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国养老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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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高收者,国家还要区分不同档次,征收20-40%的高收入税,建立国家准备金,以应对养老金的支付风险。
二是对自营职业者征收。
自营职业者缴费包括两部分。
第一部分采取定额征收方式,统一起付标准(现行标准为每周2.3镑),并有免征额规定,对低收入(年收入
4475镑)的人,可以免除缴费。
第二部分以自营职业者的经营利润为计税依据,按不同比例的税率纳税。
即如果其年纳税利润在低利润界限和高利润界限之间的,按纳税利润的8%的比例缴费。
超过高利润界限的部分再按1%的比例缴费。
目前英国自营职业者约300万人。
三是征税对象是自愿缴纳者,既包括没有正式职业但又想保持领取养老金权利的人,也包括一些想增加养老金权益的雇员和个体经营者,并统一缴费标准(目前为每周12.05镑)。
国民保险税纳入国家保险基金,用于支付缴费型的社会保险待遇。
政府精算署每5年对国家保险基金进行估值,以确保基金的可支付能力。
(2)领取养老金年龄。
英国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5岁,女性60岁。
根据1995和2007年立法规定,到2020年女性退休年龄将提高到65岁,到2046年将退休年龄统一提高到68岁。
英国不允许在法律已有规定的情况下延长养老金的支付年龄。
如果在职期间有中断缴费现象,允许补缴,但最多只能补缴6年。
(3)计发办法。
国家基本养老金计划规定统一的给付标准限额,并根据不同的缴费年限给予差别。
国家基本养老金的标准为每周95镑,全额领取资格为缴费年限达到工作寿命的90%以上(工作寿命指个人满16岁的纳税年度与达到退休年龄的纳税年度之间的时期,一般情况下,男性应有49年,女性应有44年的工作寿命)。
缴费年限在工作寿命的25%~90%之间的(男性缴费11-44年,女性缴费10-39年),在每周95镑的基础上,按比例减少领取额。
缴费年限不足
5%的,不能领取养老金。
男性缴费满11年、女性缴费满10年,可享受最低养老金,为国家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5%。
按照个人或配偶的国家基本养老金计划的缴费记录、年龄、社会经济状况等不同条件,国家基本养老金计划待遇领取对象分为A、B、C、D四类。
类 别
支付对象和标准
A
根据个人的国家养老金计划缴费积累,符合领取条件的人(统一的国家基本养老金+国家第二养老金)
B
已婚妇女、寡妇和那些本人不符合全额领取养老金条件的鳏夫。
这些人员可根据其配偶的缴费记录领取相应的养老金。
已婚妇女通常领取其丈夫A类养老金的60%;
鳏寡人员一般可继续领取其配偶的养老金。
D
C类已过时。
D类养老金用于支付给年龄超过80岁(含80岁)、符合居住条件、不符合其他类别养老金领取条件或其养老金低于D类的人。
同时符合上表两类或两类以上条件的人,按规定只能领取最高的一类。
(4)养老金调整机制和替代率水平。
英国国家基本养老金实行每年增长的调整机制,目前规定增长水平只与物价水平相挂钩,与工资增
长幅度不关联。
由于英国物价涨幅较缓慢,而工资增长相对较快,国家基本养老金占社会平均工资的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
1998年为24.4%,到2006年下降到17.7%。
新的立法规定,从2012年起国家基本养老金增长与工资收入增长率相挂钩。
2.国家第二养老金
国家第二养老金是国家提供的收入关联的一项国家基本养老金附加额。
1975年社会保险法案推出,2002年4月6日以前,称国家收入关联计划(SERPS),该计划要求全部工薪雇员强制参加,且有最低收入的限制。
