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中央级预算管理办法试行》说明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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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法规的规定与要求,明确预算管理的职责,强化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有利于维护部门预算的严肃性、法制性,保障预算资金安全、有效地使用,促进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

㈢制定水利部中央级预算管理办法是各单位加强预算管理的内在需要

当前,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正处于建立和完善阶段,各单位特别是基层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实际工作经验不足,水利系统又缺乏一个比较系统、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

制定水利部中央级预算管理办法,对预算编制、审批、调整、执行等环节的工作、程序以及方法作出具体的规定,有利于各单位预算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地开展。

二、制定水利部中央级预算管理办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㈠制定《水利部中央预算管理办法》的指导思想

以财政三项制度改革为契机,按照《预算法》、《政府采购法》、财政部《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关于违反财经法规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水利行业的特点和预算管理工作实际,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预算资金的安排与使用,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㈡制定《水利部中央预算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

⒈遵循财政法规的统一规定

遵循《预算法》及预算管理有关法规规定,是制定水利部中央级预算管理办法的原则。

《办法》的制定不超越、不突破法规统一规定,不脱离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以维护国家政策、法规的权威性和统一性。

⒉满足国家关于预算管理的要求,体现水利预算单位的特点

通过近几年部门预算改革实践,国家对部门预算管理要求愈加严格,愈加具体;

水利部门突发事件多、对单位预算影响大,单位预算管理级次多、预算管理难度大,预算资金来源渠道多、管理要求不同,为此,《办法》要按照国家预算改革的要求,结合水利部门的特点对中央级预算管理工作予以规范。

⒊具有可操作性

《办法》对各单位、各部门和人员的预算管理职责、项目的考评、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同时,对预算管理各环节的具体工作内容、步骤、方法与要求进行了明确,操作性强。

三、有关章节说明

《办法》主要按预算管理工作程序进行编写,分八章五十八条。

㈠总则

明确了制定《办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原则、管理任务及解释权等。

其中:

⒈第二条规定了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包含了两层意思:

第一,无论是部本级还是部直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及按事业单位管理的社会团体,要求开展预算管理都要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上述单位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和非财政性资金的收支预算都要按本办法管理,使水利部中央级预算管理工作从制度上实现了政策和办法的统一,适应部门预算改革的要求。

⒉第三条规定了水利部部门预算的组成,以及各单位预算的组成。

尤其应注意的是各级主管单位要将本级作为一个独立的预算单位进行管理,不能忽略。

⒊《办法》第四条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突出明确了综合预算原则,强调单位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的要求,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强调预算的公开透明,避免预算分配中主观随意性,体现公平、公开、公正性;

强调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明确了下管一级的预算管理工作的组织体系;

强调严格预算约束,并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作为管理的根本目的。

4.《办法》第五条对预算管理的基本任务进行了规定,是对前述基本原则的具体化,使各单位进一步明确应从哪些方面加强预算管理工作。

㈡预算管理的职责

规范和加强预算管理,必须在预算单位内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作、相互协调的组织体系,尤其是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和相关非财务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

利于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⒈《办法》第七条明确了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领导预算管理的职责。

⒉《办法》第八条对各级主管单位、基层预算单位的预算管理职责进行了规定。

⒊《办法》第九条对财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预算管理职责进行了规定。

3预算的组成

预算组成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是预算编制的主要内容。

《办法》对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的内容进行了具体规范。

1、第十一条除按财政部的规定明确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以外,还对水利行业的其他收入主要项目进行了列举。

一方面根据水利行业的特点明确其收入范围,另一方面有利于统一归类。

2、第十二条规范了预算支出的内容。

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有关规定,事业单位事业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项。

为与财政部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报表格式的设置相符,本条省去了“事业支出”,直接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代替。

3、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概念和具体内容进行了规范。

4预算的编制

预算编制是开展预算管理的首要环节。

由于各种原因,部分单位对此项工作不够重视,致使预算编制工作流于形式,产生“一年预算、预算一年”的现象。

为了加强此项工作,《办法》用较大篇幅对预算编制的依据、准备工作,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以及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与预算编制报告内容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便于操作。

1、针对目前各单位预算编制随意性较大的情况,《办法》第十六条对预算编制的依据从五个方面进行了阐述,便于各单位照章行事。

应该注意的是,预算编制管理不仅要从程序上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更要在具体内容上符合制度规定,不能偏废。

