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出租车一六年新政策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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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出租车一六年新政策Word格式.docx

  听证会上,几乎所有代表都认为,武汉市目前乘坐出租车环境并不好,黑的泛滥,早晚高峰打车难。

有15位代表指出,在调整出租车经营价格的同时,司机也应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如何调价才能兼顾司乘双方利益?

4位代表提出可适时启动油运价格联动方案,油价低时保证了乘客利益,油价涨时增加司机收入;

3位代表提出应增加出租车车量。

  按照听证程序,参加本次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有8人,由市消费者协会推荐产生,超过听证会参加人总数五分之二的规定要求;

经营者5人、利益相关方1人,由市物价局委托行业组织或主管部门推荐;

其他相关人员由市物价局聘请。

听证方案详解

  本次武汉市物价局拟定的具体方案为:

出租车的基价公里价格、公里租价、回空费、等候费、电话订车服务费、燃油附加等6项内容收费标准均不变;

取消基价公里内“1公里3元”的分段价格;

同时将“2公里内5元”调整为“2公里内6元”。

  若按照此方案,今后市民乘坐出租车的最低消费将由元(元为燃油附加)涨至元。

  武汉市物价局服务价格管理处负责人表示,自2003年实行1公里3元的分段价格已有6年,先分段价格过低弊端逐步显现。

目前,武汉出租车日客运总量已达110万人次,而出租车数量自1996年以来无增加。

与2003年实行分段价格时相比,运能未增加,运量却增加一倍。

由于国内成品油价格持续上涨,目前武汉市93号汽油零售价格为元/升,比2005年上涨了元,涨幅达68%。

此次拟定的调价方案,有利于适当缓解燃油价格上涨给司机带来的成本压力。

  2公里5元涨至6元

  15人同意;

4人反对

  赞成方——来自中商集团的周涛认为,提高起步价至6元,顺应市场发展,比较合理。

她说,2公里以上费用在原5元基础上提高1元,调价幅度不大,对车程3公里以上乘客无变化,仅对1公里内的有影响。

武汉市起步价调为6元,才比较接近全国副省级城市的行业水平。

  来自政协的黄萍萍认为,起步价调至6元,将短途乘客分流出来,既可增加出租车远距离载客量,又利于公交优先,还利于环保和车辆保养。

  反对方——刘立安、史伟国、郭秀芳和吴发勤4位代表均提出,应保持2公里内5元的收费标准。

  来自江岸区消协的刘立安认为,若取消3元起步价的同时再将2公里5元涨至6元,相当于起步价猛增一倍,势必让麻木、摩的死灰复燃。

  史伟国则指出,武汉出租车价格水平不能一味与北京、上海比。

他说,1至9月份,上海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是武汉的倍,北京是倍。

出租车应是方便大众出行的工具,而不能仅为高收入群体服务。

荣华社区居民吴发勤认为,2公里内的短途乘客仅占15%,这次调价就应调大头,才能真正增加司机收入。

  取消元燃油附加费

  7人同意;

10人反对;

2人未表态

  赞成方——刘立安提出应取消元附加费,否则这一“尾巴”易引起司乘之间的摩擦。

徐华建、周涛、申鹏、刘爱国等代表也提出,当初收取燃油附加费是为缓解油价上涨增加的成本,目前烧气烧油出租车均收取元,而烧气成本显然比烧油节约一大截,这样收费就不合理,建议直接取消。

  交通专家胡润洲指出,此次调价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油价上涨,那么还继续收取元,就与此次调价产生矛盾。

  反对方——来自政协的黄萍萍建议,直接将元计入计价器,起步价调至

  元,方便外地乘客报销。

武汉大通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王国桥认为,元要么并入计价器,要么涨至1元。

  市民“1公里出行”问题怎么解决

  调价将改变市民短途出行的交通格局,汉阳区消协史伟国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调价不单影响出租车这一行业,会波及整个城市交通格局,涨价后会加剧现有短途出行不便的矛盾。

  现有出租车1成多短途客流面临分流,武汉城市交通管理研究所专家胡润洲表示,应该看到出租车不是近距离出行的交通工具,而是满足中远距离的乘客,并且对消费层次有一定要求的。

  近距离出行乘客如何解决呢?

