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母亲的职业新困境及其化解以单独二孩政策为背景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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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与抚养行为给女性的职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因生育而导致的职业中断会造成女性的人力资本贬值,并形成独特的母亲就业模式。
为了适应照顾者的角色,已育女性普遍倾向于母亲友好型职业。
这种向下的职业流动不仅使生育对于女性的职业惩罚效应长期存在,还固化了劳动力市场中已有的性别隔离。
而母亲身份所导致的雇主歧视则贯穿于女性职业生涯的始终,并将生养行为对已育女性职业的负面影响叠加发挥至更甚。
而“单独二孩”政策的推行则有可能激化上述负面效应,因此,借鉴发达国家的家庭政策实践,可推导出我国家庭政策的努力方向:
一是生育成本社会化,二是生育假期政策与“挽留性”政策双管齐下。
以此激励已育女性就业、平衡工作—家庭关系。
关键词:
生育/工作母亲/职业中断/职业流动/雇主歧视/单独二孩政策/家庭政策
作者简介:
李芬,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江苏南京210093李芬(1978-),女,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
家庭社会学。
标题注释: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的社会影响研究”(14ASH013)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我国生育政策调整带来的新社会问题研究”(14ZDB150)的阶段性成果。
众所周知,女性的再生产活动,特别是生育和抚养孩子,对人类种族的延续与社会福祉而言意义重大。
照顾孩子,不仅是对孩子自身的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的投资,更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源源动力。
因此,一些学者将被母亲抚育的孩子称之为“公共物品”,因为社会将从这些未来的国家栋梁、潜在的雇员和纳税人中受益。
可是,当我们心安理得地享受着母亲的无偿照顾并认为是理所应当的时候,母亲却因为照顾孩子而付出了代价。
传统规范将女性限定为家庭照顾者的角色,而且在现实生活中育儿责任也大多由母亲来承担,然而这种生育和抚养角色却常常让已育女性在劳动力市场中处于劣势,陷入“收入惩罚”、劳动力市场的性别隔离、职业发展的“玻璃天花板”等多重“生育陷阱”。
更有经验研究证明,生育对于职业发展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更多地作用于女性群体,而生育对于男性职业发展的影响甚微,这无疑是一种新的不平等。
那么,随着我国“单独二孩”政策的全面推行,已育女性的劳动力市场抉择与生育行为势必会发生一些新的变化,二者的相互作用会使“生育陷阱”重现还是愈演愈烈?
其间的运行机制是什么?
国家政策的杠杆是否能够发挥平衡作用?
本文拟围绕着特定的家庭生命周期,以已育女性的职业中断、职业流动、雇主歧视和政策效应为切入点,来探讨女性生育与职业发展之间的冲突及其化解机制。
一、内嵌于女性生命周期的职业中断
在职场中,因结婚生子或抚育子女而中断就业的现象并非个案,且以女性居多。
这种内嵌于家庭生命周期的职业中断会形成独特的“母亲职业轨迹”,给女性的职业生涯打上难以磨灭的“烙印”。
新政的推行则可能进一步加剧生育型职业中断的趋势,并引发城镇女性就业模式的转变。
1.生育所导致的职业中断与现实回顾
本文所讨论的职业中断主要属于与家庭相关的自愿性中断,界定为因生育或照顾子女而自愿退出劳动力市场,处于既没有从事有偿工作也没有在读的阶段。
或者可狭义地理解为生育型职业中断。
在操作层面上,借鉴美国学者的观点,将生育假期(如产假、哺乳假、亲职假)中的女性视为在劳动力市场中是相对静止的[1],以更加清晰地区分生育型职业中断对女性个体所带来的影响①。
就一般意义的职业中断而言,国外研究显示,在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中,男性自愿中断职业的比例为24%,女性则为37%,而已育女性自愿中断职业的比例又占到上述女性群体的43%[2]。
在我国,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结果则显示,城镇劳动女性中有三分之一都经历过职业中断,最长的职业中断期近3年,结婚生育和照顾子女是其首要成因。
而且,女性因生育而中断职业的比例逐年大幅升高:
从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6%小幅增加到90年代的10%,再大幅跳升至2000年的21%、2010年的35%[3]。
从现实情况看,女性在生育后大致面临两条路径:
其一,重新进入劳动力市场,其间可能穿插多次职业中断(如,因为再次生育或抚养幼年子女);
其二,彻底地退出劳动力市场。
从女性职业发展的角度来考虑,本文更多地关注于前者。
对于女性的职业生涯而言,如果生育型职业中断时间过长,则可能失去生育前的职业地位,并引发向下的职业流动。
因此,女性生育后重返职场的时间是其职业发展的一个关键时点。
那么,究竟是什么决定了女性生育后重返劳动力市场的时机呢?
