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个人所得税制度与征管问题研究5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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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降低贫富差距的功能减弱3
三、人所得税税制改革或者完善方案4
(一)以家庭为单位的征税单位改革4
(二)税率设置调整4
(三)取消超国民待遇问题4
(四)加大对贫富差距的调整5
四、人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5
(一)信息化管理相对滞后5
(二)尚未设置专门的税收监管机构6
(三)量刑太轻6
(四)缺乏对高收入人群纳税的有效监管6
(五)自行申报制度推行不利7
(六)纳税服务不到位7
(七)对外籍人士的纳税缺乏有效的管理8
五、人所得税征管问题解决方法9
(一)加强信息.
(二)化管理9
(二)组建税务监管机构9
(三)增加违法成本9
(四)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监管10
(五)加大税法宣传力度10
(六)提供良好的纳税服务10
(七)加强对外籍人士的纳税申报监管11
结论12
致谢13
参考文献14
个人所得税制度与征管问题研究
----以中国上海为例
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工资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在我国国民收入的比重也越来越高,征税覆盖的人群也越来越广。
因此不断完善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税制改革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税和监管问题研究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我国金融系统发展滞后以及使用纸质货币的习惯,导致产生大量的隐形收入和灰色收入,这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监管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对高收入人群的监管不到位以及税务工作人员的违规操作,又导致大量的偷税漏税行为的发生。
因此加强对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的监督管理,加强个人所得税信息化管理加强对税务部门的监督变得尤为重要。
关键字:
个人所得税;
制度;
改革;
征管
PersonalIncomeTaxSystemandAdministrationIssues
ABSTRACT
WithChina'
srapideconomicdevelopment,andthecontinuousimprovementofpeople'
swages,personalincometaxintheproportionofnationalincomehasbecomehigher,whichcoverthetaxationofpeoplemorewidely.Therefore,continuousimprovementofthepersonalincometaxreformingtostrengthentheresearchsystemoftaxationofpersonalincometaxandregulatoryissuesarebecomingincreasinglymoreandmoreimportant.China'
sfinancialsystemdevelopmentlagsbehindtheworldandusageofpapercurrency,resultinginalargenumberofhiddenincomeandgrayincome,whichhasbroughtgreatchallengestopersonalincometaxandregulatorywork.Supervisionofhigh-incomegroupsarenotinplaceandthetaxillegaloperationsstaff,alsoleadtoalotoftaxevasionbehavior.Therefore,tostrengthenthepersonalincometaxonhigh-incomegroupsofthesupervisionandmanagementandenhancepersonalincometaxinformationmanagementtostrengthenthesupervisionofthetaxauthoritieshasbecomeparticularlyimportant.
KEYWORDS:
PersonalIncomeTaxSystemReform;
Administration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经济总量已经跃居世界第二。
但是经济飞速发展的背景下,我国社会收入分配问题日趋严峻,贫富差距的不断加大已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障碍,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制已近实施了三十多年,中间虽然历经多次修改,但是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社会生产关系以及货币往来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所以这些年来,个人所得税在征收和监管上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问题。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制和征收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我国新的经济形势根据统计,2013年我国实现税收收入110497亿元,其中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为6531亿元,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占税收总收入比重仅为5.91%左右,比重偏低;
而发达国家一般比重平均为30%左右。
另一方面,我国个人所得税还出现了“逆向调节”,由于中等收入的工薪族由于收入来源相对集中,变成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承担者,而高收入群体由于具有广泛的收入来源,其所负担的个人所得税却成为其中较小的一部分,因此就进一步增加了社会贫富差距。
(二)研究意义
从实际意义上看,上海作为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城市,它的经济发展在全国具有重要地位。
其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也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完善对高收入群体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对上海具很强的现实意义。
第一,可以调节收入分配,体现社会公平。
对于目前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状况,通过个人所得税来调整社会分配问题是很有必要的。
第二,可以进一步增加上海市财政收入。
