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设工程建筑类竣工规划核实必备资料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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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1、竣工验收合格函2份
发放成果:
建设单位:
竣工验收合格函1份
综合规划处:
备注:
1、报建单位提供纸质材料要求A4打印,提供的电子文档满足《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报建电子文档要求(试行)》。
2、建设单位提供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由收件人核对原件。
3、竣工验收现场勘验时,请建设单位提供我局批办的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总平面图及施工图等资料。
4、表格范本可参考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网站或窗口公示板。
5、窗口咨询电话:
86137123、86137130,监督投诉电话:
88628903。
办理市政道路、管线工程审批必备资料
必备材料
法律法规依据
发放成果
规划条件(咨询)阶段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
1、审查意见或设计条件1份。
综合规划处:
1、审查意见或设计条件1份
报建人身份证明材料
河北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试行)
(纸质复印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4、专业管线主管单位拟实施的方案图或意见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电子材料1份
5、发改委批文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
6、土地证明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报批图纸审查
和发证阶段
1、申请书及申请表
1、审查意见1份
2、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1
3、报批图2份、定线通知书1
4、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各1份
2、市政许可证副本2份
3、报批图1份、定线通知书复印件1份
市政处(批后管理):
1、市政许可证正本1份
2、报批电子图
电子文件1份,电子审查后报纸质图纸3套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3、表格范本可参考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网站或窗口公示板。
4、窗口咨询电话:
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必备资料
1、补办规划手续申请书及申请表
内容包括:
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筑性质、建设规模、投资规模、事由等,单位申请加盖公章,个人申请应签名,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以上权利人的应共同申请。
2、建设工程设计质量保证书
3、发改委文件
按审批权限下达的基建投资计划、备案证、核准证或相关批复(必须在有效期内)(纸质复印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4、土地证
(含出让地的出让合同、出让合同变更)(纸质原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5、根据竣工测量图确定的总平面定位图,平、立、剖及单体效果图
电子材料1份,电子审核后报纸质图纸各5套、2套
6、收费局关于补缴配套费的证明文件
7、公证书
8、相邻单位(住户)协商意见(协议、合同、承诺及证明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正3副1附件
2、签批的总平面图:
5份
3、签批的施工图:
2份
发放成果: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正本1副本1附件、总平面图3份、施工图1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副本附件复印件1份、总平面图1份;
检查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副本总平面图1份;
分局:
施工图1套
5、报建材料的法律法规依据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必备材料。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必备资料
1、建设项目申请书及申请表
《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一条
规范中介服务需要
3、基建投资计划、备案证、核准证或相关批复
必须在有效期内;
上一环节已提供的不再重复提供。
含出让合同及变更协议(纸质复印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5、总平面定位图及单体方案图(平、立、剖、单体效果图)
电子材料1份,电子审查后报纸质定位图5份、方案图2份。
6、法人委托书
7、组织机构代码
省行政许可案卷标准
(纸质复印件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正3副1附件;
2、施工图2份;
3、建设工程定位放线通知单4份;
4、定位图5份
5、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各2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正1副1附件2套定位图1份定放线通知书;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各1份或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份
1副1附件(复印件)1份(黑色)定放线通知书1套定位图;
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各1份;
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1套定位图1份定放线通知书;
1套施工图1份定放线通知书1份定位图
办理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定必备资料
法规依据
联合
审查环节
1、建设项目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包括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合同及其他证明文件(纸质复印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3、房屋权属证明及扩建鉴定报告、业主意见
翻建、扩建项目提供(纸质复印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4、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电子材料1份,电子审核后报送纸质原件2份
5、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报告及重要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依据规划条件要求确定(纸质原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8、自愿提供的其他材料
——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上级批示及相关部门意见等(纸质复印件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1、一次性告知书:
2、受理通知书:
3、签批的公示总平面图:
2份。
1、一次性告知书1份;
2、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3、签批的公示总平面图1份。
综合处:
1、一次告知书1份;
2、受理通知书1份
方案
批复环节
主要包括上一环节一次告知内容落实情况及申请办理事项(纸质原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2、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电子材料1份,电子审查后提供纸质图纸5份
3、公示及利害关系人意见等相关证明材料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
主要包括:
公证书,相邻单位(住户)协议,合同、承诺、证明等(纸质原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4、计划文件
核定计划部门批准规模需要
无需办理土地项目需提供(纸质复印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5、上一阶段一次性告知的其它必备材料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供,主要包括相关说明材料、技术依据、上级批示及相关部门意见等(纸质复印件件及电子文档各1份)
1、一次告知书:
1份。
3、签批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图):
5份。
1、补正告知书1份。
2、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2份
3、签批的总平面图2套
总平面图1套。
受理通知书1份;
补正告知书1份。
监查处:
总平面图1套。
总平面图1套
4、上一环节已报送材料不再重复报送。
5、
窗口咨询电话:
办理土地部门征地红线图项目必备资料
收件必备资料
1、土地部门函
(原件1份)
2、征地红线图
(原件5套)
3、相关意见、政策性文件
根据项目确定(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
1、征地红线图
2、函复意见
土地部门:
征地红线图4套
征地红线图1套函复意见1份
1、除纸质报建材料外,需准备一套电子版报建材料,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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