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尽调计划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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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尽职调查原则
1、尽职调查工作是交易安全的保证
2、法律尽职调查工作是“全方位的工作”
3、避免“轻调查,重合同条款保护”思想
4、尽职调查“必须是合理的,但不是绝对的”
5、发挥专业人士作用,防止“越俎代庖”
6、强调团队合作
7、提倡“眼见为实”
8、注重细节工作
9、注意“留下痕迹”
10、“苦干+巧干”,“慧眼识真金”
四、尽职调查的要求
对目标企业的调查应该做到全面、透澈、独立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确定目标企业已获得相应许可、批准和登记;
确认法律文件是否完整;
确定是否存在须征得第三方同意的事项;
确定是否有不寻常的合同义务;
确定合同权利是否得到法律保护;
确定潜在的法律责任。
就尽职调查的范围与目标企业进行磋商;
协助放款人收集和整理相关文件;
就向放款人提供的文件作出记录;
以主动积极的方式管理尽职调查程序。
如果目标企业对尽职调查程序管理不利,放款人可能会怀疑借款人掩盖某些问题,导致放款人可能降低借款金额或者退出交易。
五、尽职调查的流程
(一)组建工作团队
组建律师尽职调查班子,进行明确分工。
一般要有三名律师,最好要有懂财务、懂经济律师1名,知识产权律师1名,总策划、总协调、总负责的一名律师。
负责人:
联系人:
责任人:
(二)搭建工作平台涉及的主要文件
1、交易时间表
2、资料室工作规则3、尽职调查“检查清单”
4、需求文件清单
5、法律分析意见/备忘录6、尽职调查报告
(三)分配主要职责
责任人
负责项目
项目要求
完成时间计划
(四)确定
(五)规范组织管理
1、由内部律师负责汇报,避免“信息失真”;
2、强调用书面文件形式来往;
3、重视基础管理。
六、尽职调查的准备
1、承办律师应根据委托合同的约定、目标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并及时与委托人通报。
2、承办律师应在正式开始工作前根据委托合同的约定,目标企业的具体情况拟就适用的调查提纲及问卷清单。
七、尽职调查的内容
1、主体资格
1.1公司组织性文件要求提供包括公司设立、历次变更直至现行有效的所有文件:
(1)涉及的政府有关部门的各项批文;
(2)涉及的公司历次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类似会议的记录和决议;
(3)股东的出资协议、股权转让协议;
(4)公司章程;
(5)营业执照;
(6)股东非现金出资所涉资产评估报告及政府部门的批复;
(7)公司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
(8)公司的税务、外汇、海关等登记证书。
1.2股东情况
(1)目标企业当前的股权结构及合法性;
(2)目标企业股权结构的变革过程及合法性;
(3)目标企业股权是否存在争议、混乱、矛盾与不清晰;
(4)目标企业各股东出资是否符合在工商部门备案的章程的规定。
1.3内部组织结构
应显示公司内部的设机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其他机构的设置情况,并简要说明各自的职能及相互的关系。
1.4主要管理人员
主要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下同)的姓名及简历、任期及委任文件。
2、经营证照要求公司提供为从事其经营范围内的各项业务而获得的由政府授予的所有经营许可证和/或批文。
3、主要资产
3.1房屋租赁公司租赁使用的物业清单(请注明出租人名称、物业的座落、面积、用途、土地使用权性质及使用年限),并请提供下列文件:
(1)租赁合同及其登记证明;
(2)出租人的土地使用权证、房产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房屋租赁许可证。
3.2机器设备
检查重要设备清单。
重点审阅目标公司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等主要财产的权属凭证、相关合同等资料,并向工商部门等核实是否存在担保或其他限制目标公司上述财产权利的情况。
3.3应收和应付款调查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预收及预付款产生的原因及交易记录、资金流向等。
目标企业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是否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是否合法?