其自动加入条件是,受雇工作人员收入超过国家基本养老金缴费规定的下限。
年收入低于下限,就没有资格参加收入关联养老金计划。
为应对日益严峻的收入不平等问题,英国政府在2002年开始实施国家第二养老金计划(S2P),作为SERPS的替代政策,致力于为中低等收入者、特殊职业者和带有终身疾病或残疾的人提供更加优厚的补充养老保险。
(1)覆盖范围。
国家第二养老金计划的主要目标人群是中低收入者以及看护长期患病或身体残疾者的从业人员。
作为国家养老金体系的一部分,它的准入门槛很低,任何已缴纳了国家基本养老金保费同时又没有参加职业养老金或个人养老金计划的雇员将自动具备享受资格。
(2)“协议退出”。
该计划还设定了所谓的“协议退出”机制,明确规定,如果雇主提供职业养老金计划,在满足雇员在职业养老金计划中获得的养老金等于他们能够在国家SERPS计划中可能获得的最
低保证养老金时,雇员可以‘协议退出”国家收入关联养老金计划。
“协议退出”机制为收入较高者提供相对优惠的选择余地,引导其更多地加入职业养老金及个人养老金计划,本人及其雇主将会享受到国家基本养老金保费缴纳的折扣与优惠,雇员个人收入越高,折扣就越多,只是这些折扣并不是直接返还给雇员个人,而是进入由本人选择的职业养老金或个人养老金计划,并进行投资和增值,政府对这些折扣金的增值部分实行税收优惠。
“退出机制”目的是使国家全力帮助经济状况确实堪忧的人,即所谓的“绝对无法作为者”,以使国家养老金的基础保障作用更为突出。
(3)待遇计发。
为了体现公平原则,也为了吸引更多地低收入群体加入该计划,国家第二养老金计划的计发方式采用了与工资报酬相关联的累退制,即在缴纳基本养老金保费年数相同的情况下,按不同收入层次支付给参保人不同的养老金,而且是年收入越少,所得到的替代率水平越高。
作为对弱势群体的直接照顾,国家第二养老金计划的待遇给付水平明显优于它的前身国家收入关联计划。
据测算,年收入在9000英镑的个人,退休后可获得的国家第二养老金将是他在原国家收入关联计划中的2倍。
与国家基本养老金相同,国家第二养老金实行每年增长的调整机制,目前规定增长水平只与物价水平相挂钩,从2012年起与工资收入增长率相挂钩。
(4)替代率。
国家第二养老金的替代率在2002年前后经历了两个阶段。
1999年,按照工资收入的高低所占的比例为0—30%,即低收入者可能为0,而高收入者则可以达到30%。
由于2002年对国家收入
关联养老金(SERPS)的改革,建立国家第二养老金(S2P)制度,加大了对中低收入者和特殊人群的支持,国家第二养老金与工资收入的比例逐步上升并稳定在13%—18%的水平。
据统计,如果缴费满40年,对于普通收入者,第二养老金与国家基本养老金收入相当,约占平均收入的17%—18%。
国家基本养老金和国家第二养老金作为英国养老保险的第一支柱,合计替代率在国民平均收入的35%左右。
3.其他相关福利
作为一个完整的老、遗、残制度体系,英国国家养老金制度还包括支付某些丧偶者的丧亲福利金,以及一些不与养老保险缴费条件挂钩,由政府税收支出的补贴,如养老金补贴,对伤残者及看护者的相关津贴,冬季燃气费补助,等等。
(1)养老金补贴。
英国针对60岁以上的已领取国家养老金的贫困人口,政府提供补贴,使其收入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收入标准,成为对老年贫困人口实行“收入扶持”的主要形式。
养老金补贴由税收支付,不要求符合国家保险费缴费条件。
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最低收入保障补贴,如果领取的退休金加上其他收入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收入(个体每周收入不足124英镑,每对夫妇每周收入不高于189英镑),政府将发放补贴,将其收入至少补足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收入水平。
二是储蓄补贴。
为65岁以上达到一定储蓄金额或附加养老金的人额外提供福利。
个人每周最多增加19.71英镑,一对夫妇每周最多增加26.13镑。
