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关于继续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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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县两区的部门进驻率平均在90%以上,平均90.43%的行政许可事项、89.29%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75.6%的管理服务事项可在“中心”办理。
审批效能大幅提升,进入市“中心”的项目,法定期限平均办理时间2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比法定期限提速50%以上,实际办理仅需3.15个工作日。
二、新一轮审改推进情况
在新一轮审改工作中,我市按照边改边放、边放边转的工作思路,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削减了审批事项,精简了审批环节,压缩了审批时限,流程得到优化和再造,审批效能明显提高。
(一)审批事项得到清理规范。
按照全面清理、上下联动、不留死角的原则,清理规范全市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带有审批性质的日常管理服务事项,向省审改办提出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建议目录。
经省审改办审核,确定由市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551项,其中保留380项,受委托的117项,审核上报的54项。
其他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带有审批性质的日常管理服务事项由省审改办正在审核。
县(市、区)清理规范工作也有效推进,其中以平湖市为试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分别从原来的216项和98项减少到104项和44项,减少了52.56%。
(二)审批流程实现深度优化。
努力减少前置审批层级和环节,审批流程得到进一步优化。
一是全面推行“一审一核”制。
在集中审批基础上,要求进驻部门努力提高“一审一核”率。
目前市“中心”一审一核率为66.32%,县(市、区)一审一核率平均为62.86%,审批速度明显加快。
二是积极推行“六联审批”制。
以海盐县为试点,对需要多个部门审批的项目实行“六联审批”,即联合踏勘、联合评审、联合办证(章)、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
三是编制“全流程”审批图。
优化社会投资、水利、交通、市政、社会事业等五类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编制包含政府审批、法律公示和中介服务在内的“流程优化、批时总控”运行流程图,进一步优化并联审批,实现投资项目审批再提速。
目前,工业投资项目“流程优化、批时总控”流程已发文实施。
经过优化并联后,工业项目投资审批环节从35个减少为14个,审批时间从236个工作日减少为109个。
(三)审批方式创新取得重大进展。
依托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政务服务网络,推出模拟制、代办制、联审制三种审批机制,实现“模拟办”、“代办中心”、“联审办”上下联动、相互协作。
一是实行模拟审批制。
出台《嘉兴市重大投资项目模拟审批实施办法(试行)》,使重大投资项目在不具备审批条件情况下,提前进入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间,推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模拟审批项目69个,涉及资金169.81多亿元,35个项目已进入开工建设阶段,34个项目正在模拟审批中,平均提速80个工作日,可提前4个月左右投产。
二是实行审批代办制。
出台《嘉兴市投资项目审批代办制实施办法(试行)》,按照“业主自愿、无偿代办、全程服务、高效合法”的代理原则,为投资者无偿提供“立体式、无缝式、精细式”纵向全过程、横向全流程的审批代办服务。
今年以来,全市共代办投资项目857个,其中447个项目已进入开工建设阶段,平均提速2个月左右,提速近40%。
三是实行联合会审制。
出台《嘉兴市重大投资项目分层分级联合会审办法(试行)》,充实并联审批内容,协同解决审批中的疑难问题,加快进度,提高效率。
今年以来全市共召开投资项目联审会议408次,联审项目772个,总投资451.58亿元,新增用地7763.49亩。
联审联办的实际平均办理时间分别比法定时间和承诺时间提速60%和30%以上。
(四)配套措施改革同步推进。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市在推进简政放权的同时,同步进行了一系列配套措施改革,有效破解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瓶颈制约。
一是探索开发区项目前置审批条件联用改革。
以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试点,开展开发区项目前置审批条件联用改革,取消交通影响评价,改事前审批为事后监管。
以“产业功能区”为单位,明确功能定位,统一设置相关指标,统一办理水土保持方案、矿产压覆、文物保护、地质灾害等前置审批。
二是探索中介机构改革。
对全市涉批中介机构进行调查,梳理出13类260家、涉及12个行业主管部门的23项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并起草《行政审批服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草稿。
三是进行部门职能整合改革。
针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深化问题,以市建委为试点,再次整合所属4个二级局的审批职能,使审批事项在“中心”的办理率达到100%。
通过改革,市级既受理又能办理事项从75.62%提升到90.46%,提高近15个百分点。
五县两区审批部门进中心比率由89.1%提高到91.5%,既受理又能办理事项从55.28%提升到64.48%,分别比改革前提高了2和9个百分点。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行政审批管理体制的现状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差距,与服务型政府、效能型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与企业、市民日益增加的需求还有差距。
(一)事项清理规范的任务还相当艰巨。
一是清理任务还没有彻底完成。
省政府要求在7月底前完成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规范。
目前只有市级机关实施的551项行政许可事项由省审改办审核通过,其他还在对接论证中。
县(市、区)虽然进行了集中清理,但处于自查自纠阶段,没有开始统一审核阶段。
二是事项清理存在法律桎梏。
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调整相对于设定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动态调整,具有信息不对称性和滞后性,给取消、调整、新设事项等动态管理带来障碍。
一些行政审批事项还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
