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四年级法制教育教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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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过程
一、导题:
同学们,讲课之前,老师向你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
假如你在马路上行走,有人欺侮了你,你会怎么办?
回答得很好,我们当中有些人表现出了一种无畏的英雄气概,但这并不是最理想的处理问题的方式,如果遇到拦路抢劫的事,我们最好能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这节课我们一起来学习第八课--《知法守法》。
板书课题:
《知法守法》一课向我们介绍了用法律保护自己,不违犯法律的好少年--张小强,那么,张小强是怎样做的呢?
请听故事。
二、讲述故事,激情明理:
1.创设情境、讲述故事。
(放录音配乐,边讲边出示挂图。
)
2.提出问题,引导明理:
问题:
(投影字幕)
①当别人对小强强行搜身时,小强是怎样做的?
②小强为什么不让哥哥去报复?
如果去报复后会造成什么后果?
③小强为什么能受到别人的称赞?
3.带着问题,阅读课文。
4.师生共议,明确道理。
学生议论,教师小结。
小结:
①小强在被别人拦住,遭受恐吓的时候,并没有被吓倒,他勇敢地站在那里,冷静地劝说那几个人;
当那几个青年强行对他搜身时,小强利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保护了自己,指出了他们的行为触成了犯罪。
假如你是小强,你这时会怎样做?
说的很好,我们要用法律保护自己,首先必须知法、懂法,这就要求我们平时必须多学法律知识,只有掌握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违法犯罪,才能在自己受到伤害时保护自己。
②是的,小强清楚地知道:
如果哥哥去找他们,一定会用暴力报复他们,而使用暴力去报复人是违法的,因此小强不让哥哥去找他们。
小强这样做有两个好处:
一是避免了一场流血事件,二是使哥哥免于违法。
当然这一切都是与小强知法守法分不开的。
假设这件事发生在你身上,你的亲人要去报复别人,你会怎样做?
假如那几个青年是你的亲人,你又会怎样做?
以后,我们一定要多学些法律知识,不做违法的事。
假如我们的亲人要做违法的事,一定要劝阻。
如果已经做了违法的事,一定要劝说他们到公安机关自首。
让我们共同努力,维护社会治安,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好吗?
③小结:
小强之所以受到人们的称赞,是因为他平时学习了很多法律知识,知道用法律去劝阻别人不违法,模范地做到了学法、知法、守法。
三、拓宽知识,深化明理:
列举事例,强化明理。
小强是我们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的典范。
有谁知道我们身边知法守法的事迹吗?
你们说的这些事迹,有很多老师也知道,他们一方面自己遵纪守法,另一方面用法律终止别人违法,虽然不是轰轰烈烈的壮举,却维护了社会的安宁,我们要向他们学习。
四、对比讨论,辨析明理:
①"
少年儿童是国家的小公民,应该学法、知法、守法。
"
小结:
少年儿童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有权利和义务维护祖国的安定,因此应该学法、知法、守法。
②"
少年儿童天真活泼,不应该受法律的约束。
天真活泼并不是无拘无束,少年儿童的天真活泼是在以纪律和法律为前提条件下的天真活泼,所以也应以遵纪守法为先决条件。
③"
你准备怎样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从小学法、知法、守法,同时要运用法律知识劝阻别人的违法行为,为维护社会的安定做出贡献。
五、简单总结,激情导行:
同学们,这节课我们学习了张小强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同时,终止了个别人的违法行为,是我们学习的楷模。
希望你们从小做起,从现在做起,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从小遵守纪律,长大遵守法律,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操练场
答一答
读一读
说一说
做一做
第二单元家庭生活
学生的成长离不开家庭和社会环境的熏陶。
作为未成年人,同学们在家庭中享有特殊的权利,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该对你们进行家庭保护,要给予你们一定的尊重。
同时,你们也要在家庭中严格要求自己,健康成长,来报答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对你们的养育、保护之恩。
1.认识“监护人”一词,并理解其意义。
2.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
3.明确孩子在家庭中的权力、义务,知道报恩。
①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家庭生活”角色的深刻理解。
②个别学生不懂报恩。
同学们,在学习有关法律的过程中,你们经常会见到一个词,叫“监护人”。
那么,什么是监护人呢?
