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外窗工程专项设计深度要求内容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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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1.1.2外窗高度(起始标高、最高标高)、外窗种类、面积;
1.1.3建筑所在地的基本风压值、地震设防烈度、地面粗糙度类别。
1.2设计依据:
1.2.1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中与外窗工程相关的标准规及省厅有关规定;
1.2.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筑主体设计方案审核批复文件;
1.2.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等建筑设计文件中有关外窗设计深度要求容。
1.3材料选用:
1.3.1外窗型材种类、规格、铝合金牌号、状态、壁厚、表面处理、颜色及其相关技术指标;
1.3.2玻璃种类、规格、可见光透射比、可见光反射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隔声性能等;
1.3.3五金配件及各类附件的名称、型号规格、颜色、表面处理等;
1.3.4标准件的名称、型号规格、材质、机械性能等;
1.3.5密封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材质、颜色等;
1.3.6附框的名称、型号规格、连接附件、填缝方法、材料种类等;
1.3.7外窗产品的加工、组装、运输及现场安装的技术要求。
1.4明确本项目送检样外窗品种系列规格等要求的专项文件:
1.4.1送检样窗的立面分格图;
1.4.2送检样窗的横向节点构造图、竖向节点构造图;
1.4.3需要检测的各项性能指标;
1.4.4送检样窗型材截面图,并明确各型材名称、代号、规格、合金牌号、状态、壁厚、表面处理、颜色及其相关技术指标等。
2外窗专项设计的平面图、立面图、立面分格图应包含的容:
2.1平面图应明确主体结构及外窗编号、平面布置、轴线号、外窗单元宽度尺寸;
2.2立面图应标注轴线、层高、标高、外窗单元高度尺寸、开启形式;
2.3外窗立面分格图应注明:
2.3.1外窗总宽、高(第一道标注)以及细部标注(第二道标注);
2.3.2外窗相对楼层标高;
2.3.3外窗开启形式、开启方向。
2.4注明节点索引编序号。
3外窗专项设计计算书应包括容:
3.1外窗的抗风压性能、水密性能、隔声性能以及节能指标等;
3.2各主要受力杆件(包括开启扇)强度、挠度计算;
3.3玻璃及框料(横梃、竖梃)强度、挠度计算;
3.4主要受力杆件与杆件、杆件(包括开启扇)与受力五金件、外窗与附框、附框与主体的连接计算;
3.5隐框窗硅酮结构密封胶计算。
4外窗专项设计图纸应包含容:
4.1玻璃面板与外窗构架连接节点图;
4.2外窗构架中各杆件与杆件的连接节点图;
4.3外窗框与附框的连接节点图;
4.4附框与墙体的安装连接、塞缝密封节点图;
4.5外窗防雷节点图;
4.6五金件配件与型材的装配节点图;
4.7外窗防脱落、坠落装置安装节点图;
4.8各密封胶条、隔热片等与型材、玻璃面板的装配节点图;
4.9非标准连接件加工大样图;
4.10节点图应标注各杆件、面板、连接件、密封件等名称、材质及规格(或代号);
4.11节点图应标注外型尺寸及相对位置、与轴线的位置关系尺寸等,特定部位的节点应标注所在标高;
4.12型材截面图应表明型材名称、代号、壁厚、线密度等,主要受力杆件还要标注型材截面参数。
附件2
建筑外窗工程专项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要点
1总则
1.1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省民用建筑外窗工程技术规》DBJ13-255-2016的规定以及省厅《关于加强建筑外窗工程监督管理和提高建筑外窗工程质量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17〕16号)要求,对外窗工程专项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审查。
1.2承担建筑外窗专项设计的单位,应当取得建筑工程设计资质或经省住建厅认定的有能力承担外窗专项设计的单位。
承担建筑外窗专项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3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外窗专项设计与主体建筑同步委托设计,宜同步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1.4当建筑外窗专项设计单位与主体设计单位不同一家单位时,外窗设计成果应经主体设计单位复核并签署复核意见,由主体设计单位出具《建筑外窗工程专项设计文件技术复核表》(详附表)。
2建筑专业
序号
审查项目
审查要点
2.1
强制性
条文
3.0.4外窗产品必须在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标识,容至少应包括生产企业名称、联系,产品品种系列规格。
3.0.5外窗应采用干法安装。
6.12.1外窗应使用安全玻璃。
7.1.1外窗产品的生产制作应在工厂完成,不得在施工现场进行。
【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
【审查要点】建筑设计说明中应注明:
(1)外窗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标识;
(2)外窗应采用干法安装;
(3)外窗应使用安全玻璃;
(4)外窗的生产制作应在工厂完成。
2.2
基本规定
3.0.1建筑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应根据建筑功能要求,提出外窗抗风压、气密、水密、保温、隔热、采光、空气声隔声、反复启闭耐久性等性能指标及立面分格要求。
3.0.2外窗设计单位应根据建筑设计文件提出的立面设计、技术指标要求进行结构、构造及节能的专项设计。
3.0.6建筑外窗应优先选用标准化外窗。
标准化外窗在同一工程中的应用比例应不低于60%,非标准化外窗的材料、安装方式和性能均应与标准化外窗一致。
