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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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文物局批准的重要文物考古调查、发掘项目及报告出版;
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
其他需要补助的项目
根据《关于下达2016年市级以上文物抢救和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青财教指【2016】12号)精神,结合全市文物保护现状,经项目实施单位所在区市财政文物部门联合申报、文物职能处初审、专家论证和局办公会研究,共安排王台当铺古建筑维修等项目11个,拨付专项资金180万元,详见《2016年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安排情况表》(附件1)。
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绩效目标8项,未完成1项,2项资金被收回。
资金使用基本达到预期目标。
二、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一)2016年专项资金预算批复情况
批复文件名称和文号《关于批复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青财预指【2016】2号),批复金额180万元。
(二)2016年项目安排情况
1.崇德宫修缮工程方案设计项目4万元
(1)项目实施单位:
平度市博物馆
(2)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2016年3月,青岛市财政局下拨专项资金4万元(青财教指[2016]12号),用于崇德宫维修方案设计
(3)绩效目标:
2016年7月,平度市博物馆与济南齐鲁园林古建筑工程公司签订《平度崇德宫维修方案设计合同》。
9月,济南齐鲁园林古建筑工程公司交付设计方案。
10月,平度市文广新局向青岛市文物局上报《关于崇德宫维修方案审批的请示》(平文发[2016]111号)。
12月,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原则同意《平度崇德宫维修方案》。
(4)支出情况:
2016年4月,平度市文广新局向平度市政府上报《关于拨付崇德宫维修方案经费的请示》(平文发[2016]31号),申请拨付平度市博物馆专项经费4万元(直接支付)。
5月,平度市财政局专款专用拨付平度博物馆专项经费4万元。
12月按合同一次性支付设计方——济南齐鲁园林古建筑工程公司设计费4万元(直接支付)。
(5)绩效评价结论:
在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青岛市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无违规使用情况。
2.“海上丝绸之路”考古勘探、试掘项目27.5万元
胶州市博物馆。
(2)项目实施情况:
“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是一项长期连续性工作,胶州板桥镇遗址、塔埠头遗址是青岛历史上南北贸易和海外贸易的重要港口,是中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前期与青岛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所联合的考古调查及勘探试掘工作,对胶州市有关“海上丝绸之路”勘探试掘范围及相关文物分布情况的资料已基本掌握。
但由于板桥镇遗址位于胶州市老城区,其保护范围大部分被城区居民小区占压,并且范围内的绿化带不能破坏。
结合板桥镇遗址实际情况,经与青岛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所沟通研究,2016年未找到合适的位置进行勘探试掘。
因此资金未使用被收回。
2017年年初对此资金进行了延长并拓宽使用的申请。
3、莱阳县立二小旧址修缮项目6万元
莱西市博物馆。
(2)专项资金实际到位情况:
2015年8月26日,莱西市文广新局与市财政局联合行文向青岛市文物局、财政局申报了《关于“县立第二小学旧址”修缮保护等专项资金的请示》,该项资金于2016年3月批复(青财教指【2016】12号)核拨到我市,共计6万元。
该项资金专项用于莱阳县立二小旧址勘察与修缮方案设计编制。
年内完成《莱阳县立二小旧址修缮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并于2016年8月份完成了《莱阳县立二小旧址修缮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工作。
《莱阳县立二小旧址修缮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编制项目安排经费6万元,预算执行数6万元。
(5)绩效评价结论:
年内完成《莱阳县立二小旧址修缮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并于2016年8月份完成了《莱阳县立二小旧址修缮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工作;
9月份,将《莱阳县立二小旧址修缮保护工程设计方案》上报到青岛市文物局,由文物局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了评审;
10月份,向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局呈报了《关于莱阳县立二小旧址文物保护工程的申请》,由青岛市文广新局组织专家进行了论证、评审,于12月5日下达了《关于莱阳县立二小旧址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莱西市文广新局所报方案,并对方案提出了修改意见。
济南齐鲁园林古建筑工程公司根据青岛市文广新局、文物局提出的意见,对《莱阳县立二小旧址修缮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制定了《莱阳县立二小旧址修缮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和支出内容安排使用专项资金。
4.王台当铺古建筑维修保护项目10万元
黄岛区博物馆。
王台当铺维修保护项目于2014年获得青岛市文物局批复立项(青文物字[2014]151号),根据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市级及市级以上文物抢救和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青财教指[2016]12号)批复王台当铺古建筑维修保护专项资金10万元。
该资金用于青岛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王台当铺临街房门楼以北段的抢险维修。
根据青岛市文物局批复的修复方案,对王台当铺旧址临街房门楼以北的破损墙面进行修复、对漏雨屋面、院内危墙进行抢险维修等。
该资金的使用单位为青岛市黄岛区博物馆。
青岛市文物局已组织专家对该年度修复项目进行了验收,项目资金10万元已全部拨付完毕,资金支出率100%。
该专项资金于2016年9月到位,我馆严格按照我区政府采购程序申报该项目,获得我区财政局批复备案,由山东华龙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由青岛市文物局组织专家进行方案的评审、施工监督和项目验收。
