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文书电大13小抄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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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听证报告书的正文部分由两大部分组成:
一部分是概括听证的情况;
另一部分是报告听证结论与(D.处理意见)。
4.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正文部分一般包括被告知人违法行为的情况、拟决定处罚的具体形式、适用的法律依据,以及交代被告知人的(C.法定权利)。
5.行政上诉状的正文部分包括上诉请求和(A.上诉理由)。
6.行政机关的送达回执属于(D.填空式文书)。
1.行政执法文书的记叙方法明确,一般应当采用(A.顺叙)。
2.办案人员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对作为证据的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文件采取扣押保全措施而制作使用的文书是(B.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3.行政机关应申请人的复议请求,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重新进行审查并进行裁决过程中制作使用的法律文书总称为(D.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4.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文书编号应当写为(C.×
×
文决字[]×
号)。
5.行政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我国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审理行政诉讼
案件过程中,为解决有关(A.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6.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正文部分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
一是行政复议请求;
二是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B.事实和理由)。
【简答】
1、制作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的基本要求
1、行政处罚告知书只适用于一般程序,简易程序不适用本文书。
2、行政处罚告知书应写明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这几方面缺一不可。
“事实”指行政部门查证认定的当事人违法的具体事实及证据,要具体详细。
“依据”指对当事人给予处罚的规定(即法律责任部分的规定)。
“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指行政部门根据有关的规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予以制裁的种类、幅度。
3、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应当向当事人告知拟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否则,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4、行政处罚告知书上加盖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部门的印章,并送达当事人。
2、案件调查终结审批表的写作内容。
案件调查终结审批表,是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阶段结束后,将调查取证的情况制作报告,并由有关负责人分别作出审批意见的内部法律文书。
正文部分包括案由、当事人、立案时间、办案人、处罚依据、案件事实及证据、办案人意见、承办部门负责人意见、法制部门负责人意见、行政处罚实施机关负责人意见。
“案件事实及证据”栏填写经过调查核实,有充分证据证明的行为,要阐明整个违法事实情况,同时也要写明用以证明违法事实的相关证据。
“处罚依据”栏填写处罚依据,即处罚内容所依据的法规具体条款。
3、行政处罚决定书征文部分的基本内容
正文部份包括违法事实和证据、违法依据、处罚依据和处罚决定。
“违法事实”栏填写经过调查核实,有充分证据证明的行为,要阐明整个违法事实情况,同时也要写明用以证明违法事实的相关证据。
“以上事实已违反”栏填写违法依据,即当事人违反法规规定的禁止性规定。
“依据”栏填写处罚依据,即处罚内容所依据的法规具体条款。
“处罚决定”栏填写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
1.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不予受理听证通知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不予受理听证的理由和决定(2分)。
不予受理听证的理由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听证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1分);
二是当事人提出的听证申请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
(1分)
2.简述行政处罚结案报告的作用。
行政处罚结案报告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说明受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已经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完毕,经过检查,各种手续完备、文书完整(2分);
(2)概括报告行政处罚案件基本情况、处罚的内容、执行结果,以及案件处罚过程中各种文书的归档情况(1分);
(3)表明行政案件程序已经全部履行完毕,经领导审批后行政案件的处罚得以依法最终完结。
3.行政诉讼原告代理词对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应如何论证?
行政诉讼原告代理词对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论述(1分):
一是超过法定的期限(1分);
二是违反了法定的顺序(1分);
三是违反了法定的形式。
1.行政执法文书具有哪些特点?
行政执法文书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制作的合法性(1分);
(二)形式的程式性(1分);
(三)主旨的鲜明性(1分);
(四)内容的规范性;
(五)实施的强制性(1分)。
2、简述立案审批表的概念和作用
立案审批表(有的行政机关亦称立案申请表),是指行政机关的案件承办人员,对初步掌握的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事实审查后,认为属于本机关的职权范围,需要立案查处,依法应当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1分),报请本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时,制作的内部使用的法律文书
案件承办人制作《立案审批表》并呈报审批时,案件尚未进入行政处罚程序(1分),经过主管领导批准立案后,案件才正式进入行政处罚程序,因此,立案审批表是行政主管人员批准案件立案的依据(1分)。
3.复议案件受理通知书的正文部分主要应当写清哪些内容?