个人所得税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且随着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人们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将逐渐成为我国的主体税种。
因此,税务机关应高度重视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加强监管,完善征管方式。
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制和征收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我国新的经济形势。
根据本人对现行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细心研究以及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实施过程的认真调查和分析,本文主要探讨现行个人所得税税制和征管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但由于本人学识所限,难免有疏漏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二、人所得税税制弊端
(一)分类计征的弊端
在2016年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年会上,我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提出,目前中国实行的累进税制极其不合理,世界上只有很少国家还实行分类计征的个人所得税。
分税制,综合税制,分税制与综合税制相结合的混合税制,是当前国际存在的三种税制,除了中国等少数国家外,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采用混合税制。
相比较而言,我国采用的分类税制对绝大多数劳动人民来说是极其不合理的。
因为我国的分税制度只考虑总收入和收入来源两个因素,对纳税人的家庭收入状况,纳税人所享受的医疗教育住房补贴以及地区差异都没有考虑进去。
我国每年有上亿的工人流动,每年都有无数人背井离乡去一线城市工作,他们没有享受到类似当地人所享受的完善的医疗保险,优质的教育资源,良好的住房补助措施和失业救济措施,但却和当地人一样,承担同样的税率,这对他们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
家庭是一个国家的基本单位,想要实现中国梦,首先要实现家庭梦;
只有家庭幸福才能构件幸福国家。
而让家庭幸福,必须保证一个家庭有足够的经济收入。
只考虑个人收入的分税制,把家庭这个国家的基本单位排除在外,很容易造成收入来源单一的家庭承担较重的纳税负担,降低家庭的生活质量,影响家庭生活的幸福度。
这对实现幸福中国梦是非常不利的。
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我国幅员辽阔,东南和西北,城镇和乡村有着天壤之别,不同地区资源状况交通状况不同,物价指数与消费指数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而全国却使用统一的扣除标准,从公平的角度看这显然是极其不合理的。
很不利与各地区的均衡发展。
(二)税率设置的弊端
随着最近十年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设置呈现的弊端越来越明显,不公平性也与日俱增[1]。
正在实施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的计算办法是7级累进税率。
毫无疑问,级次过多和税率结构繁琐,纳税人难于快速理解和学习运用,同时对税务部门的征收管理工作带来巨大的麻烦[2]。
另外,在很大程度上,这种制度会刺激纳税人故意分散其收入,从而实现减少纳税额的目的。
不可否认的是,由于税制弊端,纳税筹划行为并不违反我国税法,但是这对我的征税工作来说不是一个利好事情,对国家发展也不是一件好事,所以需要慎重研究。
(三)税收中超国民待遇问题
在我国现行税法中,针对外籍人士,有特殊的优惠政策。
给出的理由是,外籍人士所在国家收入相对较高,为了照顾他们的生活,所以提高他们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然而,我们不得不思考一个事实,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一个目的就是改善我国公民的生活条件。
首先关注的应该是我国的公民,所以以照顾外籍人士的生活为理由为刻意提高他们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制度对我国合法的纳税者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
即使不能让他们以高于本国公民纳税人的起征点开始证书也应该同中国公民一样,采用同样的纳税起征点。
另外,近十年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已经成为了世界经济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外部的较流也越来越多,来我国工作的外籍人士也与日俱增,这些人中,不仅仅有来自美日欧等发达国家的人,也有来自非洲等众多不发达地区的外籍人士,他们在本国的收入以及生活水平完全比不上在中国的收入和发达水平,对于这些人来说,高于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对他们来说,是积极明显的超国民待遇。
今天的中国人早已经走向了,也越来越重视公平这两个字。
而对外籍人士的超国民待遇,早已经让许多国民心生不满,这是非常值得探讨的一个问题。
(四)降低贫富差距的功能减弱
征收个人所得税不仅仅能增加财政收入培养公民的纳税意识,更加重要的是,它能调节收入分配避免国家出现较大的贫富差距,危害国家的长治久安。
作为一种关键的具有较高可观察性的标志,个人所得税一直都被视为对收入和财富进行再分配的主要工具[3]。
虽然,我国实行了七级累进税率,但是我国基尼系数居高不下,早已超过国际警戒线。
并且有日益严重的趋势。
所以就调节贫富差距来说,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制没能达到预期目的,有待于改正。
在我国全部税收呈整体累进的状况下,纳税人之间的纳税不公平问题仍然十分严重。
主要原因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课征的税收征管政策,不同来源的收入,其费用扣除、税率结构和税收水平也不同一样,这很容易地造成因收人来源不同,总体收入很高的纳税人,其税率反而很低。
更有可能出现收入较少的人其税率反而较高[4]。
三、人所得税税制改革或者完善方案
(一)以家庭为单位的征税单位改革
在实际操作中,必须要以“循序渐进”为准则。
我国农村人口众多而且农村家庭构成比较复杂,三代、四代同堂的情形很普遍,且兄弟姊妹众多造成大家庭中出现许多以夫妇为单位构成的小家庭。
而这些小家庭收入情况又有很大的差别,再加上去外地打工的原因,许多家庭成员的收入不是来源于户籍所在地,造成家庭收入最终计算和划分都会有很大的困难。
所以,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应挑选人口流动性比较稳定且家庭结构比较简单的小型城市。
个人认为我国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措施主要集中在两个地方。
首先应该是把家庭中占据主体地位的夫妻当做主体纳税对象,以主体纳税对象为核心综合计算整个家庭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