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学历教育机构新版章程示范文本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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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企业等)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或公民个人](选一)。
第五条举行者属于****[要求或不要求](选一)取得合理回报者。
第六条本教育机构设置行政审批机关:
******。
第七条本教育机构民事主体资格登记管理机关:
第八条本教育机构在取得《中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立即到同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自觉接收登记管理机关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本教育机构办学行为必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凡有和国家法律、法规相违反行为,按相关法律责任接收惩处。
第二章性质、宗旨和办学类型
第十条本教育机构性质:
属于公益性、教育类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第十一条办学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落实国家教育方针,******。
第十二条办学类型:
属于******[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可选);
第十三条办学范围:
*******;
办学规模:
******(年招生量******人或年培训量******人);
办学层次:
******[初、中、高级](选其中);
办学形式:
*******[业余面授、全日制讲课](选其中)。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十四条本教育机构依法设置******[董事会、理事会](选一)。
*******[董事会、理事会](选一)是本教育机构最高决议机构。
(注:
董事会通常见于举行者取得合理回报民办教育机构;
理事会通常见于举行者不取得合理回报民办教育机构)
第十五条******[董事会、理事会](选一)产生方法:
由举行者或其代表、校长(院长、主任)、教职员代表组成。
人数:
***名(要求:
5人以上单数组成)。
任期:
每届任期******年(最长时间不超出4年),******[董事、理事](选一)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董事长、理事长](选一)产生或免职:
在[董事会、理事会](选一)组员中设*****(董事长、理事长)一人,由董(理)事会以全体人员过半数选举产生或免职。
第十七条决议机构人员变更,由原******(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全体人员讨论决定。
第十八条******[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组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立案。
第十九条决议机构议事规则:
每十二个月最少召开***次****[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会议。
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能够召开临时会议。
决议机构讨论职权内重大事项,应该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经过。
召开会议,应于召开10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董(理)事,董(理)事因故不能出席,能够书面委托其它董(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必需载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条*****[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行使职权:
(一)聘用、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订发展计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分立、合并、终止;
(六)学校章程要求其它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法定代表人产生措施:
在(董事长、理事长或关键责任人[院长、校长、主任])(选一)人选中推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关键责任人[院长、校长、主任](选一)应是决议机组组员。
由******[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依据任职条件,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经过聘用、解聘或变更,并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二十三条关键责任人[院长、校长、主任](选一)含有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力,对决议机构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实施决议机构决定;
(二)实施发展计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聘用和解聘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本教育机构日常管理工作;
(六)决议机构授予符正当律法规其它权力。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本教育机构法定代表人:
******[人选姓名],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第二十五条法定代表人变更由举行者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有原法定代表人签字书面申请书。
进行离任审计后,经本教育机构******(董事会、理事会)[选一]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后,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资产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注册资金:
******万元(本教育机构设置时出资额)。
本项资金起源:
******(举行者单位出资、个人出资、联合出资[须注明出资百分比]、捐赠[载明捐赠人姓名、数额、用途]等)(选其中,可多选)。
第二十七条其它出资方法:
******[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选其中并说明其产权关系。
如:
自主拥有和租赁使用等)。
第二十八条资产性质:
本教育机构资产享受法人财产权。
在教育机构存续期间,全部资产由教育机构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二十九条依据《中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实,编制财务会计汇报。
第三十条配置含有专业资格会计人员,会计和法定代表人、关键责任人非亲属关系。
会计不得兼出纳。
第三十一条对受教育者收取费用项目和标准,根据相关法规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同意或立案手续。
第三十二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
依据国家相关要求,按不低于年净资产增加额或收益25%百分比提取发展基金,用于本教育机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三条属于要求取得合理回报者,由学校决议机构依据国家要求作出办学出资人取得回报百分比决定,自该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其相关材料、财务情况报审批机关立案。
(属于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者,不需要要求此条款。
)
第三十四条本教育机构存续期间,举行者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
本教育机构资产和财务接收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监督。
第三十五条本教育机构对聘用老师、职员及其它从业人员要签署聘用协议,签订劳动协议。
第六章章程修改程序
第三十六条本教育机构章程不得随意修改,若修改本教育机构章程,须由决议机构提出,并就拟修改相关条款先咨询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意见后,再行章程修改程序。
第三十七条本教育机构修改章程,须经决议机构[董事会、理事会](选一)经2/3以上组成人员表决经过。
第三十八条本教育机构修改后章程文本和决议机构经过章程修改决议、纪要等文件,30日内报审批机关立案,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本教育机构举行者变更,须由举行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决议机构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四十条本教育机构******[董事、理事](选一)人员变更须报审批机关办理前置立案。
第四十一条本教育机构办学项目标变更(包含学校名称、办学类型、办学范围、校长、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等),须根据审批机关相关管理要求办理。
第四十二条本教育机构变更项目包含登记管理要求,应同时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十三条本教育机构在下列情况下属于自行终止办学。
自行终止办学由决议机构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终止程序,提交终止清理方案,报审批机关同意,终止教育机构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一)*******
(二)*******
(三)*******
第四十四条本教育机构因被吊销办学许可证,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属于非自行终止办学。
非自行终止办学接收审批机关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于****年**月**日经******[董事会、理事会](选一)表决经过。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属*****[董事会、理事会](选一)。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须经本教育机构审批机关审核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董事(理事)会组员署名:
签名
年龄
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