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工作指引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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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体实施维修保养的时间;
4、预计费用。
第七条对供配电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系统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计划实施。
第八条高压开关柜、环网柜、变压器的主要维修保养项目由外委单位完成,外部清洁及部分外部附件的维修保养由进网电工负责,对高压设备控制电源镉镍电池组的维护保养按《镉镍电池组维护保养规定》执行。
低压配电柜的维修保养由机电技术人员负责。
第九条外委维修保养:
根据合同约定由供电局或有资质单位对园区所有变压器进行测试、试验等项目的维修保养,此项工作由系统工程师负责跟进、监督实施,将结果记录在《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
第十条外部维修保养:
每年的4、10月份对园区所有变压器外部进行一次清洁、保养:
1、测定变压器线圈的绝缘电阻,如发现其电阻值比上次测定的数值下降30%-50%时,应做绝缘油试验(对外委托试验),如绝缘油不合格则应全部换掉;
换上新鲜的合格的绝缘油后,如果变压器的绝缘电阻还低于120Ω,则应对变压器线圈进行处理(外委完成);
2、清扫变压器外壳,变压器漏油时应拧紧螺母或更换密封胶垫;
3、拧紧变压器引出线的接头,如发现接头烧伤或过热痕迹,应进行整修处理并重新接好;
4、变压器油位牌指示器下限时,应补同型号绝缘油,并清除枕集器中的水和污垢;
5、检查变压器的接地线是否良好,地线是否被腐蚀,腐蚀严重时应更换地线。
第十一条对不同类型的变压器,系统工程师应根据设备技术标准、要求制定相应的外部维修保养项目和内容,明确操作程序。
第十二条高压开关柜的维修保养。
每年根据外委维修保养合同约定定期由供电公司或有资质单位对园区所有高压开关柜进行维修保养,此项工作系统工程师或专人跟进,监督实施并在《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中进行记录。
第十三条低压配电柜维修保养:
每年的4月、10月对园区内所有低压配电柜内外进行一次清洁。
先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污、吹尘,然后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
第十四条刀开关的维修保养:
1、检查安装螺栓是否紧固,如松弛则拧紧;
2、检查刀开关转动是否灵活,如有阻滞现象则应对转动部位加润滑油。
3、检查刀开关三相是否同步,接触是否良好,是否有烧伤或过热痕迹,如有问题则进行机械调整或整修处理;
4、用500V摇表测量绝缘底板,其绝缘电阻如果低于10MΩ,则应进行烘干处理。
烘干达不到要求的则应更换。
第十五条熔断器维修保养:
1、新熔体的规格和开关应与更换的熔体一致;
2、检查熔体与保险座是否接触良好,接触部位是否有烧伤痕迹,如有则应进行修整,修整达到要求的则应更换。
第十六条交流接触器维修保养:
1、清除接触器表面的污垢,尤其是进线端相间的污垢;
2、清除灭弧罩内的碳化物和金属颗粒;
3、清除触头表面及四周的污物,但不要修锉触头,烧蚀严重不能正常工作的触头应更换;
4、清洁铁芯表面的油污及脏物;
5、拧紧所有紧固件。
第十七条电容器维修保养:
1、清理冷却风道及外壳灰尘,使电容器散热良好;
2、检查电容有无膨胀、漏油或异常响声,如有则应更换;
3、检查接头处,接地线是否有松脱或锈蚀,如有则应除锈处理并拧紧;
4、检查电容三相不平衡电流是否超过额定值的15%或电容缺相,如是则更换电容。
第十八条热继电器维修保养:
1、检查热继电器上的绝缘盖板是否完整,如有损坏则更换;
2、检查热继电器的导线接头处有无过热痕迹或烧伤,如有则整修处理,处理后达不到要求的应更换。
第十九条断路器(自动空气开关)维修保养:
1、用500V摇表测量绝缘电阻,应不低于010MΩ,否则应烘干处理;
2、清除灭弧罩内的碳化物或金属颗粒,如果灭弧罩破裂,则应更换;
3、断路器(自动空气开关)在闭合和断开过程中,其可动部分与灭弧室的零件应无卡阻现象;
4、在使用过程中发现铁芯有特异噪音时,应清洁其工作表面;
5、各传动机构应注入润滑油;
6、检查主触头表面有小的金属颗粒时,应将其清除,但不能修锉,只能轻轻擦拭;
7、检查手动(3次)、电动(3次)闭合与断开是否可靠,否则应修复;
8、检查分励脱扣、欠压脱扣、热式脱扣是否可靠,否则应修复;
9、检查接头处有无过热或烧伤痕迹,如有则修复并拧紧;
10、检查接地线有无松脱或锈蚀,如有则除锈处理并拧紧。
第二十条二次回路维修保养:
1、号码管是否清晰或掉落,如是则补上新号码管;
2、接头处是否松弛,如松弛则拧紧。
第二十一条主回路维修保养:
1.标示牌是否清晰或掉落,如是则补上新的标示牌;
2.接头处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痕迹,如是则修复并拧紧;
3.母线排油漆是否脱落,
第二十二条对未列出的供配电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系统工程师应根据设备的技术参数、相关标准及使用情况制定保养项目内容。
第二十三条供配电设备的维修保养时间一般不超过8小时,如必须超过8小时,则由系统工程师填写《申请延时维修保养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延时。
第二十四条对计划中未列出的维修保养工作,应由系统工程师尽快补充至计划中,对于突发性设备设施故障,先经部门经理口头批准后,可以先组织解决而后作出《质量问题处理档案》上报公司领导。
第二十五条对设备设施进行大中修或重要零部件进行更换时,应填写《设备大中修及零部件更换记录》并存档。
第二十六条值班电工应将上述维修保养工作清晰、完整、规范地记录在《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内,系统工程师应于每月3日前将相关记录整理成册后交部门档案室存档,保存期为长期。
第二十七条停电管理。
供配电设备设施因检修等原因需要停电时,由系统工程师填写《内部通启》,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通知客户服务部,如停电范围涉及面大,影响业主正常生活时,须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客户服务部提前24小时通知相关业户。
如因特殊情况突然停电,按《紧急停电处理程序》执行,在恢复供电12小时内向有关住户作出解释。
第二节供配电—运行
第一条值班电工每班对高压开关柜、环网柜巡视两次;
变压器每两小时巡视一次;
低压配电柜、电容柜每两小时巡视一次。
第二条值班电工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将变压器的运行情况记录于《变压器运行日志》中;
