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规划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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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管理,有力地促进了全市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但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主要是: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目标不够明确,规划管理措施和实施手段还不硬,规划的法律地位尚未真正确立,需求决定供给的土地利用机制尚未彻底改变,耕地锐减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制定和实施,中央对土地管理,特别是对耕地保护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加之扬州行政区划的调整等等,对1991-200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订和编制势在必行。
二、规划修编的过程及主要成果
扬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订和编制工作大致上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准备工作阶段。
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土局局长为副组长、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领导、协调和审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实施规划修编的任务。
市政府相关部门选派了联络员,负责提供本部门用地现状和规划资料,参与规划的论证和修编工作。
第二,调查研究阶段。
为了使规划修编更加合理、科学,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发了文件,对市区各系统、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调查。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城镇、村庄内部存量土地的调查,撤并自然村、建立中心村的调查,农地整理的调查。
在此基础上,编制土地整理(含复垦开发)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两个专项规划,为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了依据。
第三,编制规划阶段。
根据省下达的“三项控制指标”(建设用地、耕地补充和净增耕地)和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在各部门规划期内用地预测的基础上,经协调平衡后,提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报请市政府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审议。
第四,报批和实施阶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申请省规划领导小组评审验收,验收合格后形成送审稿,报经省人民政府审批,由市政府公布规划方案,组织实施,作为对全市土地利用宏观调控、微观管理的重要依据。
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成果:
1.扬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扬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
3.扬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总结
4.专题研究
(1)扬州市土地整理专题研究
(2)扬州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专题研究
5.规划图件
(1)扬州市1:
20万土地利用现状图
(2)扬州市1:
20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3)扬州市1:
20万土地整理规划图
(4)扬州市1:
2.5万城郊土地利用现状图
(5)扬州市1:
2.5万城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6)扬州市1:
2.5万城郊土地整理规划图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订、编制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任务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
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的十五大和中央1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为依据,以1991-200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两区”划定成果为基础,以切实保护耕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综合效益为重点,突出存量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农地整理,在努力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前提下,合理配置各业用地,为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的原则
(1)坚持规划连续性原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在上级有关规划的控制下,依据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远景目标纲要,贯彻中央11号文件精神,在1991-200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两区”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调整、充实和完善。
特别是已经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不得随意作指标和区位的调整。
确因客观情况变化需作调整的,应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
(2)坚持三个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通过修编规划,既要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利用效益,又要严格控制污染企业布点和破坏生态环境的土地开发;
在城镇用地方面,既要防止城镇无限制“摊大饼”式扩展,又要防止用扩大城镇人口规模的办法来扩大城镇用地规模;
既要注意挖掘城镇土地利用潜力,又要讲究利用的合理性、科学性。
通过整理改造,充分利用城镇和村庄内部的闲置土地、废弃土地,实现土地的集约利用。
(3)坚持土地供给引导和制约需求的原则。
这次规划修编,采取由上而下,层层控制;
在供给的范围内合理安排、平衡需求、优化结构,而不是敞开“口子”。
供给量实行双重控制,即围绕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分解上级政府下达的有关指标,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占用耕地指标控制;
人均建设用地以乡镇为单位不突破100平方米。
(4)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
