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药行业医疗器械质量体系标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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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起草单位:
国家医药经管局医用光学、激光、冷疗设备质量检测中心,国家医药经管局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司,中国医疗器械质量认证中心。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任晓莉、陈宇红。
ISO前言
ISO(国际规范化组织)是由各国规范化团体(ISO成员团体)组成的世界性的联合会。
制定国际规范的工作通常由ISO的技术委员会完成,各成员团体若对某技术委员会确立的规范工程感兴趣,均有权参加该委员会的工作。
与ISO保持联系的各国际组织(官方的或非官方的)也可参加有关工作。
在电工技术规范化方面,ISO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保持密切合作关系。
由技术委员会正式通过的国际规范草案提交各成员团体表决,国际规范需取得至少75%参加表决的成员团体的同意才能正式通过。
国际规范ISO13485是由ISO/TC210医疗器械的质量经管和通用要求技术委员会制定的。
引言
GB/T19001—ISO9001是用来确定质量体系要求的通用规范。
YY/T0287—ISO13485对医疗器械供方规定了专用要求,这些要求比GB/T19001—ISO:
9001中规定的通用要求更为具体。
本规范连同GB/T19001—ISO9001一起,对涉及医疗器械的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及服务的质量体系要求作出了规定。
本规范包括了在医疗器械生产中广泛应用的生产质量经管规范(GMP)的所有原则。
本规范只能与GB/T19001—ISO9001结合使用,而不是一份独立的规范。
医疗器械的种类很多,本规范中的某些专用要求仅适用于指定类别的医疗器械。
第3章列出了这些类别。
其他国际规范规定了更为详细的专用要求作为对本规范规定要求的补充。
供方宜复审这些要求,并考虑使用这些方面的相关国际规范。
本规范中多次出现“若需要”这个术语。
当某项要求被此术语限定时,则认为是需要的,除非供方能以文件形式证明不需要。
如果不执行某一要求会导致下列情况时,该要求就是“需要”的:
——产品不满足其规定要求;
和/或,
——供方不能执行纠正措施。
为了帮助理解YY/T0287—ISO13485规定的要求,一份国际指南性规范正在编制中。
YY/T0287—1996
GB/T19001—ISO9001应用的专用要求
Qualitysystem—Medicaldevices—Particularrequirements
fortheapplicationofGB/T19001—ISO9001
1范围
本规范连同GB/T19001—ISO9001一起规定了医疗器械的设计、开发、生产以及相应的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体系要求。
2引用规范
下列规范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
本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规范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规范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6583—1994质量经管和质量保证术语(idtISO8402:
1994)
GB/T19001—1994质量体系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idtISO9001:
3定义
本规范采用GB/T6583—ISO8402的定义,但不包括“产品”,“产品”采用GB/T19001—ISO9001的定义。
此外还采用下述定义。
注1:
本章的定义宜被认为是通用的,可能与各国的法规中的定义稍有不同。
3.1医疗器械medicaldevice
其生产者的预期用途是为下列目的用于人类的,不论是单独使用还是组合使用的,包括使用所需软件在内的任何仪器、设备、器具、材料或者其他物品,这些目的是:
——疾病的诊断、预防、监护、治疗或者缓解;
——操作或残疾的诊断、监护、治疗、缓解或者补偿;
——解剖或生理过程的研究、替代或者调节;
——妊娠控制;
其作用于人体体表及体内的主要设计作用不是用药理学、免疫学或代谢的手段获得,但可能有这些手段参与并起一定辅助作用。
注2:
除为本规范使用而规定的下列医疗器械类别外,“医疗器械”还包括了无源医疗器械和体外诊断器械。
