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会上的讲话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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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会上的讲话Word格式.docx

从20XX年起,县扶贫办开始实施专项财政扶贫搬迁;

从20XX年起,县发改委开始牵头实施生态移民工程。

截止到20XX年12月,以上三类项目,共争取市上指标31855人,其中易地扶贫12360人、生态移民8122人、财政扶贫移民11373人。

从项目实施以来,我县已完成搬迁28212人,占计划任务的88.6%,其中易地扶贫10410人、生态移民6590人、财政扶贫移民11212人。

20XX年全县完成搬迁8360人,其中,发改委实施的易地扶贫和生态移民完成搬迁6000人,扶贫办实施的财政专项扶贫移民2360人。

在20XX年至20XX年期间,我县还探索实施了天星乡万林村的整村搬迁,通过2004至20XX年的一期和2005至20XX年的二期搬迁,实际移民600多人。

从搬迁结构来看,以农村梯度搬迁安置为主,占整个搬迁的70%以上,迁往县外约占8%,其余为集中安置和转户进城。

另外,县城乡建委自20XX年以来,累计争取国家资金12579.3万元,完成D级农村危房改造3583户,C级危房改造10400户,近5万人的居住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二)搬迁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

自20XX年开始规模实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以来,我县分别于20XX年和20XX年制定了《巫溪县易地扶贫生态移民实施办法》(巫溪府办发〔2007〕54号和《巫溪县生态和扶贫移民实施办法》(巫溪府办发〔2008〕133号),探索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人口转移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和管理办法。

归纳起来,主要为“12345”,即:

坚持一个原则(农民自愿),强化两个手段(宣传、考核),搞好三个结合(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与集镇建设和园区开发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把好四道关口(准确把握实施对象和条件、合理选择安置地、严格过程监管、严格组织验收),落实五项措施(整合资源、土地林地流转、税费优惠、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后续产业发展)。

全县按照县内搬迁每人补助4000元、县外搬迁每人补助5000元的标准执行,整体实施较为平衡,有效实施了人口转移,高山生态移民搬迁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工作成效。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促进了“两个拉动”。

实施搬迁后,拟用于迁出区基础设施的资金,转投入迁入区,拉动了迁入地基础设施建设;

以国家补助为支点,撬动了社会投资,拉动了内需,累计完成投资87445万元。

二是凸现出“两大改善”。

迁出区的4700亩宅基地得以复耕,近20万亩耕地、林地得到保护,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搬迁后农户的教育、就医等难题得到解决,文化生活更丰富,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三是实现了“两个提高”。

安置地与工业园区、场镇相结合,促使农民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提高了工业化、城镇化水平;

搬迁后信息更通畅、就业机会更多,思想观念转变快,既能在短期内摆脱贫困,又提高了农户后续致富能力,标本兼治。

四是强化了“两个缩小”。

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拉近了干群之间的距离,有效缩小了贫富差距和城乡差距,为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几点启示

坚持农户自愿是前提。

在搬迁过程中,我们始终以群众自愿为前提,积极引导和鼓励高寒山区的群众实施高山生态移民,不强制搬迁、不搞“一刀切”。

巫溪探索出的“三缘三户两亩地”的县外安置模式在全市交流推广。

坚持严格审核是核心。

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程序,从农户申请到兑付资金全过程加强监督管理,坚持村、乡、县多级审核把关,对搬迁到县内的采取“家家到户户落”的方式现场核实,确保项目实施过程公平、公开、公正。

坚持资源整合是保障。

全县除生态移民、易地扶贫、财政扶贫移民专项资金外,还整合了危旧房改造、巴渝新居建设、农村人畜饮水、乡村旅游、基本农田建设、乡村便道、农网改造等其它资金,用于迁入区道路整修、人畜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扶持。

坚持集中安置是方向。

截止20XX年底,在尖山大包、文峰长兴、胜利场镇、上磺龙门等乡镇共完成了近10个集中移民安置点建设,安置移民506户2024人,胜利乡易地扶贫集中安置点更是得到了张德江、张鸣等市领导的肯定。

20XX年全县启动了20个移民集中安置点建设,规划安置移民9900户近4万人。

坚持严格监管是关键。

强化对各级干部的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坚持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补助兑现到农户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抽查,形成资金监管长效机制,顺利通过了国家和市审计局组织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审计和稽察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在过去的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真正需要搬迁的农户自身发展能力弱,“搬富不搬穷”的现象仍然存在;

户口迁移、房产证等证件办理较难,导致部分农户实施搬迁后无法兑现补助;

少数乡镇宣传不够,政策知晓面不宽,少数干部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不够积极主动;

部分村社针对搬迁户收取金额不等的上户费、手续费等,否则不予上户;

少数集中安置点建设推进速度较慢,集中安置的搬迁人数不多。

对于这些问题,有的我们已经解决,有的已经规范,有的还需要在工作中去破解消化。

二、今后三年的工作

(一)认清形势,抓住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大机遇

实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是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好办法,是改善区域生态环境的好抓手,是提高扶贫开发效率的好途径,是低成本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的有效措施,是建设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好举措。

市委书记孙正才同志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亲自调研并做出过重要指示;

市上已成立了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已将此次工作纳入相关区县目标考核。

全市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也从今年2月起,将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与退耕还林生态移民、市扶贫办牵头实施的专项扶贫搬迁和市城乡建委牵头实施的D级危房改造项目进行了整合,统称为“高山生态扶贫搬迁”。

