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企业行政处罚Word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5810606 上传时间:2022-11-16 格式:DOCX 页数:104 大小:73.3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商企业行政处罚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4页
工商企业行政处罚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4页
工商企业行政处罚Word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4页
工商企业行政处罚Word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4页
工商企业行政处罚Word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工商企业行政处罚Word文档格式.docx

《工商企业行政处罚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商企业行政处罚Word文档格式.docx(10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工商企业行政处罚Word文档格式.docx

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

罚款

《公司法》第二百条;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

4

抽逃其出资的

《公司法》第二百零一条;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5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法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

《公司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

6

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

《公司法》第二百零三条

7

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公司法》第二百零六条;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三款

8

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

责令退还公司财产,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公司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二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

9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吊销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款、《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10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

罚款,责令该停业、吊销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二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二款

11

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其分公司名义的

取缔,罚款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八十条

12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一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13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法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

责令限期登记;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二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一款、《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14

外国公司违反《公司法》规定,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

责令改正或者关闭,罚款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

15

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

16

公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

责令限期办理;

罚款。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二款

17

公司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

罚款,并限期接受年度检验;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

18

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罚款,并限期改正;

19

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

20

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的

责令改正;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

21

分公司有本章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适用本章规定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八十五条

22

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

(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

(二)项

23

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或者以企业集团名义订立经济合同,从事经营活动的

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罚款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

(一)项;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项;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24

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

停业整顿或者扣缴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

(二)项;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25

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

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26

不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责令限期办理注销登记,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九)项

27

不按规定报送年检报告书,办理年检的

罚款,并限期办理年度检验;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十)项

28

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营业执照的

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六十条

29

擅自复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

收缴复印件,警告,罚款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

30

不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的

警告,罚款

31

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责令补足抽逃、转移的资金,追回隐匿的财产,没收非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

32

拒绝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33

办理合伙企业时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

撤销企业登记,吊销营业执照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三条;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

34

合伙企业未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四条;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

35

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

责令停止,罚款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

36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

37

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

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六条

38

清算人在执行清算时,牟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

将该收入和侵占的财产退还合伙企业;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一百零一条

39

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清算人成员名单备案的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40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未依照《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办理外国合伙人《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备案的

逾期未办理的,罚款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二款

41

清算人未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的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

责令改正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

42

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

责令限期接受年度检验,罚款;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

43

在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

44

未将其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

45

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企业登记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2、《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46

使用的名称与其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名称不相符合的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四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47

涂改、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的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48

伪造营业执照的

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49

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

责令停止经营活动,罚款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50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法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

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51

侵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权益的

责令退还侵占的财产;

没收违法所得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十条

52

个人独资企业不按规定时间将分支机构登记情况报该分支机构隶属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备案

限期改正;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53

不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或在年度检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限期接受年度检验,罚款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54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遗失,不在报刊上声明作废的;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损,不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的;

个人独资企业未将营业执照正本置放在企业住所醒目位置的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

55

承租、受让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

收缴营业执照,责令停止经营活动,罚款

56

个体工商户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的

没收非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二款;

《旅游景区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57

持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假营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林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