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办监理交底会总监发言演讲主持工作范文实用文档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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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实施过程有关的函件。
二、监理控制目标
1、监理服务履约目标:
人员履约率100%,设施、设备按照承诺进场,全面履行监理合同。
2、质量目标: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目标:
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目标:
优良。
3、安全监理目标:
无安全责任事故。
4、环保、水保监理目标:
全面达到国家和地方环保、水保标准。
5、费用监理目标:
控制在发包人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确定的建安费用范围内。
6、进度监理目标:
施工工期内。
7、合同管理目标:
正确处理项目有关的合同索赔和合同纠纷,并对项目施工阶段的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保管,保证过程中重要环节的可追溯性。
8、廉政建设目标:
不发生违反廉政建设要求的事件。
三、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服务的工程范围:
总监办负责K0+000-K56+200段全线的监理工作;
第一驻地办负责K0+000∽K27+000段路基、桥涵、隧道、防护、排水、环保、水保和K0+000∽K56+200段全线的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建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第二驻地办负责K27+000∽K56+200段路基、桥涵、隧道、防护、排水、环保、水保和K0+000∽K56+200段全线路面、绿化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
四、各级监理服务的内容及职责划分
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监理服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及职责划分如下:
总监办对安紫高速公路工程的监理工作进行全面管理,负领导责任;
驻地办在总监办的领导下对安紫高速公路工程的监理工作进行现场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监理服务内容为:
(1)总监办中心试验室按监理合同要求配备常规的试验检测设备,并须达到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检查项目及频率要求;
(2)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主持编制监理计划;
(4)审批各驻地办主持编制的监理细则;
(5)参加设计交底;
(6)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抢险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7)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对总体进度计划的调整计划;
(8)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
(9)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
(10)检查承包人的质量、安全和环保等保证体系,审核工地试验室,抽查控制桩点复测、测定地面线和工程划分及驻地办工作;
(11)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
(12)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13)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14)审批重要工程材料及混合料配合比;
(15)审核工程中期支付申请,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16)签发单位工程或合同工程的暂停令和复工令;
(17)受理合同其他事项的有关事宜,按合同约定审核、评估和处理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价格调整、保险、违约、争端等合同事项;
(18)组织编写监理月报;
(19)根据工程需要主持召开专题工地会议;
(20)对发生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或督促承包人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21)协助发包人审查交工验收申请,评定工程质量;
(22)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合同工程交工验收;
(23)编写监理工作报告,并提交发包人;
(24)签认交工结账证书;
(25)组织编制工程监理竣工文件,并督促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编制和整理竣工资料;
(26)在合同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内,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的实施;
巡视检查已完工程,指示承包人修复发生的工程缺陷,调查、确认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
(27)缺陷责任期结束,经检查符合条件时,签发合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28)签认最后支付证书;
(29)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监理服务内容为:
(1)按合同要求建立驻地试验室,配备现场抽查常用的试验检测设备,并按专用条款中明确的检查项目和频率要求开展试验工作;
(3)在总监办的安排下,参与编制监理计划,提供本驻地办相关资料;
(4)根据监理计划在相应工程开工前主持编制监理细则;
(6)按规定程序初审本驻地监理合同段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抢险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7)初审本驻地监理合同段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以及施工中进行的调整计划;
(8)对承包人提交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进行平行复测,审核后予以批复;
(9)验收承包人测定的地面线;
(10)确认承包人提交的场地占用计划;
(11)核算承包人对工程量清单的复核结果;
(12)按合同约定对工程分包计划和协议进行审查,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承包人与分包人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13)审批施工测量放线;
(14)审批一般工程原材料和混合料配合比;
(15)审查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
(16)审查承包人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
