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1541篇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1541篇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考《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复习题集第1541篇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3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的主要区别。
根据《仲裁法》第53条、《民事诉讼法》第42条的规定,民事诉讼中的合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不能依审判长的意见为准,C项错误。
根据《仲裁法》第55条,《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的规定,D项正确。
2.关于实现担保物权的特别程序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当事人之间对担保物权顺序的约定不影响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
B、登记在先的担保物权尚未实现的,后顺位的担保物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C、抵押人、出质人、财产被留置的债务人或者所有权人有权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D、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审查过程中,被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程序,转为普通程序
第16章>
第8节>
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
根据《民诉解释》第365条的规定,A项错误。
根据《民诉解释》第366条的规定,B项错误。
根据《民诉解释》第371条第1款的规定,D项错误。
根据《民诉解释》第361条的规定,C项正确。
3.法院受理甲出版社、乙报社著作权纠纷案,判决乙赔偿甲10万元,并登报赔礼道歉。
判决生效后,乙交付10万元,但未按期赔礼道歉,甲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甲、乙自行达成口头协议,约定乙免于赔礼道歉,但另付甲一万元。
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三45题。
单选)
A、不允许,因协议内容超出判决范围,应当继续执行生效判决
B、允许,法院视为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
C、允许,将当事人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甲、乙签字或盖章
D、允许,根据当事人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
第21章>
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
本题考查执行和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1款规定:
“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
”《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第1款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所以,只有C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A选项,既然是执行和解,当然可以超出判决的范围。
执行中不能调解但可以和解,D选项错误。
4.张某诉新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新立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中,新立公司与张某达成协议,双方同意撤回起诉和上诉。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三45题,单选)
A、起诉应在一审中撤回,二审中撤回起诉的,法院不应准许
B、因双方达成合意撤回起诉和上诉的,法院可准许张某二审中撤回起诉
C、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一审法院重审时准许张某撤回起诉
D、二审法院可裁定新立公司撤回上诉,而不许张某撤回起诉
第15章>
第3节>
上诉的撤回
B
本题考查二审中撤回起诉。
《民诉解释》第337条规定:
“在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应准许。
”《民诉解释》第338条规定:
“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
原审原告在第二审程序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所以,B选项说法正确,ACD选项说法错误。
5.下列案件中,哪一项不得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
A、所有的非讼案件
B、与婚姻关系有关的案件
C、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D、代表人诉讼
第5章>
第5节>
第三人撤销之诉
A
①依据《民诉解释》的规定,下列案件不得适用第三人撤销之诉:
(1)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处理的案件;
(2)婚姻无效、撤销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等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涉及身份关系的内容;
(3)《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对代表人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
(4)《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受害人对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
②依此,选项A正确,当选。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
6.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和特点,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依据民事诉讼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其属于根本法
B、依据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内容,其属于部门法
C、依据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其属于程序法
D、民事诉讼是运用公权力解决民事纠纷的途径,因此民事诉讼法属于公法
第1章>
第2节>
民事诉讼法的属性
D
①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对民事诉讼法的属性界定有所不同。
依据民诉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其属于基本法,只有宪法才是根本法,选项A的说法错误。
②依据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内容,其属于程序法;
按照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其属于独立的部门法,因此选项B和C的说法均错误。
③民事诉讼法是运用公权力解决民事纠纷的公力救济途径,属于公法,选项D的说法正确,当选。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7.在审查再审申请期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根据审查案件的需要决定是否询问当事人,新的证据可能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询问当事人
B、再审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勘验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是否准许的决定
C、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D、撤回再审申请或者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再审申请人再次申请再审的,经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17章>
第4节>
再审申请的审查程序
考查再审审查期间的制度规定。
根据《民诉解释》第397条的规定,A项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399条的规定,B项错误。
审查再审申请期间,再审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勘验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根据《民诉解释》第400条第1款的规定,C项错误。
审查再审申请期间,再审申请人撤回再审申请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根据《民诉解释》第401条的规定,D项错误。
人民法院准许撤回再审申请或者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再审申请人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予受理,但有《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1项、第3项、第12项、第13项规定情
8.红光公司起诉蓝光公司合同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受理后,蓝光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本案应当由A市中级法院管辖。
B区法院裁定驳回蓝光公司异议,蓝光公司提起上诉。
此时,红光公司向B区法院申请撤诉,获准。
(2010年卷三50题,单选)
A、B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是错误的,因为蓝光公司已经提起上诉
B、红光公司应当向A市中级法院申请撤诉,并由其裁定是否准予撤诉
C、B区法院应当待A市中级法院就蓝光公司的上诉作出裁定后,再裁定是否准予撤诉
D、B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后,二审法院不再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进行审查
第3章>
第6节>
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
本题考查法院在处理管辖权异议时对当事人撤诉的处理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
据此,可以得出结论:
在处理管辖权异议过程中,无论处于一审程序还是针对异议裁定的二审程序中,只要尚未作出生效的异议裁定,此时原告撤诉,一律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直接由一审法院处理撤诉问题。
因此,D选项是正确的,A、B、C选项都错误。
需要指出的是,2008年延考试
9.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可以向被申请人所在地或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B、被申请人认为受诉法院不具有管辖权的,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人民法院对该异议,应当审查并作出裁定。
该裁定一经送达即生效
C、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不予受理,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
D、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
当事人对驳回申请的裁定不服的,不得提出上诉
第27章>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
本题考查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
根据《仲裁法》第58条的规定,A项错误。
根据《仲裁司法审查规定》第7条、第8条、第10条的规定,C项正确,BD项错误。
10.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特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A、在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法院不可以再提起再审
B、在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检察院不可以提起抗诉,法院必须立案再审
C、自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当事人原则上不得申请再审,但是当事人因有新的证据而申请再审的,可自知道新证据存在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D、当事人发现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申请再审的条件
考查再审提起的法定期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8条和第208条的规定,可知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发动再审程序不受时间限制,故AB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5条的规定,可知C正确,D错误。
11.甲不履行仲裁裁决,乙向法院申请执行。
甲拟提出不予执行的申请并提出下列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应不予执行。
针对下列哪一选项,法院可裁定驳回甲的申请?
(2011年卷三49题,单选)
A、甲、乙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达成仲裁协议
B、仲裁庭组成违反法定程序
C、裁决事项超出仲裁机构权限范围
D、仲裁裁决没有根据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认定事实
第28章>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理由
本题考查仲裁裁决的不予执行的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第2款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在本题中,A项属于没有仲裁协议的情形,符合第一项情形,法院不应驳回甲的不予执行的申请。
B项中仲裁庭组成违反法定程序,属于仲裁程序有错误的情形,符合第三项情形,法院不应驳回甲
12.孙老太太早年丧偶,独自抚养两个儿子长大成人。
两个儿子成年后,都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孙老太太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为其与儿子分家析产并责令儿子支付赡养费。
一审法院判决两个儿子每人向孙老太太一次性支付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