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发展规划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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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体现在:
城乡之间儿童发展还不平衡;
儿童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流动儿童的卫生保健、基础教育、法律保护等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都是我区儿童工作面临的重点任务。
—是我区深入开展“新**”的关键时期,也是**儿童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时期。
为进一步提高儿童综合素质,推动全区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省儿童发展规划》《**市儿童发展规划》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特制定《**区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儿童发展全局,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儿童优先原则;
以儿童全面发展为根本,以提高儿童身心素质为重点,强化政府职能,优化儿童发展环境,努力培养和造就现代化建设人才,进一步促进我区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总目标
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不断优化儿童成长环境,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努力做到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力争到,我区儿童发展主要指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主要目标及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一)主要目标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率的发生。
──增强新婚人员的自觉婚检意识,提高婚检率;
──产前筛查覆盖率达100%;
──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达100%,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2%以上;
──消灭新生儿破伤风;
──新生儿听力筛查覆盖镇乡(街道)达10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70%以上。
2.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
──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到12/10万以下;
──孕妇缺铁性贫血患病率比前五年有所下降;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
──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在有效遏制升高势头的基础上逐渐回落。
3.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增强儿童体质。
──婴幼儿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3%以下,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控制在2%以下;
──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
4个月以下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92%;
──减少得维生素A缺乏症的儿童数量;
──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5%以上。
4.加强儿童卫生保健和疾病防治。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5%,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到95%以上,儿童五苗接种率达98%以上;
──幼儿园儿童龋齿发病率控制在30%以下;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90%以上;
──降低儿童的近视及弱视发病率;
──中小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施行面达90%以上,保证中小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减少和控制儿童心理疾病的发生,早期识别与干预儿童心理发育偏离和行为发育落后状态,注重青少年青春期生理、心理教育;
──加强对儿童的心理健康服务,提高儿童心理健康水平;
──改进农村儿童卫生保健服务,提高流动人口中儿童保健覆盖率;
──减少未成年人吸烟,防止未成年人吸毒;
──提高聋儿、肢体残疾儿童及智残儿童康复训练率。
(二)策略和措施
1.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完善和落实关于妇幼卫生保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建立完善母婴保健监督执法体系,加强执行和监督力度。
卫生等部门依法实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制度。
执法机关与职能部门联手,坚决制止和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堕胎、非法接生、非法鉴定性别、弃婴、溺婴等损害妇幼健康的违法行为。
2.建立以医疗保健机构、幼儿园、学校、社区、家庭为一体的健康教育体系,积极倡导尊重儿童、“儿童参与”意识。
经过妇女学校、家长学校、新婚学校、孕妇学校及新闻媒体开展孕妇健康教育和儿童健康教育,不断提高健康教育质量和健康指导水平。
3.贯彻落实**省关于流动儿童管理的相关措施和条例,加强对城区流动人口中的儿童保健管理。
对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流动人口中孕产妇、婴幼儿,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待遇的医疗保健服务。
多渠道设立贫困家庭的疾病救助基金,帮助特困家庭孕产妇和儿童获得必要的医疗救助。
4.坚持“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农村卫生三级预防保健网的建设和规范服务。
逐年增加对基层及妇幼卫生、疾病控制等基本卫生服务的经费投入。
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提高卫生资源利用率。
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提高医疗保健质量。
5.开展婚前保健公众教育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公民增强婚检的自觉意识,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
完善产前诊断和产前筛查工作制度,积极稳妥开展产前诊断、筛查工作。
6.加强全区妇幼保健服务、信息等网络建设。
建立融医疗、保健、科研、培训和健康教育为一体的区级妇幼保健中心;
实施对全区妇幼保健工作的监测、指导;
建立区级产前诊断中心、遗传病诊断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和儿童康复中心。
7.积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实施优生监测和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对残疾儿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
继续开展“爱婴行动”,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8.继续推广和运用计划免疫、口服补液疗法、儿童疾病综合治理、母乳喂养、婴幼儿科学喂养、食盐加碘、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等适宜技术。
卫生、科研等部门要重点研究并提出有效预防新生儿疾病、儿童营养不良、儿童意外死亡和产后出血死亡等措施。
9.定期为中小学生、托幼园所幼儿检查身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少年儿童的近视、龋齿发病率。