复议案件受理通知书的正文部分一般包括受理的复议案件的情况(1分)、审查依据(1分)、审查结果(1分),以及被通知人在案件复议过程中的法定权利(1分)。
1.简述行政执法文书在阐述理由时的写作要求。
行政执法文书在阐述理由时的写作要求是:
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1分);
依据法律分析事理(1分);
引用法律作为依据(1分);
事实理由前后一致(1分)。
2.责令改正通知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责令改正通知书的正文用来记明行政机关要求被通知人必须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的具体内容(1分)。
一般包括:
被通知人行为的性质、违反的法律规范(1分)、行政机关决定的法律依据(1分)、改正的期限、改正的内容与要求等(1分)。
3.简述行政答辩状的作用。
一方面,向人民法院递交答辩状是一种应诉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赋予行政诉讼被告、被上诉人的一项诉讼权利(1分);
被告、被上诉人通过提出答辩状,讲清被诉的真相,提出自己的要求,阐明自己的理由,从而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也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1分)。
另一方面,答辩状的递交,也有利于人民法院在兼听则明的情况下,全面了解和掌握案件双方当事人的主张及理由,查明事实真相,分清是非曲直,从而客观、公正地审理案件,作出裁判(2分)。
4、行政执法文书的特点
制作的合法性;
形式的程式性;
主旨鲜明性;
内容的规范性;
实施的强制性
执法文书的性质和作用
1、实施法律的载体。
2.行政执法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
3.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重要凭证。
4.行政争议的法定证据。
【书写要求】
1、书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使用蓝色或黑色水笔、签名笔或打印填制,要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书面清洁,语言规范、简练、严谨、真实。
对预先设定的文书栏目,应当逐项填写,不得有空项。
摘要填写的,应当简明、准确。
2.当事人情况填写要求:
(1)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个人”或者“单位”,“个人”、“单位”两栏不能同时填写。
(2)当事人为个人的,姓名应填写身份证或户口簿上的姓名;
住址应填写户籍地址或经常居住地址;
“年龄”应以公历周岁为准。
(3)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等事项应与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一致,并填写全称。
(4)当事人名称应前后一致。
3.部门填写要求:
文书中部门应当填写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全称。
4.地址填写要求:
应当填写×
市(县、区)×
(路、街)×
号或×
市(县、区)×
乡(镇、办事处)×
村。
5.文号填写要求:
设定文号的,应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填写相应的文号,文号形式为:
(地区简称)+安监管文书类别+〔年份〕序数号。
文书类别已在相应文书上印出,序数按各自单位的统一排序填写,如(晋)安监管责改〔2010〕26号。
6.案由填写:
案由是对案件的初步定性,可以按照违法行为分类填写。
具体如下:
(1)行政许可类违法;
(2)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类违法;
(3)建设工程项目类违法;
(4)规章制度类违法;
(5)培训教育类违法;
(6)资金投入类违法;
(7)隐患管理类违法;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类违法;
(9)职业健康类违法;
(10)承包租赁类违法;
(11)警示标志类违法;
(12)中介机构类违法;
(13)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
(14)重大危险源管理类违法;
(15)生产经营单位作业现场管理类违法;
(16)事故报告类违法;
(17)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18)其他情况,由违法行为提炼填写。
7.案件名称:
案件名称应当简洁描述,但要能够反映案件的性质,并且在同一案件各种文书中保持前后一致。
案件名称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填写,主要分为三大类:
一是事故类,由事故单位+事故发生月日+事故等级+事故类别+案组成,如“XX公司2.2较大爆炸事故案”;
二是违法行为类,由违法主体+违法行为+案组成,如“XX公司领导未带班下井案”;
三是非法行为类,由违法主体+非法行为+案组成,如“XX公司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案”。
8.使用附页注意事项:
文书首页、续页不够记录时,可另附页,但应注明页码并由当事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9.签收:
当场制作的文书时,应当场交有关当事人阅读或者直接向当事人宣读,并由当事人逐页签名确认。
需要交付当事人的文书中设有签收栏的,由当事人直接签收;
也可以由其成年直系亲属代签收。
文书中没有设签收栏的,应当使用送达回执。
当事人拒不签收的,应注明拒签理由,有其他人在场的,应由见证人签名证明。
10.签名和盖章:
使用的文书需安全生产监察员签名的,均要有两名以上的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签名。
文书中注明加盖处罚机关印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不能用内设机构印章。
加盖印章应当清晰、端正,要“齐年盖月”。
11.审核与审批:
审核意见:
由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