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中心城区蔬菜基地奖补办法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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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中心城区蔬菜基地奖补办法Word下载.docx

一、申报条件与程序

1、基地选址应结合城市规划,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地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与新农村建设相协调,原则上应列入基本农田保护范围。

应符合蔬菜生产实际需要,周边无污染,交通便利,土层深厚肥沃,地下水位0.8米以下,具备较好的排灌条件和抗灾能力,符合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条件标准。

基地面积必须达到50亩以上的规模,对面积越大、易连片、有潜力、具备可持续发展的基地给予重点考虑。

2、申报单位必须是县内农业企业、蔬菜专业合作社、蔬菜协会、种植大户及蔬菜技术推广部门。

项目资金必须实行专项核算,农业企业、合作社、协会必须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大户必须建立项目资金收支明细帐。

3、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按申报要求填写《赣州市中心城区商品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提交承担单位法人登记证(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基地规划图、土地流转协议等相关资料,申报材料一式五份。

以上申报书必须附电子文档。

由申报单位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初审后报县农业和粮食局复审,最后由县商品蔬菜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立项。

4、项目实施前,建设单位必须与县商品蔬菜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蔬菜产品优先供应中心城区的协议。

二、基地建设要求

1、基础设施建设:

新建基地尽量做到菜地标准化、道路规范化、水渠内三面不见土,水、电、路“三通”,能满足蔬菜生产的需要。

基地抗旱防涝能力要达到24小时连续降雨100毫米菜地沟内不积水、30天无雨不旱的标准要求。

基地内要设立标牌,注明基地名称、建设规模、主导品种,描上规划图。

2、生产设施:

根据生产需要建设大、中、小棚,以满足保温、避雨、防虫栽培需要。

基地内杀虫灯和性诱剂应用率达100%,大棚区内每30亩配备一盏杀虫灯,露地区每50亩配备一盏,斜纹夜蛾性诱剂每1.5亩配备一套。

大力推广防虫网等无公害生产设施和喷滴灌节水灌溉设施,鼓励使用整耕机等耕作机械。

3、生产技术示范与推广

制定基地生产标准,严格按照蔬菜标准化规程操作,全面推广无公害商品蔬菜生产技术,按设施化、标准化、生态化建设现代蔬菜示范样板基地,不断加强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的引进、示范与推广。

4、其他要求

项目建设单位每年要向县中心城区商品蔬菜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年的生产计划;

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农产品生产档案,完整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病虫害防治等情况;

建立产品上市前检测制度,对上市蔬菜进行快速检测,禁止不合格的产品上市。

要加强与乡镇、县、市农产品检测机构联系,加强基地内产品的不定期检测,建立产品安全长效机制。

对检测的记录档案,要求保存2年。

生产的蔬菜应有统一的、标有基地名称的外包装,对直供大型企业、学校、酒店、超市销售的,应按要求做好供证供票工作,出具鲜活农产品生产环节销售凭证。

三、补助对象与标准

1、新建基地补助

(1)、技术含量高,设施栽培面积比重大的基地凡新建集中连片50亩以上,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道路通畅,排水良好,主导品种明显,不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温室大棚、钢架大棚6米×

30米标准棚比例达50%以上,能承担和开展系列科研活动,全面配齐蔬菜农残速测仪、杀虫灯、性诱剂、诱虫板、高效节水喷滴灌设施的常年性商品蔬菜基地,按750元/亩进行奖补。

如果温室大棚、钢架大棚6米×

30米标准棚比例达100%,按1000元/亩进行奖补。

(2)、技术含量较高,设施栽培面积达一定比重的基地凡新建集中连片50亩以上,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道路通畅,排水良好,主导品种明显,不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钢架大棚6米×

30米标准棚25%,竹木大棚比例达25%,大棚比例达50%以上,能承担和开展简单科研活动,全面配齐蔬菜农残速测仪、杀虫灯、性诱剂、诱虫板、高效节水喷滴灌设施的常年性商品蔬菜基地,按500元/亩进行奖补。

(3)、有一定技术含量和设施栽培的基地凡新建集中连片50亩以上,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道路通畅,排水良好,主导品种明显,不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竹木大棚比例达50%以上或钢架大棚6米×

30米标准棚达25%,,全面配齐蔬菜农残速测仪、杀虫灯、性诱剂、诱虫板、高效节水喷滴灌设施的常年性商品蔬菜基地,按500元/亩进行奖补。

(4)、成规模、有设施的蔬菜基地凡新建集中连片50亩以上,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道路通畅,排水良好,主导品种明显,不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竹木大棚20%以上,全面配齐蔬菜农残速测仪、杀虫灯、性诱剂、诱虫板、高效节水喷滴灌设备的常年性商品蔬菜基地,按375元/亩进行奖补。

(5)、成规模、无设施的蔬菜基地凡新建集中连片50亩以上,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道路通畅,排水良好,不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全面配齐蔬菜农残速测仪、杀虫灯、性诱剂、诱虫板、高效节水喷滴灌设备的常年性商品蔬菜基地,按250元/亩进行奖补。

2、老基地改造补助

凡基地集中连片50亩以上,改造后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道路通畅,排水良好,主导品种明显,不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全面配齐蔬菜农残速测仪、杀虫灯、性诱剂、诱虫板、高效节水喷滴灌设施,按125-250元/亩进行奖补。

3、技术推广补助

对开展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的引进、示范与推广工作,给予一定专项补助,观察、示范、推广面积必须达到5亩。

每个项目补助0.5-1万元。

4、银行贷款贴息补贴

对新建较大规模蔬菜基地的企业,根据贷款规模可进行一定的贴息补贴。

四、项目验收与资金安排

项目按申报、实施、奖补的顺序。

蔬菜基地投产后,实施单位先提出验收申请,由乡镇提出初步意见,县农业和粮食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验收,提出奖补意见。

根据奖补标准,结合实施单位进度,验收后一次性补助。

附件:

大余县商品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

大余县商品蔬菜基地建设

名称:

地址:

建设类型:

 □新基地开发建设 □老基地优化改造

□技术推广□其它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负责人:

负责人联系电话:

     手机: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一、基地基本情况

基地建设单位

基地总规模

老基地已有  亩,农户户

新基地规划  亩,农户户

本期基地

建设规模

及投资额

□蔬菜基地  亩

□投资额万元

基地建设地点

县乡(镇)  村组

基地建设类型

□新基地开发

□老基地改造

□技术推广

□项目贷款贴息

基地土地关系

□农户自家承包地  亩 

□流转租用(转包)  亩,流转年限  年

基地经营模式

□基地由从事蔬菜生产(流通)的企业经营

□基地由蔬菜专业合作社(协会)组织经营

□基地由  家农户(业主)联户统一经营

□基地由  家农户分散经营

基地环境条件

□基地已通过无公害产地认定

□基地已通过产地环境检测

□基地已通过环境评估

□其他

     

二、基地建设具体内容

分类详细列明基础设施、生产设施建设内容及相应投入(逐项量化列出各项基础设施、生产设施建设名称、内容、数量、单价、总价估算;

配套仪器、设备要说明生产单位、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

)        

三、资金筹措

明确基地建设总投入、资金筹措方案,包括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财政资金补助。

  

四、基地建设的时间、计划进度、阶段目标和

预期考核评估验收时间

五、审批情况

乡镇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初审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日 期:

复核意见

                  

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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