该项目施工方案已获得市文物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已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工作已经结束。
通过该年度修复,王台当铺旧址临街房门楼以北的破损墙面和屋面漏雨得到修复、院内危墙进行了抢险维修,悬挂了警示标志,对院落内危害文物安全的高大乔木进行了清理,完成既定绩效目标。
在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青岛市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无违规使用情况。
项目实施内容与方案批复一致,专项资金支出与已批复预算相符,无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未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存在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问题,严格执行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结项财务验收制度,严格履行程序调整补助范围和支出内容,不存在结余资金被财政统筹收回情况,严格履行了政府采购程序。
5、黄岛区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迹考古工作35万元
黄岛区博物馆
根据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市级及市级以上文物抢救和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青财教指[2016]12号)批复黄岛区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迹考古工作专项资金35万元。
根据青岛市文物局及黄岛区海上丝绸之路文物遗迹调查勘探工作的要求,对黄岛区历年来搜集的海上丝绸之路的考古资料和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整理和出版相关书籍。
(4)支出情况:
该项目共支出经费346762.04元,其中图书出版印刷费310000元,聘请专业人员进行考古绘图劳务费20000元,购买专业图书、打印书稿、书稿评审专家费等16762.04元,资金支出率99%,完成绩效目标。
我馆严格履行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程序,相关书籍出版政府采购项目均经过区财政局批复同意和备案。
目前,四部书书稿均已完成交付出版社,正在进行后期文字图片修改、排版设计等工作,即将由青岛出版社有限公司印刷出版。
该专项资金于2016年9月到位,我馆严格按照青岛市文物局有关海丝的工作要求和青岛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所的工作安排,对2014年以来黄岛区内海上丝绸之路的考古调查的成果进行了研究,集结出版海韵琅琊-黄岛区海上丝绸之路系列丛书:
《文物瑰宝》、《田野寻踪》、《黄岛史略》、《名人传记》(暂定名)四部书籍。
在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我馆严格按照《青岛市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无违规使用情况。
专项资金支出与已批复预算相符,无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未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存在截留、挪用专项资金问题,严格执行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结项财务验收制度,严格履行程序调整补助范围和支出内容,不存在结余资金被财政统筹收回情况。
6、“海上丝绸之路”考古调查项目18万元
即墨市博物馆。
2016年3月,根据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和抢救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青财教指[2016]12号)的有关要求,为加强我市的文物保护工作,积极开展海上丝绸之路研究,设立“海上丝绸之路”考古调查专项资金18万元。
“海上丝绸之路”考古调查项目由青岛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所和即墨市博物馆承担。
通过专业的考古调查、考古勘探以及走访,基本理清即墨市辖域内有关“海上丝绸之路”的遗址、遗迹、古建筑等的发、分布及保存状况,弄清即墨市在“海上丝绸之路”开辟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及发挥的重要意义,并形成一定的研究成果。
目前已完成金口港、栲栳古建筑群、凤凰古建筑群、金口天后宫、玉皇庙、北阡遗址、皋虞古城等历史遗存的考古调查及勘探工作,在中国港口博物馆馆刊上发表了《青岛栲栳船帮的兴衰》等学术研究成果。
另外一篇《浅析山东半岛在“早期东方海上丝绸之路”开辟过程中的地位及作用兼论中国文化对早期日本文化的影响》也即将发表。
(4)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本项目共安排预算18万元,目前预算尚未执行
由于海岸线范围较广,遗址数量较多,资金到位时间较晚,且考古所及我馆的人员有限,资金到位目前尚未全部完成全部的绩效目标。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着工作进度不快,资金支付滞后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引以为戒,抓紧开展各项工作,尽快完成资金支付。
7、青岛葡萄酒厂旧址修缮方案设计项目10万元
青岛饮料集团
根据青岛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市级及市级以上文物抢救和保护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青财教指[2016]12号)批复青岛葡萄酒厂旧址修缮方案设计项目专项资金10万元。
2009年,青岛葡萄酒博物馆暨青岛葡萄酒“百年大酒窖”被列为青岛市第八批青岛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作为国内为数不多、历史悠久、保存完好的工业遗产,也见证了中国葡萄酒及洋酒的起源和发展。
因青岛市文物保护单位——青岛葡萄酒“百年大酒窖”年久失修,建筑物受损严重。
经专业修缮公司现场评估,屋面木结构局部腐烂;
屋面石棉瓦破损严重;
砖墙破损,酥化严重;
室内墙面返碱、发霉严重;
木门窗缺失严重;
内部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
通过修缮将该建筑修旧如旧。
资金不足,不能全面展开维修工程。
2016年的绩效目标未完成。
8、海防遗迹调查项目12.5万元
市文物局(文物处)
按照文件《关于下达2016年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和抢救专项资金预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