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作业指导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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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重大事故隐患

5.2 分类

5.2.1基本要求

5.2.2生产现场类隐患

5.2.3基础管理类隐患

6工作流程及要求

6.1基本要求

6.1.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6.1.2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6.1.3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6.2确定排查项目

6.3排查类型

6.4隐患治理

6.4.1 隐患治理要求

6.4.2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

6.4.3 一般隐患治理

6.4.4 重大隐患治理

6.4.5 隐患治理验收

6.5 隐患排查周期

7隐患排查的效果

8文件管理

9持续改进

1范围

本指导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细则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18344-200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T22484-2008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

JT/T1018-2016城市公共汽电车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范

DB/37T2883-201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DB37/T2883-2016规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企业应依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和标准、规程要求编制隐患排查清单,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和治理,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企业生产安全。

4.2.1隐患排查治理应遵循全员参与、分级负责、重在落实的原则。

从企业基层操作人员到最高管理层,都应当参与隐患排查治理。

4.2.2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2.2.1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隐患治理工作的各项职责。

4.2.2.2企业分管负责人督促、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2.3企业各级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的整改。

所属专业部门、单位、车队(间)、班组负责本专业、本单位、车队(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排查、评估、整改工作,并如实记录,及时向从业人员通报。

从业人员依法履行隐患排查中的报告和整改义务。

4.2.4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应与企业现行安全管理体系紧密结合。

企业应在安全标准化等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形成一体化的安全管理体系,使隐患排查治理贯彻于生产活动全过程,成为企业各层级、各岗位日常工作重要组成部分。

4.2.5建立和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企业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目标责任考核机制,明确每一个岗位都有排查隐患、落实治理措施的责任,同时应配套制定奖惩制度。

根据隐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以下情形为重大事故隐患:

——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整改时间长或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

——涉及重大危险源的;

——具有火灾、爆炸、中毒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10人以上的;

——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一定时间得不到整改的;

——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

——设区的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认定的。

5.2.1 基本要求

事故隐患分为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生产现场类隐患。

5.2.2 生产现场类隐患

生产现场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公交车辆、公交车辆检修设备、加油(气)设备、供配电设施等设备设施;

——公交停车场、车辆检修区、办公区等场所环境;

——营运生产、车辆检修、加油(气)、电动公交车充电、车辆保洁、保安人员等各工种的作业行为;

——公交营运车辆通行环境

——消防及应急设施;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现场其他方面;

——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安全生产投入;

——应急管理;

——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相关方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有效性;

——基础管理其他方面。

6.1 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6.1.1 基本要求

企业应依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的全部控制措施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编制应该排查的项目清单。

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包括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6.1.1.1编制排查项目清单的主要依据: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国内外事故案例和企业以往的事故情况。

(3)生产危害有害因素辨识情况。

(4)工作经验及可靠的参考资料

(5)有关研究成果、同行业或类似行业检查表。

(6)其他

6.1.1.2企业应定期对安全排查项目进行评审、修订和完善,并做好检查人员的培训工作。

有下列情形时,应对排查项目进行修订:

(1)颁布实施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重新修订的。

(2)使用的设备、设施或现场作业环境等发生改变的。

(3)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4)周边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5)危害因素辨识结果有较大变动或识别出新的危害因素。

(6)其他情况。

应依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和标准、规程要求,编制该排查单元的排查清单。

至少应包括:

——与风险点对应的设备设施和作业名称;

——排查内容;

——排查标准;

——排查方法。

6.1.2.1对公交驾驶员驾驶公交车辆时应排查的标准和内容

(1)排查的标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5号)、GB/T22484-2008《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山东省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鲁运〔2016〕26号)等。

(2)排查的内容

a.抢、闯黄灯、红灯交通信号。

b.不按规定的道路交通标志行驶。

c.不礼让斑马线,与行人争道抢行。

d.超速行驶、前压后赶、互相追逐。

e.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f.不依次进、出站,不靠站停车、进站车速快。

g.不停稳车开门,不关好门行车。

h.遇到道路险情,强行通过。

i.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使用手机或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行为。

j.穿拖鞋、高跟鞋驾驶车辆的。

k.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l.其他依照有关法律及规章制度应当检查的违法驾驶行为。

(3)排查的方法

跟车检查、路口及站点检查、车载监控检查、市民的热线投诉反馈等。

6.1.2.2对公交车辆应排查的标准和内容、方法按照以下的要求执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5号)、GB/T22484-2008《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山东省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规范(试行)(鲁运〔2016〕26号)、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5号、GB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T18344-200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等。

6.1.2.3对生产现场类其他隐患排查可参照以上有关格式进行,并列出排查清单。

应依据基础管理相关内容要求,逐项编制排查清单。

——基础管理名称;

6.1.3.1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应排查的标准和内容

(1)排查标准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

(2)排查内容

组织机构保障责任、规章制度保障责任、物质资金保障责任、教育培训保障责任、安全管理保障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落实情况。

(3)排查方法

对照要求,逐一进行排查是否有缺项。

6.1.3.2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应排查的标准和内容

《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

a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履职情况

对照要求,逐一进行排查制度是否有缺项。

6.1.3.3对基础管理中其他内容的排查可参考上述方式进行开展。

6.2 确定排查项目

实施隐患排查前,应根据排查类型、人员数量、时间安排和季节特点,在排查项目清单中选择确定具有针对性的具体排查项目,作为隐患排查的内容。

隐患排查可分为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或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两类隐患排查可同时进行。

6.3 组织实施

6.3.1 排查类型

排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专项(节假日)或季节性隐患排查、专家诊断性检查和企业各级负责人履职检查等。

6.3.1.1日常隐患排查,由各级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进行检查;

岗位员工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进行检查。

以营运作业活动为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生产现场类排查

a.对公交车辆技术状况进行检查

b.对公交线路运行环境情况进行检查

c.对公交驾驶员遵法驾驶情况进行检查

d.其他。

(2)管理类排查

a.调度作业计划是否科学合理;

包括是否为驾驶员预留了足够的休息、用餐时间;

对新调入、新定车、跨线驾驶人员是否安排了线路和车辆的实习时间等;

b.现场调度员(值班员)营运秩序的现场管理情况,包括遇有出现行车大间隔、车辆中途停驶等异常情况是否立即妥善处理等;

c.公交车辆是否按计划进行了定期维护保养;

d.是否做好了公交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工作、是否做好公交驾驶员运行安全的检查。

是否对公交驾驶员驾驶证有效情况进行定期排查

e.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情况,包括应对突发性事件(综合)应急预案、营运车辆防恐应急救援预案、防汛、高温天气应急预案、冬季突降大到暴雪等恶劣天气应急预案、雾天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等

f.各项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更新情况。

g.其他

6.3.1.2综合性隐患排查。

综合性隐患排查由安全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分公司、车队(间)、班组组织本单位人员实施。

厂级由企业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他部门配合。

以营运作业活动为例,调度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车辆技术管理部门等共同组织的跨部门或者跨岗位开展的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的全面检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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