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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实施方案最新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吃、住、行、游、购、娱”为要素构建全域旅游服务体系,将X区打造为集商务观光、运动康养、休闲养生、研学体验等于一体的旅游目的地。

力争到X年,全区拥有国家4A级旅游景区1-2家,3A级旅游景区4-5家。

大力促进“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挥“旅游+”的综合带动功能,推动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深度融合和全社会共同参与。

通过旅游与农业、林业、水利、体育、文化、康养、工业、商贸等相关产业和行业融合发展、相互渗透,全力提升休闲、生态观光、商务会展、休闲度假、乡村旅游等重点旅游产品。

全力提升“兴化古府·

荔林水乡”旅游品牌形象,整合政府、旅游企业和社会媒体资源,采用“联合推介、捆绑营销”的方式,建立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的品牌联合推广机制。

加强旅游精品线路策划,深化重大节会赛事,优化新媒体推广平台,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电影、旅游官方网站等开展营销。

全面深化旅游厕所革命,以国家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为重点,至X年,3A级以上景区厕所达到2A以上标准,实现全区旅游厕所“数量充足、干净卫生、实用免费、管理有效”。

加快通景公路、公交体系、自驾车营地建设,构建区域性交通快捷通道。

根据X现有的交通状况和旅游景区分布特点,力争至X年,建设一个三级旅游集散服务中心。

进一步建设完善全区旅游交通标识标牌体系,为旅游者提供便利的旅游出行服务。

注重建设完善“吃住行游购娱”各项配套基础设施,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推进“智慧旅游”平台建设,逐步实现旅游与相关部门行业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旅游信息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

区文体旅游局、发改局、交通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各镇(街)

2.规范办理旅居挂车登记。

严格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及其工作规范办理旅居挂车登记。

对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牵引装置的小型客车,允许拖挂规定吨位的旅居挂车上路行驶,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旅居挂车准驾管理制度。

支持旅居车营地项目建设,项目应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选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规划区外的项目,其公共停车场等相关附属设施功能区可与农村公益事业合并实施,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选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规划区内的项目,用地应依法办理转用、征收、供应手续,已供的项目建设用地不得改变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不得分割转让和转租。

支持旅游景区开发新建多功能自驾车、旅居车营地,促进旅游景区消费结构升级和旅游业态创新发展。

区公安分局、文体旅游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局

(二)创新文化领域消费

3.推动实体书店创新经营模式。

支持大型书城升级改造,建设综合性文化体验消费中心;

对实体书店创新经营项目和特色中小书店转型发展给予扶持,支持实体书店进一步融入文化休闲、创意设计、商贸物流等相关行业发展,打造集阅读学习、展示交流、聚会休闲、创意生活、教育培训等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型书店。

创新文化便民服务,广泛开展“书香X”活动,推动全民阅读和书香社会建设。

区文体旅游局、财政局

4.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

扩大优质商业演出、高雅艺术演出消费覆盖面。

培育新兴文化消费热点,推动传统媒体通过视听交互技术增强数字阅读体验。

大力推进镇街多厅数字影院建设,按照“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原则,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建乡镇数字影院,在影院选址、规划设计、加盟院线等方面给予支持。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文化事业,落实商业演出低价票补贴政策,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国有、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

区文体旅游局、文改办、财政局

5.支持文博文物单位开发文化创意产品。

鼓励有条件的文博文创单位挖掘特色资源,研发文博文创产品,拓宽文化消费领域,提升群众个性化消费水平。

鼓励民办博物馆、美术馆免费向公众开放;

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和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场所等向公众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文化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文化消费需求。

区文体旅游局

6.促进互联网技术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

落实《X省推进“互联网+文化产业”行动实施方案》,丰富数字文化内容和形式,拓展互联网技术在文化生产、文化消费等领域的应用。

加快X地方文献和文化遗产数字化,发展数字阅读、网络视听等新兴媒体,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支持主流媒体向全媒体转型,发展移动媒体,支持互联网龙头企业在我区建设阅读、游戏、视听基地,发展特色数字文化产品。

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双向化改造。

大力发展文化创意、数字出版、动漫网游、互联网电视、移动多媒体及文化电商等文化新业态,加强网络视听内容创作生产。

区数字办、文体旅游局、文改办、财政局

(三)促进体育领域消费

7.培育体育类社团组织的自身能力、自转能力和服务能力。

充分发挥行业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在健身休闲基地建设、赛事活动策划组织、人才培养培训、救援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引领、示范、指导作用。

鼓励通过政府购买体育服务形式,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整合各类体育社会组织资源,通过委托、公助民办、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将社会体育项目的赛事活动、普及培训、服务管理交有各类体育组织承担,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服务效率和效果。

鼓励引导协会主动招商引资,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吸纳热心体育人士、企业家加入协会,使体育社会组织健康持续发展。

