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设施技术规范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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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备名称及用途
4.产品性能参数及技术要求
5.设计、制造及验收标准
6.供货范围
7.资料交接
8.设备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9.技术服务和技术联络
10.技术附录
设备需求一览表
1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中节能平罗20MW光伏农业科技大棚电站项目工程,对站内生活污水成套处理设施的供货范围、技术要求、质量保证等事项作出规定。
1.2本技术规范包括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施本体及其操作机构、辅助设备等附件的功能设计、结构、安装和试验等技术性能和供货范围方面的要求。
1.3招标方在本合同文件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关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4投标方投标文件,澄清文件作为订货合同附件,与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5在签订合同之后,到投标方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间内,招标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或修改要求,投标方执行这个要求且不增加费用,具体内容由招标方、投标方双方共同商定。
1.6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所涉及的各项规程,规范和标准遵循现行最新版本的标准。
1.7若合同文件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更有利于设备安装运行、工程质量为原则,由招标方确定。
1.8投标方提供的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施应是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并且在相应的工程或相似条件下有两年以上运行经验,已证明是安全可靠的。
1.9投标方对生活污水处理成套设施(含辅助系统与设备)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
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事先征得招标方的认可。
1.10合同签订1个月内,按本规范书的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由招标方确认。
1.11本技术规范书经招标方、投标方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文件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12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价中,投标方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1.13投标方提供高质量的设备。
这些设备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且制造
厂已有相同容量机组合同设备制造、运行的成功经验。
对于进口设备有原产地证明材料、国外制造厂质量检验证明文件和海关报关单,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虚假行为,必须免费进行更换,并承担相关损失。
2.1气象特征与环境条件
本工程坐落在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境内,平罗县位于宁夏银川平原北部、黄河中下游,地处东经105°
57ˊ42″—106°
58ˊ2″,北纬38°
36′18″—39°
51′13″之间,是石嘴山市所辖唯一建制县。
东与内蒙古鄂托克前旗相邻,西以贺兰山分水岭为界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接壤,南与银川市贺兰县比邻,北与石嘴山市惠农区相连。
平罗县四季分明,属于大陆性气候。
春旱多风,升温快;
夏季炎热,雨量集中;
秋季短暂,降温快;
冬季干冷,雨雪稀少。
日照充足,温差大,蒸发强烈。
年平均气温2.8℃—16.0℃,年极端气温28.2℃—38.9℃。
历年平均降水量173.1.2毫米,全年降水主要集中在6—9月,历年一日最大降水量为80.5毫米。
平均日照时数为3008.6小时,日照时数最多的时段是5—6月。
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755毫米,蒸发最多的月份是5月。
由于本地气候干旱,受季节影响较大,年蒸发量是降水量的近10倍。
空气相对湿度为55%,平均地面温度为11.9℃,平均霜冻期为194.6天,无霜期为171天。
平均冻土深度为70.4厘米,平均风速2.0米/秒,风向为西北风或北风。
高庄乡位于平罗县北部。
西起第三排水沟与惠农区相望,东北接黄渠桥镇,南与城关镇接壤。
3设备名称及用途
设备名称:
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设备用途:
处理站内职工生活污水。
4产品性能参数及技术要求
4.1整套设备的技术要求
投标方除提供整套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外,并负责整个处理系统工艺部分内的调节池、设备布置设计,包括平面及高程布置、电气及控制系统,其主要技术要求如下(整个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包括所有的装置和管道、动力设备、阀门、管件及热控
仪表等):
(1)要求工艺流程配置合理,占地小、运行安全、可靠、简单易行。
(2)设备内部布置应考虑运行、维修人员的操作条件。
(3)各单元设备的计算应合理、准确、可靠。
(4)系统控制考虑自动及手动两种方式。
(5)设备进水BOD,不大于200ppm,出水BOD,不大于20ppm。
(6)设备进水COD不大于400ppm,出水COD不大于50ppm。
(7)设备进水SS不大于250ppm,出水SS不大于10ppm。
(8)设备进水氨氮不大于50ppm,出水氨氮不大于15ppm。
(9)设备进水总磷不大于5ppm,出水总磷不大于1ppm。
(10)设备进水PH值为6~9,出水PH值为6~9。
(11)单套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正常处理能力为0.5m3/h,共1套。
(12)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抗冲击负荷的能力不小于正常处理能力的120%。
(13)整套处理设备应在长期较低的进水水质负荷条件下:
CODcr≤100ppmBOD5≤50ppmSS≤100ppm
其出水水质完全满足上述出水水质的要求。
(14)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所包括的水泵,风机电磁阀等电器设备的控制,事故报警,状态显示集中到一个控制柜来完成.控制柜各控制按钮的布置要合理,布局美观。
控制柜放置于风机房内。
(15)设备内部的连接管道、阀门、管件等部件的材质选择应考虑污水对其有一定的浸蚀性。
4.2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主要工艺:
生活污水调节池→初沉池→缺氧池→接触氧化池(分三级)→二沉池→消毒池→清水池。
4.3生活污水处理工艺系统还应包括:
污泥浓缩池,风机房、原水提升泵、清水提升泵、调节池内不锈钢(1Cr18Ni9Ti)格栅等。
生活污水调节池、清水池不在投标方的供货范围内。
4.4系统中各设备的设计、制造、验收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标准、规范。
4.5投标书中应明确污水处理成套设备中各处理单元的设计参数值。
4.6地埋污水处理设备全部采用钢制结构,投标方应保证设备本体的刚度和强度满足使用要求,并且留有一定的余度。
4.7投标方应做好污水处理设备内、外防腐处理,内、外防腐处理的要求应有所区别,对于设备内部的管道,管件,阀门等也要进行相应的防腐处理。
4.8设备的噪声不超过国家有关规定。
4.9成套设备所包括的其它电器设备,其性能必须适应设备埋地安装这一环境要求.
