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合同模板资料下载.pdf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6088425 上传时间:2022-11-19 格式:PDF 页数:8 大小:202.5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旅行社合同模板资料下载.pdf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旅行社合同模板资料下载.pdf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旅行社合同模板资料下载.pdf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旅行社合同模板资料下载.pdf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旅行社合同模板资料下载.pdf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旅行社合同模板资料下载.pdf

《旅行社合同模板资料下载.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旅行社合同模板资料下载.pdf(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旅行社合同模板资料下载.pdf

旅行社不得强制旅游者参加其安排的自选项目。

七、本合同示范文本是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2004年A版和B版)合并修改版本,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使用,今后凡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八、旅游咨询与投诉机构:

上海市区(县)旅游部门地址:

旅游质量监督电话:

邮编:

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地址:

中山西路2525号邮编:

200030投诉电话:

64393615、962020上海市旅游局地址:

大沽路100号邮编:

200003质量监督电话:

962020国家旅游局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邮编:

100740质量监督电话:

(010)65275315上海市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举报投诉电话:

12315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2009版)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旅行社):

上海驴妈妈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编号:

L-SH-00284经营范围:

国内旅游、入境旅游业务,从事旅游领域内技术咨询、技术开发,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旅游路线名称【经典热卖】全景常规-拉萨/纳木错/林芝/日喀则/羊卓雍错/单卧单飞十日游组团方式自行组团委托组团(被委托方西藏中旅)行程共计(含在途时间)10天9夜出发日期2012-09-28出发地点上海途径地点详见旅游行程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结束日期2012-10-07目的地拉萨返回地点上海第二条游程与标准(如附行程单,须含下列要素)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名称【经典热卖】全景常规-拉萨/纳木错/林芝/日喀则/羊卓雍错/单卧单飞十日游游览时间详见旅游行程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景点名称详见旅游行程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景点游玩时间详见旅游行程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往返交通详见旅游行程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标准详见旅游行程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住宿天数详见旅游行程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旅游饭店名称详见旅游行程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标准详见旅游行程单用餐次数,标准详见旅游行程单详见旅游行程单自选项目名称,费用详见旅游行程单/自由活动时间,次数详见旅游行程单/购物场所名称详见旅游行程单购物次数,时间详见旅游行程单详见旅游行程单导游服务全陪地陪地接社名称西藏中旅第三条旅游者保险乙方应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

经乙方推荐,甲方(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乙方办理同意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

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平安国内长途10日游意外险(尊贵型)(国内)保险金额:

详见附件旅游行程单保险说明保险费:

35.0元第四条旅游费用及其支付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总额5715.0元,费用付款期限出团前付清全款旅游费用支付方式现金;

支票;

信用卡;

其他在线支付给驴妈妈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

甲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旅游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2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权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他旅游消费项目。

3甲方在本合同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有权要求乙方协助进行索赔。

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甲方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可凭有效凭证要求乙方先行赔付。

4在旅游过程中,甲方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

5在自由活动期间,甲方应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

6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平等协商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7甲方签订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应当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甲方不能成行的,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旅行社。

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应按实结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如实介绍相关旅游服务项目和标准,向甲方推荐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并在合同中予以注明。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服务。

对在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乙方应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3甲方属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凭有效证件可享受旅游景点门票优惠的,双方对该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可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4因航空、轮船、铁路运输费用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5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在征得旅游团队多数成员同意后可以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双方按实结算。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旅游出行前,一方当事人因违约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违约方在出发前72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以上违约责任如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票务等损失,可参照相关部门有关条款另行赔偿,违约金或赔偿金总额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二)旅游途中甲方或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相关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其它违约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八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行程单和补充条款均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见网页提示和产品公告补充条款1.签约人代理其他旅游者签约的或者签约人与旅游者(出游人)不一致的,签约人保证已得到全体旅游者的授权签署本合同(包括附件、补充协议),并保证将上述材料约定事项向全体旅游者做出必要说明(特别是本合同涉及“温馨提醒”、“免责条款”等相关的内容),如签约人未履行上述义务或因没有代理权限导致旅游者与旅行社发生纠纷的,由签约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旅游者同意按照旅行社提供的参考行程签约,实际航班、车次以行前说明会或出团通知的行程为准。