据统计,英国每年通过养老金补贴制度使
270万家庭(约340万人)受益,帮助许多人摆脱相对贫困的状况。
(2)丧亲福利金。
英国建立丧亲福利金,用于丧偶人员的生活补贴,类似于我国的遗属补助,但补贴对象不包括亡者的子女和父母等,只针对符合国家养老金计划缴费条件的死亡人员的配偶,且该丧偶人员在配偶死亡时未达到退休年龄。
英国的丧亲福利金分一次性支付和按月支付两种。
①所有不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均可获得一次性支付2000英镑。
②对有子女,且子女不到16岁的,每周可获90镑补助,直至其最小孩子达到16岁。
③男性或女性丧偶时已超过45岁但未达到退休年龄,如果家庭无子女且死者符合国家养老金计划缴费条件,则提供52周的补助,补助标准与年龄相关。
(3)伤残补助。
英国人口约6000万人,其中目前登记在册的残疾人为570万人,其中儿童70万人,成人500万人。
英国的伤残补助制度覆盖对象全面,保障项目齐全,是英国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补助对象主要包括:
①因伤致残人士或因患病和需要人照料的人士;
②超过16周岁,不能工作达到28周的严重伤残人士;
③没有资格从其雇主领取法定患病工资的人员且不能从事工作的人员,包括自雇人员和失业人士等;
④因注射疫苗身体受到损害的;
⑤达到一定条件的为伤残人士提供看护的人员,等等。
以上除了工伤致残人员外,其他均须符合在英国居住或停留的条件。
对伤残人士而言,有多种津贴。
补助项目主要包括:
①伤残者生活补贴、②伤残者工作津贴、③康复
补贴、④看护津贴、⑤疫苗注射损害补偿等。
任何残疾人都可以申请残疾生活补贴,不管他们的收入状况如何,这项津贴的目的是为了支付残疾人因为残疾而需要的额外费用,此外,丧失工作能力的残疾人还可以申请丧失工作能力津贴;
低收入残疾人还可以申请收入支持津贴,等等。
除了福利资金的补助,还要给他们培训,提高他们的生活能力和工作能力。
根据补助项目及各项目规定级别,伤残补助分一次性支付或按月支付。
补助对象丧失工作能力期间及享受看护津贴期间,个人获得国家养老金计划的缴费抵免。
(二)私人养老金
英国的私人养老金包括由公司或雇主机构提供的职业养老金计划和由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中介机构提供的个人养老金计划。
1、私人养老金的主要内容
(1)职业养老金。
由雇主向雇员提供的补充养老金,又称职业年金。
包括待遇确定型(简称DB型)和缴费确定型(简称DC型)两种类型。
企业自愿建立职业年金计划,除了税收优惠因素外,还出于为留住人才的竞争性考虑
第一,DB型计划,提供的养老金待遇是雇员退休时工资的一定百分比,且雇员工作时间越长,所获得百分比越高。
雇主和雇员承担的实际缴费额由确定的养老金水平决定,并将定期根据精算估值调整。
第二,DC型计划,通过缴费形成个人账户,一方面有利于投资,另一方面也便于雇员在转换工作时携带。
计划成员可选择不同的年金和
保险公司,如果不选择,该计划的受托人将代为选择。
该类计划可单独设立基金进行管理,或委托保险公司管理(后者一般是在雇主和计划规模较小时采用)。
计划成员可选择投资方案,如果不选择,该计划的受托人将代为选择。
约有2/3计划成员选择“生命循环式”的投资产品,即年轻时投资于高风险资产,随年龄增长逐步降低资金风险。
计划成员在退休时将使用缴费和投资收益购买年金产品,所购年金产品将为计划成员提供退休后的收入,即养老金。
DB型计划具有较大的成本风险,会因经济状况的变化而陷入较高赤字。
而在DC型计划下,风险更多地由雇员而非雇主承担,同时,雇员也可享有更多的选择权。
因此,DC型计划已经成为英国职业年金的主流模式。
①缴费方式。
英国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缴费比例。
约1/4的职业养老金计划由雇主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