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支出审批权限管理制度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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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各财务收支审批人员应在各自的审批范围内行使审批权,不得超范围、超预算审批,也不得化整为零进行审批。
财务人员有权对不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商会财务制度的开支及报销凭据予以剔除.
第七条各项财务收支的经办、签字、复核和审批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环节把关,商会如发现有巧立名目开支,徇私情开支等,将视情节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罚;
如发现有营私舞弊,伪造票据等严重违规情形,对当事人将给予严厉处罚.
本制度自2012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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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审批权限及操作规程
为规范财务借款、付款、请款和报销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分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暂借款、往来款制度
1、暂借款是指因业务需要的临时借款,包括差旅费及各种临时性借款。
2、往来款是指因业务需要,集团间资金划拨的款项.
3、额度审批权限:
(1)业务需要万元以内的大额借款必须经分管副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万
元(含)以上的大额借款应由公司总经理及总部领导审批;
个人借款原则控制在其月工资范围之内。
(2)往来性质款项划拨不论金额大小必须经总部领导审批。
4、借款程序:
(1)借款金额小于1万元
借款人应详细填写《借款审批表》,借款时应注明借款时间、事由、金额、还款时间等,部门经理应对借款内容审查证明,经财务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借款。
(2)借款金额大于1万元
借款人仅限部门经理以上级别,并填写《借款审批表》,借款时应注明借款时间、事由、金额、还款时间等,经财务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报公司总部加签。
5、所有暂借款必须在前账结清之后方可再借付,确因业务需要而来不及结清前账,必须向财务部经理讲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再借付.
6、经办人必须在事务完毕一个月内凭有效原始票据报销各项暂借款项,超出一个月不结帐者,人事部有权扣发经办人工资抵偿。
二、业务请款制度
1、业务请款是指合同(协议)付款、工程结算付款、材料的采购付款等。
2、额度审批权限:
业务请款按照已签订合同项下的工程进度付款及采购款支付经分管副总、公司总经理审批。
签订合同的审批权限如下;
(1)工程招标及发包合同:
万元以下由公司经营班子审批;
万元以上(含万
元)经公司经营班子审议后,报总部领导审批。
(2)对外采购合同:
万元以下由公司经营班子审批;
万元以上(含万
元)经公司经营班子审议后,报公司总部审批.
(3)其他合同(设计、广告、企划、代理):
万元由公司经营班子审批;
元以上(含万元)经公司经营班子审议后,报总部领导审批。
(4)对外投资、担保、对外借款合同等均需经总部审批。
3、请款程序:
请款人应根据合同、协议、工程预结算书等填制《资金支付单》,经部门经理审核确认,并交预算部、分管副总、财务经理、公司总经理和总部领导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合同、发票以及公司的资金计划等情况安排付款。
4、工程的结算除应有合同或协议外,还应包括施工员、预算部、分管副总、总经理等相关人员签字的结算确认书,签字人员对工程结算金额负责。
5、材料发票、工程发票等相关发票的提供,应符合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对不符合到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三、经营管理费用制度
1、经营管理费用审批权限:
(1)日常经营管理费用1万元以下由公司财务经理和总经理审批;
1万元以上
(含1万元)经公司经营班子审议后,报总部领导审批。
(2)单笔业务招待费万元以下由公司财务经理和总经理审批;
1万元以上
(1万元)经分公司经营班子审议后,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3)对外捐赠、赞助、罚没款2万元(含2万元)由分公司行政副总和常务副
总审批;
2万元以上经分公司经营班子审议后,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2、费用发票的要求:
发票要求是税务的正式发票,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
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或财务专用章。
经办人必须要求开票单位如实填写发票所有内容,发票涂改、大小写不符、假发票以及未盖有财政监制章的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3、报销费用时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费用开支(请款)审批表》,经办人必须在每张发票背面签字确认,所有单据要按性质(如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用)分类、分次、分页粘贴填制;
差旅费必须分次、按出差地点分开填列,并计算好出差天数,住宿、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在限额内填报。
费用结算单所有报销单据的张数和合计金额必须准确无误填写不得涂改,粘贴要求整齐、美观。
4、办公用品的购置:
由各部门根据需要,编制计划报行政部审核汇总,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由人事行政部按计划统一购买统一报销,行政部门应建立实物帐,详细登记办公用品的进、出情况。
5、费用的核销应在事务处理完毕后三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部分属月缴费用的最长不得超过15天,费用超过一个月以上未报的原则不予报销。
四、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添置、租赁、转让与报废审批权限:
5万元以内(含5万元)的分公司经营班子审批;
5万元以上的需报董事会审批。