低压配电柜的运行数据(环境温度、电流、电压、功率因数等)记录于《低压配电运行日志》。
第三条在巡视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巡视内容包括:
1、变压器油位、油色是否正常,密封处是否漏油,变压器运行是否超温(85℃)。
2、有无异常响声或气味。
3、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4、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
10%范围以内,是否超载运行。
5、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痕迹。
6、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7、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8、各种临时用电接驳情况。
9、各种标示牌、标示牌是否完好。
10、安全用具是否齐全,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11、按时开关管辖区内路灯、灯饰等,并通知相关人员维修好故障路灯。
第四条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值班电工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须及时如实地汇报给系统工程师,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系统安全操作规程》和《供配电系统维修保养规程》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触电处置。
发现有人触电时,当值值班电工应保持镇静、保持头脑冷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紧急抢救。
1、拉开电源开关、拔去插头或熔断器。
2、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移开电线或用绝缘工具(平口钳、斜口钳等)剪断电线。
3、用干燥的衣服或绝缘塑料布垫住,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4、防止触电者在断电后跌倒。
5、如果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则必须让其保持安静,并立即送医院进行诊治,密切注意其症状变化。
6、如果触电者已推动知觉,但呼吸尚存,应使其舒适、安静地仰卧,将上衣与裤带放松,使其容易呼吸,若触电者呼吸困难,有抽筋现象,则应积极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送医院。
7、如果触电者的呼吸、脉搏及心跳都已停止,此时不能认为其已死亡,应当立即对其进行人工呼吸。
人工呼吸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到触电者自行呼吸或医生赶到现场救治为止。
8、各单位维修部应定期对部门员工进行该方面的培训,增加员工应急处理的知识和技能。
培训应保持相关记录。
第六条配电柜空气开关跳闸的处置。
1、判断跳闸原因(短路或过载)。
2、查清楚负载种类及分布情况。
3、对可疑处逐个检查,确认故障部位或报告系统工程师,请求支援解决。
4、对故障已排除应立即恢复供电。
第七条变配电房发生火灾时按《火灾、火警应急处理程序》处置。
第八条变配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1、视进水情况,拉下总电源开关或高压开关。
2、堵住或关闭进水源。
3、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相关系统工程师,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进水源堵住或关闭后,应立即排水。
4、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5、确认湿水已消除(如各绝缘电阻达到规定要求),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第九条停电处理
1、因设备故障或供电局原因出现的突然停电,立即按《紧急停电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维修部应在5分钟内启动柴油发电机,按《柴油发电机操作规程》启动供电系统,提供备用电源(主要供电梯、水泵、消防和梯间照明等)。
2、电梯技术人员应在5分钟内赶到值班室待命,如有电梯困人时,按《电梯困人救援作业规程》实施救援工作。
3、因设备检修或接供电局通知等计划性停电时,维修部应提前三天以《内部通启》通知客户服务部,客服部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相关业户。
第十条变配电室管理。
1、非机电技术人员不准进入设备房,若需进入,须经系统工程师批准,在机电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并在《设备机房外来人员入室登记表》进行登记。
2、机房内严禁存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机房内禁止吸烟,并且须备齐消防设施。
3、每周打扫一次机房卫生,清洁一次机房内的设备设施,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蛛网、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机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5、对机房都应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班电工保管,值班电工不得私自配钥匙。
第十一条交接班要求
1、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2、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上一班设备运行记录,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维修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值班室卫生未打扫;
接班人未到岗;
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交接班具体按《值班管理规程》执行。
第十二条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将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环境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