调查目标公司是否存在资产被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和占用的情况。
4、主要合同
4.1日常运作合同
主要的客户名单和与其签订的合同,主要的供应商的名单和与其签订的合同,与销售代表/代理商/开发商/分销商签订的合同,与广告商/代理公司签订的合同,与政府部门签订的合同,为了资本的实际支出而签订或将要签订的合同,含有导致控制权变更的合同,上述类型的合同中开始谈判但尚未签署的合同以及与上述类型合同有关的重要往来文件。
取得关键设备、厂房等重要资产的保险合同或其它保障协定,判断目标公司对重要财产是否实施了必要的保障措施。
4.2非日常运作中的合同调查目标公司是否和其他公司签有合伙合同,合资企业合同,转让股份或资产的合同(包括因为环保、税务等原因被强制罚款或拍卖导致股份转让或资产处置的契约性文件),无法继续执行的合同,合同的保密义务,限制和第三人竞争或从事某特定行业的合同,与公司管理层/董事/关联公司交易的合同,以低于成本价格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合同,赔偿合同,与上述合同相关的主要往来文件以及重大交易完成时的交割记录等。
5、诉讼等
5.1列表说明所有对目标公司造成影响的(已结案但尚未履行的或开始起诉的或将来可能有的)诉讼、仲裁、索赔、行政处罚或政府机构的调查或质询,以及所有与上述事宜有关的文件、函件,包括答辩状及法律意见书。
5.2所有目标公司为当事方的(或对其具约束力的)裁决、判决、命令、和解协议及其它协议。
该类裁决、判决、命令或协议将要求目标公司从事或停止从事某些活动。
5.3目标公司违反或被指控违反卫生、防火、建筑、规划、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通知或诉讼。
6、环境保护
6.1调查目标公司的生产工艺是否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规,调查是否存在受到处罚的情况。
6.2环保相关的许可证情况。
6.3调查项目及其任何变更有没有取得国家环保部门的复核。
6.4可能的环境责任
(1)可能会对第三方当事人负有责任:
因饮用了受污染的水而生病或死亡,或是其财产被来自该公司设备的污染源所污染;
(2)重新遵守环境保护法规并保持下去所需要付出的成本;
(3)目标公司近三年环保治理费用,及今年和今后两年准备用于环保设施的投资预测;
(4)目标公司因为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规而获得的任何奖励;
(5)过去五年内目标公司发生过的与环境污染有关的重大事故情况的详细介绍。
7、税务
7.1调查适用的税种、税率。
1)目标公司的税务登记证
(2)调查过去三年有关税务的国家和地方税的报税单。
(3)调查最近对目标公司税务审查结果,以及对尚在进行税务的审计的描述。
7.2调查目标公司在税务方面的潜在责任,要求目标公司提供税务保证
(1)任何关于目标公司及各主要子公司税收待遇的法规及政策文件。
(2)过去三年与国家和地方税务部门解决税务方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
(3)有关欠缴税款的文件。
(4)任何税务确认文件或就税务待遇与当地税务局交涉往来信函。
8、雇员及员工事宜
(1)目标公司与职工签订的聘用合同标准格式或样本。
(2)目标公司现行的福利、医疗、退休等安排文件。
(3)目标公司的员工总人数以及离退休人员的总人数。
(4)目标公司的管理架构图。
(5)目标公司与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之间订立的服务合约、就职务津贴或其它安排作出的协议、合同或贷款,以及与管理人员、顾问或与其它有关机构之间的任何安排。
9、知识产权
9.1公司自有的专利、商标、服务标识、域名、商号、注册设计、版权、软件著作权、技术工艺和品牌、专有技术的清单及其注册证书、申请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9.2公司与第三方订立的有关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的转让、许可协议、重要技术合作/开发/共享协议,及有关登记注册证明。
9.3公司现有或潜在的有关专利、商标、专有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争议或纠纷的有关文件。
查阅目标公司商标、专利、版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权属凭证、相关合同等资料,并向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核实是否存在担保或其他限制目标公司该等无形资产权利的情形。
八、尽职调查注意事项
1、调查取得的应是原件、正本,不是原件的或原件不便保留在律师卷宗的,应及时将复印件、传真件、副本、节录本与原件、正本核对,并由提供人在复印件、传真件、副本、节录本上签字或盖章,或以其他方式确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2、对于重要但缺少相关有效证据支持的事实,应当取得相关单位或人员对该事实的书面确认,律师应在尽职调查报告中说明此情况。
3、对于特殊事项应进行公证、见证,并通知有关单位及人员办理。
4、建立文件资料、证明等的交接清单,签收工作,严格遵守交接要求,并保管好所收到的文件、资料、证明等,建立并严格遵守借阅、复制规定。
5、律师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证明等的确认应注意:
(1)由谁提供,来源;
(2)形成方式和过程;
(3)签发或签署时间;
(4)以何种载体存在或保存;
(5)是否获得确认;
(6)内容和形式;
(7)资料之间的内在联系;
(8)资料要证明的事实。
6、对以电子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由律师提供的文件、资料、证明等,律师必须进行备份归档,并应当转换成纸面形式,由提供人或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
九、尽职调查清单
自:
律师事务所
致:
公司
日期:
年月日
以下是一份关于本次法律尽职调查的初步文件清单,藉以向贵公司索取文件,供律师事务所审阅。
请收集提供列示于下列各类别中贵公司适用的文件并全部加盖贵公司的公章。
1.请贵公司以作为填写主体并回答下列问题,并对贵公司书面提供给我们的全部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性负责;
2.填写及提供资料说明:
如有关问题或文件请求对贵公司确不适用,请在“不适用”栏中注明;
如未能提供适用栏目的相关文件,请在备注栏明确注明未能提供之理由;
贵公司在提供下述材料时,应保证文件的真实、完整、有效性,并由贵公司或者相关单位在文件上加盖公章以资证明;
下述文件如能按照各部分需要分别列出,将不胜感谢,如有重复,请提供一份即可,并对其余部分作出相应的援引说明;
在复印资料过程中,字迹必须清晰;
除非本所特别明示外,应提供的复印资料包括该资料的全部内容,即包括自首页至末页的全部,不要少印、漏印(如对要求提供部分的资料具体内容不了解务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如有其他贵公司认为对本次法律尽职调查结果有重要影响的文件或资料,烦请一并提供或向我们进行补充说明。
文件名称
已提供(注明提供
日期)
现提供
待提供
不适用
备注
1、自贵公司成立以来全部的工商机关的档案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工商档案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