鉴于1991-2000年规划的基础和今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不一致,因此,各县(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的任务也不一样,必须因地制宜。
同时,编制和修订以后的规划一定要切实可行,便于实施。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任务
这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任务是紧紧围绕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这个总目标,对土地利用现状、存量土地挖潜、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等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并在各部门分析预测用地需求的前提下,落实各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进一步明确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目标和原则,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并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和重点
这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目标,就是中央11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即到规划期末2010年,耕地保有量不但不减少,而且要有增加,并逐步提高耕地质量。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着重抓了五个重点:
一是层层分解建设占用耕地、补充耕地、净增耕地三项指标,以及“两区”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的指标,并在时空布局上作出安排。
二是编制城郊结合部规划。
根据中央11号文件提出的“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特别是控制中小城市的用地规模”,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我们在分析市区土地利用现状的基础上,重视内部挖潜,盘活存量,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
认真编制了能实施用途管制的城郊结合部规划,并形成了1:
2.5万的成果图件。
三是安排好重点工程项目的用地,特别是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工程用地,如扬州-镇江大桥及与同三高速公路的接线、二电厂二期工程、扬天公路等,规划中都优先安排,并做到定量、定位、定序。
四是搞好土地利用分区。
按照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我们在编制规划时,对城郊结合部及县以下规划都强调了土地用途分区,并明确今后利用的规则,以适应土地管理制度的重大变革。
五是编制土地复垦开发和土地整理规划。
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并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关键就是要加大土地复垦开发力度,积极推进土地整理,来补充建设对耕地的占用。
土地整理和复垦开发,按照统一规划,职能部门牵头实施的原则,跨县的小流域治理由市里组织,跨乡镇的土地复垦开发由县组织。
规划期内,全市土地整理面积94666.7公顷(142万亩),复垦开发9386.7公顷(14.08万亩)。
通过土地整理,把中低产农田变成高产稳农田,把零碎的废弃的农田变成方整的、沟渠路配套的农田;
通过土地复垦开发,把荒山坡、荒滩地、老庄台改造成农用地。
五、规划修编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基础数据和图件
1.土地利用现状基础数据。
以1996年10月31日土地变更调查面积作为这次规划修编的依据。
由于土地变更调查一般按行政单位、土地权属关系划分城镇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用地,即城镇用地为国有土地,农村居民点用地为集体土地。
因此,在这次规划修编时进行了必要调整,把城镇实际用地中的一部分计入农村居民点。
2.人口规模。
采用了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确定的人口数据,即2000年全市总人口为460万,2010年为470万人。
3.其它基础数据。
如社会事业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工农业生产情况等数据,均采用统计部门和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测指标。
采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数据。
基础图件是在各县市提供的土地变更调查1:
5万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的基础上,用光学缩图的方法缩成1:
20万,经综合取舍后,按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规定的制图要求编绘而成。
城郊结合部土地利用现状图,采用了扬州市近似1:
2.5万城市现状图和邗江15个乡镇1:
1万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统一缩放到1:
2.5万后重新编绘而成。
(二)关于规划指标的分解
省下达我市规划期内控制指标有三项,即到2010年建设占用耕地总量6260公顷(9.39万亩),其中重点项目用地1346.7公顷(2.02万亩)〖包括淮江高速公路738.2公顷(11073亩),扬州至镇江长江大桥116.7公顷(1750亩),宁启铁路扬州段193.5公顷(2902亩),江堤达标100公顷(1500亩),泰州引江河江都段133.3公顷(2000亩),扬州二电厂工程用地60公顷(900亩)〗,市以下建设占用466.7公顷(7.37万亩);
补充耕地总量8666.7公顷(13万亩);
净增耕地量4913.3公顷(0.7万亩)。
根据省下达的指标市、县、乡三级层层进行了分解。
1.指标分解的原则和依据
分解的原则
(1)努力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2)保障必须的建设用地
(3)从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
(4)集约利用土地,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
分解的依据
(1)各地经济发展水平
(2)人口情况
(3)耕地资源
(4)历年建设用地
(5)存量土地
权重分别为35%、15%、20%、15%、15%。
补充耕地总量分解,主要依据:
(1)可利用土地资源情况,(2)“占一补一”的政策规定,(3)历年土地复垦开发实绩等。
在编制规划方案时,注意指标安排和使用的时序,首先安排好近期规划,原则上“九五”期间建设占用耕地量不高于规划指标的30%,土地整理开发量不低于规划指标的30%。
(三)关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我市到2010年各项建设用地指标调整,是按照省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和在各部门土地需求量预测的基础上,经平衡后确定的。
1.耕地:
根据我市的人口规模和国家的粮、棉、油定购任务,规划期内必须保持耕地总量平衡。
现状面积323866.7公顷(485.8万亩),到2010年调整为325380公顷(488.07万亩)。
2.园地:
我市园地主要是桑、茶、果园。
桑园:
近年来由于蚕茧市场行情变化,有些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