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小区物业服务合同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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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春风西路XXXX小区的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及场地。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对小区实施如下管理与服务:
(一)组建“小区物业管理处”并制定《小区物业管理规定》,负责小区整体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二)安排保安人员设立门岗,对小区进行24小时看护值守,建立小区正常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和消防秩序、保护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安全,尽力使业主免受侵害和骚扰,使小区处于良好、安全的环境中;
(三)开展保洁服务工作,使小区处于干净、整洁、文明、舒适优雅的环境之中,为业主的居住生活、办公经商创造条件;
(四)实施绿化管养和景观再造工作,营造四季如锦、风光如画的办公、商场及居住环境,衬托小区的气派、珍贵和舒适;
(五)负责小区房屋建筑和公共设施系统、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电梯扶梯系统、空调通风系统、信号系统、消防系统以及智能监控系统的维护和维修,确保小区各功能系统的正常运转和使用。
同时,根据小区业主的要求,开展自用设施设备的有偿维修服务;
(六)对小区业主的装修进行监督控制,对不符合装修管理规定,破坏小区主体建筑结构、损害小区外观、加重小区负荷、损坏小区防水、拆改小区管线、随意倾倒装修垃圾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以确保小区的建筑安全和使用安全;
(七)协助业主督促施工单位处理业主入住后发现的施工建设质量问题,以及协助业主解决入住后的其它问题和困难;
(八)对小区内随意占用公共场地、安装或摆放杂货物、聚众喧闹、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随意丢弃垃圾、饲养家禽宠物、燃烧废弃物品、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反《小区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
(九)负责小区车库车位的使用管理,使入厦车辆有序停放、存取安全便捷;
(十)实施小区消防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尽力保证小区的消防安全;
(十一)协调住户间因物业使用而发生的纠纷和矛盾;
(十二)因地制宜地开展小区文化、文体活动,丰富小区业主的文化、文体生活;
(十三)代表小区业主处理对外关系和协调配套服务事宜;
(十四)根据业主的要求,提供相应有偿服务;
(十五)根据业主的要求,协助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四条
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小区业主委员会与聘请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聘用合同生效之日止。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对所购房屋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甲方对小区共有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享有知情、建议、监督和表决的权利;
(三)甲方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承担遵守法律法规和遵守《业主管理规约》和《小区物业管理规定》的义务,承担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和物业维护费用的义务;
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四)甲方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或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五)甲方可采用召开业主大会和组建业主委员会的方式,对小区实行共同管理。
但召开业主大会和组建业主委员会必须按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
(六)甲方有权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享有知情、建议、监督和表决的权利,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合同义务,有权审查乙方必须向业主公布的开支;
(七)甲方负有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有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或开发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以及专业公司的管理服务授权,制定《小区物业管理规定》;
(二)有权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的物业服务费用和物业维护费用;
(三)有权依据《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对甲方的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报告或诉讼;
(四)可将专项管理服务工作对外分包;
(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管理服务职责;
(六)接受甲方的工作意见及建议,并努力改进小区的管理服务工作;
(七)向业主公告必须公告的费用开支。
第五章
管理服务质量
第七条
根据甲方的委托事项,乙方必须达到以下管理服务质量目标:
(一)管理服务规章制度健全,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流程清楚,服务态度热情、服务效率快捷、服务技能熟练、服务水平专业;
(二)小区主出入口24小时值守,重点部位、重点区域有监控、有巡查,对进出的人员进行询问或登记,车辆出入实施证卡管理。
对火灾、治安等突发事件有紧急预案,事故发生时,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小区按楼幢设置垃圾桶,每日进行垃圾的清运。
楼道、通道、广场、车库每日清扫,楼梯扶手、电梯、公共卫生间每日擦拭。
共用雨水、污水管每半年疏通一次,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四)有专人负责小区绿化养护管理,草坪、花卉、绿篱、树木长势良好,室内株摆有专人养护、检查并定期更换,节假日有进行室内景观摆放布置;
