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校办公家具管理办法完整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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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指导方向/规范行为/增强沟通/促进发展等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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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管理规范资料适合用于管理中,为使全体人员都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以及明确自己的主要职责,所担负的职责对整个企业工作具有的意义和作用,从而把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地调动起来,成为推动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动力。

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学院(校)办公家具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办公家具资产管理,提高家具的使用效益,更好地服务教学、科研需要,根据《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的办公家具属于国有资产,是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顺利进行的基本物质条件。

师生员工要牢固树立对公共财产的高度责任感,爱护各种办公家具。

办公家具购置、使用、调拨直至报废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办公家具是指桌、椅、床、柜、橱、沙发、台架、空调(含取暖、制冷设备)等一般设备。

  第二章办公家具的管理

  第四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宏观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工作。

  第五条学校后勤与基建处是办公家具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全校家具的购置审核、建立固定资产账目、报废处置、清查统计,年终向国有资产管理处和财务处报送全校家具增减情况表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应制定本部门家具管理实施细则,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家具的购置登记和日常管理。

管理人员名单须报后勤与基建处备案。

  第七条各单位家具管理人员负责登记本单位家具电子台账,详细记录本单位家具的名称、单价、数量、保管人、存放地点等信息。

对家具的购置、变动和报废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相应记录。

要建立定期核对家具实物和账目的制度,确保本单位家具账目与后勤与基建处的账目保持一致。

  第三章办公家具的购置

  第八条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购置家具,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九条凡属学校家具,不论其购置经费来源,均需及时建档入账,不得滞留账外。

单价人民币500元以上(含)的家具由后勤与基建处入账;

单价人民币200元以上(含)、500元以下,且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批量品种家具由后勤与基建处建档入账;

其他家具作为低值家具,由各单位自行建档入账。

  第十条家具类商品的购置无论金额大小均须签订合同,合同需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其中:

人民币1万元以下的合同由后勤与基建处加盖部门章;

人民币1万元(含)以上的合同需经审计处审核后加盖“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合同专用章”。

  第十一条凡购置的家具,批量采购金额小于人民币2万元的由后勤与基建处自行采购;

批量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2万元(含),小于人民币5万元的由后勤与基建处自行组织询价或招标;

采购大于人民币5万元(含)的,原则上必须实行招标采购。

特殊办公家具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5万元(含)的,需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相关部门集体询价进行。

  第十二条家具购置经本部门申请、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后勤与基建处办理相应的家具购置手续。

  第十三条家具购置后,各单位家具管理人员应及时将低值家具自行建档入账,其他家具及时到后勤与基建处办理家具建档手续,然后到财务处办理报销业务。

  第十四条各单位接受的捐赠家具应及时到后勤与基建处办理固定资产建档手续,然后到财务处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第四章家具的调拨使用和报废

  第十五条各单位对长期闲置或失去使用价值的家具,要及时申请调剂或报废,保持账物相符,不得随意堆放。

  第十六条为充分发挥家具的使用效益,各单位多余或更换出来的家具,可以在校内各单位之间进行调剂。

  第十七条各单位需要调剂家具的,必须由调剂双方家具管理人员共同到后勤与基建处办理相关调拨手续,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入、调出。

  第十八条家具报废由单位提出申请,并由后勤与基建处审核后注销本单位的家具资产账目。

  第十九条报废家具的处理由后勤与基建处统一归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将本单位的家具私自报废、转让或变卖。

后勤与基建处在办理过程中要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审核、批准。

  第二十条报废家具原值人民币在2万元(含)以下的由后勤与基建处核批;

2万元以上、5万元(含)以下的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核批;

5万元以上的由学校或上级部门核批。

  第二十一条处理报废、淘汰、积压家具的变价收入全部上交学校。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加强家具的有效使用,避免损坏和丢失,凡发生责任事故,造成家具丢失损坏的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三条后勤与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每年定期到各单位检查家具管理情况,对管理办法健全、账目完整清晰的单位和管理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

对家具管理混乱、造成丢失毁损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后勤与基建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处可输入公司或团队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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