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合同标准范本Word文件下载.docx
《安全施工合同标准范本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施工合同标准范本Word文件下载.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五条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元)
第六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委托施工书
3、施工组织设计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施工图纸
8、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预算书
9、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甲方:
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道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乙方:
指在合同中约定,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到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项目经理:
指乙方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4、设计单位:
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5、监理单位:
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6、工程:
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7、合同价款:
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8、费用:
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甲方或乙方承担的经济支出。
9、工期:
指甲方、乙方在合同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含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0、开工日期:
指甲方、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乙方收到甲方进场通知书次日。
11、预算造价:
指本合同规定的工程的预算造价。
12、签证:
指签字证明。
13、结算:
指每个月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应付工程形象进度款。
14、决算:
指单位工程竣工后,计算该单位工程总造价及应付工程尾款。
15、直接承建:
指乙方自行组织的施工队伍。
16、间接承建:
指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乙方或甲方将某些工程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第八条承包方式
1、甲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发包给乙方,实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
2、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第二条中所列施工内容,独立管理,自主经营并接受甲方按建筑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来监督管理。
3、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分包。
第九条工程造价及计算标准
工程量根据发包方提供的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和设计变更以及现场签证增加的工程量为依据。
第十条甲方材料采购与保管
1、有关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以下简称甲供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供应时间、供应地点,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内运至乙方指定地点。
2、甲方所供应的材料设备运至施工现场后由乙方保管,乙方按材料总价的0.8%收取保管费;
如委托乙方采购,甲方按甲供材料总价的1.20%支付采购费。
第十一条工期延误与提前
1、如遇下列情况之一时,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1)、甲方在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前五天,没有完成所有报批文件和其他阻碍乙方正常施工的条件时;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工程技术资料不全或不正确时;
(3)、施工图纸发生变更时;
(4)、施工期内连续停电或停水达八小时时;
(5)、甲方工地代表拖延办理有关手续而影响下道工序施工时;
(6)、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时;
(7)、甲方原因造成甲供材料、设备未及时供应进场;
(8)、其他令乙方无法正常施工时;
2、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乙方组织抢工,乙方每提前一天,甲方奖励乙方单位工程造价的3.00‰。
3、若因故乙方确实不能履行工期,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合同工期或甲方同意延期后的工期仍不能按时竣工,甲方每天罚乙方单位工程造价的3.00‰。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
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厦门市优良标准。
第十三条施工图纸的变更
1、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十天,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本工程施工图纸六套。
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应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施工图纸。
3、当施工图纸确需变更时,由乙方申请变更报告给甲方和设计单位,并经甲方同意后,设计单位才能变更设计图纸。
4、当施工图纸确需变更时,甲方或乙方应提前五天向对方提出变更意图及说明书。
5、如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变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如甲方原因进行的设计变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第十四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在开工前做好原工程的交接手续工作,并承担费用,满足乙方正常施工和工地现场人员正常生活的用水需要。
2、提供施工场地,办理临时用地和占用道路手续,并承担费用。
3、协调施工场区内四邻的相互关系。
4、开工前办理好一切应该属于甲方办理的手续。
5、开工前提供已完建筑物等技术资料给乙方。
6、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保修金给乙方。
7、明确工地代表和监理负责人及其应该履行的职责。
8、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第十五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本工程开工后十五天内取得装饰施工许可证。
2、对甲方提供的原建筑物的技术资料进行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文明施工,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施工内容。
4、工程竣工后负责编制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
5、组织安全生产,搞好施工场区内的治安工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6、工程交付甲方后,由乙方施工质量方面的原因引起的质量维修由乙方负责。
第十六条工程量的确认
每月二十五日,乙方向甲方代表提供本月已完工程量报表,甲方代表接到报表后五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核实完毕,并以此作为工程款拨付的依据,如超过五个工作日,以乙方的报表为准。
第十七条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进场通知书前3天,甲方按合同价款的30%拨付进场费;
2、自乙方进场起,甲方应每二十天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次支付金额均为合同价款的20%,共计3次合计为合同价款60%;
3、竣工验收后,甲方应于7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7%,余下3%尾款待保修期满后3日内一次付清。
第十八条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1、乙方在接到施工图,并经会审后十五天内提交甲方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一式二份,甲方在十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2、乙方必须按照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对工程实际进度的检查和督促,如与计划进度不符时,乙方应立即提出改进措施,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3、工程开工后,及时向甲方代表提供本工程,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等一式二份。
第十九条暂停施工
1、因甲方未尽到责任和义务造成乙方停、窝工或不能正常施工时,甲方给予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按每天10000.00元人民币的补偿;
同时顺延工期。
2、如停工责任在乙方,乙方的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应征得甲方同意。
3、停电、停水连续八小时以上也参照此条执行。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委派先生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人(简称甲方代表),由其作为甲方法人代表的全权委托人。
2、乙方委派先生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人(简称乙方代表),由其作为乙方法人代表的全权委托人。
3、监理单位委派先生为驻工地代表负责人,由其作为监理单位法人代表的全权委托人。
第二十一条检查和返工
1、乙方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经甲方代表签证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并为此提供便利条件。
