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通用sgm检具标准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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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I.检具重复性和再现性的要求13

IX.保养要求14

X.术语15

XI.附录A16

XII.附录B17

更改信息

版本日期段落条目

1.012/97发布

2.008/02发布

本标准中如发生任何更改都将记录在本页中。

当发生新的更改时,在保留本页清单原有记录的基础上,再增加新的更改内容。

修订后的版本将以版本1.0、2.0、3.0的顺序发布。

当不同的版本发布时,通过参照段落和条目的相应内容,可迅速找出更改内容。

本文件替代下列文件:

∙卡车和客车检具/量具标准(T&

B391)、12月、1989。

∙中等/豪华汽车集团检具设计/制造标准,4月,1996。

I.序言

A.介绍

依照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SGM),先期产品质量策划手册(APQP)和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的要求,每当需要时,零件供应商应按照他们的质量计划获取检具来检验他们的产品。

生产件供应商在对SGM的零件的检具进行报价、设计和制造时,除了使用他们自己的标准和要求外,还要参照本手册。

如果SGM的供应商质量工程师(SQE)/SGM检具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可根据检测条件来修改此标准,但只在有相应的支持文件时才能修改(译注:

如经EWO程序)。

B.适用范围

SGM检具标准概括了所有SGM供应商PPAP检具的最低要求。

虽然本手册为获得PPAP检具的条件提供了一致的过程,但仍鼓励供应商将本标准应用于在制造过程或分总成的检测中。

除了本标准,以下手册亦可作为参考:

检具/量具标准手册

本手册提供了车身板金部件和总成的检具的标准。

NAO试生产用零件供应商检具标准(参考NAO#0042)

本手册为白车身板金零件供应商和主要的塑料零件供应商提供了设计、制造和评价prototype的检具的指南。

II.零件供应商的责任

A.如果需要检具,零件供应商对检具获得过程的所有要素应负直接的责任。

另外,零件供应商必须保存所有相关活动的文件。

由于本文所涉及的零件情况的不尽相同的复杂性,供应商必须会同采购部门决定SGMSQE和SGM检具工程师如何适时地适度地参与。

B.供应商应保证检具符合下列条件:

1.时间进度要符合整个项目的时间节点,如适用,包括GP-11。

2.与被测零件的使用功能相符合。

3.通过遵循定位基准方案,使检具符合被测零件的几何尺寸和公差图纸(GD&

T)。

4.如适用,应在检具中包括关键产品特性的测量。

5.如要求,应包括能进行测量系统分析(MSA)的定量型数据采集装置。

6.应具有辨别被测零件相对于名义值的变差的能力。

C.依据QS-9000,要素4.11,供应商应建立并保持用于测量系统控制的编制成文件的程序。

此文件应包括该检具的:

1.尺寸测量报告,最好使用三坐标测量仪(CMM)。

2.工程更改文件。

3.检具重复性和再现性分析。

4.检具设计图。

供应商应维护更新检具设计和检具更改的记录。

无论检具是否受到影响,更改记录应反应产品设计更改级别(见第Ⅵ段,P条)。

供应商应及时解决设计上的问题。

设计和制造方应及时通知发生的问题。

任何相对原定检具费用的变化,必须得到SGM采购部门的批准。

III.设计概念

A.开始设计前,应召开一个设计概念的预备会议。

应参加的主要人员为:

供应商检具工程师、检具设计及制造方的代表和SGMSQE、SGM检具工程师。

还可以邀请:

SGM产品工程师、尺寸工程工程师、SGM采购代表。

B.设计概念应包括详细的检具的草图和书面描述,以便能依此进行检具设计。

设计概念不必详细得如一个完成的设计,但应包括下列信息:

1.被测零件与检具基座的位置关系。

最好使用装车位置,然而,其它位置可能更适应被测零件/检具的使用(即第一使用位置)(译注:

见第15页术语)。

如果相对装车位置有偏离,应以90°

为增量进行偏转。

2.定位基准方案应与几何尺寸及公差图纸(GD&

T)一致。

3.支撑被测零件的检具零件和装置。

4.建议的夹紧技术(译注:

参见)。

5.用于检测下列特性的检具零件和装置:

∙关键产品特性

∙特性线

∙功能孔

∙过去经常发生过程变差较大的区域

6.所用的材料应依据检具的使用和环境,以确保在零件现行生产有效期内的功能性、重复性和再现性。

7.如适用,相配或邻近零件的轮廓外形或线条特性。

C.设计概念应考虑操作者的人机工程学、被测零件的装和拆的容易度、三坐标检查和SPC的数据采集的可行性。

当检具用于全球性的整车项目时,应考虑操作者的习惯(使用地区的语言)。

C.SGMSQE和SGM检具工程师将审核和批准在产品表面上选取用于采集SPC数据来监测KPC特性的X、Y、Z位置。

如果可能,需考虑到相配零件的KPC位置,以获得相互对应的数据结果。

Ⅳ概念批准

如果采购部门要求对设计概念进行批准,零件供应商在开始设计检具前需得到SGMSQE和SGM检具工程师的设计概念批准(见第Ⅱ段,A条)。

如果在获得检具的过程中有任何重大的影响最初概念的更改,应由SGMSQE和SGM检具工程师审核。

V.设计要求

A.作为对设计的控制,设计方应参考概念草图和其书面描述。

B.所有的图纸应是与实体1:

1的大小,且能将尺寸精确地标注出来。

另外:

1.所有检具零件图必须用三视图绘出,并且必须标注完工表面和/或车身和/或工作参考线。

2.所有的剖面图应标明与量具设计图引出号相对应的剖面号及页号。

(如:

剖面C-C或100.0;

第1页〕

3.检具设计图必须包括在检具上的被测零件轮廓图(虚线)。

线条要足够粗以便于图纸的复印。

4.检具原材料清单应包括原材料的尺寸,所有标准件应用厂商名称和其目录型号标明。

5.除非为了澄清制造要求,检具零件图应与检具总成图分开。

6.所有的尺寸应以公制表示,但在检具原材料清单中的原材料尺寸可能有英制尺寸。

7.如可能,检具原材料(如:

角架、堆积块、铰链、导板、螺钉和键等)应尽可能选用可采购到的标准件。

8.检具设计可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或者手工绘制在1.5号的半透明纸上。

C.在选择材料、导板、销、夹头等时,应考虑检具使用的环境,以确保检测夹具在现行生产的有效期内保持其原有的功能。

D.定位基准的方案必须应用于检具设计图纸中和检具上,一般概念是:

将被测零件定位在由第一定位面,第二定位面,第三定位面(译注:

6点定位原则)组成的三维空间中。

E.定位基准孔的定位装置:

1.不用作定位装置的检验销不能限制非规定定位基准的任何方向的被测零件的运动。

这种情况可使用导轨或可移动的检具零件来允许被测零件在非定位方向上的移动。

但是,只有使用高精度的导轨才能不影响规定的定位装置的定位精度。

2.对定性型检具的检验销需充分运用最大的允许公差,即用于检测被测零件的检具上的定位装置应按最大实体条件(MMC)制造。

这种销可能装在一个导板或可移动的零件上以允许在非定位方向上的移动。

3.对定量型检具的所有基准定位销均不考虑其尺寸大小(RFS,独立原则),并将被测零件准确地定位在规定的定位基准方向上。

实现这种情况的一种方法是使用弹簧座锥型销,该销安装于导轨或可移动的零件上,确保在非定位基准方向的运动。

F.应重视与点焊、缝焊或分型面邻近的定位基准。

如果这些定位基准不能迁移的话,为便于检具的重复性和再现性分析,则这些检具的基准零件必须与点焊、缝焊或分型面有一定的间隙(译注:

在定位基准上开槽或孔)。

G.在检具设计图上无需标明常规的制造注解。

(如:

缆线接头、螺钉或键的尺寸等)

H.检具设计中应确定在被测零件检测中应用的每一检具零件,包括测量销的尺寸。

此外,还应确定所有可拆卸及可互换的检具零件,并注明它们相关的功能。

着色编码零件的使用已经被证明是将同一量具或检具应用于多种车型(如Buick,Chev,Vectra,Omega等)的有效技术。

可互换零件的要求有:

1.定位销衬套须用淬火钢制造;

2.有永久性的把手。

I.当使用高度量具进行被测零件评价时,应考虑在尺寸大于1.2m的基面上作定位切割线(如网格线)。

J.为了保证从制造到认证中尺寸测量的一致性,设计中应包括注明的坐标测量的基准起始点。

这些点可以是工装球、销子、零位块或基座上其他一些可以清楚识别的区域。

K.检具设计应做到:

每个检具零件在其任何活动位置上都不会超出检具的基座。

L.检具设计图中没有必要标注重复或左右的对称,在实际可行时,只要注明特有的、单侧的细部即可,并加上“除已指出部分外对中心轴对称”的附注。

M.包括数学数据(mathdata)在内的,所有在设计中使用到的和制造中所需的零件信息必须在检具设计中识别出来。

N.对检具设计的任何更改,都应该用文字数字按顺序注明于附于第一页右上角的更改通知栏内,并且在整个设计中合适之处圈出。

每一更改项都应有一简短的参考适当EWO或工程更改号码的更改说明。

O.在最终的设计稿中应该包括使用该种检具的操作指导和/或操作顺序,在适用的情况下应考虑使用多种语言的操作指导。

P.生产件供应商应和设计方一起审核最终的设计,并在被要求时向SGM的SQE和SGM检具工程师提供检具/量具的设计方案,同时生产件供应商应填写检具设计检查清单(参见附录A),由SGMSQE和SGM检具工程师签字认可。

VI.制造要求

A.制造方应把设计作为检具制造的控制要求。

B.在任何可能的时候,都应根据数学数据来制造所有的检具。

当没有数学数据时,应使用被测零件设计图上的信息。

1.若有模具模型、负模、数控切割机磁带等,都只能作为制造的辅助工具;

2.从模具模型、负模等得到的检具的表面都要经过全面的测量,并被证明符合以上各条工程数据的说明。

C.同设计图中那样,所有定位基准、检测用零件、夹头和可互换件都应在检具上显见处注明。

D.对于定性型测量检具零件,在零部件评估时使用划线器划线、部件轮廓线和修整线都是可以接受的方法。

另外一种替代的方法就是划一条“最大/最小”线,以获得理论名义修整线。

E.对于定量型数据的采集装置,检具基座上要安装一个有衬圈的基准零位块。

设定尺寸应该是名义值,如50.00mm。

F.操作指导和/或操作顺序应被牢固地附于量具上,适用的情况下可考虑使用多语言的操作指导。

这些指导必须与检具设计图中的相同。

(见第V段,O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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