引导体育社会组织稳步参与体育产业开发,发挥体育协会的专业人才、技术优势,推动公共体育服务多元化、专业化。

加强宣传引导,推广体育社会组织典型经验,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意识,有效引导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参与体育社会组织发展。

加大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对健身休闲的服务和示范引领作用,构建全区体育志愿服务组织网络。

8.提高体育场馆使用效率。

加大免费低收费开放力度,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机制,全区健身路径、体育广场全天候免费对外开放;

鼓励民营体育场馆公益性对社会开放,符合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条件的场馆,由区财政给予一定补助。

逐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并将体育设施维修维护、管理列入财政预算。

创新体育场馆运营模式,盘活场馆资源,利用现有体育场地、广场承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和会展等。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微信、横幅、LED屏等媒体,指导群众正确安全使用健身器材,在广大群众中努力营造人人关心、爱护身边体育健身设施的良好氛围。

新建小区配套健身体育设施按省住建厅发布的《街道、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引》(修订版)要求配置,并在出具规划出让条件时予以明确,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侵占。

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教育局、文体旅游局,各镇(街)

9.全面发展休闲健身产业。

充分利用公园、广场、绿地等以及景区、建筑物屋顶、地下室及城市空置场所空间资源,建设标准化、便民利民的健身步道、绿道、登山步道、自行车骑行道、健身广场、健身休闲公园等体育设施,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

推广登山、攀岩等山地运动。

鼓励发展气膜式、可拆装式、组合式等新型健身休闲设施。

鼓励开展民间文化特色鲜明的武术、龙舟项目。

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小型多样的健身休闲设施。

鼓励健身休闲设施与住宅、文化、商业、娱乐等综合开发,打造健身休闲服务综合体。

区自然资源局、文体旅游局,各镇(街)

(四)培育健康领域消费

10.推动医疗与养老融合发展。

支持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开办具有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老年医院、老年康复医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健康管理中心等医养结合机构。

简化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程序,对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卫生院、养老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

积极推进以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居家养老等形式的医养结合试点创建,通过促进试点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带动医养结合发展,至X年,在全区建成2家医养结合试点单位。

加强对居家养老人群的医疗服务,将居家养老的老年人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优先签约并提供健康管理和基本医疗服务,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

区卫健局、民政局,各镇(街)

11.发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

加强区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服务条件,X年,规划搬迁区中医院,力争基础设施条件达到国家建设标准。

积极探索开展城乡一体化中医药服务,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网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进一步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为有条件的基层卫生院增设老年中医康复医院,组织乡医加大村级老年健康中医康复宣传,积极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与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相结合,推动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健康指导、儿童中医调养健康管理和中医诊疗服务。

区卫健局,各镇(街)

(五)提升养老领域消费

12.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落实《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X〕67号)和《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X〕68号),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申办养老服务机构前置审批事项,进一步降低养老服务机构准入门槛,规范审批手续,完善财政支持、拓宽投融资渠道、土地供应等方面政策,充分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活力和积极性,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

推广养老服务应用和养老服务监管信息平台,发展智慧养老服务新业态。

创新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建立医养结合绿色通道,加快推进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相结合的服务网络建设。

进一步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培育专业社工服务,增加适合老年人吃住行医等日常需要的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

区民政局、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局、数字办、人行XX支行,各镇(街)

13.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

民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闲置社会资源联合开展专项摸查,建立利用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储备库,并结合地域分布、养老服务设施需求等情况,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将城市市区、建制镇的居民区中闲置厂房、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转型中的公办培训中心和疗养院及其他具有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功能的各类机构等,整合改造成养老服务设施。

进一步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系改革,推行公建民营、公办民营、服务外包等。

优化财政资金扶持方式,由“补砖头”、“补床头”向“补人头”转变,注重服务质量和标准化、信息化考核。

区民政局、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卫健局、税务局、机关事务管理处、消防大队,各镇(街)

14.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

通过新建、改建和扩建或租赁房屋等方式新增的床位经民政部门核定后享受一次性开办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

一次性开办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所需资金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未规定的由市、区财政按照1:

1分担,积极向市级申请补助资金。

区民政局、财政局,各镇(街)

15.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

建立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渠道,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发展与长期社会护理保险相衔接的商业护理保险,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需要。

区卫健局、民政局、财政局,各镇(街)

三、提升传统消费,扩大实物消费升级

推动传统实物消费升级,通过提高产品质量、创新增加产品供给和完善产品营销体系,创新消费新需求,引导扩大传统产业的绿色制造、绿色采购和绿色消费。

(六)培育壮大绿色消费

16.发展汽车消费。

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直接给予购车补贴,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支持力度,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

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送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站用房,暂免收基本电费、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电价按大工业目录电价减半执行。

区工信局

17.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力度。

按《X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或认定,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预拌砂浆、机制砂、高强钢筋、屋面保温材料等绿色建材产品,扩大绿色建材产品的应用范围,引导扩大绿色建材消费的市场份额。

