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实施方案资料下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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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展目标。
通过试点示范,努力实现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储藏、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销售、餐饮、休闲旅游等一体化融合发展,促进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增收链拓宽,让农民从农业提质增效中获得收益,从二三产业发展的增值收益中分享利润。
二、主要任务
(一)探索多类型产业融合形式。
支持农村产业融合试点县(市、区)探索总结各具特色的农业产业融合商业模式,通过互联网+农业、品牌带动提升、合作社产业升级、农业内部融合、农业功能拓展等多种形式,推动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一体升级,构建农业与二中经未来产业研究院2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二)培育多元化产业融合主体。
引导农民合作社延伸产业链条,发展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
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前延后伸,带动农户共同发展全产业链经营。
推动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等新技术在农业中广泛应用,发展新型经济业态。
(三)建立多形式利益共享机制。
推行合作制、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组织形式。
支持农民以土地、资金、技术等要素入股组建合作社,支持合作社办企业,支持合作社和企业互相参股,推广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分配方式,建立农民分享二三产业收益的共享机制。
(四)促进多领域设施环境建设。
支持农民合作社、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休闲农园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农户联合建设质量追溯、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副产物利用、运输销售、休闲旅游、电子商务配送等公共基础和配套服务设施,增强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支撑能力。
三、试点安排在全省选择部分县(市、区)率先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
(一)试点申报。
综合考虑各县(市、区)农业产业规模情况、新型经营主体发育情况、二三产业发展情况、融合发展基础情况、在建产业项目情况,采取市(地)推荐和竞争立项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择确定。
试点县申报要具备以下条件:
1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试点积极性高,谋划到位,措施有力。
2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有较好基础,基地面积和养殖规模大,省政府集中打造的高标准示范基地较多。
3农民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休闲农业和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数量较多,规模较大,带动能力强,在探索利益联结机制方面有较好基础。
4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第三产业规模较大,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与农业总产值之比中经未来产业研究院3在全省排位靠前。
5在互联网+农业、品牌带动提升、合作社产业升级、农业内部融合、农业功能拓展等方面有一定的探索实践基础。
6有足够数量、足够规模的三产融合在建项目。
(二)试点类型。
全省主要围绕5种类型开展试点示范,每个试点县(市、区)只能选择一种试点类型,突出一个试点主题,建设项目也要围绕试点类型和主题进行组装。
1互联网+农业型。
围绕绿色食品产业链条整合开展试点示范,推动省政府集中打造的千个绿色、有机食品互联网+高标准示范基地接二连三发展,促进经营主体自办加工或对接加工,发展定制营销、点对点营销和电商营销,推动农民合作社、中小企业、龙头企业按照产业链上下游分工合作,形成集群发展效应。
2品牌提升带动型。
围绕大品牌建设开展试点示范,打造有较大供给量和较高市场占有率的大品牌,通过产权股权重组、企业间合约、特许经营等方式,统一标准、标识、包装和营销,对接下游企业和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整合加工产能,带动基地建设上水平。
3合作社产业升级型。
围绕合作社延伸产业链条开展试点示范,以杂粮、蔬菜产业为重点,引导合作社发展产地加工、绿色加工、特色加工,打造自己的品牌,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综合经营。
4农业内部融合型。
围绕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开展试点示范,坚持农牧结合,发展规模化养殖场,带动青贮玉米、紫花苜蓿种植,促进粪肥还田、提高地力,形成农业内部紧密协作、循环利用、一体化发展格局,提高循环农业、生态农业发展水平。
5农业功能拓展型。
围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开展试点示范,创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发展休闲农业或乡村旅游、创意农业等新业态,拓展农业发展空间,可几个县联合打造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线路或示范带。
四、政策支持中经未来产业研究院4
(一)支持方式。
财政资金采取先建后补、贷款贴息、设立产业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
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可平均量化到普通农户或组织成员。
(二)支持对象。
财政资金主要支持试点县带动或辐射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增值收益的项目建设主体,重点是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支持对象必须从事绿色、有机食品生产经营;
既有生产基地又有二三产业;
必须有清晰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支持标准。
支持项目必须是2014年以来开工建设并确保今年年底完成的项目,补助资金不准超过实际固定资金投入的30%。
合作社重点支持加工营销设施建设,龙头企业重点支持利益联结机制建设。
各试点县(市、区)要集中使用支持资金,支持项目不能过多过散。
(四)支持内容1支持一产接二连三发展项目。
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开展包括采收、产地处理、贮藏、烘干、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以及综合性服务、农村电子商务等平台建设。
2支持龙头企业前延后伸建设项目。
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与合作社共建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和农产品保鲜包装、主食加工、直销配送、餐饮服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3支持大品牌整合提升项目。
支持采取产权股权重组、企业间合约、特许经营等方式组建大品牌,对参与大品牌营销的合作社、龙头企业共建的质量追溯体系、营销设施建设给予补贴。
4支持休闲农业建设项目。
支持休闲农业聚集村和带动农民分享利润的休闲农园、电子商务企业建设综合性休闲农业项目。
包括支持建设进村道路、生态停车场、田间观光道路、木栈道、观景台、农耕文化科普展示场所、多功能生产体验中心、游客接待休息设施、生态厕所、生产生活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电子商务配送设施等公共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
以上项目中产业扶贫项目给予优先考虑。
中经未来产业研究院5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农村一二三产业试点示范推进组,由省农委、省财政厅主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处室参加,办公室设在省农委产业化处,具体负责试点示范的综合协调和组织推进工作。
各试点县也要成立由党委或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推进组,组织精干力量,做好试点任务的具体落实。
要在试点工作经费上给予支持,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实施监管。
执行项目公示制度,建设项目单位、投资金额、建设内容、补助规模等全部都要公示。
执行项目复核制度,对项目是否虚报、多头申报、骗取、套取、挪用、移用补助资金等进行复核,如存在问题要立即取消补贴资格。
执行项目督查制度,对试点示范项目进行跟踪督导,建立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及时上传项目执行情况和经验做法。
(三)强化科技支撑。
依托农业部规划设计院、省农科院和各市、县级技术依托单位,对建设单位进行培训,对各建设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现场指导,并在投入使用后给予技术服务支持。
(四)搞好总结宣传。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政策,总结试点经验和教训,推广成熟模式和机制,充分发挥试点县(市、区)的引领示范作用。
(五)按时组织申报。
各市(地)要按照方案要求,筛选推荐所属县(市、区),经市(地)政府同意后上报省农委,参加全省竞争立项。
其中:
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绥化市、大庆市推荐名额不能超过2个,其他市(地)推荐名额不能超过1个。
最终选定的试点县(市、区)要认真编制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规划和试点实施方案,组装试点项目,经省推进组审核通过后报国家农业部、财政部备审定,获得批准后实施。
(本文由中经未来产业研究院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