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委托管理服务合同出房合同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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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或该条不适用时,应当划“×
”,以示删除。
签署时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资产类型:
房屋
出租人(甲方):
_____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
房屋代管机构(授权代理人):
___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为本合同租赁房屋的唯一合法所有权人。
2.房屋管机构为出租方的合法授权人,有权在甲方授权的时间、范围内独家代甲方行驶出租房屋、管理房屋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产权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权属状况:
甲方(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为_________,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
(二)房屋供暖情况:
房屋的供暖方式为(□集中供暖/□自采暖□不供暖)。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用途:
居住;
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且居住人员年龄须为6周岁以上(含6周岁)。
甲乙双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
乙方为非出租房屋所在地本市户籍人员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个月________天。
甲方或房屋代管机构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房屋按规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完成房屋交验并在《房屋交割清单》上签字盖章,且交付租赁房屋钥匙后,视为甲乙双方完成房屋的交付。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
人民币(大写)元/月(¥:
元/月),租期内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
元/月),(以上租金为不含税金额)。
(二)租客可选择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租金:
(1)年付。
乙方使用消费分期产品支付房租并委托房屋代管机构代为寻找合适的资金方。
乙方同意在与出借人签署借款协议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由出借人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房租人民币_________元;
(2)年付。
乙方应在不晚于本合同签署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包括12个月租金和1个月押金。
(3)押一付六,即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并向甲方支付1个月租金作为押金。
乙方应在不晚于本合同签署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包括6个月租金和1个月押金;
并于租赁期每隔6个月届满之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
(三)本合同签订前,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立约定金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
1000.00),定金收据编号:
。
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已向甲方支付前述立约定金的,乙方返还甲方前述定金收据后(如乙方丢失前述定金收据,乙方应该提供相应丢失声明,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后果由乙方承担。
乙方未提供相应丢失声明的视为乙方默认收据已丢失),上述定金款项自动转为乙方根据本条第
(二)款约定之首次付款款项,差额由乙方补齐。
(四)租金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向房屋代管机构指定的账户进行付款,付款到该帐户即视为乙方完成付款义务:
租金、押金收款账户:
账户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
银行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水费、电费、手续费、违约金及其他应收费用收款账户:
(五)房屋租赁押金:
人民币(大写)(¥: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无息返还,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的除外。
乙方应按照合同付款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房屋租金,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以押金冲抵房屋租金。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
(一)租赁期限内甲方或房屋代管机构承担
(1)供暖费(非自采暖方式供暖)
(2)物业管理费(公共区域照明费等应由房屋实际使用人承担的除外)(3)室内设施维修费(应由乙方承担的除外)(10)公共区域保洁费(每月两次公共区域保洁);
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3)电话费(4)燃气费(5)房屋租赁税费(6)卫生费(如物业垃圾清运费等应由房屋实际使用人承担的费用)(7)供暖费(自采暖方式供暖,且乙方须正确使用自采暖设备,以免出现设备冻裂情况,详见使用手册)。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需要乙方承担的费用中第项按实际使用户数分摊计算,第项按照乙方居住人数占最大居住人数比例分摊计算,第项按照实际租赁房屋表内读数计算,乙方应在每月日前缴纳或按照甲方或房屋代管机构通知的缴费日期进行费用的缴纳。
(二)乙方(□是□否)可以有偿使用甲方提供的(□固定□非固定)停车位个,使用费为元/月,乙方应在每季度日前向房屋代管机构指定账户支付使用费。
(三)除上述约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乙方承租本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甲方或房屋代管机构通知的时间支付。
如甲方或房屋代管机构垫付了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甲方或房屋代管机构有权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要求乙方予以返还;
(四)本条中乙方所需承担的费用,乙方应在甲方或房屋代管机构发出的缴费通知单上指定的时间内缴纳。
第六条房屋维护与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市区级管理规定及该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严禁在房屋内摆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违禁物品,或持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各类物品。
(二)租赁期限内,甲方承担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老化产生的维护、维修事宜(不含乙方自带物品、设备设施,甲方有权根据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实际情况设定维修方案,具体方案以甲方和实际维修商共同出具的房屋维修/鉴定方案表为准);
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安排装修,乙方可以为维修,维修前乙方应提前与甲方进行书面确认维修项目、维修金额,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承担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维护、维修事宜。
如维护维修项目不在前述范围之内,应依据谁导致谁承担的原则,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详细定价及和核算规则见附件三《房屋设施设备赔付及维修价格单》.
(三)租赁期限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乙方应维护房屋既有的设备和设施的正常使用,如需调整的,应事先征得甲方或房屋代管机构的书面同意,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故障或丢失的(包括公共区域内的设备设施),乙方应负责维修、承担维修费用或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维修范围内无法界定的共用设施维修责任由共用设施的全体承租人共同承担),甲方或房屋代管机构有权从押金中扣除前述相关费用,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租赁期限内,甲方或房屋代管机构对房屋进行维护、维修时,乙方须予以配合。
如因乙方怠于或拒绝配合,导致甲方或房屋代管机构无法及时维护、维修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损失、违约责任以及由此给甲方或房屋代管机构造成的其他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五)租赁期间,标的房屋(房间及公区)出现损坏需维修,但由于乙方不及时报修或不当处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其他权利义务
(一)甲方或房屋代管机构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所有证件和个人资料进行审查并保存复印件。
甲方及房屋代管机构承诺,乙方提供的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及附属事宜使用;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作为他用。
乙方应按照甲方或房屋代管机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工作单位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联系方式等资料,且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如乙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的文件有虚假,甲方或房屋代管机构可随时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如乙方为房屋所在地本市户籍的,则应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或房屋代管机构提供暂住证复印件,如因未能办理暂住证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
如给甲方或房屋代管机构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乙方信息如发生变更的,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或房屋代管机构,如因乙方未能及时通知导致的任何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或房屋代管机构的房屋管理权:
甲方或房屋代管机构有权对租赁房屋进行不定时公共区域查验及保洁工作。
(三)甲方或房屋代管机构向乙方交付的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条件即视为甲方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
租赁期限内,乙方应保障自身及同住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如出现人身及财产损害,应遵循“谁导致谁承担”的原则进行处理,但甲方或房屋代管机构有义务协助配合乙方及有关部门处理相关问题。
(四)租赁期限内,乙方应自行注意小区、物业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含生活费用缴纳通知、试水通知、设施检查通知等),并妥善处理相关事项。
必要时,应及时联系房屋代管机构工作人员。
乙方处理前述通知及事项时,应辨别真伪,避免损失。
(五)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自觉履行法律法规或政府部门颁布的有关居住管理的规定,至相关登记点进行实名登记(登记点地址请自行咨询社区物业)。
(六)租赁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或房屋代管机构制定的《租赁房屋使用公约》(附件四)的规定。
第八条合同变更
(一)房屋租赁期限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可与甲方办理租赁房屋变更手续(乙方搬移至房屋代管机构代理的同等条件其他房屋租住)或承租人变更(将租赁房屋的承租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手续费,手续费计算方式为:
房屋月租金×
30%。
办理承租人变更的,乙方应自行寻找承继租赁房屋使用权的第三人。
办理前述变更手续的,甲乙双方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应无息退还乙方未发生的租金和押金。
未发生租金计算方式:
日租金(即月租金标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