从这次行政许可事项清理情况看,审批事项减少和审批权下放仍有较大空间。
三是后续监管措施需要完善。
有些审批事项取消、调整后,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如何界定,如何从事前审批转为事后监管等,没有及时制定相应的措施。
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发育不全,运行不够规范,无法完全承担政府委托的职能。
(二)集中便捷度还需进一步提高。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也给群众办事带来极大便利,深受群众欢迎。
杭州、宁波、绍兴等地已完成“中心”的转型升级,将“中心”升级为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
我市、县(市、区)都建有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但整体标准都不高,离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
一是硬件水平需要提高。
近年来,很多地方都把“中心”作为发展的一个门面、一张名片,投入大量资金加强平台建设,建起上万平米的服务大厅。
如绍兴县投入1.5亿打造集投资项目审批、为民服务事项办理、公共资源交易、审批中介服务“四位一体”的“中心”,面积近2.2万㎡。
杭州也建有1.3万㎡的“市民之家”。
还有广东顺德、安徽滁州的“中心”都囊括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中介服务等。
相比之下,我市的平台建设水平相对较低,建设规模、所进项目不够完善和充分。
另外市级设有运政、公安车管、公安出入境、房产交易、人力社保等5个分中心,34项审批服务分散在分中心办理;
各县(市、区)都存在分中心,给企业和群众办事带来不便。
五县两区中面积最大的平湖市,也只有近1.3万㎡。
二是集中度需要提升。
通过近年的“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全市既受理又能办理率和一审一核率都得到大幅提升。
但五县两区“中心”既受理又办理率平均为64.48%,一审一核率平均为62.86%,与全市既受理又能办理的审批事项达到90%、一审一核率达到80%以上的改革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三是服务功能需要拓展。
很多地方积极发挥“中心”资源相对集中的优势,进一步拓展社会化服务功能,将中介机构、水电气暖等便民服务事项纳入中心,把“中心”打造成政府为民服务的综合平台。
受场地限制,我市中心的服务范围还只涵盖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功能还不够完善,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有很大差距。
(三)配套措施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配套改革措施必须全面推进。
否则,改革就不能向纵深推进,不可能获得真正意义上的成功。
新一轮审改中,我市同步进行了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中介机构改革、开发区项目前置审批条件联用改革、部门职能整合改革等配套措施。
但这些配套措施改革处于刚刚启动阶段,存在不成熟、不到位等问题,离改革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如中介机构收费不规范、效率低,中介机构市场需要培育壮大等。
随着审改工作进入攻坚阶段,这些配套措施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深化。
(四)信息化建设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电子监察系统基本建成。
但审批部门只有纵向系统内部的审批服务平台,只能满足部分网上办理业务的需要,数据库的信息只可以在本系统内实现共享,还不能满足全部行政审批业务的互联互通和全市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这种因网络不互联和系统不兼容等造成的“信息孤岛”,影响了并联审批机制建设,制约了审批再提速。
因此,需要积极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构建以行政审批为主线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行政效能监察平台、要素配置平台和社会服务平台,在政府、企业、公众之间建立网上直通车。
四、对策和建议
针对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外地的一些先进做法,就如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建议:
(一)牢固树立一个理念,准确把握审改工作新方向。
XX年5月13日在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电视电话会议上,xx总理说本届政府“以职能转变作为核心,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突破口和抓手”。
他在XX年夏季达沃斯论坛上的发言进一步明确新一轮审改的目的,即通过简政放权,把该放的权放开、放到位,把政府该管的事情管好、管到位,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以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
为此,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牢固树立“以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进而建立便民、高效、廉洁的行政审批服务体制”的理念,这也是新时期践行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体现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为民”宗旨。
xx总理的讲话精神为我们指明了新一轮审改工作的新方向:
一是以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这是改革的核心。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也对“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了专门部署。
下一步要在前期审批事项清理规范的基础上,将保留、取消、调整和下放的审批事项目录向社会公告,明确部门的权力清单。
厘清政府、市场和社会各自的“边界”,调整政府、市场、社会、公民之间的关系,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又要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进而推动政府职能更多转向市场监管、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二是要建立便民、高效、廉洁的行政审批服务体制,这是改革的宗旨。
审改的内容主要是精简数量、压缩时限、优化流程、改善服务,以前审改工作主要精力放在精简审批事项和压缩审批时限上,这次审改是在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