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工作总结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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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相关规范,指导并规范全省律师的刑事辩护工作;
组织实施全省律师的刑事业务培训,举办培训讲座;
维护全省律师执业中的正当权利,保障律师刑事辩护与代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研讨重要刑事辩护问题和重大刑事案件等。
20XX年4月,**省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成立(以下称省刑委会),本届省刑委会成立之初,由全省各市62名委员组成。
后根据工作需要,经多次增补,刑委会委员总计为107人。
四年的时间里,省刑委会在省司法厅和省律协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各市律协刑委会的配合下,省刑委会开展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第二部分
一、年会召开情况
(一)20XX年11月7日,省刑委会在沈阳召开20XX年度工作会议。
**省律师协会会长杨兴权、副会长罗力彦、律管处处长周彦生、监事会副主席程飞、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赵强久、各位副主任以及刑事法律委员会各位委员5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来自各市的委员分别就本地刑事辩护情况、刑事辩护的难点、热点以及青年刑事辩护律师的成长和培养情况做了发言和交流。
本次年会上,与会委员对于二院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进行了热烈讨论,并针对由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起草的《**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初稿)》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二)20XX年7月17日上午,省刑委会召开20XX年度年会。
来自省内各市的委员分别就各地刑事业务情况、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做了发言和交流。
会议期间,在罗力彦副会长的主持下,维权委部分委员就本次会议涉及的律师维权问题进行了交流,会议取得了良好效果。
**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何可人处长、**省律师协会会长杨兴权、副会长罗立彦、刑委会主任赵强久等参加会议。
(三)20XX年12月15-16日,省刑会召开20XX年度年会。
省刑委会组织刑委会委员对于全国律师协会印发的《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以下称规范)进行学习、研讨。
会议由省刑委会主任赵强久对《规范》进行了解读。
参会委员针对《规范》的相关问题积极讨论并提出意见。
各市刑委会主任及律师代表结合《规范》介绍了本市刑事业务情况、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参加会议的委员63人,部分沈阳市律师代表参加学习。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罗力彦对刑辩律师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二是提高对庭审的预判能力;
三是要进一步提高庭审辩护能力。
会议内容充实,会程紧凑,取得圆满成功。
(四)20XX年11月18日,省刑委会年会在铁岭召开,刑委会主任、副主任、部分委员及刑辩律师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年会围绕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各市刑委会主任就本市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按司法部、省律师协会的要求,成立业务指导委员会、开展业务培训及落实案件报告请示、集体研究等制度情况进行汇报和经验交流,同时对于相关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与代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如会见难、阅卷难等问题进行重点汇报。
会议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向省律协上报,研究解决办法。
二、组织研讨、学习、培训情况
(一)20XX年7月16日下午,顾永忠教授应邀参加省刑委会关于刑事辩护热点、难点问题研讨会。
会上,刑委会委员就实践中热点、难点问题与顾永忠教授展开深入广泛的交流,顾永忠教授针对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辩护人调查取证、非法证据排除、被告人认罪案件能否上诉等问题进行了细致、精准的解读。
座谈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二)20XX年7月16日上午,顾永忠教授为全省律师讲授《律师辩护的执业环境与前景》。
顾永忠教授围绕刑事诉讼法提供的辩护空间、律师辩护的司法环境、司法改革带给律师辩护的机遇和前景进行了精辟的阐述、理性的分析,使我省律师对当前律师辩护执业环境有了更全面、更深刻、更准确的认识和把握,对律师辩护的前景展望更加清晰,本次讲座对于我省律师辩护水平的提高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
(三)20XX年12月16日省刑委会主任赵强久为全体刑委会委员解读《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
(四)20XX年11月17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新就《非法集资犯罪的司法认定难点》为律师同仁进行讲授。
王新教授从非法集资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罪名体系、特性以及社会环境、背景沿袭等方面,对非法集资犯罪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给参会律师打开新的办案思路和方向。
(五)20XX年12月8日,省刑委会指派副主任寿贺君为省工商联民营企业家做《民营企业刑事法律风险及防范》的专题讲座。
此次讲座围绕民营企业经营发展中刑事法律风险的成因及防范,进行深入浅出的培训。
全省十四个市1000多位企业家以视频形式同步播出,讲座效果非常明显,取得圆满成功。
(六)20XX年12月22日,省刑委会副主任刘迎久、刑委会委员张旭涛,会别以商事犯罪辩护的前景及辩点选择、商事犯罪辩护的有效辩护角度为全省律师同仁讲授刑法第三章即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相关辩点。
梳理归纳了律师办理此类案件的思路及有效辩护途径。
(七)20XX年6月29日下午,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省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律师辩护与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以下称省扫黑除恶指导委)副主任赵强久为鞍山市律师做了《在办理扫黑除恶案件中律师更应注重执业规范》的专题培训。
