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文理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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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原则上各类学科竞赛由教务处牵头、团属及文化艺术类竞赛由团委牵头、体育类竞赛由校体育工作委员会牵头,由学院、研究所等相关单位承办(以下简称为承办单位)。
各牵头部门与承办单位共同确定目标任务,发布竞赛通知,协助承办单位落实配套条件。
第七条
为保证各项学科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规范管理,承办单位的教学副院长或主管领导应为学科竞赛的负责人(以下简称为承办单位负责人)。
学科竞赛专家组成员和指导教师由承办单位选定。
第八条
教务处负责制定和修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章制度。
第九条
牵头部门按照学科竞赛主办单位的要求,做好各类学科竞赛的组织、安排与协调工作,并督促、协助承办单位做好竞赛过程检查以及组织管理工作。
第十条
学科竞赛承办单位应于每年11月15日前向牵头部门提交下一年度的《西安文理学院学科竞赛项目年度报备表》(附件4),在接到竞赛通知后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并在竞赛结束后形成工作总结(附件5),报牵头部门备案。
牵头部门负责各种学科竞赛文件的归档工作。
第十一条
承办单位负责竞赛的宣传报道,经牵头部门审核后刊发。
并由牵头部门会同承办单位对获奖师生及时进行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
承办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选派高水平、责任心强、热爱学科竞赛工作的教师担任学科竞赛的指导教师,切实做好竞赛活动的组织(如报名、选拔、培训)与实施以及组织工作。
承办单位要成立专家组,加强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确保竞赛活动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经费资助与管理
第十三条根据各类比赛性质,每支参赛队原则上为3-5人。
按照学科竞赛分类,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每支参赛队资助3000元,省级(B类)学科竞赛每支参赛队资助2000元。
作为各项学科竞赛的资料费、材料费、师生培训、教师指导津贴、参赛期间师生费用等各种支出,超出部分由参赛队所在二级学院承担。
以上经费,牵头部门为教务处的,从教学经费划拨专项支出,牵头部门为其它部门的可参照此标准,落实经费。
市级(C类)学科竞赛由承办单位酌情资助。
第十四条
竞赛期间的各种花费及补贴等由承办单位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竞赛结束以后一月内,承办单位必须结清该竞赛项目的所有财务手续,并将总结报告和项目费用明细上报牵头部门备案。
结余经费停止使用,不得结转。
第四章
激励机制和奖励办法
第十六条
凡被选入参赛队的学生,在培训及参赛过程中,与正常教学及考试冲突时,可申请请假(不超过该学期总学时的1/3)和缓考。
第十七条在校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的,可由学生提出申请,替换相应课程学分。
具体替换办法及标准,参照《西安文理学院学生课程学分置换及成绩认定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对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的指导教师(教练组),在满足其他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在年度考核、职称晋升、教学优秀教师评选时应给予优先考虑。
学校对指导学生参与学科竞赛并获奖的教师予以表彰并发给相应奖金,详见表1。
表1
西安文理学院学科竞赛指导教师(教练组)奖励标准
获奖等级
奖励金额
指导团体获奖
指导个人获奖
国家一等奖
10000
1500
国家二等奖
7000
1000
国家三等奖
4000
800
省级一等奖
2000
600
省级二等奖
400
省级三等奖
200
注:
获奖等级一、二等指竞赛设立的最高、次高级奖项
(若竞赛设立杯奖等单项奖,不包含在内)
第十九条
学校对学科竞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组织工作优秀单位或个人的应予以表彰并发给相应的奖金,具体奖励办法参照校团委《西安文理学院第二课堂实践与创新活动成果奖励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代表学校参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应予以表彰并发给相应奖金,详见表2。
表2
西安文理学院学科竞赛学生奖励标准
团体
个人
8000
3000
5000
500
第二十一条同一竞赛项目(参赛者)在不同级别竞赛中获奖,指导教师和学生均按照最高奖励金额执行,不重复计算;
市级(C类)竞赛的奖励由参赛队所在二级学院自行酌情发放。
第二十二条学科竞赛获奖级别的认定,以竞赛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
所有竞赛获奖须提供有关竞赛文件、竞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奖杯或奖品的实物(照片)送牵头部门核实、备案。
第五章纪律
第二十三条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参加培训(竞赛),应保证指导时间和质量,不得敷衍、放任。
第二十四条竞赛期间,参加竞赛的学生应遵守培训纪律,不得无故缺席,与正常教学秩序冲突的,应办理请假手续;
违反培训纪律、无故缺席者,取消参赛资格。
第二十五条选拔组队后,参赛学生中途不得无故退出,擅自退出者,不计成绩并需自行支付竞赛已发生费用。
第二十六条学生必须诚信参赛,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应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学生需自行支付竞赛已发生费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
各类竞赛的组织实施,由各牵头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已有相关文件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
1.西安文理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领导小组
2.西安文理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分类表(省级
以上)
3.西安文理学院大学生新增学科竞赛认定表
4.西安文理学院学科竞赛项目年度报备表
5.西安文理学院学科竞赛总结报告
6.西安文理学院学科竞赛工作指南
教务处
2015年5月18日
附件1
西安文理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领导小组
组长:
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
成员:
教务处处长、宣传部部长、团委书记、科技处处长、人事处处长、学生工作处处长、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长、计划财务处处长、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承办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教务处分管副处长
附件2
西安文理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分类表(省级以上)
序号
竞赛项目
承办单位
竞赛类别
1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
A
2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经济管理学院
4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信息工程学院
5
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待定
6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
B
7
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智能汽车竞赛
8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9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10
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11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外国语学院
“挑战杯”、“创青春”类大赛,牵头部门为校团委,其余竞赛牵头部门为教务处。
附件3
西安文理学院大学生新增学科竞赛认定表
竞赛名称
竞赛负责人
参加者范围
参加人数预测
竞赛时间
竞赛方式
竞赛目的及主要内容
竞赛承办单位意见
承办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主管校领导意见
校领导签字:
附件4
西安文理学院学科竞赛项目年度报备表
申报单位:
填表人:
申报时间:
竞赛项目名称
竞赛项目负责人
及联系方式
竞赛时间
项目启动时间
参赛队数(预计)
队
指导
教师
姓名
职称
工作分工
联系电话及E-mail
竞赛说明(包括竞赛规格、主办单位、竞赛主要内容等情况)
配套条件(包括设备、仪器、场地、人员配备等)
往届参赛情况(包括组队数、获奖情况等)
竞赛队数
获奖队数
一等
二等
三等
本届竞赛目标
辅导培训计划
经费预算
预算项目包括资料费、材料费、评审费、培训费、报名费、交通差旅费。
申报
单位
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公章)
牵头部门
审核
(公章)
附件5
西安文理学院学科竞赛总结报告
指导教师
参赛学生
队 人
项目组织情况:
取得的成果:
竞赛的总体规模及省内高校参赛获奖概况:
经费开支情况:
项目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
合计
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承办单位意见:
主管领导签名(部门盖章):
年月日
说明:
经费开支可根据需要增加或删除行,总结报告可以附页,获得省级奖以上的请将证书复印件及电子文档(扫描)一并提交。
附件6
西安文理学院学科竞赛工作指南
任务
时间
工作内容
提交材料
报备
11月15日前
由承办单位提交年度竞赛项目报备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