(五)对房屋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有维护和维修记录;
及时编制小区物业的维修计划,提供给业主大会审批。
对私搭乱建的行为,有劝阻和报告。
小区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并且在使用过程中无跑、冒、滴、漏现象;
(六)建立了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
装修前,对装修事项进行了审批,告知了装修人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装修中,进行了检查巡视,纠正了装修违规行为并进行了相应报告;
(七)对业主提出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归集和反映,并协助业主解决了相应的困难和问题;
(八)对小区内违反《小区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了劝阻和制止;
(九)对小区停放的车辆有专人负责看管,并实施了道口岗控制和存放管理;
(十)消防制度健全,消防工作正常开展,消防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十一)业主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因乙方的工作得到了化解或消除;
(十二)社区文化活动得到了业主的赞誉和好评;
(十三)对外关系、对外问题,因乙方的工作得到了改善和处理;
(十四)家政服务、有偿服务有所开展。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八条
本小区综合管理服务收费,依照甲方专有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均以一年为期,并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收取:
(一)收取标准
1.小区多层住宅:
1.30元/㎡/月
2.小区写字楼:
2.50元/㎡/月
3.小区商场:
3.50元/㎡/月
其服务内容及分项收费标准见下表
单位:
元/㎡/月
项目
服务内容
小区住宅
写字楼宇
小区商场
备注
保洁费
小区内庭院、通道、楼梯的清扫,袋装垃圾的收集倾倒
0.2
0.4
0,6
收费中不含垃圾清运费、装修垃圾处置费及水池清洗费
保安费
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小区防盗及昼夜巡逻值班。
0.3
0.6
0.8
小区保安人员的服装、工资、补贴、器械等费用。
绿化费
绿地、花木的养护,植被的栽种修剪、施肥、防虫害等。
0.1
绿化工服装、工资、水费、工具、农药、化肥、劳保等费用。
维修费
进行房屋及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公共照明系统、信号系统、消防系统、智能控制系统的运转维护,保障正常使用功能。
0.5
1.0
1.4
不含电梯系统、扶梯系统、空调系统、暖气系统的使用维护费用。
管理费
接待业主投诉、处理小区管理服务事项。
0.6
办公用交通费、通讯费、易耗办公用品、广告费、书报费、招待费以及员工薪金和保险费。
小计
1.3
2.5
3.5
(二)甲方应缴纳综合管理服务收费,从甲方收房之日起计收。
收房之前的综合管理服务,由开发建设单位向乙方交纳。
(三)甲方入住后,每一年度的物业服务费应在每年的3月31日之前交纳完毕。
(四)甲方对综合管理服务收费收支有异议的,可在取得小区20%以上业主支持证据的情况下,委托双方认可的评估机构对企业的收支情况进行评估。
通过评估,收支不符合规定的,评估费用由企业承担;
收支符合规定的,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五)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期间,乙方若需调增物业服务费用,须取得物业管理区域内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表决同意。
第九条
综合管理服务收费按以用途进行开支: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不包括特种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及年检费);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办公费用;
(七)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九)管理费用分摊
(十)其他经业主同意的费用
(十一)法定税费;
(十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第十条
与物业管理服务有关的其他收费(由甲、乙双方根据管理服务开展的实际情况,约定具体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一)空置房屋管理服务费
1.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务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综合管理服务费标准全额收取。
2.开发建设单位尚未将房屋交付给业主之前,其管理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
房屋交付给业主后,由业主交纳。
(二)生活垃圾处置费
1.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但不包括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2.生活垃圾处置费,政府有规定的,按政府的规定收取;
政府无规定的,可按垃圾处理单位的委托收取。
(三)装修建筑垃圾清运费
1.装修建筑垃圾是指房屋建筑改扩建、装修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2.政府有规定的,按政府的规定收。
政府无规定的,按与业主之间的协议收取。
(四)二次供水加压费
1.二次供水加压费,是为了补偿城市供水管线压力不足,在高层建筑中,将城市供水经过储存和加压再供给居民使用而产生的费用。
包括供水消耗及加压设备的电费、维修费、管理费等费用。
2.政府有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收取;
政府无规定的,可与受益人协商收取。
(五)水池清洗消杀费
1.卫生部《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l7051—1997)》规定:
“管理单位每年应对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保证居民饮水的卫生安全”。
水池清洗消杀包括排水清污、清洗消毒和彻底清洗三项工作。
2.水池清洗消杀包括排水清污、清洗消毒和彻底清洗三项工作。
3.水池的使用人和清洗消毒受益人是业主,消杀费应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六)化粪池清掏费
1.化粪池是将池内的下层污物进行沉淀固化,将上层水体排入管道流走的设备,为保证沉淀空间,需定期限对固化物进行清掏。
化粪池的设置方式有两种,一是集中设置、二是分散设置。
2.化粪池清掏费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七)电梯运行维保费
1.电梯属于相关业主