看相关记录
1.9.16.2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未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查看相关记录,调查询问
1.9.16.3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职业病危害事故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35条
1.10应急管理
1.10.1应急组织机构和队伍
未按规定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生产规模较小的未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79条
1.10.2应急预案制定及管理
1.10.2.1未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7条
1.10.2.2未按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14条
1.10.2.3未按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备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19条
1.10.3应急演练实施及评估总结
1.10.3.1未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26条
1.10.3.2未对应急演练进行评估和总结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27条
1.10.4应急设施、装备、物资设置配备、维修保养和管理
未按要求配备立应急设施、装备、物资
精神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17号)第16条
1.11隐患排查治理
1.11.1事故隐患排查
1.11.1.1未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排查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10条
查记录
1.11.1.2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按照安全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
1.11.2事故隐患治理
1.11.2.1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未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不符合相关要求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15条
1.11.2.2在隐患治理过程中,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16条
1.11.3事故隐患上报和统计分析
未对事安全隐患进行统计分析和上报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14条
1.12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1.12.1事故报告
1.12.1.1未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9条
1.12.1.2未按规定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等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16条
1.12.2事故调查与处理
1.12.2.1未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织进行调查,未查清事故原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19条
1.12.2.1未对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2条
1.13其他基础管理
1.13.1安全生产标准化
1.13.1.1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