区住建局

18.合理引导绿色消费。

根据国家绿色产品标准和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认证目录,制定出台我区实施方案。

加强对我区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支持并鼓励我区相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家绿色产品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按照全国流通领域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推广目录及相关要求,引导我区相关企事业单位绿色制造、绿色消费和绿色采购。

区质监局、商务局

四、完善保障体系,优化消费市场环境

增强居民消费信心,吸引居民境外消费回流,通过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畅通流通网络、健全标准规范、创新监管体系、强化线上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营造便利、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

(七)畅通城乡销售网络

19.加快城镇综合物流体系建设。

推动铁路、港口等交通枢纽节点与物流中心、城市配送中心的配套融合。

建设综合物流园区,持续完善城市配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结合城市快速消费品等民生物资运输需求,将具备条件的城市中心铁路货场改造为城市配送中心。

区工信局、商务局、交通局、铁办

20.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冷链物流加快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X〕134号)和《X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X-X)》,落实绿色通道政策,支持建设产地预冷集配中心、低温快递服务网络、改造冷库设施、批发市场低温物流专区、零售企业终端低温设施。

鼓励冷链物流企业与第三方物流平台合作,创新商业模式,推进线上线下互动。

区商务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供销社,各镇(街)

21.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

支持企业创新经营模式、转变管理机制、加强技术应用、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服务体验等创新转型。

鼓励购物中心、百货店、综合超市等结合门店结构,探索“零售+餐饮”“零售+休闲娱乐”“零售+体验”等经营模式,引导传统销售场所向社交体验、家庭消费、时尚消费、文化消费中心转变,满足个性化消费需求。

区商务局

22.深入开展重要产品追溯示范建设。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对已纳入的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和省级农民专业合社规范社进一步加强指导。

继续引导“四大名果”等具有X地方特色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纳入可追溯信息平台。

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的宣传,积极引导追溯企业使用追溯码,开设专卖店或在大型超市设立销售摊位,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平台应用在对区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考核的权重,进一步探索应用可追溯作为基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要件。

区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食药监局,各镇(街)

(八)提升产品和服务标准

23.深入推进“三同”工程。

探索扩大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实施范围,由食品企业进一步扩大至日用消费品企业。

利用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和消费与质量查询平台,为消费者选购质量稳定的产品提供信息和服务。

积极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国内外标准对比行动、标准制定能力提升行动。

加强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测,适时发布消费安全风险警示。

区质监局

24.持续提升农产品品质。

在持续提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总量规模和质量水平的情况下,稳步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有机食品认证工作,严格质量标准,规范质量管理,提高认证效率,降低认证成本。

加强我区已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后续监管,确保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声誉和品质。

推进我区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工作,重点指导一批具有X地域特色的产品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区农业农村局、质监局

25.完善服务标准体系建设。

引导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家政、养老、健康、体育、文化、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的关键标准研制和标准体系的建设。

支持企业开展省级、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总结推广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

规范服务质量分级管理,创新评价技术,探索建立基于标准的养老服务等认证制度。

区商务局、民政局、卫健局、文体旅游局、质监局

26.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促进智慧健康养老,支持相关企业在我区开展智慧家庭、智慧小区、智慧园区等综合应用示范。

开展“数字公民”应用试点,整合公民生命周期各类数据,探索开展健康画像等精准服务应用。

实施教育、旅游等重点领域VR资源开发应用计划。

区数字办、文体旅游局、商务局、工信局、质监局

27.完善市场监管体系。

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加大重点领域商品和服务监管。

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强化属地管理,落实监管责任,提升景区景点标准化管理,集中整治经营秩序和安全隐患。

围绕维护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用品安全,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区域整治、缺陷产品召回,督促经营者认真履行市场主体法定义务。

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以高知名度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为重点,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加强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结合分级管理新形势,探索和完善上下联动联合办案、横向异地交叉办案的办案机制,重大疑难质量违法案件由区直相关部门挂牌督办或成立专案组指导办案,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区文体旅游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知识产权局,各镇(街)

五、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落实

28.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街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扩大消费特别是服务消费的重要意义,把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工作作为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协调机制,加大协调工作力度,逐项抓好政策落实,不断研究解决扩大消费和服务业发展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

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

29.着力先行先试。

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制定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具体工作方案,开展多种形式的改革试点,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既鼓励创新、表扬先进,也允许试错、宽容失败,营造想改革、谋改革、真改革、善改革的浓郁氛围。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协调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明确部门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推进力度,及时总结经验,促进服务业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

区直有关部门

30.注重抓好落实。

区直有关部门要注重分类指导,抓紧制定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操作性文件和具体方案,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在体制机制创新上下功夫,把政策措施落准落细落实,明确实施步骤,做好配套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充分挖掘政策潜力,释放政策效应。

各项工作责任部门要对政策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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