核心的问题要靠“慢行交通系统”,目前武汉市已经编制了,将大力改善步行通道,并且重点发展公共自行车等,解决短途出行问题。

  提价,能否缓解高峰“打的难”

  从3元起跳,调整到6元,其目的之一就是重点解决高峰时段“打的难”的问题。

  市客管处负责人称,武汉市出租车的数量从1996年以来没有增加过,一直维持在万辆,每万人拥有出租车仅14辆,远低于上海、南京,甚至不如长沙。

因为供需失衡,导致早晚高峰严重“打的难”现象,调价后可以改善这一矛盾。

  市政府法制办代表申鹏表示赞同,提价会抑制一部分短途打的需求,在不增加运力的情况下,相对地缓解“打的难”。

  不过,记者采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乔新生教授时,他表达了不同意见:

单纯地增加出租车的起步价,而忽略了市民出行的问题,解决“打的难”问题不能全靠老百姓买单。

“打的难”往往由多种因素造成,除了瞬间出行量的骤增、道路交通拥堵,也有傍晚集中交接班等问题,高峰“打的难”还往往伴随“拒载”现象,有关职能部门应该考虑在制度上如何完善。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高清保在听证会上也提出,根本问题是出租车运力不足,建议适时适度地增加出租车数量。

  篇二:

武汉出租车行业改制风波

  武汉出租车行业改制风波:

资本家的维权之路

  2009-04-17

  7月12日中午,武汉市交通委员会会议室内,44岁的女出租车司机王梅与武汉塑料工业集团阳光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下称“阳光公司”)就“挂靠”转“承包”问题的“谈判”,陷入了僵局。

突然,王梅掏出一把小刀割向自己的手腕?

?

  王梅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

  7月22日王梅出院时,收到了法院的一纸传票——阳光公司起诉了王梅,请求法院判令王梅立即停止以该公司名义进行出租车营运活动;

判令王梅将出租车牌照以及营运资格等证件返还给公司;

判令王梅将“鄂A·

Y6915”出租车返还给公司,因为该车“登记在”阳光公司名下,故该公司“为该车的合法车主(所有人)”。

  但王梅对记者说:

“我们出钱买车,公司却是‘合法车主’。

世上哪有这样的道理?

”其实,王梅的话,反映的是当前武汉出租车司机普遍存在的疑问。

而导致这个对立局面的最直接原因,是武汉市出租车行业自去年开始推行的变“挂靠”为“承包”的“经营机制转换”。

  “挂靠”与“承包”之争

  我国许多城市都对出租车行业采取严格的“准入管制”,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都必须获得政府主管部门发出的“出租车经营权”(即“车标”),才能合法从事出租车运营。

但由于政策方面的原因,长期以来,绝大多数“车标”都掌握在出租车公司手中。

以武汉市为例,1996年至今,该市出租车一直保持在12137辆,而出租车公司就拥有其中的11718辆,个体经营者(个体司机)只拥有419辆。

因此,个人要想进入出租车行业,一般只能通过与出租车公司签约,成为“公司司机”,做“个体司机”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而“挂靠”(又称“买断”)和“承包”是目前最常见的两种经营模式。

  王梅就是挂靠在阳光公司的司机,她的挂靠合同于今年7月2日到期。

公司要求王梅改签承包合同,但王梅坚持要求续签挂靠合同。

双方多次谈判未果,导致王梅“以死相争”。

王梅为什么“宁死不愿承包”?