赵强久副会长对于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进行解读。
并结合当前扫黑除恶的新形势,从刑事辩护代理律师要依法辩护,加强自律的角度阐述了如何注重职业规范。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鞍山市律师协会会长黄殿满等参加了本次活动。
(八)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省扫黑除恶指导委副主任赵强久、耿鲁红、耿刘迎久、赵文安、杨薇等多次为葫芦岛、沈阳、大连、营口、鞍山等市进行多次专题培训。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组织全省各市进行专项培训达40余次。
三、起草制定及参与制定相关意见和建议的情况
(一)起草制定的相关制度、规定:
1《**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初稿)》
按省律师协会的安排,由省刑委会负责起草《**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初稿)》。
2《**省律师事务所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报告备案制度》
按省律师协会的安排,由省刑委会负责起草《**省律师事务所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报告备案制度》。
3《**省律师事务所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按省律师协会的安排,由省刑委会负责起草《**省律师事务所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4《**省律师事务所主任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承诺书》
按省律师协会的安排,由省刑委会负责起草《**省律师事务所主任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承诺书》。
5《**省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辩护与代理工作意见》
按省律师协会的安排,由省刑委会负责起草《**省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辩护与代理工作意见》。
6《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讨论稿)
按省律师协会的安排,由省刑委会负责起草《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讨论稿)。
(二)参与、提出相关意见、建议的情况:
1针对司法部关于我省落实施行《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调研。
**省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经广泛征求全省律师意见,对**省各级司法机关针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出台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的规定》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书面意见。
2针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关于《**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严重违法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反映。
3按省律师协会要求,由省刑委会就关于《**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实施情况的书面汇报。
4省律协于20XX年5月征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的意见和建议,省刑委会就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及其说明,及时组织委员参与并以提书面形式提供修改意见。
5主动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提供服务。
20XX年11月30日,按省律师协会的要求,由刑委会组织部分委员起草的《民营企业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620XX年1月14日下午,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在**省律师协会召开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联席会议。
并对《**省公安厅、司法厅、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依法保障和规范侦查阶段律师执业行为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从诸多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和意见。
四、联席会议及律师维权工作情况
(一)20XX年11月8日上午召开省律师协会相关专门、专业委员会工作联系会议讨论二院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和国务院取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的通知》(国税发[20XX]123号)文件。
(二)20XX年5月,由杨兴权会长带队,省律协维权委与省刑委会前往省公安厅监管总队,研究落实看守所会见难问题。
相关部门随后对于律师会见难问题进一步进行了规范和整改。
(三)根据联席会议精神,20XX年4月,11月,刑省法委配合维权委建立了公、检、法机关联席会议制度,为维权委提供所需素材,配合维权委进行相关活动的调研。
(四)20XX年12月2日,省刑委会派委员沈凤君、赵培文、王长城、景媛参加省律协组织召开的民营企业发展及风险防范座谈会。
参会委员在会议上做了发言。
(五)20XX年1月14日下午,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在**省律师协会召开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联席会议。
(六)其它参与列席的联席会议情况不一一列举。
五、成功举办**首界刑事辩护业务高端论坛
20XX年11月,由**省律师协会(省刑委会)主办、铁岭市律师协会承办的“**首届刑事辩护业务高端论坛”于铁岭市举行。
来自省内的近300名刑事辩护律师参加论坛。
本次论坛以开放的思维、追求成长的态度广泛邀请国内法学专家、刑事辩护领域的专家和律师同仁参加,除主论坛外,设分论坛“当前律师刑事诉讼业务的前沿问题”“律师如何适应刑事诉讼体制改革”及圆桌会议“四方论道”组成。
本次论坛的举办为全省律师打开新的思路、在创新刑事业务,保持**律师刑事辩护领域的优势力量的同时,开拓包括企业刑事风险防范等在内的刑事非诉业务,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的刑辩律师队伍,具有重要作用。
**首届刑事辩护业务高端论坛是**律师界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盛会。
首届刑辩论坛的成功举办,离不开省司法厅、省律协的支持;
离不开省刑委会各位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