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吾技术学院餐旅管理学系专业教室借用办法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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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借用一概不予受理。
本系同學之非實習課程需要使用,需經指導老師簽名後向本系辦公室提出申請。
第6條專業教室借用以日間部行政人員上班時間為原則,本校單位借用以小時為單元計算含清潔打掃恢復時間,校外單位借用以天數為單元計算。
第7條借用本教室者於開啟教室後,應先自行檢查所有儀器配備,若發現有任何損毀或異常狀況,須在其申請借用時段的前十分鐘內報請系辦公室處理。
第8條為有效維護與管理專業教室之設備與器材,借用專業教室本系將收取使用保證金以及場地租借費用。
保證金與場地租借費用之收取與退還,依照本辦法第八點辦理(繳交標準如附表二)。
收取費用之應用如下:
1、場地租借費用將作為專業教室器材耗損或損壞補購之用。
2、借用時間所需工讀生之工讀金。
3、校內外競賽經費補助。
4、瓦斯費。
5、清潔費用。
第9條專業教室借用程序與應注意事項如下:
1、應於使用二週前向本系提出申請(申請表如附表一)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壹仟元整及學生證或相關證明文件給本系辦公室;
校外單位則繳交保證金及負責人之有關證明文件。
2、本校各單位或團體之申請由本系審核決定後借用日一週前通知;
校外單位或團體之申請由本系審查,呈請校長核定後通知。
3、通知後兩天內至本系繳納借用保證金及場地租借費用。
未繳交保證金視同放棄,取消借用保證金將全數沒收。
4、於使用前一小時至本系辦公室,申請辦理專業教室和器材與設備之借用與清點。
使用結束應即清理復原教室與器材設備,並於一小時內通知本系負責該專業教室之人員進行檢查與歸還清點,一切無誤者向本系領回保證金。
5、如清理不善、毀損遺失設備與器材、點交不清或逾時,本系得視情節扣留或沒收保險金並依本辦法要求賠償。
借用單位使用人應以善良方式使用,設備器具不得任意擱置室外使用,並應遵照本系管理人員之督導,否則應照章賠償並取消借用資格。
第10條借用單位或團體於使用結束後需負責將場地清理恢復原狀,並通知本系點交清楚。
如有任何設備與器具毀損或遺失,皆由借用單位負責賠償新品或恢復設備同價值之金額。
檢查完畢後,若無任何問題,將立即退還保證金及證件。
1、維護與損毀責任之歸屬依下列方式認定:
1.借用者確無任何使用疏失,並依規定於借用時段前十分鐘內向系辦公室報備,責任之認定歸前次借用者。
2.借用者雖於前十分鐘內向所辦公室報備,但有明顯之使用疏失,或未依規定於前十分鐘內報備者,責任之認定歸借用者。
3.認定責任之歸屬時,若責任可明確歸個人疏失,以該疏失個人為責任歸屬人。
若無法明確認定個人疏失,以使用班級或團體為責任歸屬人。
4.器材與設備有損毀時,責任歸屬人應負損害賠償之責任。
1.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餐旅管理學系專業教室借用申請單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借用教室
專業教室
負責老師
申請事由
借用日期
借用時間
申請單位
申請單位主管
(負責人)
簽章
申請人
申請人聯絡電話
□租金:
經手人:
簽章
□證件:
□保證金:
※務請申請單位確實遵守餐旅管理學系專業教室借用規則,使用完畢後將場地恢復原狀並將垃圾清理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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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還日期時間:
□驗收驗收人:
□退回證件:
領收者:
□退回保證金:
餐旅管理學系:
餐旅管理學系專業教室借用租金標準表
一、本系押金標準:
1.繳交保證金NT$1000。
2.抵押證件(證件係指身份證、駕照、學生證、健保IC卡,其餘概不接受)。
二、校內租金標準表(元)
借用時數
場地租金
設備使用費
清潔維護費
合計
1小時
200
300
500
1,000
2小時
400
600
1,500
3小時
900
2,000
4小時
800
1,200
2,500
5小時
3,000
6小時
1,800
3,500
7小時
1,400
2,100
4,000
8小時
1,600
2,400
4,500
三、校外租金標準表(元)
半天(4小時)
700
5,000
一天(8小時)
10,000
醒吾技術學院餐旅管理系
()專業教室/器具借用申請表
※親愛的老師及同學,欲借用餐旅系設備器材請填下列表格,並請留意以下注意事項:
(一)上課前,請於一週前送請餐旅系辦公室提出申請,以利安排器材及場地。
(二)上課時,請小心使用並注意安全,若有任何設備器材之損失,請照價賠償。
(三)下課前十五分鐘,請確實清點物品項目及數量,並通知餐旅系辦#2481確認簽收。
﹙四﹚下課後請保持專業教室之清潔,並將器具及桌椅擺放整齊。
時間
年 月 日(星期 )第節~第節
申請日期
年月日
用途說明
借用同學簽章
借用老簽章
(連絡電話)
負責管理
老師簽章
餐旅系
辦公室
簽章
項目規格
庫存數量
借用數量
歸還數量
備註
1
2
3
4
5
6
7
8
9
10
餐旅系辦公室聯絡人吳沄綾助教(02)2601-5310分機2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