补充条款、出团通知及所附行程单、健康证明、孕妇出游须知及健康申明作为本合同附件。

确认后如有变化,旅行社需及时用传真、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旅游者,旅游者应准时到达集合地点,迟到半小时以上的视为放弃,单旅游者仍可以自行加入后面的行程,所放弃行程部分已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3.60岁(含)以上老年人报名出游的,需填写健康证明后方可报名,70岁(含)以上老年人需有家属陪同方可出游签约地点:

上海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上海驴妈妈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住所:

营业场所:

/上海市金沙江路1759号圣诺亚大厦B座7楼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经办人):

联系电话:

1010-6060邮编:

邮编:

/200333日期:

日期:

2012-08-172012-08-17;

未成年人需由父母指定的临时监护人陪同,如同行人员中有未成年人无父母陪同出游的,同行的成年出游人均视为未成年人的临时监护人,负责全程看管、照顾未成年人,如因隐瞒参团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如隐瞒参团出游发生事故,有传染性疾病患者、心血管疾病患者如高血压等、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等、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精神病患者如癫痫病人等、严重贫血病患者、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责任自负。

4.在水上(包括江河、湖海、水库)游览或者活动时,旅游者要注意乘船安全。

不可单独前往深水水域或者危险河道。

选择水下游泳时,应做好安全保障措施,携带救生设备助游。

5.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原地带,气压低,空气含氧量少,易导致人体缺氧,引起高原不良反应,请旅游者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兴奋。

16周岁以下及60周岁以上者,患有贫血、糖尿病、慢性肺病、较严重心血管疾病、精神病及孕妇等人士不宜进入高原旅游。

6.高风险娱乐项目,如草地摩托、雪上摩托、骑马、快艇、漂流、攀岩、滑雪、潜水、蹦极等,请旅游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仔细阅读景区提示,在景区指定区域内开展活动,注意人身安全。

酒后禁止参加高风险娱乐项目。

7.旅游者在出发前或行程中因身体不适而终止旅游或变更行程的,或因身体原因造成损害的,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由旅游者承担。

8.在游览中请听从导游和当地相关管理人员安排,听从有关人员指导,否则责任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旅游者在行程中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向领队、导游以及旅行者紧急联系人提出,因没有及时提出而造成的损失由旅游者自负。

9.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游者应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旅行社已尽到警示及事后协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包括旅行社安排的在旅游行程中独立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游行程的活动期间以及旅游者经导游或者领队统一暂时离队的个人活动期间等。

旅游期间及自行安排活动期间请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10.建议旅游者根据个人意愿和需要自行投保个人旅游意外保险。

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未成年人、成年人、老年人承保、赔付保险金额是不同的,其中未成年人、老年人保险赔付金额会比保单中载明的保险金额低一定比例,敬请留意。

对于高风险娱乐项目,旅行社再次特别提醒,建议旅游者投保高风险意外险种。

11.请旅游者购物时慎重、把握好质量与价格,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及其他购物凭证,因高品质量问题需旅行社协助退换货物时,须凭发票及其他有效购物凭证。

12.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旅游行程需变更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无法履行的,旅游者或旅行社均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旅行社返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

变更旅游行程的,在征得旅游者同意后,旅行社有权请求旅游者分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或旅游者有权请求旅行社退还因此减少的费用。

13.住宿只含每人每天一床位。

若出现单男单女,旅行社尽量安排同性别客人拼房或加床,如以下2种方式无法安排,需要支付单房差。

若一大带一小报名,必须补房差,使用一间房。

14.质量问题反馈电话:

1010-6060按3线路说明特别说明(以下内容将签入合同):

1.当发生不可抗力或危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时,本社可以调整或者变更行程安排,如有超出费用(如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社有权追加收取。

2.住宿只含每人每天一床位。

若出现单男单女,客人可以选择补房差、拼房或加床。

如以上2种方式无法安排,需要支付单房差。

3.机票一经开出不得签转、更改、退票,报名时请提供客人的准确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十二岁以下儿童还需提供出生年月)。

4.本销售价格为综合旅游报价,持有老年证、军官证、导游证等证件均不退还门票。

如游客在行程进行中,因其自身原因发生减少综合旅游报价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费用均无法退还;

临时提出增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成人教育 > 自考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