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聘工作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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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情况;
廉主要考核执行党和国家清正廉洁的有关规定和自律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情况。
三、考核等次及标准
教职工聘期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考核以签订的聘用合同为依据,以任期内年度考核为基础。
完成聘任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实现了聘期合同规定的目标,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考核均为称职以上,聘期考核确定为合格;
未完成聘任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或
未实现聘期合同规定的目标,或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为合格以下(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或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有一次为称职以下(基本称职或不称职),聘期考核确定为不合格。
四、续聘
聘期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考核合格者按原岗位续聘,聘期三年;
三年内到退休年龄者,续聘至退休时间;
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或降低岗位等级或调整岗位重新聘任。
三年聘期内因职务(职称)变动,已在相应岗位等级聘任的人员,此次不参加考核,待聘任期满后根据考核(:
续聘工作方案)结果进行续聘。
在续聘的基础上,根据岗位等级职数空缺情况,另行安排岗位变动调整聘任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本次考核续聘工作,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组。
领导组由院领导和各处室系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纪检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本次考核续聘的具体工作。
纪检小组负责本次工作的全称监督。
教职工聘期考核以教学系、行政处室为单位组织进行,各系、处、室要成立考核组,由处室系负责人任组长,具体负责聘期考核工作。
六、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篇二:
续聘方案
为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管理,调动和激励广大教师从事教书育人和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增强队伍活力,提高办学质量,结合岗位聘用制度的实施,为岗位晋升提供依据,我市将为中小学已聘在职教师办理专业技术职务续聘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续聘原则
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必须坚持以市人事部门核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批复为依据,严格在核准的岗位设置数量及等级范围内进行聘用。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根据市人事部门批复的岗位数量,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酌情考虑。
二、续聘对象
我市在职在岗已获得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中小学教师,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属续聘对象。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3、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教学或教研工作任务。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续聘。
1、无故不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
2、未按规定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3、一学年内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的(按照国家规定应享受产假的
妇女和因公伤住院治疗的人员除外,重大疾病和特殊疾病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不予续聘,但可以申请办理缓聘手续。
4、有旷工行为或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者,在处分期内不予续聘。
5、违反师德师风、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6、办理过病休手续的。
7、以种种理由拒绝担课或无故要求组织照顾的人员。
8、长期不在岗人员。
9、玩忽职守,发生重大事故,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续聘结果的使用
1、续聘是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前提,未续聘人员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2、未续聘人员不得晋升岗位工资。
3、未续聘人员不得参加下学年年度考核和下年度正常晋档。
五、缓聘
对于特殊情况的人员,可以采取暂缓聘任的办法,半年后视情节予以续聘或转聘、待聘,缓聘人员由个人写出申请,单位写出情况报告和意见,报人事科审定。
六、转聘
对于长期不能完成教学工作任务或不能担课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转聘到工勤岗位,转聘到工勤岗位的人员不再按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工资,但可以参加年度业务考核,可以正常晋档。
需要本人书面申请,单位写出情况报告,报人事科审定。
七、续聘程序
1、成立续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局人事科的监督指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岗位聘用管理工作。
2、由续聘工作小组结合市局下发的续聘方案,研究确定本单位续聘、缓聘、转聘、不聘人员,张榜公布各类人员名单,公布不少于5天。
3、无异议后,填写各类人员花名册报市局人事科审查。
4、单位按照程序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约并到市局人事科办理续聘手续。
八、续聘期限和期满后的规定
续聘工作一年进行一次,聘期为一年。
聘用期满,单位对受聘人员进行年度任职考核。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方法。
重点考核所完成的工作数量、质量、实绩和成果以及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任职期满考核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等次的,可以申请续聘专业技术职务,其中优秀的,可优先推荐晋升高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晋升或续聘专业技术职务,单位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缓聘、转聘、不聘或调整工作。
续聘工作是单位人事制度的一项改革和创新,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整个续聘工作,做到工作透明、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保证全体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续聘工作平衡有序进行。
1、怎样办理续聘手续?
是否在聘任证上体现?
2、如果在聘任证上体现,如何体现?
如果不在聘任证上体现是否
与上级政策相违背?
3、借调人员(本系统------外系统------),快到退休年龄且患有重大疾病的人员------,长期不担课的教务人员、政体处人员和中层领导------
续聘工作的好处:
续聘工作是一项新的改革,是与工资直接挂钩的一项措施,如果能够落实到位且做到公平、公正,我想会是一项受大多数人欢迎的政策,否则会使其流于形式。
如果能公平、公正、公开的落实到位,将会利大于弊。
如:
在职称晋升过程中出现的不担课人员晋升职称现象,有些是不可抗拒的,但这毕竟是少数人,此项工作如果处理不好那些不担课人员,这类人员数量不少。
1、可以调动广大教师担课的积极性;
2、有利于学校管理;
续聘工作中的困扰:
1、对于年龄大且有重大疾病人员怎样处理?
2、借调人员如何处理?
对规模学校大长期从事教务人员和中层领导怎样处理?
篇三:
20XX年学校岗位续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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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20XX年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川人发[20XX]74号、苍府办函[20XX]12号等有关精神,按照编制部门下达的机构编制方案要求,制定本校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我校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基本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我校各项工作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精简效能、以编定岗、按需设岗的原则;
坚持人岗相宜、责权明确、对口补岗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合同管理的原则;
坚持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校核定编制名,现有正式职工名,其中:
管理人员名,专业技术人员名,工勤人员名,三类人员的现结构比例为:
:
。
(二)各类岗位职责任务及主要工作内容见附件3:
《苍溪县学校岗位说明书》(三)设置岗位的数量结构
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共设置岗位个,其中:
管理岗位个,专业技术岗位个,工勤技能岗位个。
具体情况如下:
管理岗位个,其中:
七级职员个,八级职员个,九级职员个。
专业技术岗位个,其中:
五级个,六级个,七级个,五级、六级、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
4:
4;
中级个,其中:
八级个,九级个,十级个,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
3;
初级个,其中:
十一级个,十二级个,十三级个,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
5。
工勤技能岗位个,其中:
二级个,三级个,四级以下个。
(四)岗位管理
1、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完成后,因人员变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解除等原因出现空岗或岗位调整时,按岗位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程序实施聘任。
聘期从实际聘任时间到本轮聘期满。
2、根据我校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岗位设置方案执行期间需做调整的,由本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报县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四、组织实施
(一)聘用人员的范围
聘用人员为与本校建立人事关系的公办正式在册人员。
聘用工作由本校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在上级部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进行。
(二)聘用岗位的条件1、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及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维护国家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正,勤政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团结共事;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务实,有开拓精神;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5)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身体条件,能坚持正常工作。
2、各类岗位其他条件见附件3:
《苍溪县学校岗位说明书》(三)岗位聘用方法及程序
1、本校领导岗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任命或聘用。
2、其它岗位按岗位职责在进行聘期考核的基础上,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聘用上岗。
(四)本次岗位聘用(补岗)期限及聘后管理
1、本次岗位聘用期限随本轮聘用合同的到期而终止,即: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2、聘期内原则上不作人员岗位调整,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须经校务委员会研究,公示无异议后,报教科局审核备案后进行。
3、按教科局和学校制定的岗位考核办法对聘用人员定期进行考核。
4、受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
(五)未聘(待岗)人员待聘期间的待遇未聘(待岗)人员待聘期间的待遇,按川办发[20XX]40号、川人发[20XX]22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以及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
按川办发[20XX]40号等文件执行。
五、聘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岗位设置及岗位聘用工作在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