2、针对当前预算管理的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办法》第十七条特别强调要求各单位从加强预算管理法规的学习与研究,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建设;

充分收集、准备预算基础性资料;

分析单位财务收支和工作任务情况,测算经费定额;

建立单位基本情况数据和项目库;

测算预算收支总体规模,提出预算支出的重点和安排建议;

组织业务培训等几方面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

3、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对收支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经营支出等)的编制应考虑的因素、具体要求作出详细规定。

其中对收入预算按不同资金来源逐项说明了预算编制的方法;

对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预算编制的方法与要求逐项进行规定;

对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要求,不同属性项目选用的文本等都作出了统一规定。

4、针对目前预算编制过程中,部分单位对预计的上年度预算结余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没有编入部门预算等具体问题在第二十二条进行了突出强调与要求。

5、第二十三条对应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支出,强调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其中对利用财政性资金购置小汽车进行了特别规定。

应该强调的是,根据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解释,除有财政部门明确外,事业性财政资金不得用于购买小汽车。

6、为确保预算报告编制内容的完整性,《办法》第二十四条对预算报告组成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5预算的报送、审查与批复

《办法》对预算报送、批复的程序、主要形式、报送时间和方式,预算审核的内容与预算分解批复的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既利于操作又便于考评。

1、第二十五条对预算编制管理的程序进行了明确。

应注意的是,由于水利单位级次多的特点,严格遵照“两上两下”的程序在时间上往往较困难,这就要求各单位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在确实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程序的情况下,也可以由上级单位估列代编部分内容,并将结果通知下级单位执行。

2、第二十七条对上级单位审核下级单位预算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以便主管单位着重开展预算审核,但审核内容并不仅限于本条所列内容。

3、第二十八条对预算分解批复的要求进行了明确。

其中在时间上必须按规定执行,严禁长时间不分解批复预算,更不得“一年预算,预算一年”;

在内容上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政策和标准,严禁任意克扣应属于下级单位的预算指标。

㈥预算的执行与调整

预算执行是预算管理的中心环节,《办法》主要从预算收入、预算支出两方面对预算执行及其相关程序进行了规范。

明确各单位必须确保年度预算收入的实现和预算支出合理合法。

⒈第二十九条对预算执行的领导和组织进行了界定,明确了在单位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组织执行。

⒉第三十一条对取得收入的要求、程序及会计处理作出了规定,使其具有可操作性。

⒊第三十三条根据国库管理的要求,对纳入国库管理的支出预算的支付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

⒋按照部门预算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要求,结合水利行业特点,第三十六条对因业务需要由多个单位协作完成的项目的执行作出了特别规定,促进项目支出预算的管理进一步规范。

⒌第三十七条对涉及资金收付的合同管理进行了规范,明确了财务部门对上述合同的统一管理,同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权责。

⒍第三十八条对预算执行中资金支付程序和审批手续作出了明确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严格支付控制制度,加强预算资金的管理。

⒎为严肃预算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对当前预算执行中存在的较普遍的问题作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

⒏对预算执行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是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和效果、及时发现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有效手段。

第四十一条对做好总结分析工作进行了明确。

⒐第四十二条强调了要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并对报告的内容、报送的形式和时间要求作出了规定。

⒑针对各单位在预算执行中,因特殊原因确需申请调整预算的情况,《办法》第四十三条~四十六条对不同预算调整处理的方法,预算调整报告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㈦预算的监督检查和项目绩效考评

⒈加强预算的监督管理,是提高单位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根据近几年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调查暴露出预算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办法》对预算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作出了较全面具体的规定。

⒉为使预算监督检查真正达到促进预算管理的目的,《办法》从两方面提出了要求:

一方面要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区分不同情况、不同性质,分别提出不同的处理意见或改进措施;

另一方面各主管单位要督促有关方面认真、及时地整改,并对违反预算管理行为进行处理。

3.为了使《办法》得到贯彻落实,真正起到规范管理,制约预算管理工作的不良行为,《办法》根据《预算法》、国家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有关规定,对预算单位、主管部门、预算单位负责人及其他责任人在预算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违反本办法的五项责任、过失要进行责任追究。

4.项目支出是各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的反映。

为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办法》将“项目绩效考评”内容在第五十条~五十二条对考评的作用、管理方式、组织实施逐一作出规定。

㈧第八章附则对《办法》中出现的一些名词、《办法》的解释、实施细则的制订和生效日期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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