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整改直至返工,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工期顺延征得甲方认可;
若由甲方原因而发生的质量问题,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工期顺延。
2、甲方负责安排施工过程中,有关质监部门的检查和验收,并承担费用。
3、乙方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好工程施工的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并做好竣工图五套;
按规定将工程必备的技术、质检、竣工资料整理成册,交甲方归档。
第二十二条隐蔽工程验收与中间验收
凡隐蔽工程及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施工后,必须先由乙方进行自检,并达到合格,与24小时前书面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政府规定的质监部门代表参加验收。
经甲方代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政府规定的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隐蔽和施工。
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再重新按上述方法组织验收。
第二十三条竣工验收
1、工程进入后期,乙方应编制竣工验收计划。
当工程完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政府规定的质监部门进行验收。
由甲方按计划组织竣工验收,并承担经济支出。
2、竣工日期为竣工验收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并获得政府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证书之日,也就是竣工验收完成之日。
第二十四条工程质量评定仲裁部门
第二十五条竣工决算
1、工程决算书:
工程竣工验收2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决算书。
2、本工程决算书的审核与付款:
甲方收到乙方工程决算书后3日内会同乙方审核完毕,核准的工程决算书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并将副本送达乙方;
如超过一个月未审核完毕,未审定部分以乙方决算为准。
3、甲方决算审核后付款至总决算额的97%;
留3%为保修金。
第二十六条保修
从竣工验收获得政府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证书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为一年,保修金额为本工程总造价的3.00%;
保修期间,如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发出维修通知三日内,乙方必须到现场进行维修,若超出三日,甲方有权组织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金中扣除。
第二十七条争议
甲、乙双方因定额文件、合同履行等发生争议,应谋求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起诉。
第二十八条违约
该工程开工后,甲、乙双方违背本合同条款中的任何一条或一款,均视为违约,由违约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3.00%人民币给对方。
第二十九条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安全施工,接受甲方的监督,以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及机械设备安全,做到:
1、做好本工程有关的所有保险,努力杜绝施工中的安全事故,如发生一切损失和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在工地进出口及现场内安排警卫看守,负责材料、设备、人员的安全。
3、按文明施工组织生产,负责本施工现场的整洁,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及时清除施工和生活垃圾,争创安全文明工地。
4、乙方负责做好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
第三十条不可抗力
1、工程地点出现以下情况为不可抗力发生:
(1)、周围250公里以内发生的六级以上的地震。
(2)、八级以上持续一天以上的大风暴雨。
(3)、动乱、战争。
2、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四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损情况。
在事后三天内以书面报告形式呈送甲方和保险公司,甲方配合乙方向保险公司报告并处理。
第三十一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意外原因,导致本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通力合作,协商处理,以减少甲、乙双方损失,有关处理事宜形成文件,甲、乙双方签字存档。
第三十二条总包和分包
1、乙方作为本工程的总包单位。
2、经甲方同意,无论是甲方还是乙方把部分工程项目分包给有专项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
如是甲方直接发包给其他施工单位,这些单位作为乙方的分包单位,乙方可以向分包单位收取管理费,管理费收取数额由甲、乙双方与分包单位协商后确定。
3、乙方负责本工程的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如在施工中各分包单位之间发生矛盾,由乙方会同甲方负责处理。
4、乙方负责向各分包单位提供施工必需的水、电、住宿设施。
分包单位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5、各分包单位协助乙方收集有关本工程的竣工资料。
第三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一并生效。
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结清余款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施工协议
总包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项目:
为了保证工程施工安全,保障作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和乙方就共同做好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本协议从工程开工之日即为生效之日,与工程施工合同一并执行。
二、双方安全管理责任
(一)甲方职责:
1、向乙方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记录。
2、审查乙方提交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发现乙方施工中的不安全情况,有权纠正,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对乙方和乙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制度,有权按甲方的有关处罚规定予以处理。
4、在乙方发生安全事故时,组织或参加乙方事故的调查处理。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二)乙方职责:
1、安全施工,人人有责。
乙方应不断强化以各级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安全施工责任制。
努力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消除施工安全隐患,关心职工生活,保证职工安全和健康。
2、乙方必须贯彻“管施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并考核安全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遵守甲方颁发的安全、文明生产(施工)的管理规定,服从监督和指导。
建立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4、开工前,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体检、分工种学习安全规定和安全技术。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6、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送甲方审查。
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工程主要危险点和相应施工安全措施,交底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无措施、措施未经审查合格、未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底的项目严禁开工。
7、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检验,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在检定周期内使用。
必须按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8、乙方现场必须设专、兼职安全员,对危险作业区域必须由专职安全员自始自终进行监护。
专、兼职安全员应通报甲方并佩戴明显标志,按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活动。
9、对承接的施工项目禁止转包和非法分包。
10、乙方必须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和甲方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1、对甲方提出的监察性意见必须按要求组织整改并及时回复。
发生事故乙方必须及时报告发包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安全主管部门。
严格按“三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
12、乙方必须确保施工安全,若非甲方人为主观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未严格按本协议规定执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费用和有关部门的处罚。
四、其他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发生人身事故和重大事故,造成的人身伤、残、亡安全事故,由乙方单位自己承担全部费用,且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3、本协议为施工合同书附件,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承包的所有甲方工程竣工结算后失效。
浙江大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2020年月日20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