4.10系统内各类电机防护等级IP54及以上,绝缘等级F级(温升按B级考核)。
推荐三家电机厂家供招标方选择。
电气控制柜内的主要电气元件采用进口产品(ABB)。
4.11投标方需要外购的部分设备如:
水泵、风机、阀门、以及一些控制元器件等,必须选择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的,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优质产品。
水泵、风机的噪声、振动指标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否则应设相应的防噪减振措施。
风机出口采用双层隔音,运行噪音在距风机中心1.5m范围≤80分贝。
4.12成套设备的整体布置要结构紧凑,占地少,操作简便,维修方便。
4.13投标方要明确对设备基础的特殊要求。
4.14生物处理系统内的填料应选用易结膜、易脱膜、轻质、高强度、防腐蚀、空隙率高的弹性填料。
4.15沉淀池采用竖流式接触沉淀池。
4.16消毒池设自动消毒装置,消毒接触时间不小于30分钟。
4.17本污水处理装置安装在地坪以下1m,设备安装固定应有抗浮设施。
用于检修用的人孔、通风孔、电缆进线孔应高出地面20厘米以上。
4.18生活污水处理设备的所有设备、管道制作应严格遵守相应标准。
4.19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壳体采用Q235B钢板制作,对壳体的加工基本要求如下:
4.19.1应进行各种工况的详细的荷载计算,以确保壳体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计算工况至少应包括如下条件:
(1)周围及顶部无覆土,系统内无水;
(2)周围及顶部无覆土,系统满载,现场密封性试验;
(3)周围回填土,顶部覆土1000mm,系统内无水;
(4)周围回填土,顶部覆土1000mm,系统满载;
4.19.2壳体应考虑1~2mm的腐蚀厚度。
钢板厚度应进行详细的计算确定,且钢板厚度不小于10mm;
4.19.3钢板的焊接应严格执行《焊接标准》GB9850-80中的有关规定。
4.20每套系统内的各个单元应设置足够的供安装、运行、检修用的人孔、爬梯、通道和通风排气装置。
系统应在适当位置设取样装置。
4.21污水处理设备可短时间停用,再次运行时可不经调试处理水质达标。
4.22水泵、风机、控制阀门等外购设备应由投标方提出3个生产厂家交招标方在评标时确认。
投标厂家只准报出一个价格,并计入投标总价,最终由招标方在多个推荐厂家中选定其中一家,其价格保持不变。
4.23仪表和控制要求
4.23.1总的要求
(1)投标方应随主设备配供用以实现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全自动运行所需的所有就地仪表、控制设备、就地控制柜以及就地柜至就地仪表设备的电缆、安装材料等,并负责指导安装、调试。
就地仪表、控制柜以及电缆的安装、接线应符合相关规程、规定要求。
招标方仅负责提供整个系统的电源至就地控制柜。
从就地控制柜和接线盒至就地仪表和电气设备的电缆应配高质量的电缆金属保护软管及至少为镀锌的电缆接头。
(2)整套系统可实现无人值班、全自动控制要求。
可根据进水水量的变化自动控制系统的水泵、曝气、排泥、反洗、消毒等所有有关设备,使出水水质达到要求。
正常情况,排泥采用定时自控;
生物曝气滤池的反洗可定期进行,反洗水水源和系统由设备自供。
曝气根据时间自动控制;
设有必要的流量监测装置,该装置应满足就地、连锁控制和远方监测的要求,并有瞬时和累计流量显示的功能。
泵根据水池水位自动控制。
风机、水泵也可连续运行,定时自动互换。
并应设有设备故障声光报警,液位超高、过低声光报警,低负荷自动睡眠运行,高负荷自动满负荷运行。
(3)整套系统的控制可实现自动和手动两种方式,手动方式由投标方提供的就地控制柜实现,所有自动控制由投标方提供的控制系统PLC+上位机负责实现,在CRT操作员站上可实现整套系统的监控运行。
CRT画面上应有如下显示:
△系统和设备的运行状态显示、故障显示;
△各在线仪表的测量数据瞬时显示、累积显示;
△各种运行报警;
(4)由投标方提供的就地控制柜及必要的仪表设备应满足远方程控的要求,在就地控制柜上设有就地/远方程控切换开关。
就地控制柜及系统内的所有设计均由投标方完成及负责。
投标方应通过就地控制柜向招标方远程PLC系统提供系统内所有工艺测量参数,参数的数量和形式应满足招标方程控系统对整个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实现自动控制的要求,否则,投标方应无条件补充或修改。
投标方控制系统与招标方远程PLC系统的联系信号至少应包括:
1)招标方程控系统至就地控制柜的控制指令:
——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