对于体育建筑(如体育场馆、游泳馆)、交通运输建筑(机场、火车站)、文化建筑(展览馆、影剧院)等具有特殊使用功能的公共建筑,其标准化外窗的应用比例可不受限制。
【审查文件】建筑设计说明、门窗表、外窗立面分格详图。
【审查要点】
(1)建筑设计说明中应注明:
外窗的气密性、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隔声性能、反复启闭耐久性等指标。
(2)建筑设计说明或门窗表应表示标准化外窗的应用比例。
(3)外窗立面分格详图应明确立面分格、开启形式、开启方向等。
2.3
外窗性能
4.0.3外窗气密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节能标准的规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公共建筑10层及以上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7级(q1≤1.0且q2≤3.0);
10层以下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6级(q1≤1.5且q2≤4.5);
2居住建筑10层及以上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6级(q1≤1.5且q2≤4.5);
10层以下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不应低于5级(q1≤2.0且q2≤6.0)。
4.0.4外窗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及可见光透射比性能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节能标准的规定,且应符合表4.0.4的规定。
表4.0.4外窗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及可见光透射比指标
建筑类型
传热系数K
[W/(m2.K)]
综合遮阳系数Sw
(东、南、西向/北向)
当无遮阳时,太阳得热系数SHGC
可见
光透
射比
居住建筑
≤3.0
≤0.45/0.50
≤0.39/0.44
≥0.45
公共建筑
≤0.40/0.50
≤0.35/0.44
≥0.40
4.0.5外窗的隔声性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GB50118的规定,外窗的空气声隔声性能指标:
计权隔声量(Rw)和交通噪声频谱修正量(Ctr)之和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临街的外窗、住宅建筑外窗不应低于30dB;
2其他外窗不应低于25dB。
4.0.7外窗的反复启闭耐久性应根据设计使用年限确定,且反复启闭次数要求:
推拉平移类不应低于1万次;
平开旋转类不应低于2万次。
4.0.8有耐火完整性要求的外窗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30min,建筑对外窗的耐火完整性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16的规定。
【审查文件】节能设计专篇、建筑设计说明、门窗表。
(1)节能设计专篇应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及《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3-62-2014规定注明外窗的气密性要求。
(2)节能设计专篇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及《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3-62-2014规定的外窗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及可见光透射比要求,且宜符合《省民用建筑外窗工程技术规》DBJ13-255-2016表4.0.4的要求。
(3)建筑设计说明或门窗表应注明外窗的空气声隔声性能。
(4)建筑设计说明或门窗表应注明外窗的反复启闭次数。
(5)门窗表应注明防火窗的级别及其他外窗的耐火完整性。
2.4
外窗设计
6.1.5采用外平开窗时,窗扇尺寸应与滑撑的承重相匹配,窗扇尺寸最大宽度不应大于650mm,高度不宜大于1500mm,窗扇开启角度不应大于80°
。
【审查文件】门窗表、外窗立面分格详图。
(1)门窗表应注明外平开窗窗扇开启角度不应大于80°
(2)外平开窗窗扇最大宽度不应大于650mm。
3结构专业
审查容
3.1
强制性条文
6.1.4外窗采用推拉窗时,应有防止从室外侧拆卸和防止窗扇向室外脱落的装置;
采用外开窗时,应有防止窗扇坠落的装置。
3.2
6.1.2外窗应满足设计规定的耐久性要求,具有足够的刚度、承载能力和一定的变位能力,应能适应主体结构在风荷载作用下的规允许的最大挠度值。
3.3
外窗结构
计算书
结构设计计算书应包括计算书设计依据、主要材料设计指标、风荷载及自重计算、玻璃计算、主要受力杆件强度及刚度计算、连接及安装节点计算、五金配件计算、隐框窗硅酮结构密封胶计算等。
结构计算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计算力学模型应符合工程的实际情况。
2外窗主要受力杆件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产生的最大挠度应符合下列公式规定,并应同时满足绝对挠度值不大于20mm。
窗镶嵌中空玻璃时:
u≤ι/180
式中:
u——在荷载标准值作用下杆件弯曲挠度值(mm);
ι——杆件的跨度(mm),悬臂杆件可取悬臂长度的2倍。
3受玻璃重量的中横框型材在重力荷载标准值作用下,其平行于玻璃平面方向的挠度不应影响玻璃的正常镶嵌和使用,且挠度值应满足:
u≤ι/500。
3.4
说明
着重审查设计依据条件是否正确,结构材料选用、统一构造做法、标准图集选用是否正确,对涉及使用、施工等方面需作说明的问题是否已作交待。
审查容一般还包括:
1工程概况应指出外窗工程所在的具体地点。
2应说明主体结构的结构体系、层数和高度、结构安全等级、设计使用年限、设计基本风压和地面粗糙度类别。
3应说明外窗工程的结构安全等级和设计使用年限。
4应说明外窗工程的类型和面积以及总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