利用医疗保健机构、各类家长学校、社区、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三期”(儿童期、青春期、孕产期)保健、妇幼常见病防治、意外伤害的预防、合理膳食、艾滋病的危害及预防等卫生保健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妇幼自我保健能力。
在青少年中进行性知识教育及吸烟、吸毒危害性的教育。
10.关注儿童食品,改进膳食营养,有效控制营养不良和肥胖儿童的增多。
加强对学生饮用奶、营养餐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危害儿童身体健康的不法行为。
二、儿童与教育
1.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的的基础教育。
──推进托幼一体化,为全区0-5周岁儿童提供良好的早期教育,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8%以上;
──镇乡(街道)中心幼儿园创立率达到100%,创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总数达到6所,上等级幼儿园占总数的80%;
──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巩固率分别达到100%和99.9%以上,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中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以上;
初中毕业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比例达到95%以上;
──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100%以上,在幼儿教育阶段和高中教育阶段能够享受与正常儿童基本相同的教育。
2.提高教育质量和现代化水平。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8%、100%、100%、98%以上;
──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大专以上学历分别达到65%和85%以上;
初中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到85%以上;
高中教师获硕士学位以上的比例达到7%;
──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校校通”工程,提高中小学生科技教育的普及率,使我区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3.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办学率达85%以上;
──提高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晓率,0—5周岁儿童的家长和看护人员普遍接受科学的早期教育知识指导;
──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各自的教育优势,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一体化;
──在媒体设立家庭教育专栏节目。
(二)策略与措施
1.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完善并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落实“科教兴区”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
各镇乡(街道)要把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知识产业,纳入战略发展重点和现代化建设的整体布局之中,保证教育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教育行政部门要和其它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2.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立活动和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道德实践活动,把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作为人才战略的基础工程,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3.继续增加财政对教育的投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确保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
加大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增加学前教育经费比例。
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
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经过增加财政转移支付和设立专项资金等办法,加强对贫困地区学前教育、薄弱学校和特殊学校的扶持力度,保障贫困地区儿童、孤残儿童、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区域内基础教育均衡。
4.把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工作列入中、小学校综合考评中,加强督导。
5.重视性别平等教育,切实保障女童受教育权利。
保障孤残儿童和流动人口中儿童受教育的权利,使孤残儿童与其它儿童同步接受义务教育,培养她们自主自强的精神和生存发展能力。
采取多种形式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完善流动人口中儿童就学制度。
6.重视和发展学前教育。
建立并完善0-5周岁儿童教育管理体制,大力发展以社区为依托,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和儿童早期教育服务。
根据城乡的不同特点,城区以示范性托幼园(所)为骨干,建立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指导、服务网络。
农村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核心,建立辐射农村托幼园(所)的管理、辅导网络。
7.重视和推进家庭教育,把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互动式的教育体系。
切实加强家长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办好各类家长学校,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家长学校、社区家长学校的建设。
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注重研究成果的转化,积极探索家庭教育工作的新趋势、新规律。
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家庭教育工作质量。
8.重视发展中小学生校外教育活动,提高中小学生科学、艺术素养,重视中小学生校外活动基地建设。
9.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加快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构建使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竞争激励机制,经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的全面素质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三、儿童与法律保护
1.保障儿童参与家庭、学校、社区有关活动和文化生活的权益。
2.保障儿童的人身权利。
──控制并减少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
──杜绝使用童工,严禁利用残疾儿童进行乞讨。
3.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
──中小学生接受普法教育率达100%,流动儿童接受普法教育率达90%;
──全区儿童维权机构和违法犯罪预警站覆盖率达80%以上;
──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控制在总犯罪人数的10%以下,失足青少年帮教好转率达85%以上;
──城镇中小学军警校共建率达98%以上,农村山区中小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