2、固定资产的需求必须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用途、数量及所需资金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报行政部审核汇总后、由行政部负责采购计划的安排与落实。
3、固定资产的购置发票报销时按正常的审批权限和报销程序。
固定资产的管理按照分公司的《财产管理制度》执行。
4、低值易耗品的采购报销流程参照固定资产的采购报销流程。
一米OA组织权限操作手册
______________公司授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强化公司对各部门及分子公司(以下统称为各部门)的统一管理,达到集中决策与适当分权的合理平衡,以满足公司管理及经营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决议等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授权,是指由公司董事会代表公司向各部门授权,部门负责人代表其部门接受授权,各部门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进行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各部门行使授权权限时,必须接受公司的统一领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授权的范围、类别和形式
第四条、公司授权分为基本授权及特别授权两个类别:
1、基本授权是指对各部门基本业务、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的授权,经基本授权产生被授权部门的基本权限。
基本授权的期限为1年。
2、特别授权是指对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某一特定事项或某项特殊业务的临时性授权。
经特别授权产生被授权部门的特别权限。
特别授权的期限在特别授权书中注明,也可为不定期,但无论定期与否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向各部门进行基本授权,除非对该部门的授权管理规定有特殊规定,接受公司基本授权的部门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个人转授权.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根据经营需要可向各部门进行特别授权,接受特别授权的部门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其他个人转授权。
第七条、授权的基本形式为:
1、基本授权:
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向各部门签发《_______公司对XXX部门授权管理规定》(“XXX"
为被授权部门名称,下同),被授权人为各部门负责人.
2、部门特别授权:
由公司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向该部门签发《_______公司对XXX部门特别授权书》,被授权人为各部门负责人。
3、专项事务授权:
其规定详见本制度第四章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三章基本授权的制订、管理和变更程序
第八条、公司基本授权的范围包括:
人事授权、财务授权和业务授权,分别产生被授权部门的人事权限、财务权限和业务权限。
第九条、人事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人事任免(财务部长除外);
2、人员考评、奖惩;
3、组织架构及定岗定编;
4、员工薪酬、福利的确定;
5、人事管理制度的制订。
第十条、财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预算编制及调整;
2、预算外支出的审批;
3、投融资业务;
4、合同付款计划的制订及审批;
5、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
第十一条、业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主要经营业务相关经营决策的制订;
2、对外合同的签订。
第十二条、基本授权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
第十三条、基本授权草案应在每个授权期间开始前30天报送向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应在15日内审议定稿。
第十四条、《_______公司授权管理规定》应在基本授权定稿后5日内完成,经公司董事长签字后加盖公章,被授权部门总经理应在授权书正本上签字确认,授权书正本由公司人事行政科负责存档保管。
第十五条、公司对各部门的基本授权应与公司各部门的定岗定编相一致。
公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应制订出明确的各部门岗位职责说明书,该职责说明作为对该部门基本授权书的附件.
第十六条、公司人事行政科应在每个授权期间开始前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学习本部门的授权。
第十七条、当被授权部门发生下列情况时,公司可变更对该部门的基本授权:
1、部门与授权有关的工作岗位设置发生变更;
2、被授权人发生重大越权行为;
3、因被授权人未能正确履行授权程序造成重大经营风险;
4、其他需要变更的情况。
第十八条、基本授权的变更程序是:
由公司有关部门(工作岗位设置发生变更时为公司人事行政科,其他情况下为公司审计部)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对授权的变更方案,重大变更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批准,一般变更方案报公司董事长批准。
变更方案批准后由公司人事行政人科据此制作出《_______公司授权变更通知书》,经公司董事长签字后加盖公章,将授权变更通知书复印本下发被授权部门。
授权变更通知书作为原授权管理规定的附属文件,与原授权管理规定具有同等效力,随原授权管理规定的终止而终止。
第四章特别授权的制订、管理和变更程序
第十九条、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况时,公司总裁可以向各部门签发特别授权:
(1)在公司员工需超出基本授权对外开展业务或订立合同、协议时,经公司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申请,公司董事长可向办理该事务的公司员工、律师顾问等人员出具专项事务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为处理前述事宜的公司经办人。
(2)在公司发生诉讼或非诉讼纠纷时,为妥善处理纠纷,经公司法务部申请,公司董事长可向处理该纠纷的公司员工、律师顾问等人员出具专项事务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为处理前述事宜的公司经办人或公司聘请的处理纠纷的律师。
(3)其他需要特别授权的事项由公司董事长在授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