①小明做的对吗,小明是怎样做的?
②小明为什么不让家长管他?
如果家长不管他会造成什么后果?
③谁是小飞的监护人?
为什么小飞机会变得沉默寡言?
选一选
想一想
学习: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解读教案
教学目标:
1、借助此次宣传和讲解工作,使学生们对即将实施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2、在初步了解的基础上,使学生们明确未成年人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3、在学习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同时,使学生们懂得和理解党的惠民政策光耀人心,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进一步促进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
教学辅助用具: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单。
一、导入语:
同学们,大家好!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对原《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法律将于2007年06月01日起实施。
今天我们就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详细了解一下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容和现实意义。
分发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单。
二、学习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
1、大致讲解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概貌:
a、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公布,并于2007年06月01日起实施。
b、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共分七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三章 学校保护;
第四章 社会保护;
第五章 司法保护;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2、立法原则: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3、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意义。
有利于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
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稳定和家庭幸福。
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面前,人人平等。
4、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七大亮点;
a、既与国际公约接轨有体现国情;
b、体现了政府为主保障儿童权利的原则:
c、更加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和安全;
d、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e、关注特殊困境中的未成年人的;
f、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g、明确了相关处罚措施。
5、未成年人定义:
世界各国对未成年人的标准有着不同的规定。
联合国在拟订《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时,曾对未成年人的概念进行过讨论,但最终未达成一致,只是规定:
“未成年人,系指按照各国法律制度,对其违法行为可以以不同于成年人的方式进行处理的儿童或少年。
”“未成年人人的年龄限度取决于各国本身的法律制度。
”
6、未成年人的权利:
a、宪法及其他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
b、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
①、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②、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
③、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④、未成年人平等的享有权利。
三、小结:
新修订的
《未成年人保护法》即将实施。
当然,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需要由全社会来承担,同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能过度保护,不能忽视教育,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育要相互结合,相辅相成。
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不可能代替保护,但教育教育可能促进保护。
在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的同时,也需要全社会给予其保护。
当今世界,高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国家更是从“以人为本”的重要理念出发,修定出了如此一部贴近民心的新《未成年人保护法》。
我们未成年人,只有以更高、更强、更远的眼光看待问题,积极努力的加倍学习,珍惜每一分在学校的美好时光,才能以知识完备和武装自己,在未来的信息化社会中让我们的祖国引领时代,这样,我们的祖国才能走向欣欣向荣,我们的伟大祖国才能走向繁荣昌盛。
谢谢同学们、谢谢老师们!
第三单元学校教育
教学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知道我国教育法是保障公民享有受教育权的一项重要法律。
能够分析自己周围有关教育和学习的有些事,判断哪些是符合教育法律的,哪些是违反教育法律的,培养学生联系实际分析问题的能力。
能力目标
通过具体的事例、数据等说明国家如何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
通过联系学生实际,让学生进行自查、互查,检测每个人履行义务的情况,增强其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思想觉悟目标
结合受教育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初步培养学生对社会的责任感,增强自己的义务观念。
联系自己受教育义务的具体内容,制订自己的学习小规划。
教学重点
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应承担的最基本的义务。
教学过程
复习提问
我国为什么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法对我国普及义务教育有何作用?
(设计此问题的目的:
复习上节课的知识,同时引出新内容。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目前只能普及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就教育自身发展而言,中小学教育是教育的"
基础"
,对于提高我国的民族素质,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法为我国普及义务教育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方面确认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另一方面又明确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责任,要求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它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义务教育的实施。
导入新课
材料一:
教育部于2001年4月初就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作出规定,对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条件进一步放宽,其内容主要是:
取消“未婚,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的限制,报考普通高校年龄、婚否不限;
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不再限报高等职业学校,而且可在毕业当年参加普通高考,报考普通高校本科。
材料二:
为了使每一位进入大学的学生都能正常完成学业,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如困难补助、助学贷款政策、奖学金政策、勤工俭学政策等。
这些政策给许多家庭困难学生的学习提供了极大的帮助。
看完这组材料,同学们有何感想?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在今天,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作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