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备案建设工程分建筑和市政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联办审批服务指南doc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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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办理条件
1.安全生产监督备案需符合国家建设工程安全标准
2.建设工程(分建筑和市政)质量监督手续办理需已经依法确定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企业,且已完成合同备案;
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需具备用地、规划审批手续。
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
已依法确定监理和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批准单)。
十、禁止性要求
1。
建设工程(分建筑和市政)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未进行建设合同备案和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标准的不予受理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项目审批手续不完善、建设资金未落实到位.
十一、申办材料
1.安全生产监督备案需提交的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工程概况(附件1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表);
原件
1
纸质
留原件
2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一览表(附件1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表);
原件、复印件
验原件留1份复印件
3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见附件2、3);
4
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相关资料;
各1
5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书
各1
6
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及地下设施情况表(见附件5)、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施工项目应急预案;
7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达标承诺书
2.建设工程(分建筑和市政)质量监督手续办理需提交的材料:
纸质/电子版
1、图审合格书(核原件留复印件)、图审报告书、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
2
完整的施工图(留光盘)及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验原件退回留1份复印件存档
3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及表中施工、监理专业人员资格证书;
4
施工组织设计(核原件),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留原件);
监理规划(核原件);
见证、取样送检见证人授权书;
建设、勘察、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检测等企业资质证书(留复印件);
检测合同;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冀建质[2014}44号)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材料需提交的材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
含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用地批准手续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资金已落实承诺书
留原件(需采用住建部统一格式)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验原件留1份复印件(限需要进行消防审核的项目提供,已包含在施工图审查范围内的,不再单独提供)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验原件留1份复印件
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批准单)、施工合同
验原件留1份原件或复印件
8
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结通知书
9
现场勘验记录表
10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
十二、特别程序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所有申办材料提交齐全后,通过审核后,由审批局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踏勘
十三、办理流程
1.安全生产监督备案办理流程:
第一步:
建设行政相对人(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填写“1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表"
并加盖印章。
第二步:
建设行政相对人(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目录中的第二至第七项材料。
第三步:
按照“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表”内安保体系填写的人员准备人员资格证件原件。
第四步:
建设行政相对人(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向城市建设处窗口报送相关材料及安保体系人员证件原件。
要件齐全的审批人员即时办结,并出具加盖印章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办结通知书”;
需要补正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授权委托人,待补正后即时办结。
2.建设工程(分建筑和市政)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流程:
第一步:
建设行政相对人(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填写“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并加盖印章。
建设行政相对人(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目录中第1至第7项材料”。
按照“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内质保体系填写的人员准备人员资格证件原件。
建设行政相对人(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向城市建设处窗口报送相关材料及质保体系人员证件原件。
要件齐全的审批人员即时办结,并出具加盖印章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结通知书”;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办理流程:
建设单位向城市建设处提出办理施工许可申请,提交书面“行政许可申请书”。
城市建设处向建设单位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第三步:
城市建设处在1个工作日内审查,材料齐全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齐全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和完善的材料,待补正齐全后重新提出申请,城市建设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第四步:
城市建设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当日,完成施工许可证审批和核发。
十四、办理时限
1.安全生产监督备案:
法定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资料齐全的)
2.建设工程(分建筑和市政)质量监督手续:
无
承诺时限: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5个工作日
十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六、承办窗口
二楼D区城市建设处2号窗口ﻩ
十七、办理结果
建设工程安全备案手续办结通知书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办结通知书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十八、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送达
十九、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一)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二)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十、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
二楼D区城市建设处2号窗口
(二)电话咨询:
0311-5
(三)网络咨询:
二十一、监督投诉电话
8
二十二、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现场查询:
(二)电话查询:
0311—5
(三)网络查询:
二十三、办理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槐安东路77号
(二)办公时间:
上午9:
00-12:
00
下午 13:
00—17:
上午9:
00—12:
00
下午14:
00-18:
00(夏季时间)
附件1:
河北省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
备
案
表
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制
说 明
1.建设单位应通过河北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按要求填报本表、上传相关材料并打印。
2.办理施工安全监督备案时,所提交的资料须装订成册。
3.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按照建质〔2008〕91号文件要求的类别和数量填写。
4。
建设单位应如实逐项填写本表,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名称应填写全称并对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此表一式5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1份,安监机构2份。
6.安监机构审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安全监督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手续,并向建设单位发放《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条件的,自收到备案资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备案资料并说明理由。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xxx
工程地点
xxx
结构形式
建筑面积
地下面积
层 数
xxx
地下层数
基坑深度
xxx
建筑高度
造 价
xxx万元
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编号
计划施工工期
自xx年xx月xx日
至xx年xx月xx日
项目预控安全生产目标
省级( )市级( ) 合格(√)
建设单位
(章)
年 月 日
资质等级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开发单位资质证书编号
xxx
建设单 位安全保证 体 系
职务
姓名
性 别
年 龄
学历
专 业
安全培训情况
项目
负责人
现场
xxx
施工单位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
许可证编号
xxx
项目经理
企业技术
企业联系电话
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人员名单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专业
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