  据了解,1996年之前,武汉市的出租车经营均采用承包模式,即出租车公司全额出资购车,再将车辆承包给司机;

司机先缴纳一笔“风险抵押金”,然后按月向公司上交承包金。

在此模式下,“车标”和车辆都属于公司。

  1996年后,出租车公司为了转嫁经营和政策风险,逐步推行了买断模式,即公司出资购买车辆,然后将车辆(一般要加价)转卖给司机;

或者干脆让司机自行购车,再拿公司的车标运营,司机按月向公司上交管理费。

司机们把上交给国家的各项税费和公司的费用统称为“租子”。

至此,该市绝大多数出租车都变成了买断经营,与公司形成挂靠关系。

而从2003年中起,一些较大的出租车公司又利用车辆更新或续签合同的机会,要求司机抛弃买断模式,再次全面推行“承包”。

但这次的“承包”与1996年前的却有本质区别。

阳光公司给王梅的“承包”条件是这样的:

王梅向公司缴纳“首期承包金”万元后承包车辆,每月上缴的租子比买断模式上涨约500元,首期承包金不予退还;

或者,公司出资约10万元,折旧“回购”王梅刚买了4个月的车,王梅再向公司缴纳6万元首期承包金,每月租子为5858元,首期承包金不退。

  而以前的和现在的最重要的区别在于:

前者曾明确规定,“以甲方(公司)名义购置车辆,乙方(王梅)全额投资购车”,在经营期内,乙方

  “拥有自筹资金购车的车辆产权(或还清银行贷款后的车辆产权)”;

后者却不再提及车辆产权的所有者,也不再提及车辆是哪一方全额购买的,这样,根据“承包”的内在含义,王梅既然只是车辆的“承包方”,那么,车辆产权显然就归“发包方”即公司所有。

  “这哪里是承包?

”王梅说,“如果签了,我几年来的全部投入就没有了;

而我如果不接受这些条件,就只有被公司踢出这个行业了。

  其实,阳光公司给王梅的承包合同说得还算比较隐讳,另一位司机杨明所签的承包合同,才是真正的“直截了当”。

  去年8月,杨明给武汉市江北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交了万元钱用于更新车辆,该公司为这笔钱出具的收据上写的是“首期承包金”;

而该公司与杨明签订的中则明确规定:

“甲方(公司)拥有车辆产权”。

  许多出租车司机都认为,一些出租车公司在招致司机强烈反对的情况下,依然想方设法强制推行曾被自己抛弃的“承包制”,是有其良苦用心的。

  据了解,武汉市出租汽车经营权的出让期限,全部截至在2005年12月31日。

这个日期之后,经营权究竟怎样出让,出让给谁,目前还是个未知数。

  “从这个背景来看,这些公司强推承包制,最主要的目的,是借转换经营模式之机,在不投资的情况下,把行业的投资主体从司机换成公司。

”出租车司机李异辉分析说,“他们知道,自己手里没有一辆车,只靠收租子过日子,恐怕不能长久了。

  “谁手里有车,谁就最有可能,也最应该在2006年得到车标。

”李异辉对记者说,“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手里的车保住,不能让公司夺走。

毕竟,司机作为出租车行业的投资者,已有近10年的历史了。

  王梅也认为,只有把车辆产权抓在自己手里,才不至于被公司随时踢出行业。

  “在买断和承包之间,我们倾向于买断,其实是两害相权取其轻。

”出租车司机田建利表示,“司机们最希望将来能走个体化经营的道路。

  耐人寻味的是,尽管眼下许多出租车公司都在大力推行“经营机制转换”,但记者在武汉期间,却没有一家公司愿意就此话题接受采访。

  “资本家”的维权之路

  李异辉把出租车公司称为“标本家”,因为它们拥有政府出让的车标;

把司机称为“资本家”,因为司机全额投资买车了。

  “在这一行,‘资本家’是‘标本家’的孙子。

我们投资了一二十万,但根本没有‘资本家’的派头。

”李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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