和过去相比,“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不单是几个项目名称的简单叠加,而是对此项工作的对象、任务、性质等做出了新的定义。

高山是指高寒边远山区;

生态是指不搬影响生态,搬出可以保护生态;

扶贫是指不穷不搬,是搬迁的重点;

搬迁是指此项工作具有补助性质。

当前,我县实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具备五个有利条件:

一是国家投资大幅增加,补助标准和搬迁指标都进行了上调;

二是城镇化、工业化正在加速推进;

三是乡村旅游发展势头较好,吸纳就业能力增加;

四是农村外出务工多,可流转土地增多,为梯度搬迁创造了条件;

五是已经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培育出了一支熟悉工作程序、执行力强的干部队伍,积累了一些搬迁工作经验,为实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工作基础。

同其他区县比较,比如城口,全县总人口23万人,他们在三年内计划搬迁6.7万人。

同他们相比,我们的压力更小、空间更大,工作更有利。

为此,全县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牢抓住此轮搬迁大机遇,大力推进高寒边远地区贫困群众搬迁安置工作,使他们早日从根本上摆脱恶劣自然条件对生存和发展的约束,加快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

特别强调,张鸣副市长曾在会上强调,今后重庆不可能再实行大规模的搬迁,这是唯一机遇,稍纵即逝。

(二)明确思路,科学确定目标任务

1、明晰搬迁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县将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3〕9)号的有关要求,立足巫溪实际,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

因地制宜、因户施策;

统筹兼顾、合力推进;

改革创新、盘活资源”的原则,采用“大整合、大投入、大建设、大覆盖、大参与、大激励”的办法,探索集中居住点、移民新村(相对集中居住)、城镇分散安置、农村插花安置、县外安置、五保安置等为主的搬迁模式,大力实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

2、科学确定搬迁目标任务

全市已下达了“三年计划五年实施”的搬迁计划,我县20XX年至20XX年的搬迁计划是37200人,居全市最高。

(其中:

易地扶贫12520人、生态搬迁4170人、财政专项扶贫搬迁12520人、农村危房改造2200人)。

通过摸底调查统计,全县符合搬迁条件的群众有123000多人(如根据历史数据推算应该还有146000多人),因居住高寒偏远、生存环境恶劣,有意愿搬迁的群众有90000多人,其中:

贫困人口5.95万人,占全县贫困人口的60%。

我们根据过去几年的搬迁情况和现实基础,按照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原则,决定在三年完成五年任务的基础上,力争再争取12800人搬迁指标,力争3年完成50000人的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任务。

也就是说,20XX年至20XX年全县要完成高山生态扶贫搬迁5万人;

同时,建成40个集中居住点和30个相对集中居住点,实现集中安置人口2万人的目标。

20XX年,市上下达给我县的计划是14660人(易地扶贫5400人、生态搬迁4170人、财政专项扶贫搬迁4170人、农村D级危房改造920人),县委县政府要求要力争实际完成搬迁20000人的搬迁任务,集中安置6000-8000人。

在集中居住点建设方面,要建成12个集中居住点,并在20XX年基础上新启动文峰二期、菱角、乌龙、鱼鳞、下堡、天元6个集中居住点。

目前,围绕目标任务的完成,我们已经开展了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成立了强有力的巫溪县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分工。

二是历时两个月,经过多次讨论与审定,出台了《巫溪县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实施办法(试行)》。

在办法制定过程中,很多乡镇和部门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我们都进行了综合考虑。

为使本办法和市上的政策精神相统一,并立足于宏观指导和宜粗不宜细的要求,对于目前还争议的或者意见不统一的暂未写入办法,待在实践中逐步完善。

三是通过征求意见后,制定了巫溪县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指导性计划。

四是出台了《巫溪县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考核办法》。

五是完成了摸底调查,三年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的送审稿已经基本形成。

(三)群策群力,抓住搬迁的几个关键环节

1、科学搞好规划。

要本着统筹城乡、优化布局、节省投资、集约用地、相对集中、规模适度的原则,科学规划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安置点。

统筹规划建设安置点生产生活配套设施,避免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

对搬迁户逐户规划,帮助选择一个适宜的安置方式、制定一套可行的筹资办法、找到一条可靠的脱贫致富门路。

规划中要注重先搬最困难的,解决当急的。

全县指导性搬迁计划在三月中下旬,征求各乡镇意见,县委县政府审定,现已印发给大家;

摸底调查工作,按照全市统一要求,也在三月中下旬提前开展,已完成摸底调查,现已委托咨询单位正在做三年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审定后,按时报市搬迁办备案。

2、把握搬迁对象。

实施办法规定,对符合搬迁条件的四个方面的农户,列入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对象。

低保户和建卡贫困户优先实施搬迁,促进其早日脱贫。

市上补充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不限定搬迁对象为低保户和建卡贫困户,但强调对生存环境特别恶劣生产生活条件特别落后的贫困户给予优先安排。

除实施办法规定的四个方面的群体外,以下人群请各乡镇灵活掌握:

一是自20XX年8月启动“农转城”以来,已实施“农转城”的,而且符合搬迁条件的搬迁对象;

二是20XX年7月10日后符合搬迁条件且已实施县外搬迁但没实施户口迁移的;

三是搬迁对象拟迁入地点,涉及县城规划区控规区问题的,请有关接受乡镇和街道按城市建设要求处理。

过去全县搬迁的真贫困户仅占1/3左右,现在的“搬迁”要确保两个重点,即贫困地区和贫困户,且要在搬迁农户总量中达到70-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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