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樊村镇任村至烟火口等5个村道项目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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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人
名称:
地址:
宜阳县樊村镇樊村
联系人:
陈祖怡
电话:
3
2
招标代理机构
洛阳市开元大道与忠义街交叉口南150米路西
茹国庆
0
项目名称
4
建设地点
宜阳县樊村镇
5
资金来源
县财政资金
6
建设内容
宜阳县樊村镇任村至烟火口等5个村道项目,宽4.5米,总长度9100米。
道路面层采用180㎜厚C25混凝土浇筑,基层采用160㎜厚天然砂砾铺设。
7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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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1个月
10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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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目标
杜绝死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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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工地目标
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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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一年以上(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的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网页查询截图并提供查询途径;
4、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5、投标人须提供近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中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投标企业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
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且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7、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10、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上述内容作为资格后审时审查的内容,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
涉及相关证书、各类证件均不得伪造、涂改,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或伪造、涂改证件者,将取消其资格后审合格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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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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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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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不允许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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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800元。
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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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9日18:
00,潜在投标人知道招标信息后,应及早获取招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因此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将不再延长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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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本次招标通过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点击“网上交易”,通过“证书Key”方式登录,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用户注册及证书Key办理、使用,咨询电话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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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8日下午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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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50000元,保证金要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天下午16:
00整(以到账时间为准)。
3、开户名:
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开户行:
河南宜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5、账号:
393
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7、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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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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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伍份副本、电子版U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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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密封和
标记要求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电子版分别用非透明文件袋密封,正本1包,所有副本1包,电子版1包。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宜阳县樊村镇任村至烟火口等5个村道项目(正本/副本/电子版)
投标人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在2017年11月8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不准启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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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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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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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
不组织,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四、招标项目要求中第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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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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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按中标金额的5%收取。
以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向最终用户提交,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0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6条、第三部分第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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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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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开标之日起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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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
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和监督人员检查。
开标顺序:
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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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评标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1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开标前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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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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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38850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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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的有关精神,注册地不在宜阳县的中标人要在宜阳县成立全资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办理有关税收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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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否则按废标处理;
2、每个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者至少包括下列人员: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开标时检查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未能要求参加开标会议的按废标处理。
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质疑,若不能及时答疑,则视为不答疑;
3、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已经报名,未经允许不得更换,否则按废标处理;
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支付。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宜阳县樊村镇任村至烟火口等5个村道项目招标公告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阳县樊村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宜阳县樊村镇任村至烟火口等5个村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宜阳县樊村镇任村至烟火口等5个村道项目,项目编号:
宜工交【2017】104号。
二、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
县财政资金,3885043元。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3.1招标范围:
道路面层采用180㎜厚C25混凝土浇筑,基层采用160㎜厚天然砂砾铺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2建设地点:
宜阳县樊村镇;
3.3工期:
1个月;
3.4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四、投标人资质条件:
4.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3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一年以上(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的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网页查询截图并提供查询途径;
4.4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4.5投标人须提供近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中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6投标企业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
4.7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4.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4.10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1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10月13日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