从跨国研究的结果来看,国家所提供的生育假期政策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女性生育后重返劳动力市场的时机之差异。
譬如,在美国,75%的女性在首次生育后的半年重返工作岗位;
在瑞典,75%的女性在首次生育后的第5年才重返工作岗位;
在德国,不到75%的女性在首次生育的8年之后才重返工作岗位[1]。
2.职业中断的理论解读与现实后果
鉴于女性因结婚生子而中断职业的现象相对较为普遍,因此,雇主对女性的职业流动便有了别样的解读。
对于女性的职业中断,雇主往往不是将其视为女性个体为了自身职业发展所做的规划,更愿意认为这象征着个体无法保证持续就业,从而进一步强化了“女性的生育与养育责任阻碍职业发展”的刻板印象。
而且,母亲身份容易引起对工作是否称职的偏见性判断,会影响雇主在雇佣、晋升及收入等方面的考虑。
具体到我国情境中,单独二孩政策的推行则可能使稍有好转的已育女性就业形势变得不明朗起来。
可以设想的是,在原计划生育政策背景下,就减轻企业负担而言,雇主可能会更青睐已育女性,因为后者无需雇主再承担生育成本;
新政背景下,由于存在二次生育成本的可能性,雇主不仅会重新考量雇佣已育女性的风险与成本,甚至可能全面“封杀”女性——拒绝雇佣女性或提高雇佣门槛等歧视行为会卷土重来、变本加厉。
理论上,经济学家分别用“比较优势”和“人力资本贬值”的代表性观点来诠释职业中断的本质。
“新家庭经济学”假定,如果一个家庭的成员具有不同的比较优势,那么,他们将其人力资本专门地投资于各自的优势领域(家庭或市场工作),以达到家庭效用的最大化[4]47。
父亲和母亲角色的生理差异,使得一个家庭中女性在充当“照顾者”方面具有优势,男性在充当“养家者”方面具有优势。
长此以往,家庭中的女性成员不仅更擅长家务劳动,在市场领域的人力投资上也要低于男性成员。
因此,就不难理解为何与家庭相关的职业中断更多地发生于女性而非男性个体上。
此外,人力资本理论则指出,当劳动力市场中个体的价值是以收入来衡量,雇员的生产力取决于其以前的工作技能与经验时,任何非市场活动都可能导致人力资本存量的减少[4]79。
那么,由生育或抚养子女所带来的职业中断会导致人力资本存量的减少(或贬值),继而导致已育女性从组织内职业阶梯的一系列岗位上被剔除,最终降低长期社会经济地位的获得。
国外经验研究亦证实,职业中断会对女性后继的职业发展形成一种“记忆效应”,负面地影响其职业流动与回报。
跨国研究发现,在美国,职业中断的惩罚效应最为明显:
即使是因生育或抚育所带来的短期职业中断也会带来职业惩罚;
而长期的职业中断则会增加职业向下流动的风险并减少向上职业流动的机会。
在德国,长期的职业中断使得已育女性的职业发展极为不稳定。
在瑞典,受益于慷慨的生育假期政策与质优价廉的儿童托管服务,当职业中断期超过15个月时,职业中断才会对女性的向上职业流动造成负面影响[1]。
而且,若把职业生涯比喻为马拉松,那些长期或多次中断职业的女性即使坚持跑完全程,其收入也永远无法企及持续就业的女性同伴[2]。
此外,女性生育和抚养子女的时期恰巧也正是其事业发展的加速期,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一旦错过,就很难实现“弯道超越”。
因此,对于女性职业发展而言,此期间的职业中断可谓是代价高昂。
3.职业中断与“妈咪轨迹”
结婚、生子和抚育子女,既是女性生命周期中的标志性事件,亦是女性最可能发生职业中断的关键时点。
由此,在家庭生命周期的框架下形成了独特的女性就业模式,有学者形象地称其为“妈咪轨迹”(mommytrack)。
具体地,根据女性就业的特点,其家庭生命周期被集中于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女性结婚开始,直至第一个孩子的出生;
第二个阶段,主要围绕着女性的生育、照顾幼年子女等活动展开,从第一个孩子出生开始,直至最后一个孩子年满3岁;