3.2有源医疗器械activemedicaldevice
任何依靠电能或其他能源而不是直接由人体或重力产生的能源来发挥其功能的医疗器械(见3.1)。
3.3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activeimplantablemedicaldevice
任何通过外科或内科手段,拟部分或全部插入人体,或通过医疗手段介入自然腔口且拟留在体内的有源医疗器械(见3.1和3.2)。
3.4植入性医疗器材implantablemedicaldevice
任何通过外科手术达到下列目的的医疗器械(见3.1):
——全部或部分插入人体或自然腔口中;
或
——为替代上表皮或眼表面的;
而且这些医疗器械欲留在体内30天以上,且只能通过内科或外科手段取出。
注3:
该定义适用于植入性医疗器械,而不适用于有源植入性医疗器械。
3.5无菌医疗器械sterilemedicaldevice
是指任何标明了“无菌”字样的医疗器械。
注4:
对医疗器械标注“无菌”的要求,可按国家或地区的法规或规范执行。
3.6标签labelling
——标贴在医疗器械上或其包装箱或包装物上;
——附随医疗器械;
的书写品、印刷品或图示物,其内容涉及医疗器械的标识、技术说明和使用说明,但不包括货运文件。
注5:
GB/T19001—1994—ISO9001:
1994中的术语“标志”,在本规范中应理解为“标签”。
3.7顾客投诉customercomplaint
任何以书面、口头、电讯的形式宣称,已经投放市场的医疗器械在其特性、质量、耐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及性能等方面存在缺陷的行为(见3.1)。
3.8通告advisorynotice
供方在医疗器械交付后,为了纠正或预防措施及符合国家和地区法规的要求而发布的事项,旨在以下方面给出补充信息和/或宜采取的措施:
——医疗器械的使用;
——医疗器械的改动;
——医疗器械退回供方;
——医疗器械的销毁。
4质量体系要求
4.1经管职责
1994中4.1适用。
4.2质量体系
4.2.1总则
1994中4.2.1适用。
对所有医疗器械的专用要求:
供方应建立规定的要求并形成文件。
注6:
如果为符合法规要求而采用本规范,则相关的法规要求应包括在上述规定要求内。
4.2.2质量体系程序
1994中的4.2.2适用。
4.2.3质量策划
1994中的4.2.3适用。
供方应对每一型号/类型的医疗器械建立和保持一套文档,包括对产品规范的规定和对以下质量体系的要求:
——完整生产过程和质量保证;
——若需要,安装和服务过程和质量保证;
或者说明这些资料出处(见4.5.2和4.16)。
4.3合同评审
1994中4.3适用。
4.4设计控制
4.4.1总则
1994中4.4.1适用。
在设计全过程中,供方应对进行风险分析的必要性作出评价,并保持风险分析的记录。
4.4.2设计和开发的策划
1994中4.4.2适用。
4.4.3组织和技术接口
1994中4.4.3适用。
4.4.4设计输入
1994中4.4.4适用。
4.4.5设计输出
1994中4.4.5适用。
4.4.6设计评审
1994中4.4.6适用。
4.4.7设计验证
1994中4.4.7适用。
4.4.8设计确认
1994中4.4.8适用。
作为设计确认活动的一部分,供方应实施并保持临床评价的记录。
注7:
临床评价可以包括相关科技文献的汇编或历史证据,以证明类似设计和/或材料在临床上是安全的,或通过临床调查/试用以保证器械能预期功能工作。
国家或地区的法规可能要求进行实际的临床研究/试用。
4.4.9设计更改
1994中4.4.9适用。
4.5文件和资料控制
4.5.1总则
1994中4.5.1适用。
4.5.2文件和资料的批准和发布
1994中4.5.2适用。
供方应至少保存一份作废的受控文件,并确定其保存期限。
这个期限应确保在供方所规定的医疗器械使用寿命期内,可以得到此医疗器械的生产规范。
4.5.3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1994中4.5.3适用。
4.6采购
4.6.1总则
1994中4.6.1适用。
4.6.2分承包方的评价
1994中4.6.2适用。
4.6.3采购资料
1994中4.6.3适用。
根据4.8条的可追溯性的专用要求的范围规定,供方应保存有关采购文件的副本(见4.16)。
4.6.4采购产品的验证
1994中4.6.4适用。
4.7顾客提供产品的控制
1994中4.7适用。
4.8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1994中4.8适用。
a)标识
供方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确保返回供方按规定要求进行再处理的医疗器械均能被识别,且在任一时刻能与正常生产的产品区分开来见(4.1.5.1)。
b)可追溯性
供方应建立并保持可追溯性的程序并形成文件,该程序应确定可追溯性的程度并有利于纠正和预防措施(见4.14)。
对有源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