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照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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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规格
补偿标准
备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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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9
10
11
12
塑料管
直径1-5cm
6-18元/m
直径6-10cm
18-25元/m
直径11-15cm
25-35元/m
直径16-20cm
35-45元/m
13
水渠、水池
土筑水渠、水池
6-10元/m3
石(砖)水渠、水池
50-70元/m3
14
压水井
500-600元/眼
1、水井包括开凿工程、用料及用工等费用。
2、废、枯井按同类井补偿标准30%-50%补偿。
3、机井按井深分段计算补偿。
15
水泥下管井
直径10-30cm
100-200元/m
每眼最高不超过4000元
直径30-60cm
200-300元/m
每眼最高不超过6000元
16
塑料下管井
直径10-20cm
100-150元/m
每眼最高不超过2000元
17
机井
深20-50m
深50-100m
深100-250m
深大于250m
200-250元/m
250-320元/m
320-400元/m
400-600元/m
18
石砌水井
直径1m以下,深5-10m
950-1500元/眼
1、按内径计算,包括开挖、用料及用工等费用。
2、深不超过5米的,按标准的50%计算。
3、废、枯井按同类井补偿标准40%补偿。
直径1m以下,深超过10m
1500-2300元/眼
直径1-1.5m,深5-10m
1400-2500元/眼
直径1-1.5m,深超过10m
2300-3500元/眼
直径1.6-3m,深5-10m
2100-4600元/眼
直径1.6-3m,深超过10m
3500-6900元/眼
19
石砌大口井
深5m以下
70-120元/m3
1、按内径计算,直径3米以上,深度为地面至井底的距离。
2、包括开挖、用料及用工等费用。
深5-10m
120-150元/m3
深超过10m
150-180元/m3
20
鱼塘
淡水养殖
6000-9000元/亩
包括开挖和鱼苗损失。
海水养殖
8000-13000元/亩
21
藕塘
含土石方工程及藕苗损失。
22
汪塘
用于灌溉农田的汪塘
6-10元/m3
因采石、卖土以及自然形成的坑塘不予补偿。
23
坟墓
单棺
600元/座
包括迁葬、工料费。
双棺
800元/座
24
乔木
胸径小于3cm
2-5元/棵
胸径3-5cm(松柏小于3cm)
10-30元/棵
乔木系指用材林,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山丘地区防护林补偿标准可提高40-60%,特种用途林树木价格另议,树归原主。
胸径5-10cm(松柏3-6cm)
30-40元/棵
胸径10-20cm(松柏6-10cm)
40-50元/棵
胸径大于20cm(松柏大于10cm)
60元/棵
25
灌木
4-5元/墩
每墩出条数按10-20根计。
26
竹园
3500-11500元/亩
27
桑园
3500-9000元/亩
28
茶园
3500-22500元/亩
29
苗圃
苗木
10000-12000元/亩
含苗木树种及培育、移载各种费用。
30
葡萄园
盛果期
6000-12000元/亩
每亩不足300棵的,按20-30元/棵计算。
初果期
3000-6000元/亩
每亩不足300棵的,按10-20元/棵计算。
幼苗期
2000-3000元/亩
31
果树
苗木(区分树种)
移栽费3-4元/株
果树包括:
苹果、梨、桃、杏、核桃、樱桃、柿、枣、板栗、李子等树种。
石榴树补偿标准加20%。
树归原主。
幼龄期(区分树种)
30-50元/株,每亩不超过220株
初果期(区分树种)
80-300元/株,每亩不超过120株
成果期(区分树种)
300-500元/株,每亩不超过80株
衰老期(区分树种)
260-120元/株
32
围帐
6-11元/m
33
绿篱
10-30元/m
34
电力通讯线杆
低压水泥线杆
1200-1500元/杆
包括电线等材料损失及拆建工费。
通讯广播线路
照明木线杆
90-100元/杆
35
青苗
1000-1400元/亩
按一季作物的产量计算。
说明:
1、城市规划区以内的房屋补偿标准,按《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2、房屋①的补偿标准适用于成片房屋的拆迁改造;
房屋②的补偿标准适用于集体土地上零星分布、具有管理、看护性质的非住宅房屋拆除。
3、表中未列出的地面附着物,参照表中相近的项目的补偿标准补偿;
不能参照的,报日照市物价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另行确定补偿标准。
在补偿标准规定的幅度以内,征地和被征地双方达不到一致意见的,由具备资质的价格鉴证机构评估认定。
4、对征地范围已确定、征地调查登记开始后抢种、抢栽的青苗和其它地面附着物,抢建的房屋等建(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