第三个阶段,从年幼子女抚育工作的完成,直至个人自愿退出劳动力市场,此乃开放式的结尾,并无硬性的时间规定。
对应地,考虑到职业中断与否,女性的就业模式就被划分为以下四种:
(1)连续性就业:
在上述三个家庭阶段中不间断就业;
(2)暂停式就业:
以生育、抚养孩子的时期为分界线,女性在该时期之前、该时期之后就业;
(3)生养(育)期型就业:
女性在孩子的生育或抚养育期间首次进入劳动力市场;
(4)中年期就业:
在完成生育或抚养子女的责任之后,开始首次进入劳动力市场[5]。
西方学者认为,后两种就业模式属于延迟型就业,将会面临更重的“收入惩罚”[6]。
在我国,早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与意识形态铸就了较高的女性就业率、持续就业模式,后者有别于西方国家女性的中断型就业模式——女性因结婚生育而就业率下降,随着子女的长大,女性就业率重新回升。
但在经历了市场经济的转型之后,“收入效应”②使得城镇女性选择闲暇或照顾家庭的意愿增加,就业比例下降[7]。
可以推测的是,“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不仅可能会加剧上述女性中断职业、回归家庭的趋势,还可能进一步型塑我国女性的就业模式。
毕竟,对于已育有一孩的职业女性而言,生育第二胎不仅是对其身体的考验(有可能成为高龄产妇),而且工作的同时还得抚育两个年幼子女则更是远远超出其所能承受的负荷极限。
再加之,若丈夫的收入足以满足家庭经济需求的话,那么,这部分职业女性极可能彻底地退出劳动力市场,选择做全职妈妈,或者暂时中断就业,等子女较大时再重新进入劳动力市场。
类似地,对于还未生育但有生育计划的职业女性而言,则可能会比在计划生育政策背景下经历更多的职业中断。
由此,从整体上,新政将推动我国女性的就业模式由原有的持续就业模式向西方国家的中断型就业模式转变。
而且,相信随着生育政策的全面放开,中断型就业模式将是必由之路。
二、工作母亲的职业流动
职业流动是个体从初职地位到现职地位的变化过程。
在新政背景下讨论已育女性的职业流动,就必须聚焦于女性的生孩子、重新进入劳动力市场、工作的维持与更换等一系列关键事件,借此厘清已育女性特殊的职业流动模式及其对女性职业生涯的深远影响。
在我国,伴随着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已育女性的就业率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明显下降:
有6岁以下子女的女性就业率由1990年的90.3%下降到2005年的77%,有3岁以下子女的女性的就业率更是从1990年的89.2%大幅下滑至2005年的56.6%[8]。
不难发现,产后的1年至3年,正是职业女性同时肩负工作与子女照顾的高负荷期。
就职业流动的频率而言,女性低于男性,其中有幼年子女的已育女性的职业流动性最低。
就职业流动的方向而言,女性在生育后有明显的向下职业流动的趋势[1]。
1.平行的职业流动:
继续产前的工作
诚如大多数新妈妈所希望的,生育后(特别是重返职场的初期)最好能继续同一份(或开始相似的)工作。
即,已育女性并不存在职业流动。
其实,从实际的职业回报而言,女性继续产前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避免(或抵消)相应的收入惩罚。
经验研究显示,由于女性重新工作后的工资与生育假期长短呈负相关,继续产前的工作或从事一份相似的工作能够使得其经历更短的就业中断期。
并且,只有在生育后回到以前的单位(或效力于同一雇主),女性因生育型职业中断所导致的收入损失才可能部分被弥补,或者这种收入惩罚会逐步衰减并于重新就业的2年之后消失[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