(17)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
(18)审批承包人月进度计划,检查和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
(19)审批分项(部)工程的开工申请,签发分项、分部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20)验收构配件或设备;
(21)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工程进行巡视、旁站和抽检,并做好记录;
(22)对关键工序进行签认;
(23)对发生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或对不属于监理人权限处理的质量事故督促承包人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24)对交工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25)对已完工程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26)按有关规定及时对已完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合同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27)编写本驻地监理合同段的监理月报;
(28)主持召开工地会议和根据工程需要主持召开专题工地会议;
(29)编制合同段监理竣工文件;
(30)编写本驻地监理合同段的监理工作报告;
(31)参加本驻地监理合同段合同工程的交工验收;
(32)初审交工结账证书。
四、监理工作主要控制内容及措施
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与业主签订的《监理合同》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监理服务工作,对质量、进度、费用、施工安全、施工环、水保进行控制,对信息、合同进行管理及全面的组织协调。
1、安全生产控制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危险源(风险识别)建立及实施情况等;
对发现的安全事故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版)中的规定执行。
施工单位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且数量应满足要求,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
对施工过程的使用的大型设备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有关安全防护措施;
监理单位必须按投标承诺配备安全工程师。
塔吊、龙门吊等大型特种设备必须经有关检测部门检测、认可、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2、质量控制
质量控制分为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事前控制:
熟悉图纸、做好图纸会审;
检查施工单位的质保体系,特别提请注意:
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公司自有的人员;
检查测量仪器的鉴定证书并复核结构物定位测量;
原材料进场控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控制材料进场,如需将甲供材料改为乙供材料必须经甲方的认可并办理相关手续;
审查施工单位的各类方案;
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必要时对重要的材料设备生产厂家进行考察。
事中控制:
进场物资首先要进行外观检查,按规定做见证取样试验和送检;
放线控制,对测量放线进行抽查。
隐蔽工程验收,验收通过以签认隐蔽工程验收单为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不能掩盖,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请注意必须严格按照工序顺序要求安排施工,上道工序未完成或未验收,严禁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监理人员主要采取巡视、测量、平行检验、旁站等方法进行控制。
在此需要说明一下:
巡视与验收的区别:
巡视是监理的日常工作,是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有目的或随机的监理活动,而验收是在该工序或分项已完成且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准备好报验资料并提前报验后进行的。
因此巡视不能代替验收。
事后控制:
分项工程报验,必要条件是材料报验、施工试验记录及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全部齐全。
验收程序是首先自检合格后由质检员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
预验收与竣工验收,预验收前承包单位首先向监理单位提出预验收申请,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人员与承包单位共同进行预验收,达到验收条件后通知业主组织四方验收。
3、进度控制
(1)审核总进度计划是否符合合同总工期要求。
(2)监理工程师审核月计划是否满足总进度计划目标,人员、机具、材料进场计划是否满足施工计划,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3)定期核查工程实际进度,如实际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则召开监理会议进行协调,分析原因,协助承包单位采取措施,促进进度。
4、投资控制
执行相关合同。
5、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熟悉合同条款及内容是做好监理工作的基础。
过程中要严格按合同条款对工程变更、工程延期和索赔进行控制,一切以合同为依据,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要使合同管理科学化,就要做好以下几点:
⑴工程质量目标、工程进度目标和工程投资目标构成了施工承包合同目标,合同目标是一个有机整体。
三者之间对立统一,在控制中要寻求最佳的方案,这是合同管理中的科学发展观。
⑵索赔是合同管理中一项重要内容。
合同管理科学化主要表现在:
一是必须融会贯通,全面理解合同精神,在实践中及时提醒合同双方切实履行合同;
二是坚持监理决策要科学、严谨,一切依合同为据;
三是合同索赔发生后坚持公平、公正,用客观的科学态度去处理索赔事件;
四是强调监理的预见性,监理资料要详实,构成合同管理的科学化。
6、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是指在工程建设中,监理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储存、传递和应用等一系列工作。
目的就是通过有组织的信息流通,使决策者能及时、准确地获取相应的信息。
工程资料整理要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进行整理。
施工资料要完整及时。
工程资料(尤其是报验资料)要保证资料的可追溯性(验收原始记录等),各单位之间的文字往来要有相关人员或负责人签字(必须为投标人员)。
7、协调
工程监理工作中的“协调”是指全面地组织协调(协调的范围分为内部的协调和外部的协调)。
⑴协调的内容:
技术协调,管理协调和组织协调。
⑵协调的原则
坚持国家利益和工程项目建设大局,以全面实现项目建设目标为协调工作的出发点。
坚持实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